要去了解一件不明白的事情时,我们需要调查清楚情况,最后基于取得的调查材料汇成调查报告。但是调查报告有什么要求呢?记得网的精心为您带来了10篇《尽职的调查报告》,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尽职调查报告 篇一
一、目标
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法律尽职调查的目标是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存在潜在债务以及其他潜在的风险。发现风险是尽职调查的基本目标。
二、发现问题的处理
尽职调查报告不是流水账,除了把调查结果描述外,更重要的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同时要判断该问题对是否投资以及交易结构的影响。
在尽职调查之前,投融资双方一般会初步讨论交易结构。因尚未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原定交易结构不一定合理。一般情况下,需要根据尽职调查结果调整交易结构。
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报给投资方和融资方,要求给出解释、采取补救措施或提出解决方案。可以以表格的形式将问题表示。如下:
编号 尽职调查报告 篇二一、房地产开发建设 1、投资规模分析 1-12月份全市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5、89亿元,比去年同期的33、14亿元增长38、47%;房地产业直接产生税收6、74亿元,占全市地税征收总收入的38、3%。 2、在建规模分析 1-12月份,全市共有房地产在建项目67个(含待销尾盘),其中开发面积在10万m2以上的达到22个,在建房屋施工面积464、95万m2,比去年同期的324、31万增长43、37%,房屋新开工面积197、75万m2,比去年同期的133、08万增长48、59%,房屋竣工面积100、71万,比去年同期(69、97万)增长43、93%。 二、房地产市场供给 1-12月份经审批共准许预售商品房屋面积122、47万,比去年同期的98、6万增长24、21%,加上历年累积81、44万,全市今年1-12月份商品房市场投放量为203、91万,减去1-12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98、02万,目前我市可面向市场销售的商品房面积有105、89万,其中期房面积83、78万,现房面积22、11万(其中:住宅19、01万,占85、97%;商业营业用房2、48万,占11、23%;其他0、62万,占2、8%),一年以上现房空置3、04万。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三、房地产市场需求 1、商品房销售分析 1-12月份我局共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9216户,其中住宅6954户。房屋备案登记销售面积98、02万m2,比上年同期的92、5万增长5、97%,其中:期房销售登记备案面积69、88万m2,占销售总面积的71、29%;现房销售面积28、14万m2,占销售总面积的28、71%,商品房成交金额45、64亿元,比去年同期的40、7亿元增长12、14%。另据统计,乡镇人员进城购房面积53、44万,占销售总面积的54、52%,与上年同期的52、94%增加2个百分点;城区人员购房面积31、54万,占销售总面积的32、18%,比上年同期的38、36%减少6个百分点;外来人员购房面积13、04万占销售总面积13、28%,比上年同期的8、7%增加5个百分点。 2、商品房屋套型分析 1-12月份单套建筑面积90m2以下的普通商品住宅销售1702套,占销售总套数的24、48%,90144普通商品住宅销售4424套,占销售总套数的63、62%,144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宅销售828套,占销售总套数的11、91%。 3、存量房屋交易分析 据统计,1-12月份我市城区共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2668宗,比上年同期(1745宗)增长52、89%,成交面积33万,比上年同期(20、75万)增长59、04%,成交额为8、9亿元,比上年同期(4、62亿元)增长92、64%。一、二级市场交易比例(98、02万/33万)为2、97:1、0、 四、房地产市场价格分析 据统计,1-12月份全市商品住房均价为3640元/,第4季度全市商品住房均价为3530元/,与第三季度(3709元/m2)下降4、83%;另各区域商品住房平均价分别是浏阳河以北区域3743元/、浏阳河以南区域4355元/、行***中心区域3562元/、工业新城区域3096元/,其它乡镇区域2831元/。 五、房地产市场运行特点 1、土地市场成交及房地产开发投资稳步增长,房地产开发行业保持对市场信心。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全年房地产用地成交面积、成交单价及在建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均较上年有较大增长,表明房地产开发行业对我市的房地产市场保持了较好的信心。 2、房地产销售总体增幅逐月收窄,商业房产销售保持相对较高增长。 20xx年一季度,商品房销售同比增幅达123、1%,4月份起,同比增幅逐渐收窄,到12月份,商品房销售总量同比增长幅度仅5、97%。其中,商业房产的销售一直保持了30%以上增幅。 3、商品住房销售品质为先,高品质楼盘销售量大。 20xx年全市共销售商品住房80、44万,其中城区62、4万,乡镇(园区)18、04万。环境、品质相对较好的楼盘销量大,单价4000元以上楼盘销售32、39万,占住宅总销售量80、44万的40、27%。 六、下阶段房地产市场发展建议 1、坚持高起点规划、有序发展 一是注重规划的前瞻性,使我市房地产开发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征地、统一管理”的有序建设格局。二是园区(乡镇)房地产发展要科学布局,有序引导产业发展的规模和方向,避免出现市场过剩风险。 2、推行***企合作,推进成片开发 一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动参与到土地一级开发中来,对于积极建设基础设施移交给***府的企业,可优先获得土地开发权利,在土地招拍挂中减少地块分割出让,促成土地的成片转让。二是为成片开发的开发企业提供***策支持和便利***务通道,引导银行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开通***务绿色通道等等,鼓励房地产开发向集约化、多元化、多配套的方向发展。三是在项目运营上,鼓励开发企业自持物业,持续提供就业岗位,带动片区经济发展。 3、以城市营销推进房地产外向性宣传 充分整合、发挥浏阳的***治优势、经济优势、文化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等区域优势,形成城市品牌、提升城市价值,以城市品牌助推城市房地产的价值释放。 4、坚持强化行业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引导,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整体资金实力和管理水平。适当提高新申办开发企业的从业门槛,引导老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重企业品牌的培育,争取培育一批本地高品质的品牌房企;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核查力度,重点查处消费者投诉集中、媒体曝光的企业和项目。三是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实施信用普评,将实力不济、失信的企业逐步淘汰,对于无开发资质、开发能力弱的企业进行整顿。 尽职调查报告 篇三一、团队情况尽职调查 在VC投资中团队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团队成员的方方面面,包括团队成员的经历、学历、背景以及各位创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组织结构***; 2、董事会、管理团队、技术团队简介; 3、管理/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4、企业劳动力统计。 二、业务情况尽职调查 业务的尽职调查是个广泛的主题,主要包括业务能否规模化、能否持久、企业内部治理,管理流程、业务量化的指标。 1、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2、对管理层及关键人员的激励机制; 3、是否与掌握关键技术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4、是否与相关员工签订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合同; 5、员工报酬结构。 三、市场情况尽职调查 创业者商业计划书中的那些关于市场的分析和预测,仅仅是参考。VC会***地对市场进行尽职调查,VC的市场分析工作是由专业人士来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产品生命周期(成长期、稳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发展趋势; 2、目标产品市场规模与增长潜力分析(自然更换、系统升级、扩大应用等); 3、核心竞争力构成(技术、品牌、市场份额、销售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等); 4、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和行业平均销售利润率; 5、主要客户构成及其在销售额中的比例。 四、技术情况尽职调查 1、核心技术名称、所有权人、来源方式、其他说明; 2、公司参与制订产品或技术的行业标准和质量检测标准情况; 3、公司已往的研究与开发成果,行业内技术权威对企业的技术情况的评价; 4、公司在技术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明细; 5、计划再投入的开发资金量及用途。 五、财务情况尽职调查 财务的尽职调查,可能要算是尽职调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为两大块:过去的财务数据和未来的财务预测。 1、企业财务报表(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往年经审计年报,最近一期月报); 2、分产品/地区销售、成本、利润情况; 3、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说明和资质; 4、对造成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因素的说明。 六、法务情况尽职调查 提供公司总部、子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员工合约、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商标备案、诉讼记录等等。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治、法律环境; 2、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策; 3、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合同; 4、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5、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尽职调查报告 篇四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W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W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策,根据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 W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 (详情见附件三:W公司变更详细) 3、W公司实际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 、 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 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 (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同意或认可等。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外国投资者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规避市场准入的行为则亦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中国法律对于外商投资行业的准入规定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国对于外商投资的行业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贸易类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属于中国***府规定的逐步开放的产业,而被纳入“限制类”进行特别管理。 3、W公司隐名投资的法律风险 (1)中国法律确定股东身份应当经过登记程序,这里所说的登记是指登记于中国工商行***管理机关,没有经过登记的,不能对抗不知道隐名投资行为的第三人。也就是说,目前外国人某某并非是经过中国相关***府部门登记过的股东,登记过的股东是中国自然人 、 ; (2)中国自然人 、 具有实际支配W公司股权的权利,如果显名股东不经隐名股东的同意即转让股权,将造成隐名股东的投资失败; (3)当显名股东个人负有大额债务而不能清偿时,他们的债权人可能会要求获得W公司股份,从而影响隐名股东的利益; (4)中国目前并无对于隐名投资的现行有效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外商隐名投资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的,法院会判决这种隐名投资行为无效,真正的股东为显名投资者,隐名股东(外商)与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法人)的出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W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限制类,因此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一旦与显名股东发生争议,法院将会判决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无效,外国人某某将失去对W公司的控制权; (5)根据我们处理类似案例的经验,外商利用中国人进行隐名投资,初始时一般合作良好,但是当公司做大做强并产生较大利润时,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或法人)常常会向隐名股东(外商)提出种种要求,从而产生争议。 三、关于W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为实现对W公司的并购、增资,增资之后,W公司将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和行业实行准入制,因此W公司一些经营范围难以保留。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我们的经验,变更后的W公司的经营范围将表述为:从事。。。。。。等食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内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 四、W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1、概述 W公司会计核算方面原则上执行中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未根据该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中国法律强制性要求建议的制度,而财务管理规定是一种内控制度或称管理制度。 由于W公司没有具体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相关会计***策无法确定(目前实际由财务人员根据经验或习惯确定),既不利于公司管理层对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导致W公司会计业务处理的随意性。 我们建议W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出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2、W公司的会计***策 (1)执行中国《小企业会计制度》;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根据W公司的规模,可以使用《企业会计制度》或者《小企业会计制度》,W公司目前实际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核算方法: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币账户余额未按期末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相关汇兑损益待外币实际支付结算时进行一次性调整。 我们认为,外币账户未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益没有及时进行会计处理,既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还将导致会计利润核算的不真实。 我们建议W公司依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时对各外币账户进行汇兑损益调整,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实际取得价格)为计价原则。 (5)存货核算原则及计价方法: ①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②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采用一次性摊销法; ③存货的盘点制度:采用永续盘点制,即按照账面数据与实际盘点数据结合确认的方法。 (6)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折旧方法以及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是指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固定资产取得时按实际取得成本计价,按照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 (7)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公司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转移给买方; ②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③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风险提示:W公司实际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与上述原则有差异,具体详见本报告的税务风险调查部分。 五、W公司财务状况调查(截止20xx年10月底) 1、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所属日期:20xx年10月31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2)损益表(所属期间:20xx年1-10月;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3)会计报表提示: (略) 2、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调查与分析(略) 六、税务风险 1、W公司存在由于延迟确认销售收入而引起的税务风险,违反了中国现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法规; (1)W公司目前的销售收入核算业务中,当月销售发出的货物, ①20xx年9月份之前,该月全部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②20xx年9月份(包括)之后的货物销售业务,该月25日以后的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W公司该类业务目前没有书面合同)(见本报告四、W公司的合同风险条款解释),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75号)第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3)我们认为,依照上述税务法规,W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属于延迟确认,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即延迟申报纳税); 2、除上述风险外,我们未发现其他税务风险。 七、本尽职调查报告的说明 1、本尽职调查报告仅是在有限的时间内,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据本案的特殊性进行的调查工作。因此,我们的尽职调查报告其内容不可能穷尽W公司目前的或有风险,存在着可能对或有风险的错误描述、偏差或遗漏,特予以说明,请贵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涉及法律、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我们虽有中国执业律师参与本案并负责调查,但与会计事务所全面的审计、评估和多位注册会计师人员协同工作的结果是不同的。对于一些问题例如财务报表的调整、公司整体估值等,是资产评估与审计师的责任,本报告并未涉及。 3、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所有附件内容与本报告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单独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尽职调查报告是依据贵司与我们签订的《务委托合同书》的基础上作出的。 本尽职调查报告除委托人为受让W公司股权或对W公司增资作参考之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尽职调查报告 篇五并购主体 必须调查交易主体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交易主体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涉及国有资产时是否取得有关批准。此外,还要调查交易主体现时是否合法存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未来的存续是否存在限制性因素等等。 组织结构 主要调查企业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历次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决议、会议记录等。对在有关部门备案的文件,应当到有关部门去核查验证。 关联方 主要调查与并购主体存在法律上的关联关系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债权人、债务人、消费者、监管部门等。同时视乎客户的委托要求,有可能对其核心成员的道德信用也纳入调查范围,因为道德风险可能会引发其他诸如经营、法律、财务等风险。当然,鉴于中国目前的信用体系并不完善,这方面的有效调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实际调查当中这方面的调查多数流于形式。 主要财产 调查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权属查证。有形财产如土地使用权、房产、设备等,无形财产如商标、专利、著作权或特许经营权等,主要审查财产以及已经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还需调查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其次,权利限制。调查财产是否存在权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质押等情况,调查财产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第三,现场核实。调查财产是否存在租赁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问题。 经营状况 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的来龙去脉、产业***策的演变、对外签订的合作协议、管理咨询协议、研究和开发协议;供货商的情况;主要购货合同和供货合同以及价格确定、相关条件及特许权规定;市场开拓、销售、特许经营、委托代理、以及***销售商的名单;消费者的清单;有关存货管理程序的情况;主要竞争者的名单;产品销售模式及其配套文件等;作出的有关产品质量保证文件;有关广告、公共关系的书面协议等等。 债权债务 企业的债权债务对未来的权益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又难以仅从表面文件发现,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因此,对于企业的应收应付款项应当重点调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调查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诉讼时效的同时,核查其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在调查企业对外或有负债情况时,应着重对抵押、质押、保证以及其他保证和承诺的风险进行核查。此外,对于企业经营过程当中常见的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也应当纳入债权债务的调查范围之内逐一予以核实,环境保护应当调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已经投资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是否具有相关的环境评测报告和证书。 产品质量 企业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是否具有相关的产品质量证书。 财务调查 财务状况是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基于避税或其他原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数据往往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时候并不真实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因此,有必要对财务数据作必要的调查,这类调查一般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市场开拓情况;研发的投入与收益情况;原始财务报表;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采用新的会计准则与原有会计准则的不同之处所产生的影响;会计***策可选择条件的不同选择所产生的影响,等等。 人力资源 在这方面应调查的信息资料需包括以下内容:主要人才的个人档案;聘用合同资料;劳动行***管理部门有关员工福利规定的文件;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经营管理者和关键人员的年薪和待遇历史情况与现状;员工利益的未来安排,如退休金、股票期权、奖金、利益分享、保险、丧失劳动能力补助、储蓄、离职、节假日、度假和因病离职的待遇等;人才流动的具体情况;员工纠纷的具体情况,等等。 保险 调查的范围主要是保险合同、保险证明和保险单,险种主要是一般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火险或其他灾害险、董事或经营管理者的责任险,以及雇员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 诉讼或处罚 针对企业可能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处罚案件,以走访相关部门的形式予以调查核实。另外,还应当调查企业高级管理层如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管理层人员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处罚案件。 优惠***策 由于我国存在名目繁多且行***级别不同的税收优惠、财***补贴,如果并购主体存在享受税收优惠、财***补贴的情形,则要对相应的***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予以特别关注,在某些情形下,这些***策是企业生存和赢利的关键。 地方***策 鉴于我国地域情况差别很大,我国法律的规定仅仅是原则性的,各地区的行***规章在理解和执行上往往有很大差异,例如报批时间上的不同和报批文件制作要求的差异等,这些差异将对交易双方的成本核算构成直接影响,有时甚至直接影响交易结构。因此,在尽职调查报告当中加入此部分调查非常有必要。主要包括两类内容,一是地方***府、部门针对本行***区域内所有企业的普遍规定,如行业投资***策、税收优惠***策、财***补贴***策、反不正当竞争、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一类是针特定行业或范围企业的特殊***策,如: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和各类许可证等。 上述尽职调查内容和结论将会对并购当事人未来的利益、风险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就是“去脉”,而依据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一一“来龙”。调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来龙去脉,进而对从***策、产业、行业、财务、法律、人员等等诸多方面的风险、收益进行整体评估。整体评估的结果将构成并购的基础。 尽职调查报告 篇六一、甲公司的设立、出资和存续 (一)公司设立 根据H市工商行***管理局网站查询结果,及目标公司提供的《准许设立/开业登记证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章程》、《*设验字(20xx)第A468号验资报告》,目标于20xx年10月18日设立。 (二)出资 甲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670.4万元,于20xx年10月14日之前,分四次,以货币的方式出资完毕。 1、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5日出具的《*设验字(20xx)第A*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一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10月15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2、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12日出具的*验字(20xx)第058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二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5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3、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6月21日出具的*验字(20xx)第134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184.5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6月21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4、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2日出具的*验字(20xx)第258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225.9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10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三)公司存续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20xx年5月16日的营业执照及H市工商行***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合法存续。 20xx年5月24日,获H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有效期至20xx年5月23日。该证在H省工商网站上查询合法有效 根据H市工商行***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20xx年通过年检。公司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检,但未查到20xx年年检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甲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办公地址: * 公司类型: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 注册资本670.4万,出资形式货币。 经营范围:* 分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甲公司*分公司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四)法律评价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目标公司符合设立条件,在两内以货币方式缴纳了全部出资,履行了验资、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资质和出资合法有效,公司存续合法。 因未查到20xx年的年检信息,根据有关法律,一年未年检的,工商行***管理部门可撤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二、甲公司的股权变更 (一)股权变更的历史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共经历了四次股权变更: 1、设立登记时的股权情况:设立时注册资本650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40% E:25% B:10% F:10% C:5% G:8% D:1% J:1% 2、20xx年6月17日股东变更情况: F退出公司,分别将认缴的15万元、50万元股权转让给原股东A,和第三人K,K为公司新股东。 A持股比例增至42.31% K持股比例为7.69% 其他持股比例不变 3、20xx年7月23日股权变更情况 E退出公司,分别将认缴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及第三人L,L为公司新股东,K将7.69%的股权转让给A。转让后,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58.49% B:14.63% C:7.31% G:9.9% D:1.46% J:1.46% K:4.5% L:2.25% 4、20xx年5月1日股东变更情况:增资至670.4万元,K分别向A、C、D、J转让部分股权。G分别向第三人M、N、P、Q及原股东D转让部分股权。L和B向A转让部分股权。M、D、R、S共增资20.4万元。转让、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59.66% B:11.93% C:7.46% D:4.47% G:4.33% K:2.98% M:1.49% N:1.49% J:1.49% L:1.49% R:0.75% S:0.66% P:0.6% Q:0.6% T:0.15% (二)法律评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股东决议》合法有效,股权转让行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及约定。公司股东变更合法有效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三、甲公司章程及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章程的沿革 公司章程于20xx年10月14日订立,于20xx年6月10日、20xx年4月23日、20xx年5月1日分别修订。 (二)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列明的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注: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按实缴出资股数行使表决权(注: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修改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每年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度。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但董事会作出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作出解聘总经理的决定,如总经理是董事的,总经理无表决权。其他董事一致同意,决议生效。 3、公司设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5、公司法定代表人A (二)法律评价 1、公司章程的变更程序合法有效 2、特别要注意公司章程对股东权益的特别约束 (1)任何股东未经其他股东和董事会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质押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以其他方式在股权上设置债务担保 (2)股东不得与公司从事相同的业务,与公司同业竞争 (3)公司章程例举股东大会特别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而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以下约定的有效性存争议,且有可能侵犯小股东的利益,请特别注意。 《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约定:“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份: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且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20%以上;公司支付收购费手,剩余的流动资金流足以满足公司一年内的经营管理需要。”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强制回购股东股份的约定的法律效力问题,实践及理论中都存在争议,因此这一条如果适用有可能引起争议。 另外,由于股东会是资本多数决,(本章程规定回购股份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是人数多数决),通过股东会决议强制回购某股东股权,可能侵犯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经股东会决定,公司可以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增加注册资金。......四、对新增加的投资,按新增加的投资与股共会确定的不低于净资产的`公司资产及增加的总投资之和的比例,确定投资比例。”这一款内容不明确。 四、甲公司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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