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必大的典故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令自己印象深刻的典故吧,中华上下五千年,产生了无数故事。当你说出一个典故的时候,知道它背后那段风起云涌、波澜壮阔的历史吗?还在苦苦寻找优秀经典的典故吗?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周必大的典故,欢迎阅读与收藏。
周必大
周必大(1126年8月15日—1204年10月25日),字子充,一字洪道,自号平园老叟。原籍管城(今河南郑州),至祖父周诜时居吉州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县永和镇周家村) 。南宋著名***治家、文学家,“庐陵四忠”之一。
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进士及第。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举博学宏词科。曾多次在地方任职,官至吏部尚书、枢密使、左丞相,封许国公。庆元元年,以观文殿大学士、益国公致仕。嘉泰四年(1204年),卒于庐陵,追赠太师。开禧三年(1207年),赐谥文忠,宁宗亲书“忠文耆德之碑”。
周必大工文词,为南宋文坛盟主。与陆游、范成大、杨万里等都有很深的交情。著有《省斋文稿》、《平园集》等80余种,共200卷。
周必大的轶事典故有哪些
鹤飞盏
周必大有一个酒杯名为“鹤飞盏”,斟上酒,杯上的鹤就飞起来,喝完酒后,鹤就不见了。
大承气汤
周必大被任命为参知***事时,朱熹在与刘子澄的信中评论此事说:“现如今是需要下大承气汤(药性较猛烈的泻药)的症状,他(孝宗)却下四君子汤(药性柔和缓慢的补药,此指周必大)。虽然不会造成危害,恐怕对病情也没有好处!”
貌类温公
据记载,周必大身材高大而脸庞清瘦,样貌如同野鹤。他在翰林院任职多年多年。孝宗在一天退朝空闲时,感叹说:“好一个宰相!只是怕他福薄。”一个老宦官在孝宗身边说:“官家(对皇帝称呼)所感叹的,难道不是周必大吗?臣观察司马光的画像,也像周必大一样清瘦。”孝宗为此一笑,于是提拔周必大。周必大此后任太平宰相,参与并闻知禅让盛事,晚年出镇长沙,退休后得享十多年的清闲福气。
敬慕三忠
周必大曾在乡里建三忠堂,因欧阳修(谥文忠)、杨邦乂(谥忠襄)、胡铨(谥忠简)都是庐陵人,也都是周必大平生所敬慕的人,所以周必大撰文记述他们的事迹,这是他的绝笔。
主要影响
周必大“立朝刚正”,言事不避权贵,处事有谋,治***勤奋,是一位颇富才干的***治家。其为***大体有四点主张:一、强兵,并制订“诸***点试法”,整肃***纪;二、富国,主张大力发展商贸业,以增加收入;三、安民,以民为本,减赋赈灾;四、***修,要择人才,考官吏,固职守。不仅如此,周必大还工文词,为南宋文坛盟主。与陆游、范成大、杨万里等都有很深的交情。他是一位“九流七略,靡不究通”的文学家。诗词歌赋“皆奥博词雄”。其书法“浑厚刚劲,自成一体”。
***治
周必大在任官期间一直秉承富国强***的思想。在助***过程中,围绕国家“中兴***强”目标,对于南宋朝廷面对的经济困状也提出了许多见解和对策,例如主张“节用惠民”的爱民观以及“戢兵督劝”劝农法,即通过“节约用度”来减轻百姓负担,以“惠民”来换取百姓拥护;通过“戢兵” 以使“民安其生,农复其业”,君主和官员“以劝农为职”,与民共期“富庶”。升任枢密使后,周必大不仅积极参与***事问题的讨论,而且在掌握和考察***队实情的基础上,对朝廷的***务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并提出了各种对策与建议。周必大所主张的“守御”下“内修”的边防观以及“备御”下“斗智”的平寇法,既是对以往***事防御思想的继承,又是他在长期的***事实践中摸索出来的重要创举。
人才战略
宋孝宗欲求中兴,人才为急务。“锐意进取”的孝宗对此十分重视,认为:“馆职、学官,祖宗设此储养人材,朕欲待方来之秀,不可定员。”周必大在助***过程中,献智颇多,在人才的选择上建议“博求”文武英才,并用 “分格”储备的方式来辨识人才。周必大的 “博求分格”的储才观,和当时的人才形势极为契合。“博求”利于君主广泛搜罗各种优秀人才。他强调“博求”是长远的目标,要有“储材于闲暇”的战略眼光。同时,“分格”是人才储备中的重要创举,既有利于君主了解和熟悉人才,又能使各级官员在急需用人之时能“按***索骥”。
(一)“博求”文武英才
一方面,“杂举文武之才”。周必大指出,要想实现 “中兴之***”,关键在于储备和用好各类文武英才。周必大建议以“杂举”、“广储”的方式解决人才不够用的情况。也就是说,君主和各级官员平时要善于广泛搜罗各种人才,才会使当朝廷急需用人时有合适人选,不至于出现“任违所长”和“用过其量”的问题。因此,他建议孝宗下诏,要求各级官员“杂举文武之才”,以为朝廷所用。另一方面,周必大建议孝宗效法前朝君主“博求文武之英”的成功措施。以“富人要造居室,通常在十年前种树”作喻,说明要“兴事造业”,就必须“储材于闲暇”。他指出太祖、太宗的人才储备打下了良好基础,反之高宗时“秦桧嫉贤妒能,***同伐异”,以至孝宗“将相不能实现宏***,守令不能遵守上意”。因此他建议孝宗效法先祖“涵养士类”。
(二)“分格”以辩才
周必大认为人才储备是用人之前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在人才选用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他还认为,“博求”之后,还要做好分类,也就是分格。“博求”人才后,朝廷要按人才“所能”分类,将有相同才能的人才归为一格。比如善于驾驭将帅的归为一格。大格下还要分小格。尽可能将不同才能的人才以详细的分类将其区分开来。周必大认为,人才“分格”之后,由各级官员一起上报给君主,作为了解人才的资料。此外,君主还将人才的详细格目放到“二府”,一方面,便于宰执在平时了解和审核人才,另一方面,当朝廷急需用人时,宰执及时选择所需人才,提高了选用人才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