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一般给多少彩礼合适
尽管是二婚,还是希望对方一样尊重。不管怎么样,结婚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都快成为一家人了,一定要多包容原因。那么二婚彩礼钱多少合适?不妨和了解下!
二婚给彩礼钱吗
二婚,虽然说是二婚,但也是结婚,给彩礼办酒席也是理所当然的,可是有些人就把再婚不当做正常婚姻对待,说办过一次了就不办了,年龄大了该低调点就低调。不知道你有何看法?
有个朋友丈夫去世四年了,如今朋友又处了个对象(离异孩子归母亲),两个人各方面都挺般配,相处半年了准备结婚,朋友向男方要5万的彩礼买结婚用品,男方就觉得都是二婚了彩礼还要那么多,婚礼也不想大张旗鼓的办,该简单点就简单点。朋友觉得男人太吝啬,看来并不是爱她,就那么点钱的彩礼都不给,结婚后男方还要到我朋友的房子住,这么点彩礼都舍不得。朋友说:再婚怎么了,再婚就不可以过点儿彩礼,就不可以请亲朋好友来祝贺啊!所以她决定结束和男人的关系了!
婚姻不是儿戏,不论是第一次婚姻还是第二次婚姻,都应该为了爱情结婚。既然是结婚,都应该正确对待,如果男人再婚就***省钱,***搭个火,然后双方相互像防贼,这样的再婚也不会长久。女人也是,不要拿婚姻作为发财的手段,当你鼓足勇气再婚时,一定要为了真心相爱而结婚!婚姻不是游戏,初婚二婚都要用真心用真情对待!
现在二婚都给多少彩礼
二婚彩礼的多少,还得看双方对于这次婚姻的态度怎么样。
1、二婚,对于一些男女来说比一婚还更加珍惜,也许是经历了一婚的不适合,等遇到真正合适的人的时候,这份幸福肯定看得深。以至于在婚礼筹备上,肯定会更加花心思,彩礼方面也会给的比一婚多一些,代表对此次婚姻的重视。
2、二婚对于另外一部分男女来说,他们觉得形式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两人的心走到了一起。对于婚礼仪式能免则免,就简单的请双方父母一起吃饭,就算礼成。礼金也是走一下习俗仪式,一万就行了。
3、还有这样二婚夫妻,他们不要婚礼仪式,不要礼金,只要9元一本的结婚证。他们觉得钱永远都带不了婚姻,知道婚姻的珍贵,只要是你就行,这样的婚姻也是让人羡慕的。
二婚礼金应该怎么给
1、对于二婚,有些家庭觉得要办得比一婚好,以盖晦气。所以在盖彩礼方面严格按照首婚的婚礼习俗来,并且会给更多的彩礼,以求婚姻的好运势。
2、二婚,有人男女觉得低调就好,给彩礼也不会在邀请亲戚们一同前去,只是简单的去女方家走个形式就行了,礼节都免了。
总结:二婚彩礼给多少,没有一个明确的数目和行情。给多少、要不要给都是看新郎新娘他们自己的意愿。二婚其实已经不在乎那些繁文缛节,在乎的是面前这个人已经是值得一生就足以了,你们觉得呢?
一、彩礼能要回来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实践中彩礼是有可能要回的,只不过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男方要回彩礼的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彩礼可以退,但是只限于三种情况。
“彩礼”并非规范的法律用语,因此,被诉到法院的彩礼纠纷,都被划入到“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退还或者返还上。按照长期来形成的习惯,彩礼一旦送出,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女方反悔,彩礼必须无条件退还;如果男方反悔,则女方可予以拒绝。
从表面上看,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三、彩礼的范围界定
由于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司法解释对彩礼的范围也无法作出明确的规定,由此给审判造成一定的难度。因为只有准确界定彩礼的范围,才能维护好男女双方的利益。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首先是关于共同花费的问题。比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彩礼用于共同花销,比如有的为举办婚礼而共同宴请宾客,有的用于共同学习某项技术,有的共同外出旅行,也有的纯粹共同用于朋友间的吃喝玩乐等,那么这些费用一般在计算返还数额时会予以扣除。
第二是关于相互赠予财物的问题。恋爱中,男女双方为了表达心意,通常都会赠予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物品,有的是为了结婚而赠予的,有的是一方自愿赠予另一方,与结婚目的无关。在小丁和小雨的案例中,那些高档手表、电脑等物被认定为男方小丁的自愿赠予,所以法庭判决时就不作为彩礼来定,而20万元和车辆则是为了结婚而赠予的,应认定为彩礼,需要返还。
第三是关于亲人赠予财物的问题。一般来讲,对于新人,双方的亲属都会有一定物品或现金的馈赠,对于这部分财产,如果明确是特定给个人的财物,当然应按个人财产来处理,而如果是赠予两个人的,就存在共有分割的问题,所以,恋爱过程中男女之间的钱物给付,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彩礼还是赠予,只有彩礼,才存在可能返还的问题,如果是赠予,则不存在返还。
彩礼作为结婚的附条件的赠与,是可以退的,但是只限于三种情况,比如双方并未登记结婚,或者已结婚未居住在一起,或者给付彩礼导致对方婚前困难,其他情况彩礼一般是不予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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