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计算标准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欢迎阅读!
1、每小时工资为a÷(21.75×8)=a÷174,其中a为基本工资、奖金、出勤奖、职务补贴等总和,a不包括加班费。
2、以2012年10月16日----2012年11月15日,1个月共计31天为例,其中工作日23天休息日8天。
3、现在工作时间为每天8.5小时,超法定时间每天0.5小时,23天加班为23×0.5=11.5小时,工作时间加班费为a÷174×11.5×150%=a÷174×17.25
4、星期六加班时间8.5小时×4=34小时,休息日加班费为a÷174×34×200%=a÷174×68
5、a为多少,以月总收入8000元(不包括竞业限制补偿金)为例,8000元包括加班费。
a÷174×17.25+a÷174×68+a=8000元,即a=5369元,加班费为2631元。
6、a为多少,以月总收入10000元(不包括竞业限制补偿金)为例,10000元包括加班费
a÷174×17.25+a÷174×68+a=10000元,即a=6712元,加班费为3288元。
拓展: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
我国规定了不少节假日,比如端午节、中秋节等。在这些节假日的时候,劳动者是能够获得休息的机会,要是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职工进行加班的话。即使安排了补休,也还要支付相关的加班工资。那么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周末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将休息日排除在外,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在休息日是没有工资的,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加班,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正常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而不能认为另外100%的加班工资已经包括在正常发放的工资之中,因此只支付100%的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