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玲玉25岁的时候已经拍了29部电影,成为中国电影历史上默片时代最优秀、没有人可以与之比肩的女演员。在这个辉煌的时刻,她为什么要用那样决绝的方式终止了自己的艺术和生命呢?凶手到底是谁呢?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要进入到历史那一页,回到20世纪30年代的那个场景以及去认识阮玲玉生活中的三个男人。
阮玲玉幼年时,父亲早逝,15岁的她随母亲在一个姓张的大户人家帮佣。在张家那个院子里她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命里注定带给她的是躲不过也逃不掉的孽缘。
张家的小少爷叫张达民,18岁。他虽然是一个纨绔子弟,但也是受过“五四”新思潮影响的青年人,所以对保姆的女儿非但没有歧视,还经常拿自己的钱去接济她们母女二人。慢慢地,张达民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阮玲玉了,就向她求婚。阮玲玉是没有思想准备的,但是她的妈妈非常同意这门婚事。
此时,张太太发现儿子和保姆的女儿有这样一层关系,坚决不同意。迫于无奈,张达民提出和阮玲玉同居。20世纪30年代在上海有一种非常“摩登”的风气,就是摩登女人往往会和摩登男人同居。那个时候,同居并不那么受到人们的道德谴责。在这样的背景下,阮玲玉和张达民同居了。
一个16岁的女孩子和一个19岁的男孩子,都没有工作,靠着家里那点月份钱吃吃喝喝、搓麻将、跳舞。张达民常常把阮玲玉带到舞场去跳舞,慢慢地,阮玲玉的舞跳得非常好了。两个孩子就这样混着也不是办法,张达民的哥哥就介绍阮玲玉去当演员。
1932年,当阮玲玉在电影艺术上迅速发展的时候,“一・二八”事变在上海爆发,她带着养女小玉和张达民一起去到香港。在香港阮玲玉遇到了她生命中的第二个男人,这位中年男子的出现,再次把阮玲玉推向了死亡的边缘。
唐季珊是一个特别著名的富商,也是联华电影公司的大股东。一次聚会时,唐季珊见到了阮玲玉,被她深深地吸引了。其实,唐季珊不只在广东老家有妻子,身边还有很著名的女明星张织云。当时这位大明星已经息影和唐季珊同居了。唐季珊为了追求阮玲玉,不断地邀请她去最豪华的、最高级的场所跳舞。一来二去,阮玲玉渐渐地就和唐季珊有了感情。
听说阮玲玉和唐季珊好了,张织云就写了一封信给阮玲玉:你看到我,你就可以看到你的明天,唐季珊不是一个好男人。但是那个时候阮玲玉对这种话是听不进去的,她不顾一切和唐季珊住到了一起。唐季珊为她在上海的新闸路买了一栋三层的小洋楼,后来,阮玲玉正是在这栋小洋楼的二楼自杀的。唐季珊送给阮玲玉一份贵重的礼物,同时也送给阮玲玉一座坟墓。
就在阮玲玉和唐季珊开始新的同居生活时,张达民出现了。那个时候他已经潦倒了,看到和自己同居了八年的女人居然和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并且那个男人要比他更有钱、更有实力,他心中那种复杂的感觉是不言而喻的,人性中恶的一面就表现了出来。他打算从阮玲玉那儿敲诈五千元。阮玲玉为了息事宁人就想给他。唐季珊冷言冷语地说:你要给他钱是可以的,我是不给的。我觉得你这样给下去的话,是没完的,他是一个无赖。阮玲玉看到唐季珊的脸色很不好看,就狠了一下心,一分钱没给。张达民没有想到一向软弱的阮玲玉居然决绝地说一分钱不给,威胁说你不给我钱,我就把你的身世揭露出来。张达民到法院递了一张状子,说阮玲玉当年住在他们家的时候偷走了他们家很多东西,并把这些东西全部送给了唐季珊,这等于把唐季珊也告上了法庭。
唐季珊为了自己的名誉,也到法院告状,说张达民对他是名誉诬陷。他要阮玲玉在报纸上登一篇公告,说没有把张家的东西拿来送给他,彼此在经济上是***的。阮玲玉很要面子,但她想和唐季珊在一起,也就答应下来,在报纸上发了一个公告。
谁知,这时候唐季珊却背叛了她,在外面又有了新的相好,叫梁赛珍,是上海滩上著名的,舞跳得好,人也长得好,也经常去拍电影。当阮玲玉发现唐季珊在外面和自己的同事梁赛珍有了这种关系的时候,内心非常痛苦,但是她要面子,不说出来。张达民的无赖和唐季珊的不忠让阮玲玉失去了感情的寄托。这时,阮玲玉生命中的第三个男人闯入了她的生活。
著名导演蔡楚生要拍一部进步电影《新女性》,女主人公就让阮玲玉来演。蔡楚生和阮玲玉是同乡,他们的感情或者说他们的友谊完全是在片场建立起来的。蔡楚生导演也有些自卑,因为当时很多导演都是留洋回来的,都是科班出身,而蔡楚生仅是学徒出身。他俩都是广东人,出身背景相似,还有着相同的爱好和生活习惯,这使得他们越走越近。拍完影片《新女性》后,阮玲玉和蔡楚生萌发了没有言传的情愫,可是蔡楚生却痛苦地扼杀了燃烧的热情。阮玲玉力***改变命运的努力落空了。
就在阮玲玉和这三个男人之间发生了理不清的感情纠葛时, 《新女性》又遭到了小报记者的攻击,他们把矛头直接指向阮玲玉。阮玲玉在感情方面受挫和被报刊记者攻击的双重压力下,于1935年3月8号,在家中留下遗书“季珊:我是爱你的,我也希望你能够一直好,就是说我走了,你就可以不被人诬陷了,人言可畏,人言可畏……”后,离开了这个令她心力交瘁的人世。
她的死,真的是因为“人言可畏”吗?这一份遗书出来后,所有的人都认为阮玲玉是因为承受不了舆论的压力,承受不了两个官司给她的名誉带来的损伤,又因为她演了那么多的悲剧角色,所以自杀的。但是通过翻阅那些存在仓库里的资料,可以发现事实不是这样的。
就在唐季珊向社会抛出了阮玲玉的遗书后不久,有人在一家发行量很小的读物《思明商学报》上意外地发现了一份阮玲玉的遗书。此遗书是后来与唐季珊同居的女明星梁赛珍提供的,这份遗书是写给唐季珊的:“季珊:没有你迷恋‘×××’(即梁赛珍),没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约不会这样做吧!我死之后,将来一定会有人说你是玩弄女性的恶魔,更加要说我是没有灵魂的女性,但,那时,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过去的织云,今日的我,明日是谁,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我死了,我并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妈妈和小囡囡。还有联华欠我的工资2050元,请作抚养她们的费用,还请你细心看顾她们,因为她们唯有你可以靠了!没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事了,我很快乐。玲玉绝笔。”这份遗书发表后,梁赛珍就消失了,再也找不到了。那么从她的消失当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份遗书的珍贵。
很多人认为是有人想陷害唐季珊,故意编造了第二份遗书。而通过采访阮玲玉同时代的老影人、老邻居及当事人,仔细整理资料后发现,许多细节都是可以和这第二份遗书对应起来的。
第一是阮玲玉的司机,他证明当年3月8号晚上,唐季珊和阮玲玉去参加了一个宴会,很晚回家的时候,他们坐在汽车上发生过激烈的争吵。
第二,和阮玲玉住在同一条弄堂里面的人,看到好几次阮玲玉站在家门口哭,唐季珊不放她进家门,并且也不许阮玲玉的母亲来开门,让她在外面待着,“她以为她是明星了,怎么样了?”
从邻居的回忆和司机当天的回忆中,我们可以基本上相信“你昨天打了我,今天又打了我”这样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
第三,阮玲玉吃完药以后的真实情形知道得就比较少了,我们知道的只能是阮玲玉的妈妈和唐季珊的说法。
发现她吃药了,并且已经昏迷过去的时候距离她吃药只有两个小时,其实稍微有些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吃安眠药救得早还是很容易救过来的,洗胃吊盐水,稀释它的毒性,这个时候时间是最重要的。但当唐季珊发现阮玲玉吃了安眠药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怎么样去救她,而是把她送到哪家医院里去,他怕承担干系了。当时日本人的医院在很偏僻的地方,并且他们会替病人保密,唐季珊就开车把阮玲玉送往了日本人的医院。日本人的医院离阮玲玉住的地方很远,路上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到医院后又发现晚上没有医生。这个时候唐季珊还是不选择把阮玲玉送到大医院里去,而是把她送到了他的朋友――个私人医生那里。这时距离阮玲玉吞食安眠药已经过去6个小时了,已经很危险了。这位医生很害怕,提出要请医生来会诊,其实他是需要有见证人,否则人死在他的诊所里他怕讲不清楚。上午10点钟,医生们都来了,所有的医生都说一定要送到条件比较好的医院里去。当时的阮玲玉的片场老板黎民伟在阮玲玉从私人诊所到医院转移的过程中,拍了一张非常有意义的照片。在抢救过程中不断转院已经说明了唐季珊的冷酷,这时阮玲玉的生命对他来说不重要,掩盖住事情的真相才是最重要的。可以说,由于男人的无情无义导致阮玲玉走上绝路,但在这一过程中,她本来一直有机会获救,但人性的冷酷第二次杀害了她。
作者和中国电影界的老影人沈寂先生通过资料的分析认为,这第二份遗书来得更可靠些。如果阮玲玉那么爱唐季珊,唐季珊也那么爱阮玲玉,她不至于在花样年华走上绝路。所以,阮玲玉最后的死不是死在人言可畏,而是死在人性可畏。从阮玲玉的死可以看到人性的脆弱,人性的复杂,同时也可以看到在那个旧时代女性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