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居住证办理材料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说到居住证,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下面是精心整理的福建省居住证办理材料,欢迎阅读与收藏。
申领居住证有哪些条件?
《办法》第七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三)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采集人像信息,提交《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居民身份证,并根据以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一)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应当提交的材料为: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
(二)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应当提交的材料为: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符合连续就读应当提交的材料为: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如何办理居住证补领、换领和签注?
关于居住证补领、换领:《办法》第十条规定,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关于居住证签注:《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地住址变更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居住地住址的,不再重新换发居住证,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持本人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新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一)新居住地住址和原居住地住址在同一县级行***区域的,签发日期不变,居住年限连续计算;
(二)新居住地住址和原居住地住址在同一设区的市但不同县级行***区域的,签发日期变更为办理变更登记的日期,居住年限是否重新计算,由该设区的市人民***府决定;
(三)新居住地住址和原居住地住址在不同设区的市的,签发日期变更为办理变更登记的日期,居住年限重新计算。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哪些便利?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在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府公 安 机 关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的除外);
(二)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在设区的市、县级人民***府公 安 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及其他登记业务;
(四)在设区的市、县级人民***府公 安 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按规定参加本省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审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执业资格登记,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执业技能鉴定;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便利。
申领居住证是否收费?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居住证办理注意事项
一、影响积分入学
居住证是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依据2022年厦门积分入学***策,居住证积分占重要分数,具体算法:父(母)一方(主申请方)在厦门市居住累计每满一年(365天)积2分,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24分。
二、影响落户
厦门有很多落户方法,其中“外来人员落户”就要求:
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厦门市有效居住证(暂住证),且持有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期间间断累计不超过90天)、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我市。
三、其他依靠居住证办事的事项,例如港澳通行证个人签办理、个人参保社会保险、外地户口补领身份证、新车上牌等都需要有“在有效期”的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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