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主要特征
1、权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2、完整性
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 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4、可执行性
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
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制度1
一、目的:
规范实习、进修人员的管理,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差错事故。
二、范围:
适用于医务科、护理部、临床、医技科室对实习、进修人员的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凡来我院实习人员须持学校介绍信、进修人员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到医务科、护理部办理有关手续,按医院要求进行考试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入科实习或进修。
2、实习、进修人员在实习、进修期间要服从组织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申请期限和专业实习、进修,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实习、进修时间。
3、实习、进修人员在带教老师指导下,从事规定的实习、进修工作,接受带教老师的领导与监督,执行带教老师的指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
4、实习人员完成的各种医疗护理等文件,进修人员获得签字权以前完成的各种医疗护理等文件均应得到老师的审阅签名才能有效。实习、进修人员不得代替老师签名,凡无老师签名的实习人员、进修人员获得签字权以前书写的各种医护文件任何人都不能执行。
5、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按操作规程实施各项技术操作,老师有责任监督实习、进修人员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并视其熟练程度决定是否允许其***操作,实习、进修人员必须接受老师的监督指导。
6、进修人员在医院学习六个月后,带教老师根据,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向科室领导建议授予其单独的签字权,科领导审核并请示医务科、护理部批准,才可获得签字权。进修、实习人员未经医务科批准,不得私自调整科室,违者从押金中适当扣罚。
7、实习、进修期间一律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8、实习、进修结束,由带教老师出具实习、进修鉴定意见。到医务科或护理部办理有关手续。
9、带教医师应认真履行带教职责,对实习、进修人员严格管理,杜绝实习、进修人员的差错事故发生。
10、实习进修人员在实习、进修期间的医疗行为由直接带教老师负责。
11、实习人员、进修人员在获得签字权后擅自做主造成的差错事故由本人负责。
12、医院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实习进修人员在本院实习、进修。
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制度2
1、进修医师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二年以上病房工作经验。
2、进修人员应按时报到,逾期3日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修资格。
3、进修以半年为单位,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学习时间。
4、进修人员应进行培训后方可进科学习,培训内容参考职工岗前培训项目。
5、进修医师住宿,由医务科具体安排并管理。
6、进修医师应由科室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学习和工作。科室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每月组织科内学术讲座1~2次。
7、进修医师考勤,由进修科室负责。医务科不定期检查出勤情况。
8、进修医师不得请事假。如确有特殊原因,须有原单位来函,由医务科批假。
9、病假1个月以上者,可回原单位休假。
10、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11、病假、事假者,进修期须顺延。
12、科室根据进修医师的业务能力,经科主任考核同意可随同本院医师参加科室一线值班。但不能***值班。
13、在手术科室进修的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手术操作,但可以作为参与手术操作。
14、进修结束,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15、不能结业的情况
(1)进修期限不足半年。
(2)请假逾期3日未归。
(3)进修期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
(4)业务水平差,不能完成进修学习,不能胜任现职工作。
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制度3
我院为一所民营非盈利性综合性医院,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合理、有序的安排我院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和实习生外出进修学习,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拟选送外出进修学习者必备条件
(一)***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二)必须具备执业资质。
1、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护士资质或相应的资格证书;
2、民营医院人才流动性强,进修者必须具备在我院执业资质,新聘专业技术人员在试用期或执照未变更到本院时不得进修。
(三)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四)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但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经医教科审核报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可提前安排进修学习。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或上年度未发生院内专家认为有明显过错的医疗纠纷者。
二、办理外出进修程序 及规定
(一)常规程序: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教科审核→院长办公会批准
(二)次年外出进修计划由各科室于本年度11月份之前提出,申请进修人员必须在本年度填写《医院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申请表》,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教科,年底由医教科统一上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经医教科审核,报请院部批准,并签定《进修责任协议书》后实施。
(三)当年进修计划因故未实施者,第二年如需进修者必须重新申报。
(四)进修单位的确定原则上由医教科统一联系安排。经同意后也可由科室或个人联系,但必须优先考虑本省内距离近、收费低、有专业特色的单位。
(五)临时决定的短期(一般为1至3个月)进修学习或培训先由本人申请或凭会议通知,科主任签字同意并安排好科室工作,经医教科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后可外出学习;担任行***职务的人员外出还须经院长同意。
三、相关规定
(一)要求进修人员拟进修医院应为国内或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或者是所进修学科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确因医院或科室工作需要等原因,须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如确因医院或科室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专业或提前终止、延期进修者,须经科室主任、医教科、院领导逐级批准。
(四)经医院批准的长、短期进修学习人员外出前,须到医教科签定协议,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外出学习相关手续。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人力资源部、财务科相关规定执行。
(五)进修学习期间,因违反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5年内不得提出各种形式的进修、上学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
(六)进修一年者回院后休息7天,半年者休息4天,短期者休息1天,不按时上班者以矿工论处。
四、进修学习后管理规定?
(一)进修学习结束返院后,应及时到医教科、人力资源部报到,办理销假相关手续,并将新的信息和学习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医教科,提出改进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必要时可安排院内讲座。
(二)进修返院后一周内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及汇报材料交医教科存档,否则不予报销进修学习费用,并取消下次外出进修学习机会。
(三)进修者进修回院后在临床工作中应积极开展并推行新技术、新业务。医院将对进修回院后1到2年内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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