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丢了怎么办_合同关系成立的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丢了怎么办?丢失房屋买卖合同的处理措施是可以找到合同相对方复印合同,并在复印件上重新签字。下面给大家带来房屋买卖合同丢了怎么办,供大家参考!
房屋买卖合同丢了怎么办
1.与开发商协商,影印一份合同复印件;
2.去楼盘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查询上述合同是否已经备案登记。
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核对复印件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存档的原件一否一致。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的条件
在购买商品房时,房屋买卖双方需要签订一份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后还应该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买房过程中这一基本的环节,是交易双方订立的一份契约,对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起到监督、保护的作用。其成立的条件如下:
(一)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二)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三)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公民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五)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公证。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所以房屋是合法取得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所有人仍然可以买卖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与一般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样,在我国包括了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其中,能够成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主要是指有生命的人。自然人在我国主要包括了公民、外籍人士以及无国籍的人士。自然人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是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能够订立合同。能够订立合同的自然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成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法人,应当享有同样的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其他组织主要是指法人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在我国,这些组织也能够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房屋买卖中的房屋属于物的部分,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合同一般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同一般买卖合同关系一样,都包括主体、客体与内容三个要素,三个要素之间密不可分,一同构成了房屋买卖这一民事法律关系。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包括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以及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个要素共同构成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三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以三要素为重点进行审核查验,以防上当受骗。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否需要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定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
2.卖方中止履行合同,或者买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买房不知情的;
4.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何处理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问题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5.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或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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