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法国新总统奥朗德的成功上位,让未婚同居再次成为不婚人士的不二选择,这位法国新总统是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却和多位女友有过同居生活经历,不仅生育了子女,而且还拥有令人羡慕的爱情,他的同居生活更令全世界人民瞩目,令人不禁惊叹,原来不结婚也可以享受婚姻的美好。
不需要承担婚礼的繁琐,却能享受婚姻的快乐,这就是同居为人们带来的最大福祉,所不同的是,婚姻有一张纸做利益保障,而同居没有。
随着时下同居越来越流行,一种新的同居方式也正在悄然流行——同居协议,即同居之前两人先签一份同居协议,将财产和情感纠葛提前预防,以防出现问题时找不着章程可寻。这份协议一般由男女双方民间完成,缺少法律约束,但也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比如同居协议中有关财产归属、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因此大受年轻时尚的情侣们欢迎,可以说同居协议的出现令情侣们之间的同居行为有了一个合理的规范。
新同居时代,同居协议你签了没?
【各说各理:我们为什么选择同居协议?】
某网站曾经对同居做过这样一个调查,100名调查者当中,被问及选择同居的理由当中,占据第一位的是情感需求,第二位理由则是为了试婚,即婚前同居,第三位的选择者年龄明显偏大,原因却很直接——性需要。总结起来即:一、情感需求。二、婚前试婚。三、只是性需要。而被问及同居者心态的时候,则出现了三种答案:一、渴望激情。二、追寻纯爱。三、培养感情。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同居协议的,问及为什么选择同居协议时,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答案,便归结起来,却又是令人吃惊的相似——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不必要的麻烦”究竟有多麻烦呢?下面是其中几位受访者的故事。
出镜人物一:老王
性别:男
年龄:42岁
职业:技工
同居时间:八个月
同居协议签署原因:上当之后才领悟
尽管只是工厂里的普通技工,但人到中年的老王却活得相当洒脱,自与前妻离婚之后,他前后和两任女友有过同居经历,也正是这两段经历让他体会到了同居的“好处”,以至于现在成为一名坚定的不婚主义者。
按老王的原话说:“年轻不懂事时就想着结婚娶媳妇,现在成熟了,感觉不结婚才是真男人呢,不需要那么多条条框框的约束,也没有孩子的打扰,只要考虑两个人是不是合适就行。”
但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老王也曾有过被同居女友败光家产的痛苦经历。
那是他第一个同居女友,两人在一起住了三个月,女友漂亮温柔,用老王的话说“已经动了娶她的心思”,却不料,对方在摸清他的财产状况之后,悄无声息地将他的现金大肆消费,还把银行卡取空,最后看他再没油水可捞,抬脚走人。这段经历给老王上了深刻的一课,经过了小半年修整他才真正地想明白了以后该怎么过。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女友,虽然没有前任漂亮,但人很贤惠,把老王的生活安排得很是妥帖,这令老王很满意,但再满意他还是没忘记跟对方签一份同居协议,协议规定房租和生活费由老王这边出,但两人的衣物以及一些额外支出由女方负责。
尽管自己挑了大头,但每月工资还有剩余,这对老王来说已经很知足了,他说:“理不拉不透,话不说不明,我再也不想吃哑巴亏了,尽管不是真结婚,但在一起过日子难保有个七灾八难的,有个约定总是好的。”
或许这正是他吃过亏上过当之后的一番另样领悟吧。
出镜人物二:小柳
性别:女
年龄:21岁
职业:网店销售员
同居时间:一年零两个月
同居协议签署原因:他必须给我一个说法
小柳说起自己的男朋友,表情怪怪地,确切地说,她对自己的这段感情是先恨再爱的。
原来,小柳的男朋友比她大7岁,两人开始的关系是老板和员工之间的关系,中专毕业之后的小柳从老家到深圳打工,因为学历不高只好在网上找工作,相较于出苦力的活儿,她最后选择做了一名网店销售员,而这家网店的老板就是她现在的男朋友,对方长得实在很一般,用小柳的话说“不足1.6米的个头儿带出去都丢我的脸!”
确实,小柳1.7米的身高,配上极好的身段,人正年轻靓丽,走在街上就是一道风景,而她身边的男朋友着实不入眼,除了一家网店和一家实体服装店之外,房子车子都没有。按理说这样两种条件的人是不可能走到一起的,但却因为一次醉酒,两人阴差阳错地走到了一起。
一年前的一天,因为生意特好,老板提出请小柳吃饭,第一次进酒吧的她喝高了,也被酒吧暧昧气氛搞晕了,不知怎么就抱着老板不撒手,当对方提出送她回去时,两人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滚到了一张床上,事后老板抱着她发誓“一定给你好日子过!”清白已失,而且在深圳又举目无亲,小柳半推半就地跟对方谈起了恋爱,并很快同居。
还好,同居的日子还算幸福,男朋友很体贴她,好吃好穿供着,收入也大多上交,开始小柳还感觉很知足,但几位同学的到访却令她的心飘摇不定起来,男朋友的软硬件都不合格这让她十分不满,于是一次又一次提出分手,而十分爱她的男朋友却不舍得这段感情,指天发誓说“要买一套房子给你”。在深圳一套房子上百万,这令小柳动了心,为了防止男朋友变卦,她草拟了一份协议逼着对方签了,协议上写明“两人同居期间的收入所得均归女方名下,包括以后购置的房产之类。”
同居协议签署之后,小柳再看男朋友也不觉得那么讨厌了,甚至还开始心疼他的辛苦付出,因为她觉得,他是在为“自己的房子”打拼,也因此对男朋友温柔了不少,两人目前感情还算稳定。但跟朋友聚会说起这份民间协议时,小柳的说法则是“他必须给我一个说法”,仿佛自己依然是吃亏的一方。
出镜人物三:陈咏
性别:男
年龄:29岁
职业:设计师
同居时间:一年
同居协议签署原因:知性成年人只做知性聪明事
相较而言,陈咏算是高精尖男士,设计师的职业带来的是优越的薪水,加上他时常在外面揽些私活,所以收入较一般上班族要多许多,更主要是,家世良好的他早就有父母为其备好婚房,只差娶回一位好老婆过日子了,可令人不解的是,尽管和女友小优有着三年同居史,而且年龄都不算小了,但两人却都没有结婚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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