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起诉状(精选2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起诉状吧,以下是整理的交通起诉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起诉状 1
原告:xxx
住址:xxx
被告:xxx
住址:xxx
诉讼请求:
一、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共计xxx元;
二、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xxx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损害赔偿费xxx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下午xxx时,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xxx路、xxx路路口时,遭遇被告xxx驾驶的车(牌号为xxx)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xxx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等。后经xxx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原告又于20xx年xx月xx日,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xxx,属xxx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原告: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2
原告:郭xx,女,汉族,40岁,现住址:锦州市黑山县xx镇,身份证号:xx。
被告:王xx,男,汉族,45岁,现住址:锦州市开发区xx村,身份证号:xx。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因交通事故给我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66588.25元(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营养费、伙食补助金、后续***费、精*损害赔偿金)。
二、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25日7时40分,被告王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锦州开发区南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锦港大街十字路口时,与同向行驶的骑自行车的郭某相刮,造成郭某受伤。郭某于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3月26日在锦州市第二医院住院***,共住院93天。经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郭某的伤残程度为十级。20xx年3月28日,锦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下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王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郭某无责任。被告的.行为给原告的身心均造成了巨大伤害,被告已给付医疗费23000.00元,故依法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市xx区人民法院
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3
原告:xx,男xx,汉族,x年4月20日出生,xx人。现住xxx。电话:xx
被告:xx,男xx,汉族,身份证号:xx,xx人。电话:x
被告:xxx,男xx,汉族,身份证号:xx,住xxx。
被告:xxx中心支公司。电话: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地址:xx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各项损失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二、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x年12月06日14时50分许,被告驾驶冀f轿车沿朝xx街xx股份有限公司门前道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行人(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至原告受伤。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认定,被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责任。
经x市第二医院诊断为左踝关节骨折—脱位(旋前—外旋ⅳ°)。后经x市道路事故伤残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十级伤残,左下肢功能丧失10%以上。两次手术过后,患足仍不可负重,需继续***。可见,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造成损失包括医疗费21280.59元,被告已支付19000元;误工费41367元;护理费13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营养费1500元;轮椅600元;便座、复印、行***床192元;鉴定费1664元;伤残赔偿金36584.4元;二次手术费7000;交通费5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6211元;精*损失费1万元,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综上,被告之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害,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负担,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如所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xx
20xx年7月9日
交通起诉状 4
原告:刘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xx
住所地:xx区xx路xx弄xx号xx室
被告一:龚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xx
住所地:xx区xx路xx弄xx号xx室
联系电话:xx
被告二: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县xx路xx弄xx号xx室
法定代表人:xx
被告三: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地: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25499元[具体包括:医疗费1181元,残疾辅助器具费358元,交通费509元,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150元,鉴定费801元,误工费16500元,营养费1200元,护理费1800元,律师费3000元]。
二、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10月31日下午15时05分许,原告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沪南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行至沪南路与龙阳路交口时,被告一龚xx
驾驶车牌号为沪xx别克轿车从龙阳路自西向南突然右拐,撞上原告及电动自行车,致使原告受伤,电动自行车受损。报警后,上海市公安局xx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就该事故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任何责任。
事后,原告被送往上海xx医学院附属xx医院进行数次医治,共产生医疗费1181元,残疾辅助器具费358元,交通费509元。其外,原告的电动自行车受损,用去修理费150元。
之后,上海市公安局xx分局交警支队委托上海市xx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的***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进行鉴定,用去鉴定费801元,鉴定单位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沪xx
"三期"鉴字第xx号],鉴定意见为:伤者刘xx(原告)因车祸致腰部过伸伤伴腰部软组织损伤,酌情给予***休息期150日,营养期30日,护理期30日。故被告理应赔偿原告误工费16500元(具体算法如下:3300x5≈16500元),营养费1200元(具体算法如下:40x30=1200元),护理费1800元。
经查,被告一所驾轿车为被告二所有,该车已向被告三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交强险,(保险单号为:xx),在保险期限内,故,三被告应对本次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就上述赔偿事宜,原告曾多次向三被告要求协商解决,但三被告都不予理睬,原告不得不委托律师依法通过诉讼解决,故被告应承担原告已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
综上所述,因被告一罔顾法律规定,高速行驶,致使原告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三被告理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现原告依法起诉,请求贵院依法作出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刘xx
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5
原告:xx
住址:xx
被告:xx
住址:xx
诉讼请求:
一、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共计xxx元;
二、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xxx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损害赔偿费xxx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下午xxx时,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xxx路、xxx路路口时,遭遇被告xxx驾驶的车(牌号为xxx)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xxx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等。后经xxx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原告又于xx年xx月x日,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xxx,属xxx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6
原告:xx性别:男年龄:xx民族:xx汉住所:xx身份证:xx
被告(一):xx性别:xx年龄:xx住址:xx联系方式:xx
被告(二):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
一、请求被告承担伤残赔偿金70792.2元。
二、请求被告承担被扶养人(原告之子)生活费17204.2元,承担(原告之女)生活费25806.3元。合计43010.5元。
三、请求被告承担被扶养人(原告父亲)扶养费5883.22元,承担被扶养人(原告母亲)扶养费7984.37元。合计13867.59元。
四、请求被告承担医疗费750000元(医疗费约125000,被告已承担50000,具体数额以医院证明为准)。后续***医疗费120000元。合计:82000元。
五、请求被告承担误工费35000元。
六、请求被告承担护理费21000元(08/2/2—08/8/31)、1800元(08/8/31—08/10/6);交通费351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200元、营养费5000元。合计:43510元。
七、请求被告承担精*赔偿金20000元。
八、以上合计:308180.29。
九、请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十、请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2日晚上8时40分,在xx广场地下停车场,被告(一)驾驶机动车从停车场驶出,行驶至地下停车场出入口通道右转弯时,从后面撞倒原告并碾压倒在地上的原告,被告不是直接碾压倒在地上的原告,而是把原告撞倒,车停了下来再次加速,车的右轮从原告下腹部碾压过去,被告在停车场驶出时速度过快,未尽注意义务,没有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撞倒原告后再次加速从原告身上碾压过去,造成原告九级伤残。
20xx年3月14日xx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但是在20xx年8月25日才向原告宣布,当时原告就怀疑被告(一)酒后驾驶,因为事发时间为晚上八点多,正是晚饭时间,况且被告(一)撞倒原告后再次加速从原告身上碾过,是旁边有人叫停车时车才停下来,种种迹象表明被告(一)有可能酒后驾驶,原告向交警大队提出质疑,交警大队既未给被告(一)做酒精检测,也未要求原告提供事故经过,忽略被告(一)存在严重过错,只作了简单的笔录后就作出事故认定,原告对该份事故认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客观性心存疑虑。原告申请法庭能详细了解当时的.事发经过,调取事发录像资料以确定当时事发情况及责任关系。
原告在医院住院将近一年,花费医药费十多万,并落下残疾,被告支付少量医疗费后对原告不闻不问,导致原告至今大部分医疗费都未能结清,原告上有年老无工作能力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下有二个未成年的子女,被告的人身侵权行为给原告身体、经济、家庭、生活带来巨大伤害。
被告人身侵权行为导致原告伤残,虽然伤残鉴定原告丧失的是部分劳动能力,但原告从事的是货物运输行业,除了汽车货运原告无其它特长也无其它手艺,而被告侵权行为导致原告右腿残疾,从此原告不能再从事汽车运输,甚至不能再开车,使原告不能再从事赖以维持生计的工作。一直靠原告扶养的父母受到非常大的精*打击,生活着落出现问题,原告二个未成年人的小孩可能从此生活在父亲残疾的阴影之下,对原告的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负面影响,对原告家庭成员精*打击是非常大的。原告作为父母的经济来源支柱,作为自己家庭的顶梁柱,从此可能变成伤残人士,原告及其家庭成员的精*损失是显而易见的。
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东省20xx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民事诉讼法》及交通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告的行为造成了原告人身及精*受到巨大伤害,对原告家庭成员精*造成无法弥补的痛苦,被告应承担相应责任,而被告至今未给原告任何赔偿,据此,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7
原告:xxx张三,男,汉族,20xx年4月2日出生,住xx市武侯区路号,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告:xxx公司,住所地:xxx四川省。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
案由:x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xxx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车辆受损替代交通工具租赁费用xx元,并赔偿原告车辆贬值费用(以最终鉴定结论为准);
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xxx
原告是一家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工作需要于20xx年xx月xx日购买全新奥迪A6L一辆,车牌号为川xxx。
20xx年xx月xx日xx时许,原告驾驶上述车辆在xx市金牛区附近路面上正常行驶,被告工作人员王二麻子驾驶该单位川Axx大型客车在上述路段违规变道,将原告驾驶的车辆撞击、损毁,并造成正常骑行两轮摩托的第三人受伤。
事后,经xx市公安局交警二分局第1233211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认定:xxx被告工作人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原告的车辆毁损严重,不得不拖到4S店维修,维修费共计万多元,该费用已由被告及其保险公司承担。
在此期间,原告为了工作方便,只得向租赁公司租用同款奥迪A6L车型一辆,共支付租赁费xx元。
同时,4S店修复出来的车辆无论是安全性能、驾乘舒适度,还是再出手的交易价格都与原来不可同日而语,车辆价值贬损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是严重的,4S店的工作人员以及二手车市场的`工作人员都估算贬损价值应该在万左右。
为此,原告多次试***和被告协商沟通,希望被告为此承担责任,无奈被告不愿意为此承担责任。
原告认为,自己买车是为了工作方便,因车辆受损严重无法使用时,需要支付费用找替代交通工具,不然,原告之前没必要买车,同时原告租用的替代交通工具与受损的车辆属同一型号,因此,为此支付的费用应该由被告承担。
同时,事故车辆出现价值贬损额并不是间接损失,而是直接损失,只不过是无形的损失罢了,因为,事故车辆价值贬损是客观存在的,这种损失不仅仅二手车交易中过程中才能体现,而且他的安全性能有所下降,驾乘舒适度大不如前,即使是所谓的换件、修复,4S店所用的材料配件也不是原厂的配件,4S店的技术也不如生产厂家的技术过硬。奥拓的价值比不上奥迪的价值,并不是在交易中才能体现这个道理,在驾乘中照样能体现价值的差异,原告之所以愿花高价在购买新车,不愿意花低价到二手车市场去购买事故车,道理也在于此,因此,被告应该赔偿原告车辆的贬值损失
为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现依法向你院提起诉讼。望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8
原告姓名:
性别:
出生20xx年xx月xx日: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工作单位:
电话:
被告姓名:
性别:
出生20xx年xx月xx日: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工作单位:
电话: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写明:请求的`目的和要求)
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xx元,营养费xx元,护理费xx元、车份损失xx元,误工费xx元,交通费xx元,共计xx元整。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起诉事实及理由:(简要写明:原、被告之间争议内容,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并阐明起诉的理由和根据)
此致
xx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9
上诉人(一审被告)龙xx,家住xx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李xx,住南充市X区X村X组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郑xx,住南充市区X村X组
上诉人于20xx年4月1日收到南充市区人民法院(20xx年)民初字第50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人认为该判决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不服该判决书的判决,特依法提起上诉,理由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之子李X(车祸*者)经常居住地在上海,*亡赔偿金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证据不足。
被上诉人诉称本案受害人李Xxx在20xx年1月到上海,同年6月到上海X公司上班,直到20xx年9月请假回老家南充,平均月薪5100元。为此,被上诉人提交了该公司的证明以及受害人亲属的证言,村委会的证明证实以上事实,但上诉人认为以上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李X经常居住地在上海,主要收入来源于上海。理由如下:
1、根据《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连续居住是指至起诉或事故发生之日连续一年以上,而不是曾经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按照我国治安户籍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公民是否在外地长期居住最重要的证据是《暂住证》,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凡外省市人员在本市(上海)拟暂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8周岁、来沪从事务工、经商和其他经济活动的人员,均应领取《暂住证》。申请《暂住证》条件:
(1)具有居民身份证;
(2)在本市有合法固定的居住场所
(3)有正当的从事务工、经商和其他经济活动的理由。一审法院要认定本案受害人李X经常居住地在上海,应由被上诉人提交李X在上海居住的《暂住证》,如不能提交,就不能认定其经常居住地在上海。
2、在庭审过程中,一审法院甚至没有查清受害人李X曾经在上海居住的具体地址,也没有要求被上诉人提交任何租房合同等居住证明来证明李X的居住情况就认定李平经常居住地在上海,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得出这样的结论未免太武断。
3、一审法院认定李X主要收入来源地为上海,其所依据的证据主要是一家名叫上海X公司提交的书面证明。但该证明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首先,该证明的真实性值得怀疑。该证据上的公章不符合国家对企业公章的规定,没有注册号,是否是该公司的公章值得怀疑。
其次,该证明显示公司同意李X请假回老家学驾驶而同意其请假半年,上诉人认为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一般规定,请假半年应有请假凭条,以及公司同意李X请假的书面意见,但一审中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交相关请假凭证。究竟是李X从该公司离职还是请假均无法证实。
第三,该证明显示李X在上海X公司上班的时间仅有一年,平均收入就达到5100元,远远超过上海市的平均工资收入(上海20xx年职工年平均收入26823元),其真实性值得怀疑。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应向法院提交李X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及纳税凭证。上诉人不明白的是被上诉人为证明其误工损失向法院递交了两夫妇的工资收入凭证(银行存折),为什么不提交能充分证明李X收入的工资凭证(如职工花名册,李X本人签字的工资单或像被上诉人工资证明一样的银行存折),难道李X在上海期间根本就没有工作或没有在该公司工作?!
第四,经上诉人上网搜索,上海X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是南充市人,是否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上诉人不清楚。如果确实该证明是该公司出具的,那么该公司的证明究竟是实事求是出具还是出事后碍于人情提供的'虚假证明,上诉人不清楚。
第五,被上诉人提交的证人证言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证人应出庭接受质证,是否采纳还需要其它证据予以佐证。本案的证人是受害人的亲属,由于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的真实性更需要核实。
上诉人恳请二审法院对以上疑点予以查实。上诉人强烈要求被上诉人提交受害人的暂住证、在上海的居住证明、职工花名册、工资收入凭证、纳税凭证、请假凭条等能证明受害人主要收入来源于城市、经常居住地在城市的相关证据。
二、一审法院在计算赔偿费用上存在计算错误的情况,请二审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改判。
1、关于*亡赔偿金,上诉人请求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居民相关标准计算。
2、被上诉人的误工损失,一审法院确认金额为8482元,上诉人认为计算错误。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误工期限为37天,(20xx年2月14日至3月21日),计算时间上存在错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受害人亲属的误工费用是指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损失,而并不包括交通事故诉讼的误工损失,受害人李X火化时间是20xx年3月4日,被上诉人误工时间应是20天,而不是37天。上诉人认为,如果按照一个月计算,两被上诉人误工工资也只有4895元(2948元+1947元),而不应是8482元。
3、交通费用计算过高,按照《解释》规定,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上诉人应承担其中的合理费用。一审法院在认定交通费用时完全采纳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认可被上诉人主张的金额,而对其不合理部分没有一分扣除,上诉人认为其审理不公。交通费用按照规定只能计算受害人亲属三人以内的交通费用,并且只能是处理丧葬事宜和交通事故的合理、必要开支。出租车票过多,并且是连号,其来源不真实,对交通费请二审法院予以公平、合理裁决。
4、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应承担被上诉人生活费6054元没有法律依据。在一审中,被上诉人提交了6054元的餐饮票据以证明其开支生活费,而法院全部采纳了其主张。按照《解释》的规定,生活费并不属于上诉人的赔偿范围。如果被上诉人确实因处理交通事故到城区导致生活费用增加,上诉人认为也只能参照当地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在城区出差的生活费补助按照不超过三人来合理确定,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金额显失公平,远远超过当地的生活水平,况且上诉人在事故发生后已垫付了850元的生活费。
5、精*抚慰金50000元过高,上诉人愿意承担30000元。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明显偏向被上诉人,没有在公正的立场上判决。特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公正判决。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10
原告:xx,女,汉族,生于20xx年xx月xx日,北京xxx有限公司职员
住址:xxx路xxx小区5号301室,电话:xxx
被告:xxx,男,汉族,北京xxx有限公司驾驶员
被告:xxx,北京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董事长
住所:xxx北京市xxx路5号
电话:xxx
诉讼请求:xxx
一、赔偿原告截止起诉前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用具费、复印费、鉴定费、鉴证费等合计132421.11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损害赔偿费:xxx元;
三、赔偿原告电动车损失费:xxx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xxx
20xx年xx月xx日下午13:35分,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正常行经xxx路、xxx路路口时,遭遇被告xxx驾驶的小客车(牌号为京Axxx)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电动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北京人民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颅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耳聋等。后经xxx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
原告又于20xx年10月18日,经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定属十级伤残”。事故造成原告留有后遗症,经常头痛、头晕、耳鸣等,不得不被原单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动车损坏严重,至今仍在被告处。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缮和归还义务,现已造成助动车报废,使原告经济损失5000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xxx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望法院予以公正裁决。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11
原告:xxx,男,汉族,住xxx,身份证号码xxx,电话xxx。
被告:xxx工程总公司,住所: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
诉讼请求:xxx
1、依法撤销被告股东会于2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关于任选新董事的决定》;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公司有10名股东,原告为股东之一。
20xx年xx月xx日,被告公司的部分股东在没有通知全体股东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了《关于任选新董事的.决定》。
该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违反了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第一款“股东会的召开,应于会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的规定;决定方式也违反了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原告等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此,原告特依法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具状人:xxx时间:xxx交通肇事保险公司赔偿起诉状篇6
原告:xxx被告:xxx
原告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不服南宁市劳动从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xx年12月30日作出的南劳人仲裁字(20xx)第1424号仲裁裁决书,现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xxx
1、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9月1日的工资91620元;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5月21日期间奖励13000元;
3、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因拖欠劳动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26065元;
4、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任职期间的提成款3870元;
5、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10000元;
6、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因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金9000元;
7、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xxx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12
原告:xx,男女,20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住市区路号,xx电话:xx邮编:xx
被告:xx,男女,20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住市区路号,xx电话:xx邮编:xx
(如果是雇佣行为或者职务行为,可以将雇主,车辆所有人,司机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元;
(包括:医疗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交通费元;护理费元;误工费元;残疾/*亡赔偿金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元;鉴定费元;营养费元;精*损害抚慰金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原告(驾驶号车)行至xx地,遇被告驾驶号车,由于被告驾驶不当,将原告撞伤(导致发生两车相撞事故)。
本次事故经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xx队认定,被告对本次事故承担全部/同等/次要责任,原告对本次事故不承担/承担同等/承担主要责任。
本次事故给原告造成了重大损失,经过多次协商未果,不得已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恳请贵院依法裁判。
此致
xx人民法院
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13
原告廖xx,男,xx年X月XX日出生,xx市苏仙区人,住xx市x区XxX村X栋X单元号。联系电话:xxx
被告何xx,男,xx年X月X日出生,xx市北湖区人,住xx市xx区x镇XxX村6组,系湘L号肇事车辆驾驶员。联系电话:xxx
被告何xx,男,x市xx湖区人,住xxx,系湘L号肇事车辆车主。联系电话:xxx。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住所地:xx市飞虹路18号。联系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徐xx,系该公司总经理。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何、何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法医鉴定费、辅助器具评估费、营养费、精*损害抚慰金、康复费等178804.77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xxx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何、何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7月8日15时许,被告何驾驶被告何所有的湘L号重型自卸货车沿S322线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开发区工业路段时,与由南向北横路的原告(行人)廖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中国人民******第一九八医院住院***,后因伤情严重转至xx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住院***。原告前后共住院68天,共花医疗费45497元,出院诊断为:右足毁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头皮挫裂伤。经司法鉴定,原告的伤情构成陆级伤残。20xx年7月19日,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对该起事故依法作出郴公交认字(20xx)第A084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何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被告何为其所有的.湘L号货车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保险限额为12.2万元,事故发生在该保险合同期限内。
根据《民法通则》、《道路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被告何、何应对原告的各项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赔偿义务,但至今,被告仅支付医疗费45000元,余款拒不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如诉请。
此致
xx市北湖区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14
第一原告:张(系张之父),男,汉族,生于20xx年8月29日,家住渭南市临渭区xx花园。电话:xx
第二原告:郭(系张之母),女,汉族,生于20xx年3月6日,家住渭南市临渭区xx花园。
第三原告:白(系张之妻),女,汉族,生于生于20xx年10月30日,家住陕西省渭南市华县。电话:xx
第四原告:张(系张之子),男,汉族,生于20xx年9月14日,家住渭南市临渭区。
第一被告:xxx,男,42岁,家住渭南市临渭区xx乡xx村东组。电话:xxx
第二被告:xxx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住xxx
第三被告:渭南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系该公司经理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xx大厦xx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依法判令第二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四原告精*损害赔偿费10000元;丧葬费19521.5元,*亡赔偿金80478.5元,车辆损失费2000元,共112000元: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四原告*亡赔偿金200000元。以上共计3120元。
二、请依法判令第一、第三被告赔偿四原告*亡赔偿84421.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22825.5,车辆损失40900元,车辆价格鉴定费1000元,共计:349147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0月21日19时10分,驾驶陕xx小型客车沿渭清路由南向北行驶至xx路口与由北向南张驾驶的陕xx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原告*亡,被告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渭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即渭公交认字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无责任。
*者张,生于x年9月13日,为xx局在岗职工,为城镇户口,*亡赔偿金应为:城镇居民*亡赔偿金:18245元x20年=364900元。
丧葬费:20xx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9043元÷12个月x6个月=19521.5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张有儿子张,生于20xx年9月14日,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783元/年x(18-9)÷2=620xx.5元。
张是张父亲,生于x年8月29日,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783元/年x15÷3=68915元。
郭是张母亲,生于x年3月6日,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783元/年x20÷3=91887元。
精*损害抚慰金10000元。*者因交通事故*亡,给各位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损害和打击。只因目前中国国情和相关规定,所以仅酌情提出这一赔偿数额。
20xx年11月6日,原告收到渭南市价格认证中心关于陕xx的鉴定价格报告,鉴定该车事故损失价格为42900元。鉴定费为1000元。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被告应承担*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据此,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15
原告:杨xx,女,汉族,20xx年2月3日出生,住河南省睢县xx镇xx村xx号。
被告:朱xx,男,汉族,20xx年x月21日出生,住河南省禹州市xx乡xx村xx组,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住所地郑州市xx路xx大厦13、14层。
负责人:王xx,总经理。
诉讼请求
一、请求赔偿医药费11111元、护理费x元、营养费xx元、交通费x元、误工费1111元、精*损害抚慰金31111元,飞鸽电动车修理费2000元,鉴定评估费315元,以上共计xxx元;
二、要求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以上损失。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x月25日下午3点5分,杨xx驾驶电动车走到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与张魏寨南二街发生交通事故,杨xx被朱xx违章驾驶的面包车撞伤,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认定,朱xx负全部责任,杨xx无责任。杨xx后来住院***几天后,又在家休养一个月,花费医疗费1xxx元,家人杨xx为照顾杨xx不能上班,造成误工损失,本人一个月不能上班,造成误工损失,同时造成交通费、营养费损失。精*也因事故受到刺激,经常夜不能寐。飞鸽电动车也被撞坏,花去修理费评估鉴定费315元。
经查,事故车辆豫ahm在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投有交强险。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故诉至贵院,望贵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16
原告:
委托***人:郑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朱xx,男,35岁,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x号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技术部宿舍,联系电话:。
被告:xxx联系电话xx
负责人:xxx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第一被告支付车辆维修费xxx元、车辆救援拖车费xx元,合计xx元;
2、请求判令第二被告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赫日驾驶原告所有的大众系列高尔夫牌小轿车于东城区南河沿大街大阮府胡同西口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过程中,因被告违章变更车道,造成两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日,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东单大队依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相关规定,出具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处理结束后,原告委托北京大陆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实施救援,支付救援拖车费xxx元。为减少肇事车辆受损对原告出行带来的不便,尽快解决损害赔偿问题,原告委托北京北方华驿车辆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肇事车辆进行了修理,支付维修费xxxx元。
另查明,被告车辆在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基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因被告的过错行为造成原告车辆受损,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清偿责任。故此,特诉至贵院,恳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17
原告:xxx,男,20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x省xxx市xxx县人,现住xxx,身份证号:xxx,电话:xxx。
被告一:xxx,男,20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x省xxx市xxx县人,现住xxx,身份证号:xxx,电话:xxx。
被告二:xxx公司,住所地:xxx,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
被告三:xxx保险公司,住所地:xxx,负责人:xxx,联系电话:xxx。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诉讼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xxx公司赔偿原告误工费xx元、护理费xx元、交通费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元、营养费xx元、后续***费xx元、伤残等级司法鉴定费xx元,共计xx元。
2、被告xxx保险公司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赔付责任;
3、由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策规定。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许,被告xxx驾驶被告xxx公司所有的xxx号轿车在xxx路倒车时,未确保安全,碰撞行人原告xxx,致原告xxx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xxx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xx字[xx]第xx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xxx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xxx号轿车已在被告xxx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号分别为xxx。
事故发生后,被告xxx在没有标明现场位置、没有报警的情况下,用xxx号轿车与原告原告xxx家属一起将伤者原告xxx送往xxx医院进行***xxx天,被告xxx已支付全部医疗费。经诊断,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原告xxx骨折,医嘱出院后卧床休息xxx个月。
原告原告xxx于20xx年xx月xx日经xxx司法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手骨折,出院后需定期复查,并服用药物***,后续***费xx元,自受伤之日起全休xxx个月。”。
综上所述,此次事故给原告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请求贵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18
原告:xxx,男,20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x省xxx县人,现住,身份证号:xxx电话:xxx
被告一xxx,xxx男,20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x省县人,现住xxx,身份证号:xxx,电话:xxx
被告二:xxx公司,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
被告三:xxx保险公司,住所地:xxx
负责人:xxx,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xxx、xxx公司赔偿原告误工费9000元、护理费7697.3元、交通费9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350元、营养费540元、后续***费5000元、伤残等级司法鉴定费680元,共计xxx元。
2、被告xxx保险公司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赔付责任;
3、由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x月xx日3时30分许,被告xxx驾驶被告xxx公司所有的xxx轿车在北京路倒车时,未确保安全,碰撞行人xxx,致xxx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xxx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xxx字[xxx]第340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王xxx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xxx轿车已在被告xxx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号分别为xxx。
事故发生后,被告王xxx在没有标明现场位置、没有报警的情况下,用云A6666号轿车与原告李xxx家属一起将伤者李xxx送往xxx医院进行***55天,被告xxx已支付全部医疗费。经诊断,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原告xxx骨折,医嘱出院后卧床休息一个月。
原告xxx于20xx年12月1日经xxx司法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手骨折,出院后需定期复查,并服用药物***,后续***费xxx元,自受伤之日起全休4个月。”
综上所述,此次事故给原告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请求贵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19
原告: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联系方式:xx。
身份证号:xx
被告: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联系方式:xx。
身份证号: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撤销二原告和二被告于20xx年11月30日签订的《协议》;
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被告xx骑车行使至xx镇xx路时,与原告xx发生碰撞,造成原告xx右股骨骨折的交通事故。经xx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xx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原告在xx医院进行***,被告xx承担了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20xx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被告xx作为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赔付原告***费用、护理费、伙食费32440元外,同时再给付30000元作为后期***、护理以及其他费用。
《协议》签订后,原告收到了被告给付的上述费用,但原告经医院***后的一直未能痊愈,经医院诊断,原告右股骨需要手术更换,20xx年xx月xx日在医院手术更换了右股骨,共计花费手术费、药费等各项费用xx元,同时护理费用预计在xx元左右,误工费xx万元左右。
二原告认为:二原告与二被告签订协议是基于原告xx痊愈的目的能够达到的前提下所签署,而目前原告未能痊愈且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明显违背双方签署的目的。同时,二原告并非专业医务人员,当时对骨折***情有可能产生的并发症无法充分预见,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的误解。另外,原告受伤进行***,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又需要专人陪护(目前由xx全天陪护),现已无收入来源,二被告支付的xx万元费用早已支用完毕,同时已支付xx万元的手术及护理费用等,双方当时签订的协议对二原告明显不公。
综上,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二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二原告和二被告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协议》,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起诉状 20
原告:
住址:xxx市xxx路xxx号。
电话:
被告:
住所:xxx市xxx路xxx号。
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xxx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损害赔偿费xxx元;
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xxx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下午xxx,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助动车正常行经xxx市xxx路与xxx路交叉路口时,遭遇被告胡某驾驶的小客车(牌号为xxx)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助动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压痛、耳聋等。后经xxx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1)。原告又于20xx年xx月xx日,经xxx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路交通事故致xxx,遗留xxx,xxx功能障碍,属xxx级伤残”(见证据xxx)。又于20xx年xx月xx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xxx受伤,医院于20xx年xx月xx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书,要求原告应住院手术检查,但由于住院手术检查费用高达xxx万余元,且当时原告经济窘迫而被告拒绝作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得不放弃了住院手术***的.机会。现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遗症,经常xx等,不得不被原单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动车损坏严重,至今仍在被告处。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缮和归还义务,现已造成助动车报废,使原告经济损失xxx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