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声明
导语:下面是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声明,我们大家一起来看看,谨防上当受骗。
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声明
近期发现一些仿冒“中国卫生人才网”的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众声称权威发布或微信推送有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及信息,造成了误导考生、其他社会公众的不良影响。在此,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郑重做出以下声明:
1.中国卫生人才网(.21wecan)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发布相关通知和信息的唯一主页,未授权任何其他网站进行考试信息的发布,也未开通任何微博、微信等网络公众号对考试进行宣传和消息推送,也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辅导活动。
2.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中国卫生人才网对其他网站或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或转载的任何信息均不承担责任。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或盗用本网站名义发布消息,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考生如遇到声称可以提前获取试卷、试题、答案或可以修改考试成绩的短信、电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诈骗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声明!
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到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证书考取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证书管理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卫生、人事行***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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