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汪伦》诗词里的小人物汪伦
《赠汪伦》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于泾县游历时写给当地好友汪伦的一首赠别诗。全诗语言清新自然,想象丰富奇特,虽仅四句二十八字,却脍炙人口,是李白诗中流传最广的佳作之一。
《赠汪伦》诗词里的小人物汪伦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李白的这首《赠汪伦》诗,因为编进了小学语文课本,在中国大地上,几乎无人不知,但是,要问一下,诗中的这位主人公,他的来龙去脉,他的履历行状,恐怕就鲜有人说得上来了,因为,汪伦是一个普通人。
关于汪伦其人,据《李白集校注》,另有《过汪氏别业二首》,据称也作《题泾川汪伦别业二章》,似可参证。然而,即使这首诗,也没有什么汪伦的细节介绍,只知这位汪伦可能很富有,也很好客,因此有条件邀请李白到他家小住,而且他还拥有别墅,在泾川的山清水秀处,正合诗人的雅兴。两人虽然初次见面,“畴昔未识君,知君好贤才”,因此,诗人与汪伦相当投契,一见如故。而且,主人家的高规格接待,也让诗人感动。“我来感意气,捶列珍羞”,看来,唐朝的“徽菜”,就相当考究了。
从诗句“相过醉金”,“吴送琼杯”看,李白在汪氏别业小憩,吃得虽然开心,喝得好像更加开心。诗题下有校者注:“白游泾县桃花潭,村人汪伦常酝美酒以待白,伦之裔孙至今宝其诗。”
汪伦善酝,他的家酿美酒,自然是上乘的佳醪,着实令好酒的诗人,迷恋陶醉。从两首诗中,“酒酣欲起舞,四座歌相催”,“酒酣益爽气,为乐不知秋”,两次同用“酒酣”一词,我估计是诗人手不释杯的结果,老先生喝高了,来不及推敲,才犯了诗家的重复之忌。由此也证明“李白斗酒诗百篇”的那种米酒,在长安酒肆里出售的,由漂亮的胡姬斟进他杯子里的,大概酒精度较低。如果是二锅头那样的烈性酒,一斗下肚,就该学阮步兵,作三月醉了。
但这首李白的诗,却使附丽于诗中的汪伦,与诗一起不朽。正如王勃那篇《滕王阁序》一样,一句“都督阎公之雅望”,那位洪州牧阎伯屿,也跟“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同在《古文观止》的这篇文章中,被人吟诵朗读,历朝历代,在南昌任地方官者,可有一位被人记住,被人提起?
一首好诗,一篇美文,能起到这样的效用,是出乎作者预料的。本是名不见经传的,本是极一般人的汪伦,却在李白的诗中,留下来深情的名声。
清人袁枚的《随园诗话》,对汪伦之约,有一段记载:“唐时汪伦者,泾川豪士也,闻李白将至,修书迎之,诡云:‘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李欣然至。乃告云:‘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李大笑,款留数日。”
我特别欣赏“李大笑”这三个字。
因为今之李白,很难做到大师那样的豁达坦荡。当代作家笔下的贵族化,和当代作家精神的贵族化,碰上袁枚所说的汪伦式的这种老百姓玩笑,究竟有多大的承受力,会不会勃然大怒,会不会扭头就走,真是说不好的。也许因为追求这种贵族化的结果,势必要疏离于那些平常的,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大多数人。同样,这些平常的,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大多数人,不再是文学的忠实读者,也是很正常的现象。
因此,在车载斗量的当代作品中,要想读到李白这样情真意挚的,表现普通人的诗篇,恐怕是很不容易的了。
《赠汪伦》赏析
中国诗的传统主张含蓄蕴藉。宋代诗论家严羽提出作诗四忌:“语忌直,意忌浅。脉忌露,味忌短。”清人施补华也说诗“忌直贵曲”。然而,李白《赠汪伦》的表现特点是:坦率,直露,绝少含蓄。其“语直”,其“脉露”,而“意”不浅,味更浓。古人写诗,一般忌讳在诗中直呼姓名,以为无味。而《赠汪伦》从诗人直呼自己的姓名开始,又以称呼对方的名字作结,反而显得真率,亲切而洒脱,很有情味。
诗的前半是叙事:先写要离去者,继写送行者,展示一幅离别的画面。起句“乘舟”表明是循水道。“将欲行”表明是在轻舟待发之时。这句使读者仿佛见到李白在正要离岸的小船上向人们告别的情景。
“忽闻岸上踏歌声”,接下来就写送行者。次句却不像首句那样直叙,而用了曲笔,只说听见歌声。一群村人踏地为节拍,边走边唱前来送行了。这似出乎李白的意料,所以说“忽闻”而不用“遥闻”。这句诗虽说得比较含蓄,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但人已呼之欲出。汪伦的到来,确实是不期而至的。人未到而声先闻。这样的送别,侧面表现出李白和汪伦这两位朋友同是不拘俗礼、快乐自由的人。
诗的后半是抒情。第三句遥接起句,进一步说明放船地点在桃花潭。“深千尺”既描绘了潭的特点,又为结句预伏一笔。桃花潭水是那样地深湛,更触动了离人的情怀,难忘汪伦的深情厚意,水深情深自然地联系起来。结句迸出“不及汪伦送我情”,以比物手法形象性地表达了真挚纯洁的深情。潭水已“深千尺”,那么汪伦送李白的情谊必定更深,此句耐人寻味。这里妙就妙在“不及”二字,好就好在不用比喻而采用比物手法,变无形的情谊为生动的形象,空灵而有余味,自然而又情真。诗人很感动,所以用“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两行诗来极力赞美汪伦对诗人的敬佩和喜爱,也表达了李白对汪伦的深厚情谊。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年)或天宝十四载(755年),当时李白自秋浦往泾县(今属安徽)漫游。宋本《李太白文集》题下注:“白游泾县桃花潭,村人汪伦常酝美酒以待白。伦之裔孙至今宝其诗。”清代袁枚《随园诗话补遗》记载:“唐时汪伦者,泾川豪士也,闻李白将至,修书迎之,诡云:‘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李欣然至。乃告云:‘“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李大笑,款留数日,赠名马八匹,官锦十端,而亲送之。李感其意,作《桃花潭》绝句一首。”
汪伦是李白的友人。历代出版的《李白集》《唐诗三百首》《全唐诗》注解,都认定汪伦是李白游历泾县时遇到的一个普通村民,这个观点一直延续至今,今人安徽学者汪光泽和李子龙先后研读了泾县《汪氏宗谱》《汪渐公谱》《汪氏续修支谱》,确知“汪伦又名凤林,为唐时知名士”,为汪华五世孙,与李白、王维等人关系很好,经常以诗文往来赠答。开元天宝年间,汪伦为泾县令,李白“往候之,款洽不忍别”(李子龙《关于汪伦其人》)。后汪伦任满辞官,居泾县之桃花潭。按此诗或为汪伦已闲居桃花潭时,李白来访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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