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干部带班制度(通用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干部带班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干部带班制度 1
第一条为转变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强化企业现场管理,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领导轮流带班,是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轮流带领工人到井下作业现场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轮流值班,是指包括矿山企业在内的所有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安全值班,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省行***区域内所有矿山企业和其他工业生产企业。本制度所称的矿山企业,是指井工和露天开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煤矿、非煤矿山生产企业,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矿井。本制度所称的工业生产企业,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生产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所属二级或三级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建设施工单位,是指铁路、公路、桥梁、隧道、水利建设指挥部或项目部。
第四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落实企业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值班全面负责。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自觉履行值班带班责任。
第五条矿山企业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应按月制订轮流带班计划,明确当月内每天每班带班领导,带班场所、带班时间、带班任务、登记考核办法、奖惩内容等事项。
(二)每班必须坚持有矿领导带班。井工开采的矿山,带班领导应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到达作业地点,同时出井;露天开采的,带班领导应与工人同时到达作业现场,同时离开作业现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三)实行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升井后,要向接班的带班领导详细说明生产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写明上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隐患及处置情况。带班领导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告。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月在矿山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企业领导带班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带班记录,应妥善保存备查。
(五)建立进矿(或作业场所)带班档案,每月对照带班安排组织考核,因特殊原因不能进矿带班的,必须事前写出申请,报矿主要领导批准,落实顶班领导,同时交企业安管部门备案备查。带班档案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第六条 矿山企业轮流带班职责
(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规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超能力组织生产;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七条 企业领导轮流值班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必须至少安排一名企业领导安全值班。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企业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作业岗位。当班值班领导如因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班,顶班领导还未到位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建立安全轮流值班记录。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安全值班领导的通讯方式要在各生产作业场所公布,以便及时报告生产安全情况。
(四)领导安全值班计划安排和值班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安全值班档案。企业领导轮流值班计划安排,应按月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高危企业同时抄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八条 企业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当班的`安全生产;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巡查重点生产作业场所,负责协调处置或解决当班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突发事故,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规现象。
(三)安全值班期间,各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应积极响应值班领导指挥,协助值班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积极配合领导迅速进行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第九条 监督检查
(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领导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每季度至少对辖区内矿山企业带班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通报。
(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对领导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现场随机询问从业人员、查阅值班或带班日志、交接班记录和值班安排考核等档案资料、听取从业人员反映、调阅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人员定位系统监控记录等方式。
(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对领导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制度,包括井下交接班制度、带班和值班档案管理制度;
2、企业领导特别是矿山主要负责人带班下井情况;
3、企业领导每月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工作计划执行、公示、考核和奖惩等情况;
4、领导带班和安全值班的履行职责情况、交接班记录,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
5、群众举报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
(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举报;对于受理的举报,应当认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十条 法律责任
(一)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二)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或值班的企业,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该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严格查处。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干部带班制度 2
1、凡管理人员下井入井前一律到矿调度室签名,并注明入井时间及所去的区域或头面,升井后应在第一时间到信息站填写信息卡,填写内容包括升井时间、所去的区域或头面、发现隐患问题及现场落实的.措施。
2、带班人员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带班干部及安全、生产现场员实行班前、班中、班末汇报制度,非带班人员实行井下汇报制度,汇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4、调度室对当日管理人员下井签名、井下汇报、井上填卡等进行核对,缺一项视为下井无效。每月3号前公布,并将考核对象下井个数及班次报***工科和安全站。对每个下井及带班人员要建立档案。
5、各级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井下要注重实效,要明确目的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带着问题下井,力求现场解决问题,切忌走马观花。
6、矿大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休班、因工出差应提前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替班。区队、科室要合理排班,严禁出现空班。
7、因出差、培训、集休、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末能完成规定下井指标的,本人须提出书面说明,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酌情予以减免。
8、***工、纪检、安监部门每月组织监督检查,把干部带班情况与个人经济收入、评先、晋升等挂钩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给予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干部带班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采油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各职能组在安全生产中的关键作用,根据采油厂领导带班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采油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采油矿领导干部、各职能组“两特”作业现场带班管理。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特殊作业是指新建项目投产、重大工艺改造、二级以上动火等风险系数较大的特殊施工作业。
第四条特殊时段实施的非常规作业指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夜间、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实施的高压油气层射孔作业等非常规作业。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对于“两特”作业,采油矿分别安排科级、各相关专业职能组室主任及职能人员现场带班作业。
第五条采油矿领导干部“两特”作业现场带班安排及实施。
(一)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安排及实施。由采油矿各职能组每天下午生产会前提交重要工作量,根据本细则要求明确带班领导,由值班主任在生产会上安排或通知到带班领导。
(二)紧急情况下的安排及实施。发生紧急险情,且符合“两特”范围要求时,由矿调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各相关专业职能部门人员到现场组织处理,并及时通知带班领导。
第六条带班领导干部在实施特殊工序带班作业前,应满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油田相关安全知识培训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
第七条带班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期间,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及应急保障措施,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行为,协调处理现场安全问题及突发事件(必要时需取得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的授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带班结束后,应及时将带班记录反馈至采油矿HSE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存在以下情况的,采油矿将追究带班领导干部的相应责任。
(一)酒后上岗的';
(二)不填写或不按规定填写带班记录的;
(三)现场检查巡视不力,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行为而引发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未履行带班职责、违章指挥或指挥失误、玩忽职守引发事故的。
第四章特殊作业期间的领导带班
第九条以下特殊作业,由采油矿副科级以上领导带班作业。
1.处理溢流、井喷事故等修井作业期间、注汽井井喷由采油矿主管矿长和分管地质作业、注汽的副矿长带班;
2.油气水井大型酸化压裂施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工艺的副矿长带班;
3.新建、改建、扩建联合站,投产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4.新建、改建、扩建注汽站投产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副矿长带班;
6.油田二级用火作业期间,按照施工区域的不同,分别由采油矿主管安全、分管集输、注采、作业的副矿长带班;
7.活动锅炉搬家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副矿长带班;8.油气泵站内实施大型机械破土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9.泵站内3项及以上不同部门组织(或实施)的联合(交叉)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10.出现大面积停电或电网检修期间,由采油矿分管生产运行、分管电力的副矿长带班;
11.出现接转站及以上外输管线穿孔处理,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12.出现计量站外输管线穿孔处理,由采油矿分管采油的副矿长带班;
13.单拉井投产验收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采的副矿长带班;14.大修作业井开工验收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地质作业主管师以上领导带班;
15.含硫化氢井及复杂情况井的井下修井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地质作业主管师以上领导的带班;
16.高压油气层、含硫化氢地层射孔作业;由采油矿分管地质作业主管师以上领导的带班;
17.各种大型技术比武及一切活动,由采油矿分管培训的副矿长带班;
18.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等各类大型活动,由采油矿工会***带班;
19.大型公共聚集活动期间,由采油矿教导员带班;
20.出现与地方***府部门联合行动处理特殊事件,由采油矿分管综治的副矿长带班。
第十条以下特殊作业,由矿机关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1.采油队油井、联合站、污水站、注汽站站内三级用火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注采的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2.油气泵站内实施普通机械破土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3.吊装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生产运行、集输、注采、作业的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4.注汽活动支线连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5.重点井、特殊工艺井作业施工,由采油矿分管作业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6.出现影响油井产量的管穿、电力故障、设备故障、工农关系等处理,由采油矿生产办主任或值班主任、各有关分管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第五章特殊时段实施非常规作业的领导带班
第十一条恶劣天气下的生产运行,由采油矿矿长指挥生产,采油矿分管生产运行、注采、集输、地质、安全环保、设备、用电的副矿长带班作业。节假日、夜间由值班矿领导带班。
第十二条以下特殊时段实施的非常规作业,由采油矿副矿长带班作业。
1.雨季、汛期、敏感区域水体污染隐患巡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环保的副矿长带班;
2.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实施作业期间,分别由采油矿分管集输、注采、作业的副矿长带班;
3.污水处理设施检维修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4.注汽锅炉大修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副矿长带班。
第十三条以下特殊时段实施的非常规作业,由采油矿各分管职能组人员带班;
1.雨季、汛期、节假日、阶段性隐患巡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2.注汽锅炉普通检修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第六章检查和考核
第十四条采油矿HSE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采油矿科级、职能部门和基层队干部的带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采油矿HSE委员会按照监督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并报采油矿经营组落实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由采油矿HSE委员会负责解释。各基层单位应参照本细则,制定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两特”作业现场带班管理细则。
安全生产干部带班制度 4
1、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与现场管理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府第339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3、术语、定义
3.1 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3.2 领导带班值班:是指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
4、职责
4.1集团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组织评审、批准下发《武锅集团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流带班值班制度》
4.2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制度规定人员的考核。
4.3各子公司负责本单位领导带班值班表的编制;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带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监督落实。
5、管理内容
5.1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负责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的领导带班值班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上报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
5.2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5.3安全生产值班领导的通讯方式要在生产作业场所公布张贴,以便及时报告生产安全情况。
5.4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内容,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5实行带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带班值班领导巡查现场,执行现场向下一班带班值班领导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主要内容:现场安全管理状况、存在问题、处理措施。
5.6建立带班值班档案制度。记录带班值班的时间、地点、查出隐患、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5.7各子公司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带班值班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5.8严禁领导值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由本单位进行计划调整,确保每班至少1名领导带班值班。
5.9当班值班领导如因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班,顶班领导还未到位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10 领导带班的工作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作业现场和人员。
5.11带班值班领导是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5.11.2当班值班领导要认真查阅上一班带班值班领导记录台账,督促、检查隐患整改和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5.11.3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5.11.4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掌握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5.11.5加强对夏、冬季防火、供配电、危险源、高空作业、焊接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11.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5.11.7组织处理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迅速进行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6、带班值班规定
6.1公司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应定期深入现场监督检查《领导安全生产轮流带班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6.2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提供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带班值班记录本,由各单位负责领取,带班值班领导及时填写齐全。
6.3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带班值班中发现的本单位问题的整改处理予以落实,公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考核
7.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流带班值班制度》的执行,实施统一检查与考核,考核周期每季度考核一次。
7.2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流带班值班制度》的执行由各单位提供检查考核依据,其依据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带班值班记录》,无检查记录,无实质性工作内容的,视为未执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流带班值班制度》
7.3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流带班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安全环保综合量化评估及安全生产问题追究考核的重要内容。
7.4建立奖惩制度
7.4.1不按时编排值班表或值班表有遗漏、空缺的,考核责任人50元。
7.4.2未安排领导带班,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300元。
7.4.3带班领导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7.4.4无故不带班或因无法带班但未向领导请假导致空班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7.4.5带班值班时,不填写相应记录所要求填写的内容,考核责任人50元。
7.4.6不认真履行带班值班工作职责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7. 4.7带班值班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处理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8、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xx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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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提高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效程度,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加油站。
3、定义
领导带班人员:带班长;
领导带班:是指加油站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4、职责
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4.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4.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4.3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4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4.5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
5、具体规定
领导带班必须按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值班领导必须与下个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
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的,必须向站长请假,并由站长统一安排其他领导值班。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6、考核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月对领导带班进行考核,填写《领导干部带班考核记录》(AQBZH-JL/2-7)。
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
(一)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二)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三)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四)不认真履行带班工作职责的。
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
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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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责任的有效落实,预防出现安全隐患,领导能在极短时间内进行解决,特制订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公司、分公司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编制进行轮流值班,领导值班为24小时值班制,其他值班人员为当日下午到次日早上班时间。
二、值班人员组成
⑴、公司领导值班:由当日值班领导带班,成员有各及有关人员组成。
⑵、分公司领导值班:由当日值班领导带班,成员有各科室、生产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
三、值班地点
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值班。
四、值班人员的管理规定
⑴、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并在值班室进行签、消到。
⑵、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在值班期间,严禁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找人替岗时,必须请示当日值班领导进行批准。负责将对值班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⑶、公司领导值班时,由值班领导带队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⑷、分公司领导值班时,由当日值班领导带队,对各生产车间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⑸、分公司生产车间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如遇到较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并将人员进行撤离。
⑹、值班领导在交班时,必须将值班记录交到值班室,值班记录要保存完好,月底交有关部门归档保存。
五、值班责任
⑴、公司值班人员责任:
A、行***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及事故处理;
B、办公室值班负责公司机关外务接待、接传电话、大楼值班等事务;
C、安全部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安排救护车随时待命;
D、财务部值班负责本部安全。
⑵、分公司值班人员责任:
A、行***值班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督促检查事故处理;
B、综合办值班负责接传电话,外务接待、合理安排值班车辆等事务;
C、安全科值班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等;
D、生技科值班负责协调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安全科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
E、各生产车间值班人员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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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程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生产组织的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职责
3.1 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做好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
3.2 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3)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领导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工作要求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必须保证至少一人24小时在公司值班;
(2)公司带班、值班表由办公室排班;
(3)公司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提前向提前协调进行换班;
(4)带班、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30前到门卫室签到;
(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人员交接清楚;
(6)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做好记录;
(7)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督。对于大修、开停车时带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
5、考核与奖惩
(1)公司对《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的执行实施统一检查与考核。检查与考核结果直接与本人的业绩挂钩;
(2)对带班、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5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履行请假或换班手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理;
(3)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
(4)对带班、值班领导不到现场检查,不履行职责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5)对弄虚作假、忽视安全生产的,经查明后按照严重违纪处罚;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对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汇报的,处以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对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干部带班制度 8
为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订公司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部门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安全科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严禁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5、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分公司主要领导、安全科、生产技术部报告。
6、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7、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安全科,由安全科另行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
8、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9、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部门现场负责人签字。
安全生产干部带班制度 9
为贯彻落实*********提出的“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现场带班人员范围
现场带班人员范围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停止生产,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厂长,安排好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4、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3、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主要负责人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安全生产干部带班制度 10
1、为强化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信息反馈和传递,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加油站职工都要执行安全值班制度。
2、安全值班要逐级安排值班人员。加油站领导和值班员直接担任,并将值班轮流表报加油站办公室备案。
3、安全值班要按期轮换。
4、双休日及节假日安全值班参照本规定执行。
5、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有关法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纠正一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6、及时检查和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7、深入基层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并积极收集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安全、***门反馈。
8、按时填写安全值班记录,向安全、***门反馈当班期间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9、对安全情况有检查、监督和越级汇报的权利。
10、对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蛮干而又不听劝告者,有权令其停止操作和建议给予经济处罚的权力。
11、对严重违反安全法规,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一切行为有权制止,并有采取相应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权力。
12、对有严重威胁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责令停止作业,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的权力。
13、对发生重大事故,有调动一切相应的人力、物力,采取最有效的抢救应急措施和保护现场的权力,并有会同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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