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审议法院和检察院即“两院”的工作报告,是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对“两院”工作发表意见,是人大对“两院”行使监督权的具体形式,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目的是为了监督和支持“两院”履行好使命、担当好责任。
人大代表审议法院和检察院即“两院”的工作报告,是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对“两院”工作发表意见,是人大对“两院”行使监督权的具体形式,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目的是为了监督和支持“两院”履行好使命、担当好责任。另一方面,“两院”的工作,内容丰富、门类齐全、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既有相同之处,又各具特点。如何在短短的人代会期间,行使好代表的权利,审议好“两院”工作报告,我感到,不仅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而且要把握审议的重点,讲究有效的方法。
审议“两院”报告应把握的重点,从总体上看,是要把握“两院”是否坚持了“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是否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具体内容上看,可以从七个方面加以考量,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情况,严格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拓展诉讼便民途径的情况,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情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情况,“两院”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人大代表在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时,尤其要注重把握有效的方法。这样,才能在审议时胸有成竹、言之成理、持之有据,才能提出能体现真知灼见的意见和建议,才能切实监督“两院”改进工作,以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具体地说,就是要努力做到以下五点。
一是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代表审议必须在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由于“两院”工作报告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审议“两院”报告仅靠会议期间短暂的了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平时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以及平时积极参加相关调研、视察、接待等活动,以获取有关“两院”工作各种信息,不断积累知识、经验。人大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监督调研、***检查等履职活动,是知情知***、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审议报告作准备的重要途径。
二是要认真分析报告中的司法数据。“磨刀不误砍柴工”。人大代表在拿到会议资料后,务必要认真研读报告,特别是报告中的司法数据。司法数据是反映“两院”工作的“晴雨表”、“风向标”,也是评价“两院”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它们一目了然地反映了“两院”的实际工作情况和成效。研究司法数据时,要把握其内在的规律性,要注意把相关数据综合起来评价,有些数据还要将“两院”工作报告结合起来对照分析。不能简单地以某个数据上升或下降作为判断标准,也不能片面要求某个指标任意提高或降低,这里有个“合理区间”的问题。在这个“合理区间”范围内上下波动都属正常,对超出“合理区间”的,则要引起警觉。总之,只要对报告中的司法数据研究透了,审议的针对性就能强,就能言之有物、有的放矢。
三是要围绕人大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审议。每年度,市人大***会或专门委员会都会选择若干项议题对“两院”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这些监督议题都是根据司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确定的,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反映了司法工作的内在规律。因此,人大代表在将“两院”的工作与全局工作结合起来审议的同时,还应注意围绕这些重点监督议题去审议,关注“两院”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比如,2009年、2011年,市人大***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市高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在年底市人代会上审议“两院”报告时,一些代表重点结合这两项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审议,发表的意见、提出的建议非常实在,针对性很强。
四是要用客观的、辩证的、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去审议。第一,用客观公正的眼光去审议。审议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事实、重证据,出以公心,不能把道听途说的信息作为审议发言的佐证,不以主观的自我判断为标准,不带有个人的感彩。要客观、全面分析,不以偏概全,不因个别、局部情况影响对全局和整体工作的评价。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在审议时,要坚持***思考,防止人云亦云。所提的审议意见,既要符合实际,又要符合法律;既要立意高,又要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用辩证的眼光去审议。要有辩证分析的态度,既要充分肯定成绩,也要敢于指出问题,肯定成绩要恰如其分,指出问题要切中要害。监督要与支持有机结合,将支持“两院”工作寓于监督之中。人大代表审议“两院”工作,应当秉持监督与支持的辩证统一。其实,肯定“两院”的工作、提出帮助“两院”解决困难的建议是支持;对“两院”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同样也是支持。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一般性问题背后发现深层次原因。人大代表的审议,既不能浮在表面,又不能搞“个案监督”。既不能缺位,又不能越位。既不能干预具体案件的司法过程,又要抓住从具体案件反映出来的“两院”在司法作风、司法能力特别是司法不公方面的问题加强监督;第三,用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去审议。既要对照上一年度“两院”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人大决议提出的要求,又要在“两院”报告之间作比较,特别是对“两院”相关联的工作,以及报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案例等进行比较,通过比较会发现“两院”工作所存在的实际问题。事物的发展都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司法公正、司法权威的维护也是不断推进的过程。在审议“两院”工作时,既不应责全求备,要求各项工作尽善尽美,各项司法改革措施一步到位,也不应满足于现状。要充分认识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任重而道远,努力推动“两院”工作持续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五是要增强“三种素质”,做到“五勤”。“三种素质”是:1、***治素质。作为人大代表,应当不断提高自己的***治素质,提升理论知识储备,只有平时注重学习***的方针***策和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策水平,才能在审议中把握好方向和尺度;2、法律素质。执行代表职务,法律性、程序性很强,审议“两院”报告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并将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熟练运用,掌握依法履职的切入点,提高履职的成效;3、履职素质。代表审议“两院”报告是人大监督职能的延伸,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体现。要把人大代表的光荣感和履行法定职责、完成人民重托的使命感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代表职责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切实把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作用发挥好。“五勤”是:一要勤“看”。视察调查、***检查都是人大代表履职的方式,无论是视察还是调研,都离不开人大代表的眼睛。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准确的鉴别力,勤于捕捉人民群众关注的“两院”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视察调查、***检查等监督形式,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由表及里,抓住要害;二要勤“听”。在开展视察调查、***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过程中,人大代表要勤于用耳朵听,既要听出对“两院”的“赞美之声”,又要听出赞美背后“弦外之音”;既要听“两院”的“高调”,又要听基层群众的“低音”;既要听群众说出来的,又要听出群众想说而没说出来的;三要勤“问”。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是人大代表代言、履职的基础和前提。人大代表根植于群众,来自于各行各业,能够广泛收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善于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围绕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四要勤“思”。人大代表要时刻关注民生,心系群众,民生重于山,民意大如天。要把心思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要设身处地地为群众考虑问题,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五是勤“议”。为民代言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体现,它不仅强调一个“代”字,还要体现一个“言”字。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勤于建言献策,敢于为民说话。对待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敢于过问,对“两院”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批评,只有这样,才能为民履好职、代好言、行好权。 (作者系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审议“两院”工作报告应把握的重点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