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通过“蝴蝶效应”的理论介绍混沌的定义;探究了社会犯罪现象的混沌动力系统;讨论了利用数学中混沌动力系统来指导社会犯罪现象的预防和遏制。
关键词:蝴蝶效应;混沌;动力系统;社会犯罪
一、“蝴蝶效应”与混沌释义
美国气象学家爱德华・罗伦兹(Edward Norton Lorenz)1963年在一篇提交纽约科学院的论文中分析了这个效应, “一个气象学家提及,如果这个理论被证明正确,一只海鸥扇动翅膀足以永远改变天气变化。”在以后的演讲和论文中他用了更加有诗意的蝴蝶。对于这个效应最常见的阐述是:“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其原因就是蝴蝶扇动翅膀的运动,导致其身边的空气系统发生变化,并产生微弱的气流,而微弱的气流的产生又会引起四周空气或其他系统产生相应的变化,由此引起一个连锁反应,最终导致其他系统的极大变化。
“蝴蝶效应” 在数学上便为一个混沌学概念,它是“混沌性系统”对初值极为敏感的形象化术语。
目前混沌的概念及理论已经广泛被应用到各个学科领域,动力系统的研究已经越来越受人们关注和重视,但有由于混沌现象的复杂性与差异性,迄今为止混沌还没有一个完整统一的定义.关于拓扑动力系统混沌形态的研究可以追溯到Ruelle和Takens,下面介绍狄万内(Derawey)给出的混沌定义:
设X,f为紧致系统,d是X的一个拓扑度量。
如果存在δ>0,使得对每一点x∈X,和x的任意领域Ux,存在y∈Ux和n>0,满足dfnx,fny>δ,则称f对初值敏感依赖,δ称为敏感常数。
如果下述两个条件得到满足,
if是拓扑传递的;
iif的周期点在X内处处稠密,即Pf=X;
则称f在狄万内意义下是混沌的。
二、社会犯罪系统是一个混沌系统
从狄万内意所给出的混沌定义可知,一个复杂的混沌系统具有对初值呈敏感依赖的特性,即微小的变动,经过一个长期的系列的连锁的反应,会对行为结果产生不可预知的变动。社会犯罪系统也是一个非线性的动力系统,其对初始条件也具有依赖性。且这个偏差对于犯罪事件的发展正常需要的,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的变动,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影响都会对该系统的初值进行影响,经过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使犯罪事件产生不同结果。因此,犯罪系统实质上是一个杂乱无章的、复杂多变的混沌动力系统。
三、利用混沌理论预防与遏制社会犯罪
社会犯罪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阻碍和突出问题。尽管我国对社会犯罪活动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和预防工作不断加强,一大批社会犯罪分子被查处,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遏制了社会犯罪不断上升的势头。但近期社会发生的许多大学生被害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上个世纪的“蝴蝶效应”理论及其混沌学,或许对我们预防与遏制社会犯罪工作具有十分积极的指导和启迪意义。
(一)利用混沌动力系统理论预防社会犯罪
1.向社会普及社会犯罪案例
许多受害人被骗或受害都是因为被犯罪分子的行为蒙蔽,失去了正常的判断力,这便造成了“蝴蝶效应”中的起因,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导致社会犯罪事件不断发生。因此,加强社会对犯罪案例的宣传,可以使减小社会防范意识淡薄这一“初值”对犯罪系统的影响。例如以下案例:
A、B、C均为0X届毕业生、同学,A、B为女生,C是男生,且为B生的男友。
2014年寒假开学后,毕业生中有一些同学在外地联系工作,有的在实习、见习、联系面试试讲等工作,类似这样的请假在第八学期是常见的。开学第三周发现,A同学连续请假超过两周,联系过程中该生一直称她在外地等待试讲,且平时联系以短信为主,至此发现她有可疑之处,与其家庭联系,其家长也称她在外地找工作。后经证实,A开学后被其亲戚骗至省内M市参加了传销组织,被洗脑后欺骗老师说在青岛找工作,后来又欺骗其同学到M市。
一周后,其同学B请假去找工作。实际情况是被A骗至M市参加传销组织。B到M市后,所有证件(包括大学求职中所需推荐表、证书)被没收,被强制听传销课程,进行洗脑。B被洗脑后先后从其家中骗来的近2万元现金交至传销组织中。后B又编造理由将其男友C骗至M市。在此过程中,学校老师多次与A、B联系,但她们都以找工作等理由续假。C因之前法制频道中听过有关传销的案例,意识到自己身陷传销,上当受骗,便与B伺机逃离,第一次逃离被发现,未能成功。第二次,他们趁看守人员不备,乘出租车逃走,后返校。返校后,B、C向辅导员老师报告了事件,确定三人确实参加了传销组织。学校此时通知A立即返校,但A被洗脑,仍然不肯返校。与其家长联系,家长仍不知实情,向其家长讲明学校规章制度,说明离校超过一定时间视为自动退学,其家长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A家长及亲戚与A多次联系无果后,到M市将A救出,并送回学校。
显然,该案例中,只因C同学通过电视宣传而稍稍的了解了传销的信息,A同学之前不了解传销的危害,即他们在该犯罪系统的“初值”不同,导致了A、C同学在该系统中受到的影响便有所不同。
2.提高学校教育
一个人在步入社会之前,学校是成长的第二大场所,所以教育对社会的稳定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一个人如果受到良好的、高水准的教育,可以大大的降低犯罪几率,因此好的教育可以极好的减小该初值对社会犯罪系统的影响。请看以下调查:
北苑家园的保安杀业主案、百度公司保安奸杀女员工案、一名保安以约见网友为名抢劫杀人案……本应该是人民利益守护者的保安连续犯罪事件,让人忧心不已。2005年至2008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保安犯罪案件25件,涉案保安员38人,其中4人被判死刑,5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09年4月至2014年5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共审理保安犯罪案件共24件,涉及保安员30名。
通过调研发现,目前,保安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文化程度低、犯罪类型集中、犯罪数量增多等特点。
调研的这30名保安被告中,只有一名27岁,其余的29人年龄均在24岁以下,最小的还不足16岁。
在当前,一些未成年人也进入了保安队伍,这些人自身还需要别人监护,在父母眼中,还是一个孩子,在法律上,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现在摇身一变,却来保卫他人的安全。从保安被告的户籍材料中反映出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在调研的这30名犯罪保安当中,具有高中或者中专文化的仅有4人,这些人属于受过中等教育,占13.3%;具有初中文化的22人,具有小学文化的4人,这些人仅受过义务教育,或者没有完成义务教育,他们的比例占86.7%,属于犯罪保安的主要群体,也应当成为预防保安犯罪的重点。
3.注重家庭教育
少年犯罪,有很大一部分是缺乏家庭管理、特别是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情况下造成的。错误的家庭管理,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使被管理者产生逆反心理,甚致使其产生对立、反抗情绪。如果家庭教育的缺乏或方法错误,便会成为“蝴蝶效应”中的“蝴蝶”。少年的优良品质、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和形成,需要父母正确引导、教育,更需要严格、科学的管理。青少年时期正是“黄金时期”,如何对青少年强化社会主义的道德观、人生观的教育,是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问题,不能不引起每个家长们乃至全社会的重视。例如:某县初中二年级一女学生苏某,学习成绩拔尖,写作水平在同学中更是超群,27家报刊先后刊出她的文章。参加全国中小学生作文比赛,他又捧回一等奖的证书。学校评选她为市、县“三好学生”,县委隆重授予她“特别奖”。按理说她脚下的路闪光,照这样发展下去,前途将无比辉煌。然而,谁也没想到,成绩、荣誉给她带来的却是一场悲剧!因为成绩和荣誉,家庭对她更加宠爱和娇惯;因为成绩和荣誉,在“一俊遮百丑”的光环效应影响下学校也百般“照顾”而放弃了对她的严格要求;更因为成绩和荣誉,导致他昏昏然、飘飘然起来,鄙视学生,轻视老师。后来因醉心于赞美之辞,被他人几句赞颂的话而身陷“爱河”,再后来在同伙的蛊惑下,辍学“下海闯荡”,进而发展到与他人非法***居,进行诈骗,触犯了刑律。转瞬间一颗耀眼的新星,坠落到少年犯管教的大墙之内。
(二)利用混沌动力系统理论遏制社会犯罪
1.避免正面冲突
当发现自己已经处在危险中时,切不可正面与犯罪分子发生正面冲突,使该混沌系统产生不好的初值条件,要以巧妙的方法来化解危险局势。
不久前,秦皇岛市民小米骑摩托车接上小学一年级的女儿回家,途中一辆深色轿车从她后方开了过来,强行将小米的摩托车别停。随后,从车上下来一个手拿砍刀的男子,大吼道:“打劫!我数三下,掏钱!”小米担心歹徒伤害女儿,赶紧掏出了身上带的全部230元钱。该男子嫌少,继续挥舞砍刀威胁。就在此时,小米只有6岁的女儿挺身挡在母亲身前,从文具盒里取出两个钢G,递到歹徒面前,小声说:“叔叔,我这儿还有两块钱零花钱。你放了我和妈妈吧,别抢钱了,快回家吧。”看到这个天真善良的小女孩,该男子愣住了,他陡然间良心发现,泪流满面地说:“你们走吧,我数三下,你们赶紧走!”小米见状,赶紧带着女儿匆匆离开。落网后刘某交代,看到孩子,他想起了自己的女儿,“我以前每天也给女儿两个钢G当零花钱,我对不起女儿,我想我的女儿。”刘某含泪说道。
2.提高自我救赎能力
当被害人遇到犯罪分子的危害时,被害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如果处理不当,都可以是犯罪分子采取犯罪行为的一个“初值。因此吧,如果万一不慎落入“虎口”,也要保持冷静,要善于智斗,见机行事。
①应尽量保持自己的情绪稳定,冷静思考对策,观察周围环境。例如:遭遇绑架时,如果附近人多或有警察、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工商、税务、城管监察人员等)经过时,可适时大声呼救,并抓住时机逃离。但要记住,所采取的行动一定要突然果断。
②注意寻找求救的机会。如果经过繁华地区,要想办法引起行人的注意,如哭闹、坐在地上不走等。
③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善于同坏人周旋。可以表面上装出顺从的样子,以降低其戒备心理。
④要设法熟记歹徒的容貌、衣着、口音、特征、车牌号码、车型以及歹徒对话的内容,以便协助公安机关侦破。(作者单位: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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