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沙漠,人们自然就会联想起骆驼,因为骆驼具有在干旱恶劣环境下生存的能力,以及在沙漠里长途跋涉的特殊本领,所以凡生活在沙漠戈壁地区的人无不对它赞誉有加,普遍公认它为“沙漠之舟”。确实,自古以来在传播中西方经济、文化的悠悠古道上,它就发挥了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据《汉书》记载,罗布泊地区的楼兰国就“多橐驼”。它一定是楼兰人的亲密朋友。应当说也是全人类的亲密朋友。
骆驼在动物学上属于哺***纲,偶蹄目,骆驼科,是一种反刍动物。人们驯养的骆驼为家畜,能够帮助人们干活。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在罗布泊洼地发现的野骆驼,那是没有被人驯化的,它属于自生自灭的原生动物。因为骆驼体态高大,且善于负重,在中国古代就称它为橐驼,“橐,橐也;驼,负菏也。今云骆驼,盖橐音之转。”,“驼,国外之奇畜,皆有两峰如鞍,其足三节,其色苍褐。负物至千斤,凡有负载,辄先屈足受之。”(《尔雅》)
骆驼的长相十分古怪,它除了身大个高,如鞍形的峰之外,还有似如羊的头颅,兔的嘴唇,鼠的眼睛,牛的蹄子,马的长鬃……过去江南人初次见骆驼,不知道它背上是何物,以为是马受伤以后背部肿大了。清嘉庆进士,凉州(甘肃武威)人张澍在其诗《橐驼曲》中幽默地说:
牵来江左卖疮膏,
入夏忽然尽脱毛。
妇孺皆惊马肿背,
不知原来自然高。
骆驼四肢细长,蹄子大而扁平,上面还有厚厚的茧皮,这样即使走在软软的沙漠上,也不会陷落;或者走在滚烫的戈壁上,也不怕伤了脚底。无论是冰天雪地,还是烈日炎炎,它都是昂首挺胸,悠哉游哉,胜似闲庭信步。因此难免给人一种孤傲清高,目空一切的感觉。若不是它的脾气好,也许早被骂得体无完肤了。当我骑在它背上前后摇晃的时候,看它我行我素的样子,它也许在想,你们爱谁是谁,我永远就是这个样子。
公元400年晋代高僧法显在《佛游天竺记》中描述说:“沙河中,多有恶鬼热风,遇者皆死,无一全者,上无风鸟,下无走兽,遍望极目,欲求渡处,则莫知所拟,唯以私人尸骨为标帜耳。”唐代的大和尚玄奘到天竺取经,途经沙漠时也是“四顾茫然,人鸟俱绝。夜则妖魅举火,烂若繁星;昼则惊风拥沙,散如时雨。”我多次去过沙漠,觉得他们说的并没有一点夸张,沙漠里的环境条件就是这样的险恶,而这样的恶劣的环境,只有骆驼才能够适应。真正的“物竟天择,适者生存。”
骆驼之所以能够适应恶劣的环境,它不怕炎热,耐干渴,耐饥饿,那是因为有它自己的生理特性。据专家研究:首先是骆驼一般不出汗,因而它血液中的水分保持良好,不容易脱水,血液循环就好;其次,骆驼全身有细密而柔软的绒毛,它既可保温,又可防暑。骆驼每年夏季虽然都要脱毛,但是它身上还要保留一层厚厚的毛层,像一层毛毡一样可以抵御太阳的暴晒,气温再高,毛层下的温度也不会超过40℃。另外,骆驼因为有满是脂肪的驼峰,它可以帮助骆驼调节体温,冬天保温,夏天隔热,昼夜体温可以相差6℃,即夜间是34℃,白天是40℃。再者,与骆驼自身的耗水较少也有一定的关系。一般情况下,骆驼是轻易不开口的,甚至在最热的天气,它每分钟的呼吸也仅仅只有16次,凉爽的时候呼吸只有8次,这样就不会消耗太多的水分。
还有就是它的消化功能好,不挑食物,戈壁滩上的骆驼刺、苦艾、假木贼、羽毛草等,都是它所喜爱的;一次可将100升水一饮而尽,然后几天滴水不进也没关系。即使在沙漠戈壁碰到苦涩的咸水,它也毫不在意地可以豪饮。每次在出行前,驼工都要喂它一些盐,这样可以让它多喝一些水,存储在它的身体里,从而更增加了它耐渴的能力。
由于骆驼在沙漠里行走极为迅速,因此古时候就有了一些关于它神奇的传闻,如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记载:“于阗风脚驼,其疾如风,日行千里。”而这种驼,又是水鹿与驼而产的后代。
骆驼不仅能够反刍,即是可以反复咀嚼它胃里的食物,在没有可吃的东西的时候不至于挨饿,它还有一双不怕风沙的眼睛。因为骆驼是重睑,即使再狂暴的风沙也无奈它何,它照样可以在沙尘暴中悠然行走。而且它还有预报大风的本领。据《北史》记载:“且末西北有流沙数百里,夏日有热风,为行旅之患。风之所至,唯老驼预知之,即嗔而聚立,埋其口鼻,其风迅驰,斯须过尽,若不防者,必至危毙。”
骆驼除了以上的特长以外,它的嗅觉还十分的灵敏,如果在行进中嗅到远处有水的气味,它会高昂起头颅,贪婪地嗅个够,然后义无返顾地大踏步向那里奔去。据张华的《博物志》说:“敦感煌西度流沙,往外国千里无水,时有伏流处,人不能知,橐驼知水脉,过其处辄停不行,以足踏地,人于所踏处掘之即得。”这说明骆驼还有寻找地下水的本领。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也称骆驼“能识泉脉、水脉、风候,凡伏流,人所不知,驼以足踏虚即得之。”
以上说的是驯养家驼的特性和优点,然而在17万平方公里的罗布洼地,真正的勇士还当是生活在那里的野骆驼。众所周知,自1972年发现罗布泊彻底干涸以后,那里的生态环境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原来的许多植物枯死,大量的动物迁徙他乡,然而唯有野骆驼眷恋着故土,它们继续与恶劣的环境进行着顽强的拼搏。
最早报道罗布泊野骆驼的是俄国的普尔热瓦尔斯基,他于1877年到塔里木河的下游的阿不旦调查,他在那里发现野骆驼,并捕获它做了标本,从此世界上知道了罗布泊生存着这样的物种。1901年,瑞典的斯文•赫定在库鲁克山北麓的阿提米西布拉克发现野骆驼,并让他的雇工阿不都热依木猎杀了一头。而且阿氏兄弟俩都是以猎捕野骆驼为生的。据说现在罗布泊地区的野骆驼仅有500——800峰,比国宝大熊猫的数量还要少,由于野骆驼数量的迅速减少,1986年***成立了阿尔金山野骆驼自然保护区,对这一濒临绝迹的珍稀动物实行保护。
野骆驼与家骆驼的区别,一是野骆驼比家骆驼的体形要瘦小一些;二是野骆驼因为不要下跪,因此前腿膝盖没有茧子;三是野骆驼的驼峰比较小,且有朱砂色长毛;四是它的上嘴唇明显的比下嘴唇短;五是它的四肢比较修长;六是它灵敏、胆小,一旦有动静它拔腿就跑,而且一跑起来就不停步,一口气要跑出四五十公里。这一点最容易判断是家骆驼还是野骆驼。
经过这些年的有效保护,罗布泊野骆驼的数量在逐年增加,活动范围也在逐渐扩大,不仅在罗布泊南岸的红柳沟有野骆驼活动,在库鲁克山和孔雀河故道,现在都能够看到野骆驼出没。我相信,它将永远成为罗布荒漠忠实的历史见证。也是不向大自然妥协的勇敢斗士。
我要振臂高呼:愿骆驼精神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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