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奏折制度在康熙朝不断发展,到雍正朝得到了广泛运用,其内容方面也越来越广泛。臣工上奏内容变得丰富的同时,雍正帝的朱批谕旨也变得多样化。
关键词:雍正 奏折制度 实行
奏折制度在建立初期,上奏内容还不是很广泛。除请安折外,最初大都是关于粮食收成、晴雨、谢恩、题补等内容。尤其是农作、天气等方面的奏折,数量颇多。我国封建制度下的统治者,一般都认为农物丰收、一年风调雨顺,就会国泰民安;反之,便会造成异变而紊乱社会秩序。所以,在奏折使用初期,康熙帝收到官员的晴雨折,都会做出审慎检讨,颇有心得。从这方面可以看出康熙帝认真的态度,及对民生的关心。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当时出任苏州织造的李煦在“苏州得雨并报米价折中呈报:‘窃惟今夏天时亢旱,各处祈雨,仰赖皇上洪福,于六月十八日已得甘露,近复沾足。……目下米价亦平,粗者七钱上下,细白者九钱、一两不等。’”[1]从该折能够看出,上奏言事内容只是关于当地一些雨露情况和粮价的问题,折内并未提及其它事件。
雍正帝在继承大统后,为了加强自己皇权统治的目的,对于奏折制度在许多方面进行了相应的改革。雍正帝的改革,对清前期的奏折制度来说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整个清朝来说,则是为后世实行这一制度奠定了基础。这使得雍正时期的奏折,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由于雍正帝对奏折制度的大力实行,在其执***的十三年中,奏折内容涉及越来越广泛,朱批谕旨内容也变得丰富。
奏折制度的实行,雍正帝有时利用朱批称赞官员,如鄂尔泰奏折批:“朕嘉卿之心,笔实难谕,勉之,勉之”[2],“卿实奇男子也,朕之庆幸实难笔谕。朕今日实以卿为第一也”[3],“卿,朕之奇臣也,朕实实心幸之至”[4],这三道朱批都是对其称赞之词。鄂尔泰为雍正帝亲信重臣,在朱批中雍正也不吝啬对他的赞赏。有时折中朱批也有训斥臣工,如常赉奏折中批:“一切奏闻,只宜据实上达,似此粉饰阿谀,欺诈虚文,有何益处”[5],又一折批:“汝将此等事频奏之意,希朕信汝大小事无欺可隐,大错矣。看来又有作孽之光景发露,奈何,奈何”[6],这两道奏折的朱批,雍正帝认为常赉对事不据实上奏,有欺骗隐瞒之嫌疑,因而受到雍正帝训斥,称此行为是“作孽”,反映出他严厉的一面。就连指示臣工如何正确使用题本和奏折,这样的事情朱批之中也有,如告诉李卫、鄂尔泰“既欲大为便通,以清锢弊,自应具题交部议复,方可施行。将折内冗长之语,酌量删减,具疏题请可也。”[7]“此事尔等皆密折请奏,朕未曾发出,事毕可将此事始末题奏完成,一切应叙功人员注册题请。”[8]
雍正帝同样利用奏折朱批对官员作出指示或者褒奖。雍正元年(1723年)四月,雍正帝在江南提督高其位奏折中批道:“览高其位此奏,字句之外,实有一片爱君之心,发乎至诚,非泛泛虚文可比,朕观之不觉泪落,该部传谕嘉奖之,以表其诚”,[9]这段朱批雍正对高其位真心爱主、诚心报效朝廷给予了肯定,并对其人做出嘉奖,他在朱批中用言语鼓励赞扬臣工,使臣工更好的为其效力。雍正帝在朱批中也要领旨人向某些臣工学习,他说:“鲁论云择善而从,何不努力效法李卫、鄂尔泰、田文静三人耶?内外臣工不肯似其居心行事之故,朕殊不解。若不能如三人之行为,而冀朕如三人之信任,不可得也。亟宜弹心竭力黾勉尽职。”[10]此朱批出自王朔维所上奏折,雍正帝借此指示官员,效法李卫、鄂尔泰、田文静三官员,为的是要其他臣工尽心当职。李卫、鄂尔泰、田文静时为雍正宠信之臣,用他们三人做为效法之例,雍正帝也是很用心思。从这两折能够看出,奏折制度在雍正朝的***治统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奏折之中,雍正帝还利用朱批启示臣工如何为官。雍正年间,刚被提拔为河南巡抚的田文静,感恩***报之心急切。人心急就容易急躁办坏事,雍正顾虑此事,在其折子中批示:“豫抚之任,汝优为之。但天下事过犹不及,适中为贵,朕不虑不及,反恐报效心切,或失之少过耳。”[11]在另外一件奏折上,因田文静处理一事不妥善,御批:“大凡临事,最忌犹豫,尤不宜迎合,设一味揣摩迁就,反致乖忤本意。”[12]朱批的大概意思是让他不要随意迎合他人,正确理解主子意***,做好臣子的本分就可。这是针对具体人或事而批发谕旨,此类事例有很多,如雍正帝调任李秉忠为苏州织造后,他在其所上一道折子中批示:“今将尔调任苏州织造矣。勉力供职,惟当以顾惜颜面为务”,[13]让他不要多想其他,努力办差。
雍正时期,随着奏折制度的实行,奏折之中也涉及到了一些有关河工方面的问题。李绂曾向雍正帝提出疏通淮扬运河的建议,雍正觉得有些可行,便命河道总督齐苏勒与其商夺。齐苏勒认为工程浩大,不能轻易提出策略,便上奏应实地考察后再提具体意见。他的奏折呈上后,雍正帝朱批:“朕命李绂来传谕旨,不过令尔得知有此一轮,细细再为斟酌,并不为其所奏必可行也。”[14]“倘果于国计民生有一益,亦不可畏难而中止,总在尔详悉筹画妥确,将始终利益通盘打算定时,备细一一奏闻。并非目下急务,尤非轻举妄动之事也。”[15]这段朱批雍正帝对于淮扬运河的治理问题并未决定,目的是要臣工商量,他再从中考虑,最后做出决策。
摊丁入亩***策的实行,同样是由雍正帝与他的臣工通过奏折往返,共同秘密筹画商讨,而后决定实行的。有关丁税问题,早在康熙年间就已经存在,康熙帝就这一问题也做了一些改革。但当时臣僚之中,坚持旧法与改变役法两种主张争执不定,这一问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雍正元年(1723年),具折上奏,请示获准按地摊丁,用来缓解民困。雍正帝认为“摊丁之议,关系甚重”[16],不能轻率决定,并未批准。随后,直隶巡抚李维钧以有益于民生问题,再次奏请。雍正帝在其奏折中批示:“此事尚可稍缓,更张成例,似宜于丰年暇豫民安物阜之时,以便熟筹利弊,期尽善尽美之效”[17]。他把这一问题看成要事,指示李维钧要考虑周全,想出好的解决办法再实行改革。不久,李维钧就摊丁入亩一事作出详细规划,并且具折上奏,得到了雍正帝的赞赏,称赞他想法很得当,并且批准他于雍正二年(1724年)开始实行摊丁入亩这一***策[18]。但李维钧在同年因受到“权势嫌怨”,以此利用奏折奏报,雍正御批道:“蓦直做去,坦然勿虑,若信不得自己,即信不得朕矣”[19],叫他放心去执行,不用考虑太多,要相信主子相信自己。第二年黄炳也被许可实行该***策。此后,清***府很多省份也陆续的实行了摊丁入亩***策。
综上所述,雍正时期对奏折制度的广泛实行,奏折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不论是官员所上的奏折,还是雍正帝的朱批谕旨,都充分的体现出这一特点。这些流传下来的朱批奏折,也为研究雍正朝的历史提供了有力的史实材料。
注释:
[1]《李煦奏折》,康熙三十二年七月
[2][3][4]《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七月初九日,九月十九日
[5][6]《朱批谕旨・常赉奏折》,雍正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六年四月十二日
[7]《朱批谕旨・李卫奏折》,雍正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8]《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9]《朱批谕旨・高其位奏折》,元年四月二十七日折朱批
[10]《朱批谕旨・王朔维奏折》,七年闰七月初十日折朱批
[11]《朱批谕旨・田文静奏折》,二年九月初三日折朱批
[12]《朱批谕旨・田文静奏折》,二年十一月初九日朱批
[13]《朱批谕旨・李秉忠奏折》,六年二月十二日折朱批
[14][15]《朱批谕旨・齐苏勒奏折》,二年闰四月十五日折及朱批
[16]《朱批谕旨・黄炳奏折》,元年六月初八日折
[17]《朱批谕旨・李维钧奏折》,元年七月十二日
[18]《朱批谕旨・李维钧奏折》,元年十月十六日
[19] 《朱批谕旨・李维钧奏折》,元年十一月初一日
参考文献:
1、[清]允禄、鄂尔泰等编.《朱批谕旨》[M],北京:全国***书馆文献缩微中心,2010年
2、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李煦奏折》[M],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
3、杨启樵.《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M],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
4、冯尔康.《雍正传》[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
5、鞠德源.《清代题奏文书制度》[D]载《清史论丛》(第三辑),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
作者简介:王悦(1985―),女,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人,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与历史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明清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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