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继承《论语》“诗可以怨”的传统,他对前人改进创新,对后人也有很大的影响,意义深远。韩愈的“不平则鸣”说,欧阳修的“诗穷而后工”,陈师道的“其穷愈甚,故其诗愈多”等都深受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影响。韩愈的“不平则鸣”说中,已经意识到“泄愤”和“言道”的统一性,这是对司马迁“发愤著书”说的一个很好的发展。
关键词:发愤著书;愤懑;逆境
司马迁,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他创作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学巨著——《史记》。对《史记》的研究,很多学者都是持“发愤著书”的观点。
“发愤著书”是司马迁最重要的文学批评命题。他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曾这样写道:
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
在《报任安书》中也出现类似的言论。
这些文字讲述了一代代伟人在逆境中化悲愤为力量,最终创作出流传千古的巨著。司马迁将此类伟人的事迹与自身的事迹相结合,得出“发愤著书”一说。这一文学批评命题,贯穿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始终,具有丰富深刻的理论内涵和重要深远的理论意义。
司马迁提出的“发愤著书”说并不是他一个人的理论成果,而是在前人的理论基础上一步步总结创新得出的。
早在《诗经·园有桃》中,就有诗句:心之忧矣,我歌且谣。因为心中忧伤,所以化忧伤为力量,用来吟诵诗谣。这应该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含有“发愤著书”这一思想的文字记载。
将这一思想进一步深入的是《论语·阳货》中得一句:“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观、可以怨。”“诗可以怨”是诗可以用来抒发心中的愤怨。反过来理解:如果心中有愤怨,可以借愤怨之情写诗。这是“发愤著书”思想的进一步明确。
“发愤”一词首次出现应是在《论语·述而》中:叶公问孔子于子路,子路不对。子曰:“女奚不曰,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而将“发愤”与文学创作联系在一起并明确应用的是屈原。他在《九章·惜诵》中这样写道:发愤以抒情。
即屈原之后,西汉刘安在《淮南子·本经训》中提出:愤发于中而形于外。他认为人内心的愤懑之情需要一种外在的行为方式去宣泄。这与“发愤著书”思想的联系更紧密了。
司马迁在前人的思想基础上,将“愤”与“作”之间的关系正式在创作领域确立下来。公元前99年,司马迁因替李陵辩解而触怒汉武帝,被处以宫刑,这使他在生理和心理上受到巨大的双重打击。人格、精神上受到的毁灭性侮辱使司马迁曾想一死了之,但是壮志未酬,不能半途而废。同时他又从《周易》、《春秋》、《离骚》等巨著的作者们身上得到激励:逆境磨练意志,化愤懑为写作动力!相似的悲惨遭遇,极大程度上鼓励了司马迁不屈不挠,化痛苦和愤懑为写作的动力,在“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的情况下完成《史记》。所以在结合屈原等人的理论思想及自身的亲身体验之后提出了“发愤著书”。
司马迁的“发愤著书”不是将愁怨悲愤之情宣泄在作品当中,而是将愁怨悲愤化成写作的动力。这里的“愤”是指作家“意有所郁结”的精神状态。作家在生理、心理受到重大伤害,内心郁结却无法宣泄释怀,从而借著述立作来使自己转移注意力,暂时忘记伤痛,恢复心理平衡。“愤”不但是作家愁怨的情绪,也是他们高尚人格、坚定意志的体现。在“发愤”情况下著出的书,情感迸发,往往更有感染力,其艺术魅力也是独到的。在司马迁看来,“发愤著书”是为了达意通道,包含了两种情况:一、司马迁的崇高理想和抱负不能施之于事业,没有在实际上实现,才借“述往事,思来者”的著作作为寄托。二、司马迁的志向是总结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提出属于自己的理论观点,写出属于自己的著作。所以他的“发愤著书”既是对前人的文学总结,也是抒发自己的心声。
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继承 “诗可以怨”的传统,对前人改进创新,对后人也有重大影响。韩愈的“不平则鸣”说,欧阳修的“诗穷而后工”,陈师道的“其穷愈甚,故其诗愈多”等都深受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影响。韩愈的“不平则鸣”说中,已经意识到“泄愤”和“言道”的统一性,这是对司马迁“发愤著书”说的一个很好的发展。
但是,“发愤著书”并不是创作出优秀巨著的唯一原因。作家创出巨著与其自身的人文素养是分不开的。创出优秀作品需自身素养,材料积累等多种条件,“发愤著书”只是其中之一。
“发愤著书”说有它自己的适用范围。得在适合的社会条件和背景下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一、 具有进步思想的作家文人不被统治阶级认可,受到统治阶级的迫害打压。具有才情的落魄作家为了寻找精神寄托和生活动力,必须找到一种方式,使自己的才干得以发挥,发愤著书在此时最适合不过了。
二、 文人有建功立德的意识,远大理想没有实现时就遭遇不幸。为了让自己的思想能够流传下来,从而“发愤著书”。例如屈原,报国无门时,不愿与黑暗的统治者同流合污,被放逐时写下了《离骚》。
三、 封建统治是一个冷酷无情的社会,统治者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顾百姓死活,任意压榨。身处这种时代背景下的文人,为了反映当时社会的真实情况及个人命运史,选择“发愤著书”。
个人认为,以上情况较适合“发愤著书”说,在这些情况下的“发愤著书”成效也较显著的,往往能真切反映作家的真实情感,社会环境,时代背景。这也成为古代文人与黑暗社会,不合理命运抗争的一种方式,也是文人用来完成自己梦想的方式。只是,这一切都得在相应的合适条件下才能完成。所以,在对“发愤著书”说的评价上,我们要有客观的态度,不能过分的夸大其作用和影响力,不能将其神化,因为没有正确的条件和范围,“发愤”未必能“著书”。我们应以严谨科学的态度评价“发愤著书”说。
在今后的文学发展中,我们定会提出新观点,新理论。但无论多久,我们都不能否认司马迁“发愤著书”说的历史意义。我们应该继承与发展,进一步完善“发愤著书”说。(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张少康:《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北京大学出版社。
[2]王运熙 顾易生:《中国文学批评史新编》,复旦大学出版社。
[3]李建中:《中国文学批评史》,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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