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他是一对知识分子夫妻,都在大学任教。她从小在知识分子家庭长大,感情十分细腻。由于受家庭的封闭式教育,她在“性”方面的知识相当贫乏。结婚前,以为“性”就是亲吻和拥抱。她理想中的“白马王子”是一位温文尔雅、体贴入微的人。
经过3年的热恋,她和他终于结为秦晋之好。可是,新婚之夜,她就拒绝了丈夫,一方面是由于疼痛,一方面则是对男人的惧怕。几天后当丈夫用“武力”“战胜”了她后,她哭了。感到很委屈,丈夫得到的是快乐与满足,而自己得到的却是鲜血与疼痛。因此,在婚后的一段日子里,她始终不能摆脱对性的恐惧和厌恶。她心里直纳闷:难道这就是新婚的甜蜜?!
的确,她也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喜欢他那宽厚的胸膛,温暖的手,但她就是不喜欢“性”。甚至认为丈夫结婚就是为了性的满足,她总感到丈夫是爱她的身体而并非爱她本人,甚至怀疑,如果是其他女人躺在那里,丈夫是不是也会如此?为此,她处于一种难以解脱的窘境之中。越想占有丈夫,就越拒绝他;越是爱丈夫,就越要在“性”上钳制他。看到他为了性而狂躁不安的样子。她就发问:“性和爱究竟哪个更重要?”
婚后一年,丈夫在单位办了停薪留职手续去了南方,没有告诉她去哪个城市,音信全无。她,自然是哭得死去活来。
这则小故事结束了,看似简单,却令人深思。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不少女性尤其是知识女性像故事中的她一样,相信女人要的是爱,而男人要的却只是性。她们将爱和性截然分开,认为爱情是至高无上的,而性是肮脏下流的。有人说,女人常生活在梦幻中,为虚幻的东西而困惑;男人生活在现实中,为现实的事情而烦恼。男女有别,两性之间初期不能完全理解是比较普通的,完全的沟通则要有个过程。
在现代家庭里,大多数人是由自由恋爱进入婚姻生活的。在新婚的醉意中,两颗交融的心只是想彼此占有。有的性生活热烈而愉快,也有的却为性而困惑、痛楚。但这种情形一般只能维持半年左右,过后就进入了平淡期。有人说,婚姻是一本奇妙的书,第一篇是光彩夺目的诗篇,其余的则是平淡的记叙文。这话不无道理。如果夫妻关系尚好,工作、人际关系也较顺利,彼此又有一定的责任心,那么这些平淡的记叙文也可以写得生动活泼;但也有不少夫妻在这段时期内,会出现性和谐的失落。此时,夫妻的性生活只是机械的重复,甚至出现了性冷淡,有的则开始另觅新欢。这种性的占有与失落,是现代婚姻生活中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
许多人不懂得,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性生活,应当是一种平等的性情感交流方式,而不是一种对物体的占有关系。有些青年人虽然接受了一些现代文化观念,但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却不知不觉地养成了他们世俗的占有心理。在谈恋爱时,他们还能尊重对方的意愿,甚至言听计从,一旦结婚。犹如猎物到手。心态很快就发生了变化,特别在性的满足上,他们往往随心所欲,不顾及对方的生理、心理感受,结果常常会将原本美好的性情感交流,变成一厢情愿的乏味举动,这是导致性和谐失落的关键。如果不能及时扭转这种性占有心理,那么就可能在性关系上由勉强发展为被迫,进而产生情感冲突,甚至导致婚姻危机。因此,在夫妻性关系中将占有心理转变为交流心理,是防止性和谐失落的前提条件。
那么,怎样转变占有心理呢?
首先,避免冲突。夫妻之间往往会为一些日常生活琐事而发生冲突,这时不管冲突大小,总会对情感有所伤害,对性心理也会产生某种抑制。在这种情况下,应避免直接向对方提出性要求,而应调节对方情绪,使双方心理重新取得平衡,而辅以。如果不是这样,势必会造成性失调因素的累积,滋长一种当然的性占有观念。
其次,不要勉强。即便在夫妻双方无冲突的情况下,由于各人在生理、心理上对外界自然环境和人际关系的适应度不同,也会出现对性生活要求上的差异。这时,应注意遵循不勉强从事的原则。因为此时即使进行性生活,也会把它变成一种乏味的应付。而且,有的人还会把性生活当做一种惩罚、要挟和满足不合理要求的法宝,对双方性心理健康造成损害。
第三,抓住良机。要抓住双方关系相处融洽、双方兴致都很好的时机进行性生活。此时双方心灵相通,充满柔情蜜意,再辅以合理的性生活方式,逐步达到,就能使性生活和性心理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这样才能得到真正的性和谐和性美满。
总之,每对夫妻,特别是新婚夫妇,要在婚后研究一下自身,尤其是那些有文化的知识女性,不要把爱和性截然分开,在婚姻生活中遵循上述三大原则,那么,性和爱这对并蒂之花是会常开不败,永不凋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