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石雄(1990—),男,彝族,云南大理,哲学硕士,单位:兰州大学,研究方向:先秦哲学和西方现代哲学。
摘 要:庄子“吾丧我”的境界就是通过“以明”的认识方法去除“成心”达到忘我、臻于万物一体的境界,从而提出万物与我为一即万物齐一的思想,并用“庄周梦蝶”的故事进一步阐述了“齐物”的思想即物化。
关键词:吾丧我,以明,成心
对庄子的《齐物论》分析论述,本文认为庄子“吾丧我”的境界是以“以明”的认识方法祛“成心”而达忘我及万物一体的境界,从而提出物与我为一即万物齐一的思想,并以“庄周梦蝶”的故事进一步阐发了物化而“齐一”的思想。
一、“吾丧我”概念的提出及意义
《齐物论》开篇第一章“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此中“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联系其上“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便可看出在这里庄子意在表明事物的“流变”,是一种忘我形体的超越性的精神活动。接着庄子便提出了“吾丧我”的概念,这似乎也就对前面的为何“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进行了解释,今天凭着几案而坐的我是出于一种“吾丧我”的境地是与之前的我不同的。何谓“吾丧我”?陈鼓应先生认为,其简单说来就是摒弃我见即“成心”,而其分别的说来,“丧我”的“我”,指偏执的我,“吾”,指真我。
“吾丧我”概念提出的意义何在呢?它主要的作用是为《齐物论》的主题开掘安排了一个突破口。在庄子看来,世界上的万物和物论之所以不能齐同,皆由是非争辩造成,而是非争辩又产生于人们私存的“成心”。所以要齐同万物、齐同物论,就要消除人私存的“成心”,而要摒弃人私存的“成心”,最根本的方法就是让人们做到“吾丧我”。因为当人们达到“丧我”的境地之后,便不会再有个人的“成心”,便不再有是非争辩,这样万物和物论就能齐一。由此可见,“吾丧我”也是全篇文章的一个中心问题和最终归宿。而要至达于“吾丧我”的境界,庄子也就提出了通过“以明”的认识方法来观照事物,并用这样的方法对“物我”关系进行了论述,提出了“万物齐一”的思想。
二、以“以明”的认识方法去成心至“齐是非”之境界
首先“以明”的认识方法的提出,庄子认为百家诸子们都是各自依据自己的“成心”去争论物之是非,正如第三章开头所说的“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从而造成了是非争辩无休止的局面。庄子接着又说“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殊未定也”也就是说言论和风吹不同,(诸子)言论出于成心,风吹乃发于自然,故而由于每个人都基于各自的成见去争论所以他们的是非争论就难于有一个准定了。庄子接着又问“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也就是说道何以有真伪?言论何以有是非之辩?……“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而才导致“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的局面,面对这样的局面庄子也就提出了“以明”的认识方法,他说如要肯定对方所非的而非议对方所肯定的,则不如以空明的心境去观照事物本然的情形,这也就是“以明”的认识方法。
接着庄子又举了“以指喻指之非指”和“以马喻马之非马”两个例子,进一步说明“是与非”、“彼与此”的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也就间接的说出了“以明”的认识方法所能达到的目的。但庄子也进行了进一步的思考,“是非”融化为一体,那它的落脚点在哪呢?庄子又用一些寓言故事,如“美女和丑女”,“朝三暮四”等,来说明一切事物从通体来看就没有完成和毁灭,都是复归于一个整体,这便是文中所说“凡物无成无毁,复同为一”。从而因循自然,顺从自然,到达“道”,从而把“是非”调和于自然之道,即“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均,是之谓两行”。这也就是用“以明”的认识方法去看待事物的本然状态,将“是非”调和于两行即自然之道。也就是“齐是非”。
三、“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即“万物齐一”观点的提出。
庄子面对“物论”之是非争辩的无休止,提出了“以明”的认识方法即用明静的心境去观照事物的本然,最终把“是非”调和于自然之道。那么庄子通过前四章的论述也就提出了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万物齐一的总结性观点。
接着庄子就从“道”和“言”这个方面对所提出的观点进行了论述。庄子在第五章第四段开始就说到“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有畛也,请言其畛:有左,有右……。”这也就是说谓道无所不在,而未曾有彼此之分,谓言未曾有定说,为了争执一个“是”字而划出界线。也就是说“道”本来是没有任何分界的,只是因为有了“物论”,即各种各样出自“成心”的言论,世间的事理才有了种种分别。而这各种各样的“是”与“非”是无法穷尽的“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故曰辩也者,有不见也”。这样庄子也就提出了“以明”的认识方法,来“齐是非”,因认自然用明静的心境去观照自然事物的本然。他说一个人能止于所不知的境域,就是极点了即文中的“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如果一个人能接着知道不言之辩,不道之道,那这就是自然的府库,它能包融万物,永不枯竭,这就是潜藏的光明。这也就是说人们打破了自设的种种界限,使自我心灵在精神上获得***。此之谓葆光。在这庄子也就提出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万物齐一”的观点。
在《齐物论》最后的部分其中的这一句“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可算作庄子对《齐物论》全文的总结性的收尾。在这庄子写出了一种物我齐一,物我交融,物我两忘的境界。从开篇提出总领全文的”吾丧我”,接着提出“以明”的认识方法用明静空明的心境去观照事物的本然,将“是非”融和在自然之道,即达到“齐是非”,基于此而提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万物齐一”的观点。用一种明静空明的心去观照事物的本然面目,有一种开放的心灵面对一切,那么是非的争辩也就无可言说了,心境空明达到一种物我不分的境界,那么庄周之于蝴蝶,蝴蝶之于庄周也就没划分的必要了。当然庄子也说“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但我认为这只是表层意象之上的,依据庄子前面的论述,只要开放心灵心境空明,那么也就“道通为一”,物我之间也就没限制了,他之所以这样说是为了引出后面的“物化”的概念,在这样的心境之下已“万物齐一”周之为蝴蝶,蝴蝶之为周已没划分的必要了。何以能“物化”,这必然要有一颗开放的心灵一个空明明静的心,去除了个人的成心,既是达到一种真我的存在,万物已与我齐一,那么这样的话这也就与与开篇的“吾丧我”形成了一种呼应。具体说来便是“庄周梦蝶”所表述的物我不分、生死和谐的现象,正是“吾丧我”的一种具体表现。(作者单位:兰州大学)
参考文献:
[1] 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商务印书馆.2012.
[2] 姚汉荣 孙小力 林建福.《庄子直解》[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3] 张松辉.《庄子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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