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城市绿化面积的增加,病虫害的问题日益突出,化学防治已造成了环境污染,威胁了人们的健康。本文阐述了农药对城市园林植物的影响,提出了农药的合理使用措施。
关键词:园林;病虫害;化学防治;危害;科学使用
园林病虫害防治是保护园林绿化成果,养护园林的一项重要措施,通常采用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由于生物防治在研究和实施上技术高、见效慢;化学防治功效快、便于机械化和大面积应用,适用对象广泛。目前我国城市园林病虫害的防治以化学防治为主,但由于农药品种多,用量大,因而在大规模连续使用或不合理使用的情况下会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平衡。因此,在城市园林病虫害的防治中尽量减少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否则将得不偿失。
1 农药对环境的影响
1.1 农药在园林植物上的残留和危害
防治病虫害喷洒的农药,有些粘附在植株体上,通过蒸发后进入空气中,形成空气污染;有些通过园林修剪工人的修剪整形接触,对人体产生危害;有些可渗透到植物内部,通过果实危害人类。
1.2 农药在环境中分布、转移和富集
由于地表水的流动,农药通过降雨或灌溉而流入河道污染水域,一部分溶于水分子形态的农药可随水移动,进而污染地下水;虽然农药在环境中食物链内处于最高位置,但最终导致人体内会富集较高量的农药。
1.3 农药对非防治对象的影响
在喷洒药的过程中,一方面通过人体皮肤、呼吸道、口腔等途径直接进入人体危害,另一方面通过食物链危及人类健康,农药在消灭了害虫的同时,也杀死了它们的天敌,打乱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2 农药的合理安全使用
农药的不合理使用,既污染环境又毒害了有益生物,因此,在园林病虫害防治中要不断发展和完善,向更科学、更合理的阶段发展,尽量减少农药的不良影响。
2.1 合理用药提高药效
合理用药就是要贯彻“经济、安全、有效”的原则,用综合治理的观点使用农药应注意的以下问题: 2.1.1 根据病虫害及寄主特点选择药剂和剂型。各种药剂都有一定的性能及防治范围,在施药前应根据防治的病虫害种类、发生程度、发生规律,避免盲目用药。还要注意掌握“禁止和限制使用高毒和高残留农药”的规定,尽可能选用安全、高效、低毒的农药。
2.1.2 根据病虫害特点适时用药。把握病虫害的发生发展规律,抓住有利时机用药,既可节约用药,又能提高防治效果,而且不易发生药害。例如使用药剂防治害虫,应在低龄幼虫期用药,否则不仅害虫危害植物已造成损失,而且害虫的虫龄越大,抗药性越强,防治效果也越差。使用药剂防治病害时,要在寄主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如果使用保护性杀菌剂必须在病原物接触、侵入寄主前使用。气候条件和物候期也影响对使用农药时间的选择。
2.1.3 正确掌握农药的使用方法和用药量。采用正确的使用农药方法能充分发挥农药的防治效果,还能减少对有益生物的杀伤和农药的残留,减轻农作物的药害。农药的剂型不同,使用方法也不同,如粉剂不能用于喷雾,可湿性粉剂不宜用于喷粉,烟剂要在密闭条件下使用。要按规定的单位面积用药量、浓度使用农药,不可随意增加单位面积用药量、使用浓度、使用次数。否则,不仅浪费农药,增加成本,还会使植物产生药害,甚至造成人、畜中毒。使用农药以前,要特别注意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然后再确定用药量。如杀菌剂福星***油的有效成分含量有10%和 40%2种,其中10%***油稀释2000~2500倍液使用,40%***油要稀释8000~10000倍液使用。
2.1.4 合理轮换使用农药。长期使用一种农药防治某种害虫或病害,易使害虫或病原菌产生抗药性,降低农药防治效果,增加防治难度。例如,很多害虫对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一些病原菌对内吸性杀菌剂的部分品种容易产生抗药性。如果增加用药量、浓度和次数,害虫或病原菌的抗药性进一步增大。因此,应合理轮换使用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品种。
2.1.5 科学复配和混合用药。将2种或2种以上的对病虫害具有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混合使用,可以提高防治效果,甚至可以达到同时兼治几种病虫害的防治效果,扩大了防治范围,降低防治成本,延缓害虫和病原菌产生抗药性,延长农药品种使用年限。如灭多威与拟除虫菊酯类混用、有机磷制剂与拟除虫菊酯混用、甲霜灵与代森锰锌混用等。农药之间能否混用,主要取决于农药本身的化学性质,混用后不致产生化学变化和物理变化;混用后不能提高对人畜和其它有益生物的毒性和危害;混用后要提高药效,但不能提高农药的残留量;混用后应具有不同的防治作用和防治对象,但不能产生药害。
2.2 安全用药防止药害和毒害
2.2.1 农药对植物的药害。药害指因使用农药不当,对苗木产生的伤害。根据药害产生的快慢,分为慢性药害和急性药害。慢性药害指在喷药后缓慢出现药害的现象,植株生长发育受到抑制,生长发育缓慢,植株矮小,开花结果延迟,落花落果增多等。急性药害指在喷药后很快(几小时或几天内)出现药害的现象。如叶、茎、果上产生药斑,叶片焦枯、畸形、变色,根系发育不良或形成“黑根”、“鸡爪根”,幼苗畸形,落叶、落花、落果等,甚至全株枯死。要避免药害的发生,必须根据防治对象和植物特点,正确选用农药,按规定的用量、浓度和时间使用农药。
2.2.2 农药对有益生物的毒害。选用农药种类或使用的用量、浓度不当,不仅杀死害虫,也会杀死害虫的天敌,易引起次要害虫再度猖獗,杀伤蜜蜂等传粉昆虫,杀伤鱼类及有益水生生物。要保护环境,保护有益生物,就要注意把握药剂、剂型、使用方法、用量、浓度和用药时间。如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选用内吸剂,改喷雾为涂茎或拌种,有利于保护天敌;在人工释放天敌昆虫之前,要待药剂的药效期过后再释放天敌;适当降低施药浓度,也有利于保护天敌,虽然没有彻底消灭害虫,但残留下来的害虫有利于天敌的取食、繁殖,既保护了天敌昆虫,又控制了害虫。
2.2.3 农药对人、畜的毒性。农药的毒性常用致死中量LD50来表示。致死中量是使试验动物死亡半数所需的剂量,一般用mg/kg为计算单位,这个数值越大,表示农药的毒性越小,农药的毒性分为特剧毒(<l mg/kg)、剧毒 (1~50mg/kg)、 毒 (50~500mg/kg)、 微毒 (500~
5000mg/kg)和基本无毒(>5000mg/kg)。
总之,化学农药防治虽然带来了一系列消极的问题,但它仍是害虫防治的手段之一,特别对突发性或大面积发生的害虫,化学农药防治是应急措施。进行科学合理的应用可以提高化学农药的生命力,使其更加有效地控制害虫。随着科学的发展,生态治理病虫害的课题逐步形成,生态治理是持续发展的需要,它保护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了生态环境,谋求人与自然的协调共存,以达到自然控制害虫的目的。(收稿:2012-03-15)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城市园林病虫害化学防治的危害及科学使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