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件因微博动员而引发的舆情事件中,如果以时间为轴作为研究的主线,那么,它就包括了传播演绎的过程和网友情绪的变化过程。为了研究方便,我们可以将舆情的处置过程分为时间处置、过程处置和情绪处置。本文将重点分析微博舆情中的过程处置。
一、微博传播的涟漪效应
微博社会动员的传播过程有其独特规律。假设微博舆论场是平静的水面,舆情事件好比砸入水面的石头,该“石头”正是发动传播的首帖或称舆论源。事件在微博舆论场中的传播过程就如同水面上的涟漪,围绕舆论源呈同心圆扩散,这种现象可称之为涟漪式传播。整个涟漪圈主要由支持转发圈(亲友圈)、客观评论圈(评论圈)、个性加工圈(恶搞圈)、舆论定性圈(媒体圈)、借机炒作圈(阴谋圈)等五部分组成。
1.支持转发圈(亲友圈)。首帖发出后,第一圈传播者来自首发者的粉丝。这些粉丝对于首发者在某种程度上是认同的,其转发带有亲友认同内涵,有一定的支持目的,或认同其观点判断,或同情其处境状态。这就形成了亲友圈。
2.客观评论圈(评论圈)。亲友圈之外的再次转发者,对于首发者已不属于其粉丝,亲友支持的成份逐渐减少。处在第二圈的转发者的转发原因是建立在对于首帖内容的价值认同上,它体现了转发者在立场、思想、价值观上的相同或相异,其传播目的带有评论性,形成对该事件的评论圈。
3.个性加工圈(恶搞圈)。进入第三级的转发者,大多带有从众、找茬、娱乐、泄愤、获利甚至观暴心态。具体表现在转发、加评的过程中引申概括成流行语、人肉曝光相关内容、漫画放大事件内涵、勾沉联系网络相关事件、上升拔高事件性质等。进入此圈,就已实现了对整个社会的动员功效,使涉事主体处于无可辩驳的压力之下。
4.舆论定性圈(媒体圈)。进入第三级转发后,事件就会迅速引起主流媒体的关注,广电、平媒、网站等介入,形成了主流媒体圈。此时,供主流媒体报道的内容已经相当丰富,媒体的选择性报道、立场明确的评论,会给事件进行初步的定性,客观上对事件的解决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个别时候也会形成绑架式的舆论压力。
5.借机炒作圈(阴谋圈)。在媒体圈之外的传播者,往往会带有较强的目的性,或商业目的、或报复心态、或自我炒作,这其中也不乏当初事件的策划者。炒作圈内信息失实、放大等现象普遍,容易产生次生舆情。
在具体的舆情事件中,整个传播过程不是一次性传播完成,各圈之间存在互动。首发者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接近事件现场或真相的一群人。随着首发者的不断加料,事件就会不断地被推高。
四川什邡事件起于2012年6月29日晚,当晚十几名中学生在晚自习后来到什邡市委门前抗议。次日,当地教委通知全区域学生不准上街闹事,引起学生关注,再次前往现场“散步”。家长担心学生安全,前往现场,此时微博首帖发出,由亲友圈助推,得到更大范围的发动。
随着事件的发展,7月1日,特警与市民发生冲突,现场出现流血和逮捕情况,这些内容被迅速发到微博上。环境保护的共识和权力合法性评价交织在一起,形成了舆论圈。
7月2日,事件不断发酵,在亲友圈不断曝料、舆论圈不断推高的情况下,由于***文内容丰富,可信度比较强,微博传播迅速向第三圈——恶搞圈推进,警察追打群众、特警队员耀武扬威的照片被高强度转发,很快对什邡***府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随后,主流媒体开始介入,进入媒体圈。虽然此时有了较多正面报道,但已经让当地***府处在了骑虎难下的境地,只能被迫宣布化工工程停工。
微博传播的涟漪效应,不仅是一次性传播,大型舆情事件中,来自不同层面的加料,促成了新的“涟漪”,各圈之间同时又存在着互相推动作用。在整个传播过程中,信息还会出现变异现象等。因此,其传播过程是非线性的。
二、微博舆情演绎过程中的风险演化
在微博社会动员的涟漪式传播过程中,所造成的社会风险也会随着其传播过程而加深。这里的社会风险是指该事件对涉事主体所造成的社会形象、社会公信、组织结构等的伤害。
1.首博的真实性影响整个传播过程
长微博、***片、视频等技术的发展为微博的内容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但它毕竟是经过首发者加工选取的,仍会带有较强的个人主观性判断。如中国***法大学副院长何兵对江苏靖江法院拘留王全璋律师的首博,他把法院拘留王全璋归因于“在法庭上声音大了一点”。这种选择性放大,影响了整个事件的传播过程。发博者从一开始就急于推高网友的对立情绪,使靖江法院处于网友的对立面。随着事件的深入,各地律师开始声援王全璋,迫使靖江法院提前将其释放,法院形象受到严重伤害。
2.被歪曲的转发圈左右着事实真相
支持转发圈带有较强的主观色彩,它是建立在价值认同甚至是有目的的组织结构基础上的。在拥有数量较大粉丝的大V或是有一定水***数量的造谣者的操纵下,事实极易被歪曲。“通山讨薪门事件”就是在@陈杰人的操控下,通过其水***的大量转发、加评,使读者完全被其营造的“仇官”和“同情农民工”的情绪所左右,进而出现以讹传讹的情况。
3.不真实的评论圈助推网友情绪走势
评论圈主要是建立在对于首帖内容的客观评价上,表现为观点、立场、价值观的相同或相异。一旦支持转发圈被歪曲或控制,那么评论转发圈就极易被误导。在事实真相不能及时公布澄清,网友的情绪就会迅速推高,不实信息的传播速度也会加快。2012年6月11日,“武汉灰霾天气”舆情中,转发圈里夹杂着太多的谣言。到中午11时许,由于***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声音没有及时地传达出来,评论圈出现不理智现象,直接导致对***府信息的不信任,出现了电话论证事件真相的局面。
4.过激的个性加工圈使社会风险趋向失控
经历评论圈的情绪推高,一旦进入过激的个性加工圈,网友的各种心态和情绪就会不断地叠加,各种段子、人肉搜索、关联放大事件等,使整个事件几近演化成为一次网络狂欢。此时对社会风险的控制已基本失控,当事人或涉事单位成了整个社会的舆论中心。“郭美美”、“表哥”、“镇海PX事件”等案例中,这一现象表现尤为突出。
5.全面展开的舆论定性圈让涉事单位有口莫辩
在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场后,主流媒体的介入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主流媒体的选择性报道、立场明确的评论给事件定论定性,客观上对事件的解决形成巨大的甚至是绑架式的舆论压力。当然,在许多案例中,传统媒体的介入,也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
6.别有用心的借机炒作圈助推次生舆情的产生
到媒体的介入,一个舆情事件应该基本完成了其传播发展的全过程,但如果别有用心的人想借机炒作,则事件有可能再次掀起高潮,产生次生舆情。如发生在三亚的“海天盛筵事件”,在传播达到一定阶段时,有人开始不断爆出系列谣言,以此来提升个人知名度,达到炒作目的,使舆情出现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局面。
三、舆情应对中的过程处置
1.加大公开,增强社会管理透明
微博事件传播过程中,情绪化、碎片化的信息容易误导民众视听,进而产生谣言,其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公开或公开得不到位。前不久微博上关注度极高的“京温女孩遭跳楼”事件,正是一网友道听途说编发失实微博而引发网友各种猜测和质疑升级。随后,北京市公安局***微博“平安北京”再次通报了调查真相,并抓获造谣者,事件才得以平息。由此可见,只有对源信息进行公开,增加社会管理的透明度,才可以避免社会质疑,从而真正意义上减少舆情事件的发生。
2.有效监测,准确发现首帖内容
在自媒体条件下,我们无法真正意义上做到规避舆情的发生。由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的凸显,各种利益关系、利益集团分化,舆情呈现出燃点低、事件多、烈度大、偶发强等特点,因此,对网络信息的有效监测、收集,是我们各项处置的最低要求。在过程处置中,只有及时监测到,才能争取处置时机,避免转入下一个传播过程,减小扩散半径,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3.快速研判,制定有效处置方案
无论是突发事件还是有意策划的帖文,无论是已经进入了传播链条还是正处于传播的初始阶段,快速而准确地研判是我们作出处置的基本前提。4月16日,50多家网站和部分微博转发了《且看让元芳深感蹊跷的谷城醉驾哥如何秒杀李刚》的帖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了调查专班,并拟定了回复内容。我们对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后,得出基本判断:此帖表面是抹黑、质疑公检法,而实际是为了向当事方要钱,此事很难发酵成大的舆情事件。如果相关部门回复不当,很可能作者抓到把柄。对于复杂的舆情事件,处置前必须提出详细可行的处置方案。
4.有效应对,迅速斩断传播链条
一旦判断某个舆情事件关注度较高、危害性较强,那么,迅速斩断传播链条、切断传播过程,避免转入个性加工圈(恶搞圈)是最佳选择。今年2月27日上午6时许,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一起因拥挤引起的踩踏事件,并有学生伤亡。而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如果处置不及时,对湖北教育管理、***府形象都将会造成巨大影响。通过对该舆情的研判,我们在处置方案中给出了“先停职后调查”的建议。随后,当地***府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教育局局长等6名责任人实行先免职接受调查,待调查结果出来后依纪依法处理。此举有效地切断了事件的发酵。事后调查,全国250多个重点大V,只有14人对此事转发表态。
5.借力打力,充分利用主流媒体
在复杂的舆情事件中,由于调查取证、全面回复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以微博为主的传播过程中,极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里产生情绪“井喷”,对此,涉事单位要充分利用好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全面充分地披露事件真相,为自己争取主动。今年4月10日,网曝武汉市公安110“民警殴打学***女”。一时间,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一边倒地谴责武汉公安。“平安江岸”***微博虽然进行了辟谣,但网民仍持质疑态度,传播过程迅速进入“个性加工圈(恶搞圈)”。武汉市公安局及时利用电视、***报、市民报等传统媒体,公布录像、市民旁证等,从而有效地抑制了事件的进一步炒作。
6.以我为主,防止进入炒作圈
网友或事件的炒作者向涉事主体发难时,总是点多面广,常常使涉事方陷入百口莫辩的境地。处理类似舆情时,涉事单位要抓住主要矛盾点,以我为主,回复关键问题,有重点地击破,力避被抓住新的问题产生次生舆情。在“通山讨薪门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我们避开“是否是同学”、“处置者是否是记者”、“相关文章是否是新闻”、“当地领导升职是否符合程序”等问题,直接要求造谣者出示欠薪证据,并表态“如果属实,记者愿带网友一起采访、处理”,“否则就是造谣”。最终网友看清了造谣者的真实面目,有效地控制了舆情延烧。
(武汉广播电视总台)
(作者声明:本文不在网络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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