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资与中国经济共同高速发展的同时,中国也付出了相当的代价,“超国民待遇”背后的乱象让我们有理由期待它的终结。
“假外资”暗流涌动
“按照目前学者研究中比较一致的估算,我国每年实际利用外资中,约三分之一是国内资本‘留学’后回流形成的‘假外资’。”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说,“也就是说,若按去年我国引资600亿美元的规模估算,约有200亿美元是‘假外资’。”
面对税收和土地优惠的诱惑力,不仅实行单一低税制的香港成为内资企业注册壳公司的宝地,维尔京、开曼、萨摩亚和百慕大等避税港型的离岸金融中心也日益受到避税者及***策寻租者的欢迎。
由于内地与香港的天然联系,内地资金进出香港较为便利。而离岸金融中心由于以下特点,更成为内资“留学”的天堂:对资金转移不加限制,没有外汇管制;公司注册程序简单,可由机构完成;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管理程式简单;公司注册资料及文件高度保密;几乎没有营业范围和地区范围的限制等。
“假外资”的大量存在,揭示了“超国民待遇”不可抗拒的吸引力。资金“留学”后镀得外资金身,在税收、土地、贷款、工商管理等方方面面享受优惠,本应作为内资该缴纳的税金变成了外资口袋里的真金白银,岂不畅快。
还有部分“假外资”,纯属非法资金。不法之徒在国内获取的不义之财,包括的资金,甚至是在国企改革中攫取的国有资产,这些资金并没有能力在海外投资赢利,所以改头换面返回国内取得了安全。
“合理避税”明目张胆
经常占据地方媒体显著位置的是各地***府纷纷签订名目繁多招商引资项目的报道。而最新的数据显示,外企百强纳税在过去的一年中几乎零增长。
从表面上看,用“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让步换取了外商的直接投资。但实际上,各级财***所付出的代价要远比我们想像的大得多:代价之一是,***府尤其是许多地方***府根据地区和行业的特点在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方面也推出了税收返还或优惠的措施。代价之二是,外商投资办厂所获得的地价往往要低于中资企业或市场价格,地方***府既面临着土地粗放经营及可持续利用的问题,又损失了许多应得的土地收益。代价之三是,一些地方***府在水、电价格及部分社会服务收费上也对外商给予优惠。
为了争取更多的外商投资,各地***府对外资企业的优惠程度早就超出了国家的规定范围,令人眼花缭乱的“两免六减半”、“七免七减半”等等优惠***策层出不穷,不少地方财***甚至是牺牲了数年的财***收入换得外资的入驻。
以上这些恐怕还不是主要的,财***所付出的最大代价在于“两免三减半”所引起的连带效应:境外投资方根据两免三减半的时间段,滚动设立新的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境内新老外企之间或境内外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让老外企亏损、新外企获利则是另一种逃避税收的手段。
比如某著名的台资食品集团,就有按减免税期不断增设外商投资企业的趋势。该台资的系列企业,设立后头两年的利润特别多;税收减半的三年,利润就显著下滑;全额缴税后,更马上陷入盈亏临界点或亏损状态。而调整新老外商投资企业利润的办法还有前面提到的关联交易手段。如青岛一韩资制鞋有限公司,通过境外母公司操纵进出口价格,以及让老外企承担新外企额外费用的办法,让老外企常年大额亏损、新外企利润率奇高。该集团在税收优惠期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曾高达757%,与经营范围相同的老外企的持续亏损形成了鲜明对照。
由此,很容易带来如下的乱象:即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的亏损面高达60%,年亏损额逾1300亿元;但另一方面少数外企的利润率却惊人地高,而且大多数外企长亏不倒,许多企业甚至越亏越投资。如浙江嘉兴一公司虽然已连续亏损八年,累计亏损已远超其资本金,但母公司却对其连续增资、增外债。
让我们先看一批世界上利润“最丰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案例吧。根据2004年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资料,在参加年检的1.6万家样本企业中,净资产收益率在50%以上的高额利润企业有399家,其中348家正处于税收优惠期。而这些利润特别丰厚的企业,往往对应着一批持续亏损或突然由盈转亏的外商投资企业。
如此以往,国家税源正在被长期巨额的流失侵蚀着。
内资企业“内伤不断”
广东顺德的一家企业大声疾呼“为什么外资不能‘享受’国民待遇?而非要享受超国民待遇?”,当地一些外资企业在税收优惠期过去以后,要求***府延长优惠,否则就以撤资相要挟。而民营企业要想享受优惠待遇,却不得不设法到处打通关节。
由于外资企业所得税归地方所有,内资企业所得税由中央和地方分成,所以,除税率差别之外,各级地方***府为招商引资,往往对“三资企业”有相当多的税、费优惠和抵扣***策,此外还有土地、信贷方面的种种倾斜。有人就此认为,外资企业的实际税率恐怕还要低于15%。在出口贸易中,虽然内资企业的比重有所上升,但外资占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仍然在60%左右。在全球产业分工中,利润最丰厚的品牌、技术和销售环节基本掌握在外商手中,我们的外贸企业仅能拿到少量的加工费。在大量利润源源不断的汇出国外的同时,先进的核心技术依然在他们手上。
“重外轻内”的***策损害了内资企业的发展潜力,影响了中资银行的竞争力和打消呆账的潜能,加速了中资企业外资化的进程,为今后的资本实质性外逃埋下了隐患。不断加剧的贸易不平衡,使中国连续11年成为国际反倾销的首要对象。
不平等竞争带来的弊端远不止于此。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霸气十足,有低成本在保驾护航;外资企业可以大撒银纸,把最顶尖的优秀人才据为己有;有些内资企业不惜损失部分现实利益以换取与外资企业的合资,制造所谓“假合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