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全球能源日趋紧张,光伏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近两年美国及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发起的大规模反倾销调查,越来越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在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制造方面,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的制造国和出口国,然而“两头在外”的发展模式所带来的风险和弊端也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过后愈发的凸显了出来。后金融危机时代,调整市场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和增强贸易保护争端解决能力将是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战略转向。
【关键词】光伏产业 反倾销 应对措施 产业结构
一、我国近年来光伏产品遭遇反倾销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我国产品遭遇“反倾销”调查近年趋势
根据WTO公布统计结果显示1,从1995年WTO建立以来至2012年,由43个WTO成员发起的4125起的反倾销调查中,有884起是针对中国的。中国已经连续18年位居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并且立案-实施比例高达百分之七十二。从中我们可以看出:
1.首先,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下,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从2001年的55件下降至2012年的30件,下降幅度达到了36%。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虽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数量上下降了,但是占全球的百分比却提高了近12个百分点。在2001年,2007年和2012年,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数量占全球数量的百分比分别是14.8%,37.5%和26.3%。并且,相比较在2012年排名第二的韩国,我国遭遇反倾销的数量足足是韩国的一倍。
2.对华反倾销案件比重快速增长且具有不合理性。[1]将中国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a),与同期中国遭遇反倾销调查案件数目占世界反倾销调查总数的比重(b)进行对比的话,会更加突出的表明中国出口产品遭受的不合理待遇。在2001-2010的这十年间,b值最高为a值的4.1倍,最低为2.5倍。a值一共增长了6个百分点,而b值却增加了10.7个百分点(最高时期增加了22.7个百分点)。这些数据都清晰的表明了出口规模的大小不是遭受反倾销调查的直接原因,真正的原因需要从产业竞争、***治体制方面去寻找。[2]
(二)美国和欧盟近两年对我国光伏产品反倾销情况
2011年10月,以德国solarworld为首的七家在美企业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使得中国企业得以向美国市场倾销多晶硅、光伏电池、美国商务部随即向中国光伏产品展开“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最终我国产品被征收最高达249.96%的反倾销关税和最高达15.97%的反补贴关税。
2012年9月6日,欧盟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该调查涉及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是迄今为止欧盟对中国发起的最大规模贸易诉讼,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我国光伏企业的产品有60%以上出口销往欧洲,如果丧失了欧洲市场,那么对于我国的光伏产业来说将是一次灭顶之灾。根据美国投资机构Maxim Group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最大的10家光伏企业债务累计已高达175亿美元,约合1110亿元人民币。
二、欧美连续对我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原因
(一)全球范围内竞争加剧和国内光伏产品的恶性竞争
1.跨国公司利用反倾销措施抢夺市场。步入21世纪以来,建立在规模经济和垄断优势基础上的产业内贸易逐渐成为发达国家国际贸易的主要形式。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最终达到在各个市场实行价格垄断,获取垄断利益,反倾销措施也成为了跨国公司人为占领市场的工具。[3]
在我国遭受的反倾销调查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有跨国公司策划的。最为接近的一起就是大家所熟知的,2011年德国光伏企业Solar World联合其他6家美国光伏企业,要求对我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这次“双反”调查就是外国企业在企***占领更多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利用反倾销的手段在母国或者第三国市场上对我国企业的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企***击垮甚至吞并我国同类竞争企业。这样不仅可以保护本国的市场份额,还能同时抢夺第三国和我国的市场,从而达到垄断来获取巨额利益。
2.国内产品的恶性竞争。近年来,中国光伏产业高速发展,仅浙江省就有200多家从事光伏产品制造的企业。但国内市场对光伏产品的需求有限,不少企业竞相走上了对外出口的道路。然而与国内产业竞争不同的是,很多企业为了争夺海外市场,常常展开了缺乏理性的竞争,企业间相互压价,互相拆台。这种竞争短期看是可以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但是从长期看来无异于一种自杀性的恶性竞争。因为光伏产业本来就是一个技术链相对较短,产品技术更新周期相对较长的产业。[4]这就导致了光伏产业对价格非常的敏感。因此想要从中获利,规模经济是必不可少的。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光伏产业遭遇了需求持续萎缩、供给不断增长的严重挑战。2011年形势更加急转直下,多晶硅已从2008年的500美元/公斤跌至21美元/公斤~28美元/公斤。而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内一些企业为了生存,仍然互相压价,严重扰乱了出口贸易的秩序。
(二)产品结构及营销策略
1.产业结构不合理,亟待转型。在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制造方面,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的制造国和出口国,中国光伏电池的产量约占全球产量的45%。但在高端制造设备方面,中国还与欧美有着很大的差距。硅体晶电池制造的高端设备基本上还是要依靠进口,薄膜太阳能电池的发展与设计也还处于起步后的发展阶段。并且中国的企业大多是处于光伏产业链的最末端的环节,中国光伏产业优势主要集中在价值链低端的电池封装、光伏组件的生产制造。整个光伏产业的结构不合理及核心技术缺失,直接造成了产品的附加值低,同时间接造成了整个产业链发展的不平衡。[5]大多数的企业不可避免的进入了同质化的竞争行列。这时再通过价格战的方式来获取市场份额和利润,就非常容易造成国外对我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6]
2.产品营销策略存在风险。主要原材料和设备依赖进口、产品主要出口“两头在外”,国内市场启动不足和产能过剩是中国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7]根据统计调查显示,由于我国高纯度晶体硅的制造能力有限,光伏产业所需的原料有近50%是从外国进口的。并且有90%的产品需要依靠出口来销售,包括欧盟的73%和美国的18%。市场的缺失导致我国光伏企业无法参与国际市场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而只能被迫的接受规则和调整自身策略。导致我国光伏企业极易受到国际市场经济和***治形势的影响,降低了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光伏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调查做法不当
回到美国这次的“双反调查”中,被的除了尚德、英利等几家大型光伏企业外,很多小型的光伏企业也是这次调查的受害者。然而,大型出口企业从反倾销的应诉成功中获得的收益好处明显要比小企业大得多。同时,小企业的实力,资金,技术人才都十分有限,单一的小企业不敢,也不可能主动去发起反倾销应诉。在缺乏完善的行业协会组织和相应机构支持的情况下,这些出口份额不是很大,本来收益就不多的小企业就自然会选择“坐便车”这种行为,坐享其他企业努力奋战的结果,而不是自己主动积极应诉。[8]这给我们光伏企业在应对反倾销的过程中带来了很多消极的因素。
三、我国的应对措施
(一)建立行业协会,联合中小企业抗辩
行业协会在现代市场经济特别是对外贸易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他在贸易纠纷中发挥的作用是***府和企业不能代替的。[9]在WTO的法律框架下,***府职能收到了较大的限制。而出口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是个体的能力却很有限,也难以将它们全部凝聚起来。行业协会无疑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不二选择,它不但可以组织协调各个企业进行应诉,甚至可以直接代表出口企业进行应诉。
这次欧盟的反倾销调查有着明显的连锁示范效应和转移危机色彩,因此,我国的光伏企业应该抱团自卫,以行业组织为平台,请求***府层面应对。由于欧盟对我国市场地位的认知缺陷,对我国产品带有一定主观色彩的歧视,当美国针对中国同类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获得成功后,对欧盟市场产生了强烈的暗示作用,会导致同类市场效仿。
同时,在面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查时,行业协会恰恰可以将这些势单力薄的中小企业联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力量庞大的整体,大家共同处理,同等享受胜诉带来的利益。这无疑会极大地提高整个行业对待反倾销调查的应诉积极性。
(二)合理应对“替代国价格”规则
本次调查的另一特点是,其显然是欧盟市场针对中国大宗优势进口商品反倾销的一次有力延伸,其相应程序措施将相对严谨。但如此大规模的反倾销金额,欧盟成员国和其反倾销机构都表现谨慎。显然,其管理机构会聚焦价格,以此作为调查核心。因此,我国相应产业应分流其重复建设的生产线,对欧盟企业经验性紧盯的恶性压价争夺市场的低附加值产品分流转移,并在此基础上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完善企业内部财会制度,以确保向调查方提供准确详实的财务数据。
对于调查方聚焦价格的特点,其调查往往会采取“替代国价格”方法。在欧盟看来,中国国内的价值就不能反映商品真实的价值,从而就采取了一个最典型的歧视***策,“替代国”***策{2}。9月6日,欧盟初步决定,选择美国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但是中美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这就导致了对我国出口企业非常不利的形式。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我国企业应该合理利用这一规则,争取其制度例外中的市场证明规制,
(三)优化产业结构及出口市场分布
1.改善中国出口光伏产品的结构,加强技术研发,提升光伏产品核心竞争力。中国光伏产业“墙内开花墙外香”局面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于光伏核心技术和国际话语权的缺失。[10]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实现光伏产业由市场驱动向创新驱动,增强光伏产品的竞争能力是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根本出路。要从低利润的产业链末端向上游转型,从光伏电池的生产、组装向高纯度硅制品、薄膜太阳能电池等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商品转变。加强对光伏创新产业项目的扶持,重点推进以多晶硅节能降耗、副产物综合利用、太阳能电池高效高质和低成本新工艺技术及硅烷法、流化床法、冶金法等新兴高纯硅生产技术的研发。增强我国光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走出“两头在外”的被动格局,这样既增加了收益,并且有效地避免了同质化带来的价格竞争的后果,极大的降低了光伏产品遭受反倾销调查的可能性。
2.改善出口商品市场过于集中、销售渠道狭窄的现状。我国如今光伏产品80%出口到了欧洲市场,10%出口美国市场。这就好比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风险大大增加。为了更好地降低风险和反倾销带来的损失,我国光伏企业应该进一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全方位、多层次的打***际市场。在维护好欧美市场的同时,有选择的开发巴西、俄罗斯和亚洲的阿拉伯国家这些新兴市场。适当的降低对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出口依存度。
(四)快速启动发展潜力巨大的国内市场,逐步减少“外需”的依赖性
作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制造基地,我国的需求与产能却极为的不对称。以2010年为例,我国太阳能电池出口比例高达94%,其中欧洲市场占据了出口量的80%。以至于海外需求变化、国外补贴***策、汇率变动均会对中国光伏企业带来相当大的影响。
为了避免过度受制于人,我国应大力开发国内光伏市场,增强内需,降低对外贸易依存度,这是最大限度避免国外反倾销调查的根本途径。[11]我国应调整经济发展战略,避免出口的超速增长和对国际市场的严重依赖。中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巨大市场,并且国内光伏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加速启动和扩大国内光伏应用市场是中国光伏产业市场布局的核心命题。首先是加快光伏电站建设。以农村市场为重点,加强非并网式、离线式太阳能发电系统的研究应用,解决阻碍农村光伏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促进农村光伏市场开发。其次就是加快上网定价,突破电网瓶颈。要尽快形成国内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机制,加强光伏并网发电、分布式应用、离网应用等技术标准研发并尽快出台。通过上述方法带动国内光伏市场的启动。
注释
{1}本文所有数据均由WTO网站http://数据资料整理计算得来。
{2}由于我国入世后签订了“非市场经济条款”,在他国在我国出口产品倾销价格的确定上,他国反倾销机构有权利使用其他国家的价格来替代我国的真实价格。
参考文献
[1]李勤昌.全球反倾销滥用演进与中国应对策略[J].中国经贸2012(7):30.
[2]林珏.加入WTO以来国外对华反倾销特点-原因及对策研究[J].国际经济研究2008(4):14.
[3]屈丽丽.外资巨头掠食中国光伏“剩宴”[N].中国经营报,2013-01-14(A09).
[4]李慧,于佩.浅析中国光伏产业“双反”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下2012(5).
[5]何青青.“双反”调查背景下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对策探讨[N].企业导报,2012(15).
[6]赵伟,管汉晖.中国彩电企业遭受美国反倾销诉讼的原因和对策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4(8):78.
[7]刘先雨.对中国光伏产业遭遇美欧“双反”的思考与建议[J].对外经贸2012(10).
[8]林琼慧.反倾销应诉“集体行动困境”的破解之路-以温州行业协会为例[J].上海经济研究2008(3).
[9]曹晓超.“双反”对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经济视角2012(5).
[10]李晓君.国内光伏产业亟待调整升级[N].中国石化报,2013-01-31(007).
[11]米宏伟,王立.近期美国对华光伏业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的根源及应对[J].中国经贸导刊2008(18).
作者简介:黄浩鹏(1991-),男,宁夏银川人,华东***法大学2009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我国光伏产品频遭“反倾销”调查问题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