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轮朝野瞩目的打黑风暴中,已有至少12人一审被处死刑,11人获判死缓,上诉者终审均维持原判
《财经》记者 陈晓舒
以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一审被判死刑为节点,始于2009年6月的重庆“打黑风暴”,渐近尾声。在这场涤荡山城一年、轰轰烈烈的“大风暴”中,目前进入司法审判的涉黑人员已近600名。时至今日,大多案件已经了结。
4月19日,重庆市委书记联系当下时事总结说,“打击黑恶势力,就像在山西矿难中救矿工和在玉树地震中救灾民一样,都是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皆为民生。”回顾一年历程,他坚定认为,“打黑除恶非常必要”,“同时,我们也要实事求是,依法审理,不搞运动。”
在“打黑”期间,亦多次打气鼓劲。2009年10月28日,慰问一线干警时,以“接力棒”为喻,称历任书记、市长高度重视打黑除恶,“现在轮到我们了。”
回溯两年,“打黑”伏笔在2008年6月即已埋下。其时,到渝半年的“亲自点将”老下属、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调任重庆。俟一年后,文强、彭长健等一批重庆警界高层被查,大风起兮。
据《财经》记者统计,在这轮朝野瞩目的大风暴中,已有至少12人一审被判死刑,11人被判死缓。截至目前,上诉者终审均维持原判。
上述诸人均被冠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涉黑罪名。以“打黑第一案”杨天庆一审被判处死刑为首,文强一审被判死刑为末,首尾相应,上至高官显要、富甲一方,下至底层警员、地痞无赖,风声鹤唳之下,落马者依次过堂受审,多人命殒其中。
文强落幕
4月14日,宣判日。下午3时,拖着风湿疼痛的腿走上重庆市第五中院被告席时,文强面色沉着。伴其左右的是其妻周晓亚,以及为推脱罪责与其划清界限的昔日铁杆部下。
宣读判决书花费审判长一个多小时,当念到“重庆市司法局原***书记、局长文强因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时,周晓亚失声恸哭,瘫倒在地,而文强自始至终面无表情。
文妻周晓亚,因犯,具有自首情节,被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文强昔日三名部下,刑期从17年六个月到20年不等。
周晓亚的律师倪泽仁告诉《财经》记者,周晓亚在接受审讯时曾主动供述,一为保全其子,二是不原谅文强。两个月前的庭审现场,夫妻两人的罅隙一览无余:文强对每笔指控锱铢必较,周晓亚则照单全收。
直至最后宣判时刻,周晓亚才崩溃。而散尽钱财为文强打官司保命的文强大姐也哭倒在法庭上。文强辩护律师也表示死刑结果出乎其预料。
据报道,宣判后文强一夜未眠,要求亲自起草上诉状。
宣判后,该案审判长释法认为,文强“身居司法机关要职,长期收受下属贿赂,为他人调动、职务晋升谋取利益”,“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在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财物后,不履行法定职责,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虽然打黑风暴中多达数百警员涉黑,警界高层亦不在少数,但无一被处极刑。同列重庆公安局副局长之职的彭长健,因受贿471万余元,另有460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并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惟有文强,作为打黑中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被指认为重庆“黑帮”最大的保护伞,以一审死刑为重庆打黑作结。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位落马官员,重庆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前渝北区副区长)刘信勇因为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罪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被认定受贿3160万元,受贿金额大大超过曾经的“重庆第一贪”宴大彬(曾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受贿2226万元)。
其余案例中,另有一曾任职警界者被判死刑,即幕后操控娱乐场所、开设“调查公司”、“典当公司”的前南岸区南滨路派出所所长岳村。据打黑成果展披露的信息,岳村借鉴管理派出所警员的经验,建立起“五条禁令”、“三刀六洞”等帮规。岳村被认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12项罪名,被处巨额罚金人民币1.5亿元。
首案判例
2009年10月12日,重庆“打黑大审判”首案――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开庭审理。9天之后,杨天庆及同伙刘成虎被判死刑,另外有两人被判死缓。宣判同日,刘钟永等22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其中刘钟永被判处死刑,同案者郑新被判处死缓。
作为首案,“杨天庆案”审判被指以“快、重、狠”出场,杨天庆和刘钟永则在当地媒体上分别被冠以“渣霸”和“煤霸”之名。
法院审理后认定,2005年以来,杨天庆陆续吸纳负案在逃犯及社会闲散人员,对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片区的渣场进行非法控制。杨天庆还受雇为打手,最终致人死亡。
据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七项罪名一审判处杨天庆死刑。杨天庆、刘成虎等6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宣判当日,重庆市***特意召开打黑除恶案审判首场新闻通气会,解释首案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原因。该案审判长认为,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致四人死亡,一人重伤,四人轻伤,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后果极其严重。
同时,这次审判还第一次对重庆“涉黑”认定进行释法。审判长列举《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认为同时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以及控制特征的,就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对杨天庆案的定性,对此后审判中定义“黑”罪名具有判例效应。
刘钟永则被重庆市三中院以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同案郑新被判死缓。刘钟永当庭高呼:“老子死不了!要上诉!”
《财经》记者从重庆市三中院得知,刘钟永案二审维持原判。
同年12月1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杨天庆等涉黑案终审维持原判。一个月之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依法对杨天庆、刘成虎执行了死刑。
“红顶商人”
重庆大审判里,被判处极刑者包括一部分特征明显的“红顶商人”。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被指为“猪霸”的王天伦曾理直气壮地宣称:“是***府给了我垄断的地位。”
1996年5月,王天伦成立重庆永红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永红公司)。判决书显示,为保证永红公司有足够的猪源,王天伦手下通过强行手段,逐渐实现对合川部分区域生猪收购市场的垄断。
此类“非常手段”,换得永红公司1999年农副产品流通经营大户的称号。
2003年王天伦创建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今普公司),2004年重庆市高新区工商局施行“场厂挂钩”,同时限定,非协议单位肉品不得入场销售。“定点屠宰”加之“定点供应”,使得王天伦公司的垄断地位进一步加强。庭审资料显示,今普公司与高新区六家农贸市场签订了“场厂挂钩”协议。原渝州交易城物管部主任刘朝忠甚至在今普公司按月领取工资。
据《重庆市财***局关于拨付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财***投资参股资金的通知》,中央财***资金1000万元、重庆市级财***资金600万元被拨付到今普公司入股,占今普股份11%。在王天伦案发前,今普公司在重庆猪肉市场上已占有41%的份额,并控制着重庆市场70%以上的生猪供应源。
判决书称,王天伦等人通过长达10余年的强迫交易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上亿元,给市场生猪收购、猪肉销售经营户及群众造成巨大的心理强制。
法庭将此类垄断经营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王天伦当庭辩称,“如果我是黑社会,那为什么财***要参与黑社会办的公司?”
2009年12月30日,王天伦一审被判处死缓,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其同案唐友彬亦被判处死缓,其余21名被告人领获无期徒刑、1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
王天伦案终审时被裁定维持原判,目前其已服刑。他的律师告知《财经》记者,王天伦正考虑申诉。
与王天伦类似,重庆“红顶商人”黎强也因其在公交行业垄断独大,最终沦为阶下囚。其辩护律师赵长青为刑法学界泰斗,1997年参与《刑法》修订。正是在这次修订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首次写入法律。
庭辩中,赵长青认为,“黑社会是有组织的犯罪,而非犯罪的组织。”这为此后“涉黑”辩护奠定了基础。
“黎强案后,重庆打黑办忙着商讨怎么对付赵长青的策略。”重庆市公安局内部人士称。
但最终黎强仍被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通秩序罪等7项罪名,二审维持2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据《财经》记者获得的重庆打黑办一份内部总结,黎强、陈坤志、王天伦、王兴强等团伙被指“通过暴力、砍杀、金钱雇佣等手段,垄断部分客运、拆迁、猪肉、建材等市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他们还在国家敏感节点,操控和利用,威胁、裹挟不明真相群众,制造重大影响”。
在审判中,陈坤志获刑死缓,而王兴强则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同样被定义为“黑社会”的包括原重庆江州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明亮,其载体为娱乐业“云梦阁俱乐部”。法院审理后,陈明亮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
这其中,黎强是重庆市人大代表,陈明亮是渝中区人大代表,王天伦是大渡口区***协委员。今年“两会”后,打黑深化,渝西半岛实业公司董事长王能被刑拘,其亦为重庆市人大代表。
蹊跷案中案
作为2009年重庆打黑“插曲”,“李庄案”曾一度抢占所有“涉黑”案的风头。担任龚刚模律师后,李庄被龚刚模举报用眨眼睛的方式教唆其翻供。
其时重庆打黑渐入高潮,赵长青辩护后,多位京城刑辩律师接踵至渝,为辩护而来,重庆打黑案中控辩交锋受人瞩目。
龚刚模原为重庆万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与樊奇杭相识并结拜为兄弟后,两人以“保利夜总会”为平台,涉及多宗犯罪事实。
龚案一审未及开庭,其律师李庄就被送至被告席。李庄案一审围绕“龚刚模是否被刑讯逼供”展开控辩,但龚并未出庭作证。法庭外,对龚刚模为立功检举李庄的行为,法学界富有争议。
李庄案二审,龚刚模出庭否认被刑讯逼供,李庄辩护律师则多次问及龚手臂伤痕何来。龚刚模同时坚称,李庄诱导他翻供,教唆他在法庭上说自己被刑讯逼供。
樊奇杭的律师朱明勇曾在李庄案中力挺李庄,甚至在李庄案二审时要求以证人身份出场,但最终被法庭拒绝。在对樊奇杭的庭审中,樊以及多名被告当庭宣称在看守所遭到刑讯逼供,但法院最终均未认定。
李庄终审领刑一年半翌日,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涉黑”案宣判。案件首犯龚刚模被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被判无期徒刑。
今年“两会”中,3月6日,重庆代表团对外开放时,重庆市委书记提及“李庄案”,认为“在打黑除恶的过程中,确实有人在造舆论”。
“重庆是善待律师的。”说,“重庆打黑除恶是敞开大门的,外来的律师比重庆本地的还多,那么多律师到重庆,不也就是一个李庄出了问题吗?”
回到龚刚模一案,樊奇杭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被判死刑;另一骨干成员吴川江同获死刑;其余被告中,张孟***等31人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
龚刚模案宣判当日,审判长释法称论罪龚刚模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即使没有任何立功情节,从龚刚模的犯罪事实来看,也不能判其死刑立即执行。而另一方面,龚刚模有检举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立功表现,但该立功系一般立功,不属重大立功,可对其从轻处罚。因此,我院判处龚刚模无期徒刑。”
在整个打黑的系列审判中,被判死刑、死缓的除涉黑团伙首犯外,部分骨干成员、“马仔”亦获极刑,主要因贩卖、运输罪和故意杀人罪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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