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衍生产品作为金融领域的新型产品,已经呈现出是一种卓有成效的市场机制,是一种很好的风险管理工具。加强发展衍生产品吸引更多的国外投资者进入中国的商品市场,夺取大宗商品的定价权是中国经济稳定发展的首要目标。通过总结在利用这种新型工具来降低投资风险时应注意的几类问题,从监管模式的改革和法律规制的改进等方面提出衍生产品未来发展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衍生产品 监管 合作 自律
中***分类号:F830.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4-0076-02
衍生产品是指其价值依赖于基础资产价值变动的金融合约,其中“基础资产”可以是普通的金融资产,也可以是其他衍生工具的价格,未来的房产价格、天气变化都可以产生依赖于其上的衍生产品交易。不同的区分和不同的商品就会有不同的排列组合方法,就会产生种类繁多的衍生产品,而衍生产品与其他的金融产品组合又会产生新的衍生产品,虽令人眼花缭乱,但万变不离其宗[1]。
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集中了世界上绝大部分的期货交易,并且国际市场基准价格以其所形成的价格为标准。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进行贸易时就会受到制约,甚至有的连国内价格的制定也要参照发达国家期货交易的价格,显然经济发展将会很被动。虽然中国的经济有了飞跃的变化,但是经济的稳定发展却受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涨跌的影响。因此,加强发展衍生产品吸引更多的国外投资者进入中国的商品市场,夺取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就成为使中国经济稳定发展的首要目标。现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关于中国新型衍生产品的发展应注意的问题[2~3]。
一、中国新型衍生产品市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交易所风险管理能力低。相对一般金融产品,新型衍生产品对价格变动更为敏感,波幅也更大,所以风险系数更大。中国的期货市场起步晚,管理经验不十分成熟,风险防范体系薄弱,风险管理能力低。若新型衍生产品市场过快登场,交易不规范,市场发展容易陷入困境,严重会危及国家金融市场的稳定。
2.监管体系不完善,法律规制不足。发达国家期货交易时间较长,管理经验丰富,新型衍生产品交易产生后,原来监管一般金融产品的模式和管理框架可以延续使用,使新型衍生产品交易在一开始就被有序的法律规制所制约,保障了新型衍生产品市场在建立初期的顺利发展。而中国期货市场的监管还处于摸索阶段,监管力度不大。新型衍生产品还可以根据每个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设计出不同内容的产品,故监管难度加大,法律规制也不足,这就使得一开始新型衍生产品市场几乎是在无序的状态下发展。
3.品种的贸然推出。由于认识上的差错,对监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往往在不成熟的市场条件下,相关法律规制不足的情况下,就贸然推出某一新型衍生产品品种,导致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于市场的发展.
4.金融工程师的缺乏。新型衍生产品交易具有高度技术性、复杂性的特点,这不仅对衍生产品的经营者与使用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更对风险管理和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考验,目前各大金融机构普遍缺乏熟悉衍生产品运作与管理的高级监管人员。同时随着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交易量迅速的增加,对于交易平台新技术的升级也将更为迫切,具有高超的金融技术的工程师是相当缺乏的,显然人才的缺乏将会严重阻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
二、对中国新型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的建议
在发展衍生交易方面,中国应结合具体国情和今后发展方向,有目的地借鉴发达国家发展衍生交易的经验,充分利用后发优势,推出相关法律规制,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特点和风险有足够的了解,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认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4~11]。
1.风险管理的加强。在加强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管理方面,有效的内控制度、外部监督制度与动态监控系统的建立是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的关键,同时计算机风险管理系统是实现有效的风险监控不可缺少的高科技工具。随着期货交易所的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增强,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中国目前市场实际需要的风险监控体系,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实现衍生产品交易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作用。
2.监管模式的改革。对于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问题是无法回避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中国监管力度不大和分业监管行式给衍生产品交易的发展带来了障碍,为确保衍生产品交易的顺利进行,加强监管协调,增加监管力量和提高监管水平,防止交易者在衍生产品市场上过度投机以及从事一些非法交易,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重视。(1)***府监管。要根据中国的国情,不要盲目仿效美国的多头监管方式,应由***府专门设定一个执行机构行使金融衍生产品的宏观监管权力,调节各监管机构的功能和纷争,还应加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国际监管合作,与国外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可以建立信息互享的制度,签订监管合作协议,借鉴国外监管经验,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监管组织并参照其标准制定中国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相关法律规制,加快中国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稳步健康发展。(2)行业自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和破坏性,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自身的监管是必须的,应成立专门的行业组织,进行制定行业操作准则等工作。同时,应加快确立交易所法律地位的步伐,扩大其职能范围,发挥交易所对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自律监管作用。(3)参与者自控。市场交易者的自主行为与市场整体的高度组织性应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市场交易者在从事交易的过程中,可以完全凭自己的主观判断行事,但并不表示市场交易者可以完全不顾及市场的交易规则而随心所欲地行事。恰恰相反,交易规则是一切交易者所必须遵守的。
3.法律规制的改进。中国金融市场法律规制虽取得了一些进展,但金融衍生产品法律规制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衍生产品的基础法律理论研究还很薄弱,使得***府在监管方面随意性、非连续性比较突出。随着进一步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对衍生产品合约格式、交易者市场准入、资本充足性的要求,交易者资格审查、会计标准等一系列问题,均应制定具体操作规定,使金融衍生产品一经推出就有一个健全完善的法律平台。
4.品种推出的严格。根据中国金融产品的现状,结合国际趋势,研究推出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衍生产品,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和上市要严格审批和备案。同时我们也要清楚某个品种真正成功是要通过市场的竞争交易机制才能体现。
5.技术人员的培训。随着衍生产品的逐渐推出与种类的多样化,应加紧目前在金融技术方面仍然十分落后的中国机构投资者在技术人员的培训方面进行研发与规划,这对于中国金融市场与世界接轨,最终与世界金融发达国家同台竞争至关重要。
衍生产品市场是金融市场高端部分,虽然中国目前的金融创新规模不大,衍生产品的种类和形式也不多,但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不可逆转,中国的金融部门也必将加入这一体化的行列中。但发展衍生产品是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应该先试点,积累经验,同时对于美国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与其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上存在的问题应当冷静分析总结,抓住金融危机给中国金融领域带来的历史性机遇,加快金融创新,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参考文献:
[1]江秀平.金融衍生品基础知识:第1版[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1.
[2]唐峰.关于中国发展衍生品投资基金的思考[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09,(2).
[3]宁敏.国际金融衍生交易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法大学出版社,2003:13.
[4]宋俊芳.金融危机下中国期货市场的创新与发展[J].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9,(1).
[5]李晓岚,杨路明.金融衍生产品的运用及其风险防范[J].广西金融研究,2005,(4).
[6]徐建炜,杨光.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其影响分析[J].济南金融,2005,(5).
[7]罗熹.金融衍生产品发展及其有效管理[J].国际金融研究,2006,(12).
[8]安毅.衍生品市场发展与宏观调控研究[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7:87.
[9]杨迈***.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第1版[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1.
[10]王洪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及其发展趋势[J].商场现代化,2005,(27).
[11]李晶晶.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完善思考[J].金卡工程,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