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古代音乐发展史看,雅乐与俗乐是相互交融共同发展的,只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出现了雅与俗的争奇斗艳的音乐现象。原始氏族社会没有雅乐与俗乐之分,两者共同存在于原始音乐活动中。
一、雅乐、俗乐的涵义
雅乐一词最早初出于《论语阳货第十七》: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雅乐的出现是以俗乐郑卫之音相排斥而出现的。雅乐一般泛指宫廷祭祀活动和朝会仪礼所用的音乐,在五礼中用于吉礼,也包括宫廷中不带或少带礼仪性质的燕乐,主要有房中乐、诗乐及四夷之乐。
狭义的雅乐具体指的是“六代乐舞”包括:黄帝的《云门》、尧帝的《咸池》、舜的《大韶》、夏的《大夏》、商的《大》、周的《大武》。也包括宫廷中不带或少带礼仪性质的燕乐,主要有房中乐、诗乐及四夷之乐。据《周礼》记载,周代用为宗庙之乐的乐舞称为六代乐舞。最早见于《地官大司徒》:“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以和”。“六乐”是古代雅乐的最高典范,目的是为了服务于巩固宗法社会的***治。传统的乐舞有“文舞”和”武舞”之分。雅乐具体的演奏形态为堂上登歌、堂下乐悬、文武佾舞。
俗乐就是古代各种民间音乐的总称,它用于宫廷宴享时称为燕乐。俗乐是一种由粗糙到精细,有低级到高级发展的民间音乐。由于它反映了广大人们的真切情感,深深扎根于文化土壤之中,所以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感染力,它在古代音乐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俗乐的典型代表为郑卫之音,从音乐史料可以看出人们对郑卫之音的描述总是带有偏见的、片面的、贬意的意味。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需求的提高,俗乐对社会的影响日益扩大,逐渐有取代雅乐的趋势。
二、雅乐与俗乐的区别
西周时期雅俗之争开始确立,伴随而来的是两者之间的差异性。首先,从音乐风格方面看,雅乐具有贵族化的特性。如《周礼・春官・大司乐》记载:“以乐德教国子……;以乐语教国子……;以乐舞教国子……”。俗乐具有世俗化的特性。如《礼记・曲礼》记载:“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从侧面反映出俗乐在民间生活的普及程度。其次,从社会功能方面看,雅乐是维护统治阶级的辅助手段,以达到维护国家安定的目的。孔子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乐所以修内,礼所以修外”,“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孔子提倡“礼乐并重”的教育观。俗乐是一种下层平民百姓自然表达真切情感的至性至情的热情奔放的民间音乐。杨晦的《拊缶歌》载:“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萁。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再次,从礼与俗雅的关系看,雅乐是以礼为衡量标准的,俗乐是没有用礼去规范和约束的。
通过音乐史料的阅读,可以认识到雅乐与俗乐本是没有区别的,只是为了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需求,在西周时期雅俗之争开始确立,才出现了雅乐与俗乐的区别。
三、雅乐与俗乐的斗争、融合的发展过程
从中国古代音乐史的发展角度看雅乐与俗乐的关系,总体处于融合、斗争、再融合、再分离的循环发展的过程中。它是一种螺旋式的发展,两者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构成了中国古代音乐的两座大厦,共同推动着中国古代民族音乐不断发展,同时也对当代音乐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总体来看,从上古原始氏族社会至西周时期,雅乐与俗乐是相互融合的,没有雅、俗之分;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雅乐与俗乐总体上处于斗争时期;从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雅乐与俗乐总体处于相互交融的过程;从宋元至明清,是雅乐与俗乐相互分离的时期,具体雅乐与俗乐的发展关系体现在以下四个发展阶段中。
第一个阶段为上古原始氏族时期至西周时期,雅乐与俗乐总体上处于相互交融的发展过程。由于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比较落后,对自然环境的依赖较大,所以乐舞大多与自然环境有关。这一时期的音乐主要有五种类型。第一种是***腾之乐,主要有云***腾。例如,相传黄帝氏族就以云为***腾,乐舞名叫《云门》。据《左传・昭公十七年》载:“昔者黄帝以云为记,故为云师而云名。”这说明黄帝氏族以云做为***腾而崇拜;第二种乐舞为典礼之乐,这主要体现在以尊崇、祭祀祖先为核心的礼仪活动中。例如,舜帝时期的乐舞《韶》就是祭祀祖先的乐舞。《尚书・益稷》中记载:“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实在位,群后德让……。”这一乐舞活动就体现祭祀礼仪活动在原始社会的重要性;第三种乐舞是农事之乐,这一乐舞与先民的农耕活动有关。据《礼记。郊特性》中记载:“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第四种是战争之乐。据《吕氏春秋・召类》记载:“尧战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蛮。舜却苗民,更易其俗。”;第五种是生息之乐。在原始社会中,种族的生息繁殖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据传说,笙的制作就是人类为了繁衍后代而制作的乐器。从以上五种乐舞活动来看,在原始社会中没有雅乐与俗乐之分,这一时期的乐舞活动都与先民的社会活动时间有关。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人类文明的进步我国社会由原始社会向奴隶制社会过渡,这一时期主要包括夏商周三代。这三代乐舞的内容主要反映的是对奴隶制王权意识和对君主英雄事迹的歌颂。这一时期的音乐教育是以礼乐教育是为其基本特点,夏代宫廷礼仪乐舞具有代表性的是《大夏》,其内容是歌颂夏王朝***君主大禹治水的英雄事迹。商代具有代表性的乐舞是《大》,他是歌颂商***君主汤战争功绩,反映的是“功成作乐”的王权意识。西周时期是我国礼乐制度发展较繁盛的时期,周公的礼乐制度被后世沿袭,受到后人的重视。西周时期的音乐作为礼的辅助工具用来维护、巩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地位,并设置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礼乐机构-春官,其中由专职乐官大司乐负责音乐活动中行***、教育、表演的管理。西周时期雅乐与俗乐的斗争开始确立。雅乐在周代礼乐制度中占主导地位,西周的礼乐之中最典型的就是音乐等级制度。例如:“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土二”,都体现了严格的等级制度。与此相对,西周时期统治阶级为视察民情而设有“采风制度”,这对民间音乐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如《诗经》中的《风》就是采集下来的包括15国的民歌,其首篇是《关雎》,是一首求偶情歌,情绪欢快,感情真挚。孔子曾两次加以评论:“关雎,乐而不***,哀而不伤。”“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从前面论述的周代礼乐制度的音乐等级制度的礼不下庶人可以看出,在西周时期,由于需要维护周朝的统治,需要对其礼的辅助手段―音乐进行规范,使其一部分乐舞开始专为宫廷的祭祀礼仪所用,这就出现了雅乐和俗乐的分离。
第二个阶段为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这一时期雅乐与俗乐总体上处于相互争斗的阶段。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处于重要的转型期,社会制度由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过渡,文化音乐表现较为活跃,出现了历史上“百家争鸣“的局面。春秋末期,礼崩乐坏,文化下移,周代的礼乐制度受到了挑战,大多数宫廷乐官流落民间,与民间音乐相互融合,这从客观上促进了民间音乐的发展。新声的出现使宫廷雅乐受到了严重的挑战,雅乐还是沿承周代的礼乐制度,没有什么大的发展。但是,俗乐在这一时期有了新的发展,更加重视“人道”精神,成为人们内在情感表达交流的方式,“人道精神”冲击了三代礼乐制度及其音乐观念,以“郑卫之声”为代表的俗乐曾受到了支持礼乐制度统治者的批判,被认为是***声。如孔子“放郑声,远佞人;郑声***,佞人殆。”其实郑卫之声表达的是一种典型的至性流露、热情奔放的民间音乐,当然其中也有部分民歌是具有较强的娱乐性,但是不能对“郑卫之声”全盘否定。通过以上对春秋战国时期的论述,可以看出这一时期雅乐与俗乐的斗争比较激烈。
第三阶段是从秦汉至隋唐时期,这一时期雅乐与俗乐的关系总体是互相交融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需求的提高,人们对音乐的审美性和愉悦性有所提高,俗乐迅速发展起来,活跃于社会的各个阶层,无论是贵族阶级还是平民百姓都喜爱民间俗乐。与此相对,雅乐在这一时期慢慢衰落,统治阶级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提出“重雅轻俗“的***策并对雅乐加以改变,融合俗乐的音乐成分,但是没能改变俗乐迅速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秦朝建立了“乐府”音乐机构进行采集民间音乐,汉代沿袭了这种“乐府”音乐机构并扩大规模,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民间俗乐的发展。俗乐迅速发展有几方面的原因:(1)与统治阶级领导人有关。在汉代,汉高祖刘邦喜欢楚声,例如《汉书・礼乐志》载:“凡乐,乐其所生,礼不忘本,高祖乐楚声也。”(2)至汉代,先秦雅乐实际上已名存实亡了,但雅乐作为统治阶级维护礼的辅助工具,为了恢复周朝的礼乐制度,就必须通过俗乐来改造雅乐,这从侧面促进了俗乐的发展。例如汉代音乐家李延年是新乐的代表,是汉乐府的领导者,他为宫廷创作的祭祀音乐《十九章》之歌也是以俗乐的音律加以改变而成的。据记载:“延年善歌,为新变声。是时上方兴天地诸词,欲造乐,令司马相如等作诗颂,延年辄承意弦歌所造诗,为之新声曲。”隋唐时期,雅俗交融现象更加明晰。随着路上丝绸之路的开通,外族少数民族音乐传入中原,宫廷雅乐吸收外来音乐的营养成分,促进了雅乐的发展。隋朝统治者创立“教坊“机构,并建立起”七部乐”、“九部乐”的宫廷音乐体制。《隋书・音乐志》载:”始开皇初定令,置《七部乐》:一曰《国伎》,二曰《清商伎》,三曰《高丽伎》,四曰《天竺伎》,五曰《安国伎》,六曰《龟兹伎》,七曰《文康伎》,隋炀帝时期,又增加康国,疏勤两个乐部,构成“九部乐”。;至贞观十四年,唐太宗将“高昌乐”专立乐部,形成“十部乐”;晚唐成立了“坐部伎”和“立部伎”的宫廷燕乐,促进了宫廷音乐的发展。值得一提的是唐玄宗创立“梨园”,教授弟子音乐,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宫廷音乐的发展;安史之乱后,盛唐一去不复返,宫廷乐人开始流落民间,与民间音乐有了一定的交流。用一句话总结这一时期音乐概况就是雅中有俗,俗中有雅。
第四个阶段是宋元至明清时期,雅乐与俗乐相互分离,民间俗乐成为主流音乐。宋代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镇出现了大量的民间音乐表演场所(如勾栏、瓦舍)、音乐表演形式(如曲子、唱赚、鼓子词)和民间艺人等,音乐文化重心已经由隋唐的宫廷雅乐活动转向世俗、民间的音乐生活。在元代最具代表性的音乐形式是元曲,它凝聚和汇聚着当时所有曲乐的艺术精华和创作成果。相对的宫廷雅乐在这时期没有什么大的发展。明清时期戏曲音乐得到发展,它是由地方市镇的民俗音乐活动中兴起并流播全国的,促进了明清时期的古代音乐的发展,在这一时期统治阶级非常重视宫廷雅乐的恢复,吸收外来少数民族的音乐和俗乐,但是音乐发展的趋势不可逆转,雅乐统治地位已经过去,民间俗乐成为势不可的音乐潮流。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国古代音乐的两大支柱雅乐与俗乐经历了融合、斗争、再融合的发展过程,两者在矛盾斗争统一体中不断的发展,“雅中有俗,俗中有雅”,雅乐以俗乐为基础,俗乐以雅乐为发展动力,共同推动了我国民族音乐的繁荣与发展。
四、对雅乐与俗乐关系的认识
雅乐与俗乐构成了古代音乐的文化大厦,两者的关系贯穿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始终,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不同的关系,总体上处于融合、斗争、再融合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对各个时期雅乐与俗乐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古代音乐是以民间俗乐为基础而发展的。尽管俗乐受到统治者的排斥、压制,但是他以强大的生命力发展起来并成为中国古代音乐的基础,这给了我们很大启示,那就是音乐不能脱离人们的劳动生活、表达人们最真挚的感情,这样才能促进音乐不断的发展。
从秦汉至隋唐时期的音乐发展史看,雅乐与俗乐的关系是相互融合的。雅乐以俗乐为基础,俗乐以雅乐为发展动力,形成了宫廷燕乐音乐体制,创造了历史上的“盛唐之音”。面对今天的流行音乐(大众音乐)与专业音乐(学院音乐)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这两种音乐呢?我们应该努力将这两种音乐融合,使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原因在于流行音乐有广范的群众参与,蕴含着丰富的生活体验与创造潜能,能为专业音乐提供生动新颖的养料。反过来专业音乐能够将流行音乐中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元素提炼集中起来得到高度强有力的体现,使两者雅中求俗、俗中求雅,实现雅俗共赏,共同推进我国音乐的发展。
五、结语
本文以中国古代音乐史为线索,从四个部分论述雅乐与俗乐的关系。第一部分介绍了雅乐与俗乐的涵义;第二部分总结了雅乐与俗乐的区别;第三部分介绍了雅乐与俗乐的斗争、融合的发展过程,其中从四个阶段来论证两者的关系;第四部分总结了对雅乐与俗乐关系的认识,并从当今音乐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最后得出结论,雅乐与俗乐只有在相互交融中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也只有正确把握住雅乐与俗乐的关系才能实现雅俗共赏的目标,才能推动我国民族音乐走向世界,在全世界音乐文化中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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