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研究开发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无论从科学的角度还是从商业的角度来看,都可能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最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之一。从选题立项开始,到临床前研究(化合物合成、结构确证、分析检验方法的建立、剂型选择、处方工艺、放大实验、标准制订、稳定性考察、药理毒理、安全性评价等),再到临床方案的制定、临床试验的实施、药效和安全性的评价、最后申报生产、药品上市推广。在上述复杂的过程中,几乎没有两个品种所遇到的问题会相同,尽管成功的代价会有所差异,药品最终上市绝对需要所有因素有利的叠加,其中任何一项细小的失误都可能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新药研发的高端性可见一斑。
近年来,我国新药研发能力有所提高,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总体上还处于较低水平。全国6000多家制药企业,98%以上都在生产仿制药。而外国制药企业仅凭借少数的“重磅炸弹”级药物,就占据了我国医药市场的半壁江山。在严峻的现实面前,越来越多的中国制药企业认识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药的重要价值。中国新药研发路在何方?让我们来解读医药研发前沿的大家之言,探讨中国新药研发的发展之路。
宋瑞霖 中国药学会医药***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期待产业***策成熟
就中国的产业***策研究而言,我们面临的第一个挑战就是始终没有一个成熟的产业***策。
就目前而言,产业结构不合理,医疗卫生体制不顺以及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是最根本的问题。第二是新药创新体系的健全、自主创新能力不够。我们发现中国药企和产品面对的最大挑战是仿制药水平不高,外资企业认为其原研药经常在价格上受压抑,而我们却觉得这是超国民待遇,因为中国存在两种价格体系,但想深一点会发现,我们自身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只仿了标准,而没有完全做到仿到产品。当然,中国有一批龙头企业、有相当一批产品已经完全达到国际标准,成为很多企业的原料供应商,但平均水平将制约产业发展。
那么,可以对中国的产业***策做些什么建议呢?第一,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最重要的、有利的产业***策。第二,强化监管,重视仿制药研发。特别重视仿制药与被仿药品的生物等效性,提高仿制门槛。比较印度和美国的药品研发经验,如果没有很高的仿制药水平,创新药物无从谈起。第三,切实注重新药研发。我们不反对新药研发以企业为主体,但反对将所有的新药基础放到企业,因为就国际看,新药的基础性研究风险非常高。
现在相当多的外企将研发中心和CRO(Chief Research Officer研究总监)放到中国,但就像最近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克里德曼教授所做的研究一样,所有的市场都可以是互补的,中国有非常好的临床基地,有便宜的人力资源,但中国需要什么?需要的是国外高新的设计和思维,所以我们主张中国企业走出去,当我们到海外建立研发中心,可在第一时间接纳最新技术和思维。当然,我们不可能在美国做临床,可以再拿到中国深加工,享受国际高新知识和信息,同时也享受中国的低成本,这对于中国制药产业和国际化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第四,推动新药研发市场建立。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建立基金、建立平台去试验新的新药创新机制。当然,现在所有在中国的企业都面临药价压力,其实没有一个国家的***府每当受到医疗费用上涨压力时,不首先考虑压低药价。这是成本最低的工作,但后果复杂。而对于***府已明确定价的产品,我们在研究药品基本价格时提出“应当同等价格的质量”;对于***府指导价格产品或是市场调节价格产品,应通过购买者购买的招标方式而非第三方或第四方招标的方式谈判确定价格,当然,谈判双方的博弈一定是在合理情况下的最优价格。
我曾经问自己,美国人怎么能容忍人均卫生费用有3000-5000美元这么大的数目?我找到一个答案,因为美国控制着全球一半以上的药品专利,它仍是最大的医药市场。而这还有容忍度的问题:如果我们不能容忍我们的药厂有合理的利润,那么中国的新药研发就无从谈起,所以当我们制定价格时不是单纯靠成本价格,更要关注的是产品的价值,价格应当是价值的体现,而不仅仅是市场需求的体现。当我们忽略价值时,会发现所有的价格制定各方永远不会买,就像全球没有一个国家的公民会夸奖***府有非常好的公费医疗制度一样,因为这是一项无人喝彩的事业,但又是不可离开的产业,因此我们需要全社会多一些包容。
王宏广 国家科技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主任:做医药产业大国不是梦
我主要讲四点:一是我国新药的研发正进入新的阶段;二是我们的研发能力和国外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三是中国有可能成为医药科技研发的强国和产业大国;四是如果我们想成为科技强国和产业大国,我们应该怎么做。
中国药物研发进入新阶段,大致有几个重要标志:
第一,国家更加重视药物研发,特别是国家创制药物专项的启动,它的研发投入经费将超过过去半个世纪的总和,将大大推动医药研发能力的提升。
第二,研发投入加大。我们看到许多企业已经有了研发投入,但差距很大,却也有潜力,在中国进行药物研发的成本非常低,这是一个很好的机遇。中国有大量非常敬业、吃苦耐劳的科学家,能够帮助企业做好研究,我想这是为什么将来还会有大量研发机构设在中国的原因。
第三,我认为中国成为医药科技强国和产业大国的潜力非常大。如果医疗费用的支出到2020年占GDP的10%,那将会是4万多个亿,是名副其实的重点领域。健康产业会成为网络之后的下一个经济增长点,会成为中国制造业在为世界作贡献之后的下一个对世界的贡献。医改方案正在变,研发的体制也会变,还有风险投资等已向医药领域倾斜,这预示着中国将可能成为医药产业的大国。
而关于如何促进药物的发展,我觉得有几个阶段须不断推进。一是转型阶段,即要基本形成完善的国家药物创新体系,平台一流,关键技术有更大突破,有较完善的研发队伍。二是快速增长时期,通过大范围的专项的推动,使研发快速增长,到2020年力争实现跨越发展。三是达到这一发展目标的策略和措施。切实实施国家重大专项,建立完善的创新体系;加速药物创新体制的转变,建立与国际相接轨的优秀体制和运行机制,加速药企成为药物创新和制造的中心;打造一批国际互认的药物研发平台,把国际药物后期研发吸引到中国。
Mathias Hukke Ihoven博士 诺华制药副总裁:个性化医药离我们既远又近
我介绍的是一些个性化医药在全球的发展以及生物标记个性化药品开发过程中的作用。我想这也适合全球发展的趋势,特别是一些药物可能不完全适用于大部分人群,但可能会对特定人群有非常有效的作用。
生物标记是一个很新的事物。个性化药品则是针对生物标记靶向的技术,目前针对疾病的主要针对症状,但这种新的技术使我们有更多的机会采取与现在不同的做法开发新药。如果有一个病人需要抗血压或抗胆固醇药物,我们就先从药品A说起,然后
看它会不会有效,再看药品B,按照这个链条来开发新药,此时面临的成本就是时间、钱以及病人福利的缺失,将来我们会采取更个性化的做法。我们采取诊断的方式,然后使用无论是生物的标记还是基因的标记,结合诊断的情况确定***疾病的最佳药物,这是个性化药品基本的原理。
此外,关于生物标记的一些法规和指南是非常重要的,特别对于个性化药物的开发而言,我们需要了解监管部门希望生物制药界提交哪些有效的数据。特别是对于从Ⅱ期到Ⅲ期转换的时候,要考虑哪些有效的数据可促进这一快速转换、哪些标准应该达到,使得生物标记用于它的用途等,并且经过验证,对于一些药物和诊断共同开发还需要哪些东西。对于一些前瞻性的或是增加了诊断功能的、能改变现有***决策的药物,我们需要有什么共同开发的要求,还要关注这些标准能够在不同区域中如何更好地协调统一。
美国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第一个涉及基因标签的规则,是在2005年出台的,它告诉你怎么把基因的数据报告上来,还涉及产品标签,这里提到自愿申报,也就是指有关的数据尽管交上来,虽然这些数据还很原始,但不会影响审批决议。如果能够协调好生物标签的认证的标准,会给个性化的医药发展创造很大机遇。
最后可以得出结论,说明到底个性化的医药离我们很遥远还是很近?美FDAI临床药理办公室主任的回答是:个性化医药离我们既远又近。
Mark Paxton 美国药物研究与制药协会助理副总裁:了解差异,接轨国际
中国希望从仿制药大国走向创新药强国,我们对这一转变很支持,但与此同时,是中国的主观框架也能跟上国际形势。
合理的基本框架应该建立在科技基础上,也就是有适当的科学和风险原则。美FDA的药品审评中心预算是各审评中心中最多的,因为工作风险大。除了FDA总部,我们还在全国设立了区域部门,他们能够帮助我们在地方执行FDA的***策法规,更重要的是地方局主要从事视察工作,并做材料收集。比如GRP、GCP检查、GRP审查,做上市前和上市后的检测与审查。
在美国,所有变更都基于风险评估,不论你的生产工艺是否有变化,你必须要明确的说明辅料的变更或其他相关工艺的变更不会带来很高风险。如果是中等程度的风险,可能会影响安全和有效的话,就要确保有足够的报告提交FDA,证明风险在控制中。
还有是要了解中美药品法律法规的差异。只有了解差异,才能了解在中国进行药物研发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有一个问题是,你生产的药品是否与全球其他地方批准的药品一样,我们主要来看原料药的生产,看用不同的生产设施、使用不同的容器有什么不同的性质,看它是否有不同的杂质的特性等。作为监管部门,我们会确保药品安全,但FDA在了解中国上市的药物这方面并没有足够经验。
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医药卫生主管部门都希望建立良好的环境促进药物研发,激励更多创新。在美国,药品研发投入占全球的50%,也就是要确保美国已有的创新平台优势。所以,原料药厂和仿制药厂也要做一定的妥协。同时我们允许仿制药厂商来做在原料药专利过期之后做一些安全有效的仿制。这样仿制药厂商就不需要重复做临床和临床前研究。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方案也是通过仿制药类似的程序进行批准的。
在这里有一个情况就是对于APR来讲,它的生产厂商可以提交一份授权信,如果APR的生产厂商有DNF主控文件的申请号,也就是确保原料药生产厂商的生产设施符合FDA现行要求,则FDA不一定会看它的DMF文件,但有必要时也可参照这部分文件。还有一个要求是生物等效性,不需要做完整的临床试验,最后还有一个专利说明,证明你没有违反原研药的任何一项专利。
蔡东晨 石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冲出研发困境
中国药企如何冲出研发困境?首先,有能力的企业应承担研发创新主体的责任,这也是国家在中长期产品规划发展中明确的。二是积极与跨国公司合作,发挥优势。特别是在国际市场上,积极参与国际分工,通过OEM等提高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此外,还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国外商优势开拓国际市场。
其次,以多种形式与国内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从科研院所引进半成熟的产品,参与到创新药物的早期立项及研发中。同时在科研院校进行联合试验体,加强人才培养。
再次,积极参与到国际研发链中。与国内企业联合启动研发资源,学习发达国家经验。
第四,通过合作和联盟等方式加强企业间协作,建立企业与科研院校的长期合作,成立行业技术联盟,解决行业共性问题,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建立企业间的研发合作,公担研发风险,共享研发成果;通过第三方服务公司加强信息共享和技术平台合作的协同研发。
第五,把握机会,加大研发投入。中国医药市场的发展为国内医药研发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加大研发投入是中国药企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把握长期机会的必由之路。
中药新药研发何去何从?
中医药历史悠久,在人类医学史中曾经占有领先地位,但自近代以来,由于社会历史条件局限、思想保守、封闭与僵化,中药的发展渐渐难以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中药被打上了“草根树皮一锅汤”的深刻烙印。近年来,虽然我们在药材品种、化学研究、生产工艺、制剂质量等方面均有进步,但低水平重复仍像一座大山,横亘在中药的现代化之路上……
现实篇:形势严峻
据统计,目前国际市场每年药用植物及其制品的交易额在300亿美元左右,其中韩国的人参、德国的银杏叶制剂单品种的年销售额都在1亿美元以上,而日本也利用中药方剂,通过制剂工艺和质量标准的现代化研究,制成“汉方制剂”,在其本土的销售额就达1500亿日元,并占领国际中成药市场的大半江山。与之相较我国中医药制品的差距不小,研究与生产依然落后,疗效表述尚不切确,研制水平亟待提高。
一、国际巨头不断介入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人口老化和一些新疑难杂病的出现,人们不再依赖单一成分和合成药物防治疾病,对中草药等天然药物的需求日渐迫切,使国际制药界把新药研制的重点逐渐转向天然药物。
其实西方医药界从中药及植物药中寻求有效药物由来已久,如麻黄素、三尖杉酯碱、紫杉醇、青蒿素等,都是从中药材中提取纯化出来的。用西方医药科技来发展植物药并非易事,一株草药内通常含有数十种以上的化学成分,要逐一分离和鉴定这些成分及其分子结构、药理活性,研究工作量之巨令人却步。
如果鉴定有数味植物药的复方,则其复杂性更将以几何级数递增。当检定成分之后,还需要进行大量的动物及临床实验进一步研究药物的疗效和毒性。所以在以前,通过筛选植物药来寻找新药并不比通过筛选合成化学品容易。
近年来,由于植物药市场逐步形成并发展,中医中药开始渗透到世界各地的大学及制药企业中。以美国为例,迈阿密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莱分校、康乃尔大学等都已成立了中医药学
院或研究中心,进行中草药的筛选研究。一些国际知名的制药企业,如葛兰素、辉瑞、施贵宝、强生、罗氏及诺和诺德等,也均投入相当大的资金和人力开发草药。
且近十多年来,药物筛选也随着计算机模拟和高通量筛选等技术的应用而效率倍增,目前每周已能完成数万个样品的筛选,鉴定植物药化学成分所需的时间已大大缩短,其精确性却大幅度提高。再加上近年来美国FDA开始接纳多成分方剂,所以筛选植物药变得比筛选合成化学品更合理可行。对欧美厂商而言,这是他们再创奇迹的一线曙光,部分外国企业正斥资扩充他们的草药研究部门,利用中医古籍和民族草药文献来“按***索骥”;有些药厂则成立了全球化的植物药鉴定中心,并与国内一些研究机构合作,共同从中药宝库中寻找新药。
二、人才储备危机渐显
国外的新药研究工作主要是由制药企业凭借其雄厚的财力,吸引大量的人才进行的。有文献统计,各大制药公司的新产品研究开发人数多在5000人以上(罗氏7000,葛兰素6500,赫丝特-罗素6200,拜耳5400,汽巴嘉基5350,山道士5350,史克5000,先灵3475)。国外1名医药科研人员每年的平均科研经费约为12.5~22.6万美元,而我国为5000~6000美元,仅相当于国外的1/300。国外开发新药的经费大多来自企业,大制药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约为销售额的15%,而我国现不足1%。
目前我国从事药学科研的人员有1万余人,直接从事创制新药的专业人员3000多人,不及国外一家大制药公司,且这些研发者多隶属于卫生部、中科院、中医药局、总后卫生部等部门,专业人才缺乏将成为制约我国中药事业发展的瓶颈。
对策篇:转变观念知难而进
中药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用于防病治病的武器。从《神农本草经》记载365味中药发展至今,中药已达一万二千多种,常用的中成药5000种,其中约500种中药,功能主治比较清楚,可以为开发创制新药奠定良好基础。
目前,国际上每年有近50种新药问世,分摊至每个上市新药的平均研发费用约12亿美元。然而,我国每开发一个新药的研发费用最多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中药新药的研究开发的前期工作是建立于中医药学的理论及临床基础之上的,这同时也是众多国外厂商投资研究开发中药的一个重要原因。
中药走向世界的基础是中药现代化,其关键则是转变思想观念,即学术指导思想的现代化;其核心是发展创新。就目前而言,以下几个方面尤应加强重视。
一、选题标准
我国有众多中医药基础及临床研究机构,有关中药及复方临床及实验疗效的研究报道数量庞大,但其中不少由于缺乏科学的设计及对照,尤其是其中个案较多,导致结果难以重复。中医理论及现行中药新药评审的标准,不易与世界医学沟通,依此而研制的新药往往疗效不确切,这成为中药走向世界的最大障碍。
因此,我国现行的中药评审办法急需与国际惯例接轨,如果过分强调中医药的特殊性,固步自封,一旦国外新型高效中药制剂大量问世,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创新,特别是选题及评价观念的创新是研究开发的首要前提。目前能够做到的是,严防将中医***的灵活性、广泛性的特点异化为中成药***的范围及效果的不确定性。
我们应掌握中成药是成分及功用比较固定的专病专药这一特征,对一些证型较明确且单一的疾病可由“辨证施治”转为侧重于“辨病施治”,并且与现代医学“病”的标准尽可能相统一,尽可能将那些能够经得起实验及临床检验的中药资源充分发掘出来。
二、中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
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对于人体健康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自1978年美国FDA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药品GLP管理规范以来,GLP已逐步成为世界各国药品安全评价中的通行标准。
中药的毒性成分与药效成分往往并不一致,中药的药效、毒性发生缓慢,不易观察,中药的毒性除本身的化学成分外,还有中药种植和生产过程中带来的农药残留量等问题。因此,应尽快按国际GLP标准,加强中药的毒理学研究及评价。笔者认为,事实上,中药的安全性问题并未成为其走向世界的最主要障碍。
三、中药药效学研究的标准化、规范化
有效性是药物的根本属性,药理实验是药物有效性评价的基本手段。用统一标准的实验研究方法规范新药,是药品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当前重要的不是按中医中药的特点来制定新的中药疗效评价方法及判定标准,而是尽可能用现行的国际药物筛选及评判的标准来研制评价中药新药,真正地将中药作为一种常规药物来看待。因此,量效关系、时效关系及半数有效量或最适有效剂量这些构成一个药品的基本数据应当得到体现。
四、中药临床试验的标准化、规范化
药物的安全有效最终是要在临床中体现的,临床疗效评价标准和临床试验规范(GCP)的应用对于实现药品的最终价值是极其重要的。由于中医诊断学、***学比较复杂,辩证施治理论重视整体的反应及其症状的改善,病与证、症,病种和病类、证名与证候等概念称谓复杂,常常引起理解各异,难以与世界沟通。因此,在实施GCP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与国际GCP惯例相统一,即以疾病的变化来评价药物的作用。
五、中成药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
在世界各国普遍实施GMP制度的今天,按GMP及GAP规范中药,是提高中药生产企业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也是中药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药品市场竞争的基本条件。
中药产品的生产不仅涉及到中药制剂的生产,还牵涉到中药材的生产、炮制,尤其是中药复方制剂的生产等特殊环节。因此,要针对中药生产的实际,实施GAP及GMP管理,通过中药药品生产许可证,督促实施。目前,该工作进展顺利,就我国现有的经济及技术能力,此问题的解决将为期不远。中药新药质控的发展方向应是在药理学研究结果基础的上,将现行的监测标记性化学成分转变为监测活性化学成分。
六、立足美国
目前,全世界已有一百多个国家与地区建立了中药机构。中医药在东南亚、日本、韩国等国已有广泛应用,欧美一些国家也在逐步放宽对中医药的限制。
美国的食品药物法规是世界上最严格的,也正因为如此,认真执行该法规的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在国际上有较高的权威性。不论药品还是食品,一经FDA批准或认可,几乎等于取得了世界各国的通行证。因此,草药产品要进入国际市场,如以获得FDA批准为突破口,将是一种明智的战略选择。
美国FDA处方药申请,基本要求成分结构清楚、纯度高,符合GLP、GCP、GMP要求。近年来,此要求略有松动,并且已受理极少量草药提取物进行临床研究。此外,由膳食补充剂过渡为OTC,并最终作为药品,可能也是一种选择。
天然植物粗提物作为药品难以获得FDA批准,主要由于厂家难以提供符合FDA标准的数据,特别是天然植物成分复杂,不能
明确其所含的各种有效成分,以及相应在美国的临床和非J临床试验数据。此外,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含量、卫生学检查等也受到严格限制,我们经常可以在FDA公告中发现禁止含有汞、砷、铅等成分以及禁止含有丁香、大黄、甘草、天仙子等成分提取物产品进口的提示。
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膳食补偿剂健康与教育法》(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and Education ACT,简称DSHEA)。该法令指出“草药或其它植物”可以作为膳食补充剂进入美国营养保健品市场,可以是“浓缩剂、代谢物、成分提取物或其它混合物”;其剂型可以是片剂、粉剂、胶囊、口服液等。然而该法令也强调指出作为膳食补偿剂,在包装盒及说明书上必须显着写明:
“本品未经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评估,本品不用来诊断、***或预防任何疾病”。虽然本法案一再申明膳食补偿剂不是药品,但无疑为有***作用的草药最终进化为药品开辟了先河。
在美国,自从本世纪初合成药物取得正统地位以来,当局一直对以非含有单一纯化提取物为成分的植物药采取排斥的立场。但是随着近期药厂、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对植物药与“替代医药”态度的改变,美国专利局与药品食品管理局均已在近年作出相应的***策调整,专利局在1996年底授权美国有史以来的首宗单味多成分寄生植物药的专利。FDA到目前为止,亦已受理了多项多成分植物处方的申报,其中至少有三项是中草药的申请。
美国***府的这些新措施,使美国跨出了向世界多成分方剂“接轨”的第一步,降低了植物药获审批为正式药物的难度,同时也使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药品消费市场加速成为各国药厂竞逐的新市场。到目前为止,已知在美国开发中的中药有治感染症的苦瓜,作戒酒用的葛根以及专治痴呆症的石杉碱甲等。
我国批准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银杏灵已通过美国FDA的新药临床研究的预审,以红曲为主要成分的中药也在美国作为药品销售,这些都表明中药作为***药物已引起全球医药界的重视和关注,并逐步为国际社会所接受。但是,一种药物,特别是草药,要获FDA批准是非常不容易的,最重要的是要能提供其安全性和功效的科学证据和应用经验,这也是作为一种健康产品所应具备的内容,从研究的角度上看,做到这点并不困难。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民间的单方、验方往往蕴含着至美之宝,***白血病的靛玉红及砷化物的发现便是成功的范例。继承和发扬中医药需要非凡的胆识和勇气,妄自菲薄和急功近利都是中药新药研究开发的大敌。对中药而言,目前最迫切需要做的不是如何应用基因芯片等最新科技来研究中药,也不是非一二类新药不做,而是要明确为什么要研究中药,研究什么样的中药,研究出的中药是什么样,而事实上,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往往被人忽视。总之,只要我们充分用好中医药的理论及实践基础,严格按照国际药品通行标准,以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及时把握有限的人力及物力资源,以疾病为中心来研究开发中药,终将有所作为。
西药新药研发路在前方 现实篇:研发模式待创新
自1867年德国的BASF化工公司为了开发染料技术,创建全球第一个企业研发部门以来,研发作为企业的一个***的部门而存在已经有100多年历史。其发展大体经过三个阶段:
初期,研发模式基本上为科学家主导,或研发业务支持业务需求。企业界的研究实践效法高校研究而进行,研发成果是大众都可以利用的公共产品。不过,研发者对于这些成果的商业性开发不够重视,例如弗莱明发现了青霉素,但他一开始并没有将其注册为专利。
到上世纪80年代,伴随着战略研究的深入和大型企业的国际化进程,研发逐步过渡到策略层面,企业的研发模式也有了更多的选择,包括延揽投资手段大量取得技术专利等。
当前,医药研发管理方法和研发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认识到技术创新不一定来自于企业自身的资源能力,以策略联盟来推动技术创新反而更符合企业的利益。如美国研发模式的发展趋势是大型制药企业和生物技术企业及大学、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的合作开发;而企业自身更注重于研究开发的绩效、研究开发和市场的结合、研究开发的战略性等。
但是,目前,中国的中小型医药企业基本仍属于生产型企业,主要采用20世纪60年代国际上流行的生产链模式,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仿制”药品重复度高,缺乏自身的品牌和特色品种;产品开发缺乏战略重点,只是被动跟进市场,看见哪些药有利可***,就蜂拥而上生产那些产品。中国稍具实力的大制药公司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陈旧的机制也在阻碍他们成为新药研发的先锋,在市场反馈、技术发展、药***管理、创新药物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都有很大差距。未来中国医药研发道路究竟如何走,是摆在所有中国医药企业面前的一个难题。
对策篇:研发创新主体
一、寻求我国药品开发仿创结合的有效途径
日本药企在“创造性”仿制方面,值得我国药企学习。日本人认为仿制不能重复劳动,既然第一次开发,即创制新药很难,第二次开发,即仿制又涉及到专利问题,就干脆搞个“1.5次开发”,也就是将品牌药加以改造修饰成为自己的新药。如武田将奥美拉唑改造为兰索拉唑;三共把辛伐他汀改造为效果更好的普伐他汀等等。
美国格林布伦及奔士汀市产权律师事务所的许律师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在过去几年中,中国药厂一直只是生产专利保护已经过期的老药品,而根据中国目前的情况,我们不应该再将主要精力投放在这一类药物的研究之上,因为这些老药已经在实际应用中逐步为优质高效的新药所取代,它们的市场份额也逐渐萎缩。与其浪费原本有限的资源和精力,不如将研发精力投入到那些可能最终一生创新药物的通用名药物的研发上,开发出一个与某专利药生物等效的药物。如辉瑞的品牌药Diflucan(大扶康)的主要成分是氟康唑,这种药物在美国市场的年销售额达5.76亿美元。在2004年该药专利到期之前,不少制药公司已经研究开发出与Diflucan的生物等效通用名产品,一些公司已得到通用名氟康唑上市的试验性批准,一旦专利到期产品就可上市。这种做法值得我国药厂借鉴。”
我们应当看到,我国的仿制药生产技术与美国、印度等国家的通用名药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还只是在低水平仿制生产和低利润价格战中“内讧”。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共有6000多家药厂,由于这些厂家多数集中在低水平的价格层面竞争,以致国内仿制药的利润平均只有5%~10%,而国际上仿制药的利润率平均为40%~60%。我国目前能生产的制剂品种约为3500多个,而欧美和日本约是我国的10多倍,产品结构中高水平的新剂型和新制剂就更少。由于长期以来制剂的研究与发展得不到重视,导致同样成分的药品其疗效却不同,也导致了不少国产药品地位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
今后,我国制药企业要把仿制的重点放到新剂型、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上。就今后我国药物的研究发展方向来讲,科学的
进步推动着社会的前进,也推动着药物的更新换代,许多老药已经在实际应用中逐步被新药所取代。与此同时,专利即将到期的药物随着疾病的发展其耐药性也不断出现。因此,医药工业研究的另一个重点应是复合制剂和新释药系统的开发。
二、企业应成为新药研发和技术创新的主体
一流的企业卖标准,二流的企业卖技术,三流的企业卖产品。在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国内企业要参与国际竞争,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但竞争归根到底是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不断开发新产品和采用新技术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占领市场的法宝。
但在技术创新的主体上,国内与国外尤其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以制药企业为例,国外药物研发的主体是企业,而国内目前医药研发的领***人物和骨干队伍集中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内部设置科研机构的比重不到50%,且大部分企业尚无法真正成为药物研发的主体。
世界制药巨头如辉瑞、强生、葛兰索史克、杜邦、礼莱、罗氏等大公司,其每年投入新药研发的费用均占总销售额的20%以上,达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根据美国制药协会统计,2000年,美国开发成功一个新药的投入为8.02亿美元,需1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研发出一种新药。在风险方面,美国新药研发的成功率是万分之二,但新药一旦上市,在专利期内,其年销售额少则几亿美元,多则几十亿甚至几百亿美元,回报率极高。而国内制药企业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的投入非常有限。
据统计,2003年我国整体医药行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仅为0.87%,仅有个别企业在5%以上。在研发周期上,一些企业或者研究机构花费五六年时间都被认为过于漫长。由于新药的研发主体是科研院所,国内企业多是部分参与研发,或完全购买新产品,这就存在着很多弊端。
首先,科研院所的项目是以实验室开发为主,技术条件与大生产的设备有可能存在脱节,有的项目难以适应大生产,直接移植过来风险较大。
其次,科研院所的项目与市场可能有些脱节,有时偏重理论创新或基础研究,对市场需求把握不足,常常导致成果空置。
第三,科研院所由于资金短缺或项目往往以单纯完成科研任务为主,致使项目进展较慢,市场转化率低,转化速度慢。
而企业要成为新产品开发的主体,情况就大为不同。
首先,企业可以为自己量身定做,根据自身的情况,有选择性地开发自己有特长的产品,并根据市场的反应和需求,不断调整自己的研发方向或进行深入开发。如正大天晴制药主要是开发生产肝病用药,其在单味中药甘草的基础上已开发出第三代产品,效果更好,副作用更小,目前在医院临床用药销量上一直排在肝病用药首位;上海凯宝药业历经8年的时间,对双黄连注射液进行加减药味,深入研究,开发出了清热解毒作用更好,并具有止咳化痰、醒神开窍功效的痰热清注射液,上市不到三年,2005年销售额已突破1亿元,显示出企业自主创新的强大活力。
其次,企业可以将现有的产品根据当前的设备或存在的问题,进行二次开发,或者不断提高生产工艺及完善质量标准,以提高疗效和安全性,做出差异化,占领和扩大市场份额。天士力药业就是把现代制药技术与传统中医药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利用现代先进的萃取、浓缩和干燥技术,对传统方剂复方丹参片进行二次开发,并进行了技术、工艺、剂型创新,研制出脱胎于传统理论基础,换骨于现代工艺的新剂型、新产品复方丹参滴丸,10年来,该产品已获60亿元的销售额,近3年来每年的销售额均超过10亿元。天士力在此基础上还开发形成了滴丸、粉针、软胶囊三大剂型的系列产品。
第三,可以降低研发成本,企业自主研发与购买、移植、委托开发及外包开发相比,费用可大大降低。另外,自主开发还能完全掌握开发进度,出现问题后能够及时解决,成功率更高,开发出的产品更贴近市场需求,更具市场竞争力,并且专利权独享,能得到更高的回报率。目前,国内较大的制药企业如扬子江、同仁堂、天士力、神威药业等,都已成立了自己的研发机构,在不断建设研发队伍、完善研发设施、提高研发能力的情况下,这些企业每年都有几个甚至十几个新药上市或报批,从而保证了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既是对医药行业发展的要求,更是对制药企业的要求。自主创新,只有让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使企业由生产型转变为产品和技术创新型,才能改变目前整个医药行业低水平重复状态,避免有限的资源被无限地浪费,同时也可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地位,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