诞生礼仪中的鞋
家庭最重要的功能,莫过于生育。多子多福,增丁添口,这是潮汕民众在长期的封建宗法社会里形成并延续下来的传统观念。诞生礼,是整个人生礼仪的开端,它标志着一个新生命的诞生与成长,所以历来被潮汕人所重视。在潮汕地区,婴儿出生到了满月,俗称“到月”,外婆家要送来腰兜、红鞋、猫帽和衫及方裙等,以表对外孙的疼爱。婴儿满周岁那天,外婆家还要备椅轿一架、新衣服一套、新鞋一双赠给小外孙。鞋子成了祝福孩子健康成长、长命百岁的吉祥物。潮汕民间认为,刚出生的婴儿尚处于阴阳交界、人鬼之间,“阳气”不足,为了祝福孩子健康成长,长辈要给孩子穿一些饰有符号和象征意义的鞋。其中,给小孩穿有兽形***案的鞋,寓容易养活以及长命百岁之意,包含了对孩子良好祝愿和关爱之心。小孩满月和周岁时穿的鞋具有一定的纪念意义,聪明的父母会在孩子穿后细心地存放起来,待孩子长大后再还给他,让孩子感念长辈的苦心,增加孝顺之意。
成人礼仪中的鞋
潮汕人在孩子15岁(虚岁)时,要举行特有的成人礼俗——“出花园”。在农历七月初七乞巧节(也有在七月十五日中元节或另择日)这天,长辈要为孩子备办三牲果品拜别公婆母,一方面是答谢公婆母庇佑孩子成人,另一方面是祈求孩子成人后平安大吉。在这一天,“出花园”者有穿红木屐的习俗。相传明嘉靖年间潮州状元林大钦少时读书,买不起红鞋,便穿红木屐上学。后来,年仅21岁的林大钦便高中状元,名扬天下。潮汕人觉得穿红木屐是个好兆头,因此在孩子“出花园”时就给他买双红木屐。如今,小孩“出花园”父母们多追求方便、实用,并且要满足小孩自己的需求,于是凉鞋、靴子、布鞋以及外来的日本木屐等逐渐取代了传统木屐。故此,除了选择面变广以外,鞋子的时尚度和实用性也大大提高了。另外,在潮汕地区如潮州、揭阳等地小孩入学第一天要穿红木屐,寄望孩子读书会聪明、有出息,让孩子读书有个好兆头。
婚姻礼俗中的鞋
旧时的潮汕地区,男女之间的婚事都讲究“媒妁之言”。由于媒人对婚事的进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需要经常在男女双方之间跑动,因此,亲事若能谈妥,男女双方都要买鞋给媒人,表示好事多磨,媒人为了亲事的撮成在男女之间磨穿了鞋子。此俗在潮汕地区仍保留至今。
在潮汕地区,新娘出嫁前要准备好携带的特殊物品,当中就有“上轿鞋”,一般是5双,按一年春夏秋冬四季安排,根据不同季节穿不同的鞋。另加水鞋一双,以便雨天的行动,表示夫妻风雨同心,共同走好今后的道路。新娘通过对5双“上轿鞋”的准备,向人们展现出她的灵思巧慧。另外,男方送聘礼时忌送鞋,送鞋就意味着女方会穿着鞋子溜掉,这门婚事将会告吹。
本相鞋是澄海一带的姑娘出嫁前准备的将来带到夫家去的一种见面礼。一般姑娘定了人家之后,就会开始在闺阁里精心缝制布鞋。出嫁的时候,便把这些鞋随身带往婆家,送给婆婆、妯娌、小姑、小叔等。以鞋作为礼物,一则取“和谐”之意,希望以后大家和睦相处;二则显示新娘心灵手巧。所以,鞋面上都会有新娘用五色丝线绣出的精美***案,故其也称绣花鞋。其绣纹主题来源于生活,主旋律是潮汕民间文化和潮汕民俗风情,基本***案有花鸟草虫、飞禽走兽、瓜蒂花果、山川风物、戏剧人物等。吉祥***案有莲生贵子、榴开百子、双蝶恋花、龙飞凤舞等,寓意着生命的赞歌和美满的人生。如今,姑娘都不用亲自动手做鞋了,但还是有买鞋行俗。
海陆丰一带的新娘结婚当天,到夫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进房换衣换鞋,然后才可向公婆捧茶。换下来的“上轿衫”“上轿鞋”,只能留作纪念,再次穿嫁衣和鞋子意味着不吉祥——要重嫁。
结婚当晚新郎新娘上床安寝时,新郎的鞋忌被新娘踩到,必须放到新娘踩不到的地方或藏起来,否则就一辈子在妻子面前抬不起头来;新娘忌踩新郎的鞋,否则就是对新郎的莫大侮辱。
潮汕男子若死了妻子,再次结婚称作续弦,俗称“娶接枝”。新婚第一夜,床底下要多添一双女绣花鞋,床上要在夫妻的枕头中间再加一个枕头。临睡前,丈夫和新娘要给亡人打招呼,喊她的名字,“请”她上床入睡。
丧葬礼仪中的鞋
潮汕地区自古以来就将丧葬礼仪列为儒家文化的重要标志,灵魂不灭观念是潮汕人根深蒂固的信仰。潮汕人认为,人的肉身消亡后,其灵魂仍在茫茫冥间活动,甚至还能转世再生。死亡仅仅是从阳间走向阴间的过程,所以丧葬服饰文化中的鞋饰成为死者灵魂“走进”冥冥世界的关键器具。在潮汕地区,老人死后,他的子孙后代要为其穿黑鞋,此鞋不能用毛皮制作,也不能用皮底,以防灵魂下辈子转世成牲畜。大殓后,族长或法师会给丧家子孙赐授麻衣、麻帽、草鞋或麻鞋、孝杖,以供丧期使用,称为“赐杖成服”。
行业习俗中的鞋
潮汕地区的泥木匠每到新的工地做工,晚上睡觉时要把自己的鞋子放在床前,一只阴一只阳(如果睡地板时就放在草席一边),以防新地方不清净,有鬼作祟,把自己的鞋子放成一阴一阳表示向鬼“言和”。
在潮汕戏剧行业中,靴鞋是服饰的附属部分,长筒裙盖住脚面的深帮子鞋称为靴,余者为鞋。通过鞋面颜色、纹样的变化和鞋底厚薄的不同就能创作出多种多样的品种,以满足剧中各阶层人物穿用。据《潮剧志》载,靴鞋分长靴、短靴、男鞋、女鞋四大类。靴底的厚薄,从二寸至五寸不等。长筒靴,所有文武官员、文生武生均可穿,短靴多属武人穿用,便于开打。男鞋在鞋头起两条立体线,俗称“双鼻”,或垫上一个突起的如意形,俗称“勾纹鞋”。女鞋面一般绣上花饰,武旦的鞋头加缀上五色绦穗一绺,称为“彩鞋”,也用于花旦角。艺人睡觉时,禁忌鞋头朝外放置,否则将会被逐出戏班。戏台上的靖棚、画着花脸的净角也要穿草鞋赶妖。
新中国成立前潮汕地区的交通工具不发达,无论远近人们都是步行来往,所以草鞋是必不可少的东西。挑鱼苗奔走要穿草鞋;抬轿、挑盐、挑鱼走远道买卖要穿草鞋;上山采薪必备的是“尖担、葵笠”,也要穿草鞋;分批(送侨汇)工人,四乡奔走,要带纸雨伞,也穿布鞋或草鞋。草鞋是用稻草编织而成的有鞋底而没有鞋帮的便鞋,价钱低廉,穿时用带子穿过鞋底前面的鞋鼻,套过两边的鞋耳和后跟的翘起处,束紧之后,就可行走,既保护足底,又易散热。民俗中还认为草鞋能去邪气,鬼怪怕草鞋。
新中国成立前地主富农在雇佣长工(俗***哥)时,一般是议定五年报酬,雇主包伙食,外加衫裤各一件、鞋屐各一双。
潮汕农户家里的鸡若是得了瘟***,要拿一块花旺(一种植物)、一只旧草鞋、一张旧粮单,缚在一起放于鸡笼上面。有的拿一块花旺和一块杉剌挂在鸡笼上面,说是这样可驱除鬼魅。也有的写一张“姜太公在此,此鸡不卖”的字条贴于鸡笼上。
潮汕地区昔日有蛋民,宋时已有记述他们受雇帮潮州通判陈尧佐捕鳄鱼,“会蛋网于渊,获此者以献”。他们世代以舟为居,萍踪无定,活动于江海之上,以操舟载运和捕鱼为生,不与陆上人通婚。蛋民对船特别爱护,禁忌穿鞋上船。
昔年妇女的“高跟鞋”
清代潮汕平原妇女大多缠足,只有山里的劳动妇女或平原婢女不缠足。潮汕女子从十岁左右时就要把好好的足趾压屈变形,缠成“三寸金莲”,穿起“屐桃”。这“屐桃”无异是一种高跟鞋,鞋跟要寸余高,只不过是一圆木,直径也要一寸,不比现在时髦的高跟鞋那么小而尖罢了。潮语所谓“屐桃”,就是因其鞋跟是木制的,像木屐;而又因妇女把足缠得很短小,足盘足趾都缩成小而尖,像个桃子,故称。其实,“屐桃”在足跟下面支持着的是高圆木段,是一种高跟。跟木上面才是由两片珠花的鞋帮和布鞋底合成,鞋头很尖。会武功的女子有的还把鞋装上铁头,称为“铁屐桃”。旧时潮汕女子出嫁时,随嫁物品中有一个小凳柜,是专门作缠足的裹足布等物放置及坐洗足趾用的。如今这种小凳柜已经绝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