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类信托产品之所以存在,主要是各家银行的需求拉动,而不同性质和规模的银行与信托公司开展此项业务的动机和原因有所不同。
操作模式
银行信用类信托产品按照操作模式不同,具体分为以下3种类型:
银行资产回购型
信托公司以发行信托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向银行购买特定的贷款资产,一定期限后由银行溢价回购。
银行担保型
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以贷款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由某家银行为借款人偿还信托贷款提供担保。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型
信托公司设立一个专门机构,称为特别目的载体(简称SPV),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的所有权通过信托方式转移到该机构,此后由该资产的所有权支持形成信托受益权,投资者购买由信托公司发行集合信托计划中所包含的信托受益权。目前,此类型信托只有中诚信托和中信证券、工商银行、瑞士第一波土顿银行4方合作发行过一支“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集合信托计划”作为试点,其它信托公司还没有大面积开展。
收益情况
目前银行信用类信托产品已到期多支,均按照原信托计划合同的约定返还了本金并实现了预计收益率。由于该类信托产品的低风险性,所以相应地,它的收益率水平也是信托产品中最低的。但以2年期产品为例,其目前每年3.8%~4.5%的收益率仍远高于同期限的定期存款和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根据各信托公司公布的收益分配报告和到期清算报告统计,银行信用类信托产品的收益率水平如下:
2003年发行的信托产品中,已到期的1年期产品所实现收益率水平在3.2%左右,2年期产品实现收益率水平在3.8%左右。
2004年发行的信托产品中,已到期的1年期产品所实现收益率水平在3.3%左右,未到期的1年期产品平均收益率在3.7%左右,未到期的2年期产品平均收益率在4%左右。
2005年发行的信托产品目前均未到期,其中1年期产品预计收益率水平在3.6%~4.2%之间,2年期产品预计收益率水平在4.2%~4.5%之间。而且由于近期国内升息的预期比较强烈,所以大多数2年期信托产品采用了浮动收益率的方式,这对投资者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
险露头角
银行信用类信托产品的风险主要在于,信托到期时,银行是否能够按照最初的约定履行回购或担保义务。由于新中国至今还未有过银行破产的先例,银行的信用等级很高,且一旦银行发生支付危机,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国家也会对自然人债权给予充分的保护。因此,此类产品在集合信托类产品中是风险最低的。对于非常看重本金安全而又觉得银行存款利率太低的投资者而言是较适合的投资理财产品。
化险为夷
法1:考察信托投资公司的信用状况和资产质量,了解其合作银行的信用状况、历史上是否有违约的记录。并且要考虑如果该信托一旦出现风险信托公司和银行是否有化解风险的能力。
法2:投资前须察看银行回购协议或担保承诺函,注意银行的回购是否附有条件,担保是否是连带责任担保。如回购附有条件或不是连带责任担保,则考察其出现风险的概率有多大。因为一旦出现了风险,银行就会应用免责条款来拒绝履行回购或担保义务。
法3:如果该信托计划的担保为各家银行的地方分行所提供,须察看其总行的相关授权文件,核对其是否是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提供的担保。因为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只有在法人书面授权的范围内提供的担保方为有效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