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租房合同范本篇1
最新二房东租房合同范本【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最新二房东租房合同范本【2】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卧室的完全***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确保次卧常居人数上限为 人,甲方确保主卧常居人数上限为 人,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重新订立合同,方可进行。
第三条 租金支付形式为,在合同订立时,乙方向甲方交房屋押金 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当月房租 元。以后房屋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 号,水电燃气物管等其他费用以相关费用单日期为准。本次合同正常终止期为 年 月 日。
第四条 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五条 合租期间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由甲、乙两方平摊,每方二分之一;水、电、煤气按实际居住人数分摊(本合同规定为 人),双方任何一方做饭产生的相关水电、煤气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第六条 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如因对方过失造成的财产等损失,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第七条 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2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原则上不得留宿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双方同意后方可。留宿超过一周,超过部分需按比例支付水电煤气费用。
第八条 平时私人做饭或搭火,根据双方的饮食习惯,协商解决。因生活需要,添置设施发生的费用,依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 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十条 乙方如需退房,应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否则直到甲方找到合租人为止。
第十一条 合租期间人为损害房间财产,装修、浸泡地板,磕碰门家具,弄脏墙壁,具体赔偿金额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 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三条 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1个月,知会乙方。
第十四条 乙方发生如下情况,可以视为违反合同原则,甲方可以劝退乙方,终止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留宿社会闲杂人员
2. 利用房屋做其他有反法律规定的事情
3. 拖欠房屋租金等相关费用10天以上
第十五条 甲方发生如下情况,可以视为违反合同原则,乙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 未经乙方同意,留宿社会闲杂人员
2. 利用房屋做其他有反法律规定的事情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附:电表数__________ 煤气数_________ 水表数_________
附件:原房屋合同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租客与二房东碰面时,要察言观色,通过言语间的交流,了解其性格、爱好等方面是否与自己相似,是不是最佳的合租伙伴,也好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
3、二房东如果将租赁屋转租,必须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否则是无效的。如果是部分转租,则要看原房主和二房东的租约,是否有限制不允许转租,如果没有限制,那么,租房者便可与二房东签约。
二房东租房合同范本篇2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市__街道__小区x号楼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知识拓展:
供需矛盾与高房租催生“二房东”
由于限购***策对市场的持续作用、武汉市拆迁力度的加大以及高校毕业潮的影响,房屋租赁需求旺盛,而租赁市场上的房源则是供不应求,而房租也“理所当然”的一路飙升,这一市场环境则“顺理成章”的催生了很多“二房东”。据笔者了解,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和在市区打工的年轻人就成“二房东”的主要客源。普遍来讲,这部分人群对居住条件的要求比农民工高些,但收入相对低,无法独自负担昂贵的房租。当然,也有很多“二房东”属于这一群体。
“现在房租太贵了,一套40㎡的小区房租金要上千元,我实习期工资才1500元/月,根本负担不起,只有选择合租。但是之前合租遇到过可恶的‘二房东’,现在虽然条件差一点,但还是勉勉强强可以接受。”毕业不久的小王如是说道。
如今房屋的出租价格一路攀升,根据二手房租赁市场的数据反馈来看,武汉市一室的小区房租赁价格普遍在千元以上,千元以下的房源少之又少,而且很多都是还未腾出来就已经被提前预定了,紧俏程度可想而知。
“二房东”惯用伎俩__低价承租高价出租
一般来讲,“二房东”会先从真正的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分房转租给他人,或者直接以更高的价格出租给他人,从中获取利润。而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嫁他人,称为“二房东”。
对于租房者而言,在租房时当然不愿意遇到“二房东”,生怕一个不小心会上当受骗,但是就目前武汉房屋租赁市场而言,“二房东”的存在并不少见,特别是对于刚刚走出校园的毕业生们和初入社会工作的年轻人来说,毫无租房经验的他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会不知如何应对。
见招拆招 应对“二房东”的四把利剑
既然我们已经弄清了“二房东”的惯用伎俩,那么,租房者在应对这种情况时自然能够有所警惕。在此,笔者为大家提供几点建议,同样可以在“二房东”手上租到合适的房子。
第一,租客与“二房东”碰面时,如果属于合租,则要察言观色,这是最基本的要求。通过与“二房东”之间的言语交流,了解其性格、爱好等方面是否与自己相似,是不是最佳的合租伙伴,也好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租房者务必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
第三,“二房东”如果将租赁屋转租,必须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否则是无效的。如果是部分转租,则要看原房主和“二房东”的租约,是否有限制不允许转租,如果没有限制,那么,租房者便可与“二房东”签约。切记,在与“二房东”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与原房主取得联系,不论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得到其许可。
二房东租房合同范本篇3
租房合同协议书(1)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卧室的完全***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确保次卧常居人数上限为 人,甲方确保主卧常居人数上限为 人,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重新订立合同,方可进行。
第三条 租金支付形式为,在合同订立时,乙方向甲方交房屋押金 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当月房租 元。以后房屋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 号,水电燃气物管等其他费用以相关费用单日期为准。本次合同正常终止期为 年 月 日。
第四条 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五条 合租期间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由甲、乙两方平摊,每方二分之一;水、电、煤气按实际居住人数分摊(本合同规定为 人),双方任何一方做饭产生的相关水电、煤气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第六条 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如因对方过失造成的财产等损失,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第七条 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2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原则上不得留宿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双方同意后方可。留宿超过一周,超过部分需按比例支付水电煤气费用。
第八条 平时私人做饭或搭火,根据双方的饮食习惯,协商解决。因生活需要,添置设施发生的费用,依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 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十条 乙方如需退房,应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否则直到甲方找到合租人为止。
第十一条 合租期间人为损害房间财产,装修、浸泡地板,磕碰门家具,弄脏墙壁,具体赔偿金额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 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三条 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1个月,知会乙方。
第十四条 乙方发生如下情况,可以视为违反合同原则,甲方可以劝退乙方,终止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留宿社会闲杂人员
2。 利用房屋做其他有反法律规定的事情
3。 拖欠房屋租金等相关费用10天以上
第十五条 甲方发生如下情况,可以视为违反合同原则,乙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 未经乙方同意,留宿社会闲杂人员
2。 利用房屋做其他有反法律规定的事情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附:电表数__________ 煤气数_________ 水表数_________
附件:原房屋合同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租客与二房东碰面时,要察言观色,通过言语间的交流,了解其性格、爱好等方面是否与自己相似,是不是最佳的合租伙伴,也好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
3、“二房东”如果将租赁屋转租,必须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否则是无效的。如果是部分转租,则要看“原房主”和“二房东”的租约,是否有限制不允许转租,如果没有限制,那么,租房者便可与“二房东”签约。
4、租房者与“二房东”私下签署协议时,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是半年或一年;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二还是押一付三等;对于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将这些条款详细写清楚之后作为合同附件收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时也能免去些许风险。同时,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目前市场上二房东卷款逃跑事件,租客被赶出租住房屋等恶性事件屡见发生。不过,二房东中却也不乏为了减轻自身负担而征求合租伙伴的,在合租的过程中建立较为深厚的友谊也是不无可能的。因此,租房者即便在寻找合租房的过程中遭遇到二房东也不要感到恐慌,通过上述四点验证二房东是否可信,也能降低许多风险的发生。
租房合同协议书(2)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 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四)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六)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房东租房合同范本篇4
[关键词] 优先购买权 弱势群体 利益平衡
先看看以下案例:
范女士于05年从一个二房东手中租赁到了一套单元房,房屋租赁合同中有房东同意二房东转租该房屋的声明和签字。范女士入住后在征得了房东和二房东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了简单的再装修,并一直居住至今,此时离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之日只有一个月的期限了。上个月,房***然通知二房东和范女士说他的房屋已经卖给别人了,让范女士在合同期满之日搬离住房,逾期要赔偿其一切经济损失。可范女士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房屋,再者自己装修的投入怎么办?于是她想自己作为次承租人能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买下该房屋。在向房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未果后,范女士一纸诉状将房东告上了法庭。
法律分析:范女士作为次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以及是否优先于承租人是本案的关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承租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担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把这个合理期限界定为3个月。
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房屋以自己名义出租给次承租人,从而获利的行为。在转租的情况下,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法律关系,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房屋租赁法律关系,其中承租人又是转租人,次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房屋并享受收益,两个法律关系共存于一个标的物上,当房屋出售时必将产生纠纷。
本案中若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优先于承租人或者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那么范女士就可以优先于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同等情况下购买该房屋,从而使自己的损失减少到最低;如果次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或者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后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那么势必给其造成较大的损失,物质上的、精神上的!
二、理论界目前关于次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的理由如下:
1、优先购买权是一项法定权利,我国现有法律没有赋予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作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基础关系的租赁合同当事人,仅包括承租人与出租人,不包括次承租人,出租人与次承租人原则上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既然没有权利义务关系,次承租人就不能向出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出租人也不承担向次承租人同等情况下优先转让的义务;
3、如果承认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会带来更多的麻烦,比如在房屋多次转租的情况下数个承租人均有优先权,孰先孰后?无形中加重了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可能不知最终承租人是谁而无法履行通知义务;出租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不能充分的行使处分权,势必使权能被严重限制;因为存在众多的优先购买权人,第三人可能会放弃洽谈,同等条件的确立也就成了难题,买卖也就成了难题了。
4、当前转租赁较多的出现商业店铺、写字楼等租赁合同中,设立优先购买权是为了保护承租人的生存和发展权,赋予出于商业目的次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与立法目的不符;
5、出租人在无法充分行使处分权的情况下,完全可能以不同意转租为由解除合同,从而阻断房屋转租,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免除以后的诸多麻烦,这样将不利于房屋使用权的流转,房屋转租成为空谈,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更成为了空谈。
笔者认为,以上理由都未免过于牵强。分述如下:
1、按照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创设以及移转规则等都需要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前提,而我们说的这个“法律”是广义还是狭义?笔者认为,这里应该作狭义理解,即只能是《物权法》这一渊源形式,《物权法》中没有界定为物权权利的,都不能成为物权;优先购买权没有纳入到《物权法》调整的物权范围之内,所以它并非物权。笔者倾向于认为优先购买权属于具有物权排他属性的债权请求权,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充分保护承租人这一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而设定的,其突破了物权权利优先于债权权利的法律原则——租赁物的共有权人也享有优先购买权,其权利基础是物权权利,可相对于承租人来说,共有人要强势很多,且没有生活窘迫的现实的紧迫性,所以承租人基于债权而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应该优先于共有人基于物权而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这就是法律设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目的。法律在理解上存在歧义,按照目的解释的方法,设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那么次承租人相对于承租人、出租人来说,更显弱势;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出租房屋是基于获利的目的,那么我们可以想象的出,承租人没有租赁房屋的紧迫需要,至少他还能把房屋让出来出租获利,何来弱势群体之说?何来紧迫性之说?
2、关于合同相对性之说——“次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违背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所以不宜赋予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说法更是难以令人信服。众观诸法,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规定并非罕见:
《合同法》第73条、74条关于债的保全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房东租房合同范本篇5
一、德国住房租赁体系建设的良好做法
(一)广开出租房源,确保租赁住房供应
1.***府兴建社会福利公共住房。二战后,德国大规模兴建社会福利性公共住房,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尽管80年代以来,德国住房数量基本得到满足,但***府没有停止建设高质量福利房,一直鼓励社会投资人建房出租。德国***府划出特定区域建设低收入人群住房,由社会投资人开发建设,并向住房者收取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租金与市价的差额由***府补贴给投资人。目前,德国租赁住房结构为:65%的是私人出租住房,22%的合作社出租住房,8%的基金或保险公司出租住房,3%的专业建房公司出租住房,2%的***府公房出租住房。
2.贷款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对建设社会福利性公共住房的投资人,无论是个人、社会团体还是企业,***府都对其进行资助,通常是向住房建设投资者提供无息住房建设贷款,额度通常占建房费用的60%至70%,有的甚至高达90%,该贷款偿还期可达30年左右。还贷期结束后,有关出租的约束解除,房屋所有人可以按市场价格出租出售房屋,30年来德国***府为此花费300多亿欧元。
(二)健全法律体系,给予承租人强有力保障
1.保障出租房供应。德国法律规定,住房合作社建造房屋只能出租不能出售。同时德国地方***府规定房屋开发商必须提供房产开发总量的一定比例,专门建造并出租给低收入家庭。例如,现在科隆市每年新建3800套房,其中规定开发商必须专门建造低收入家庭出租房1000套。
2.严格加租和退租条件。一是明确房租上涨条件。在租金问题上,起始租金虽然自由商定,但加租要受限制。德国《民法典》等多项法律对房租价格进行了强有力的管理和约束,特别注重保护租户利益,规定房东不得随意涨房租。例如,房东须书面陈述涨价理由,并且在一般情况下须举出三个同类住房涨价的例证,否则租户可以。即使要涨到同类住房的通常水平,当事人还必须连续15个月内没涨过价,且涨幅一般不得超过10%。租户或业主对于租金水平有异议的,通常有专门部门仲裁处理,德国各城市有定期进行的市场租金调查来支撑相关判断。二是鼓励不定期租赁。在租期问题上,德国以续约为默认安排,住房租赁基本都是自动续约的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只在很严格的情况下才会被允许。而且,业主在期满收回住房时,同样需要提供理由并走冗长的法律程序。
3.严防租赁非法投机。一是明确规定禁止“二房东”(即转租)现象,维护租赁市场秩序。二是超限额涨房租构成犯罪。德国每个州、市及乡镇都设有***机构,主要根据所租房屋地理位置、交通状况、房屋建筑年份、质量及节能情况来确定基本价格范围。如果房东房租超过“合理房租”20%,则构成违法行为,超过50%构成犯罪。
(三)出台配套措施,实施税收优惠和房租补贴
1.适当税收优惠。对住房合作社建造出租房屋,***府实行免税***策。但自有房屋出租除缴纳不动产税外,租金收入还要缴纳25%的资本利得税。这种税收差别,大大压缩了炒房者进行“低买高卖”的利润空间。
2.实***租补贴。房租补贴是目前德国对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对于那些不能入住福利性公共住房的低收入群体,由***府根据家庭人口、收入及房租支出情况给予居民适当补贴,保证每个家庭都能够有足够的住房支付能力。居民实际缴纳租金与可以承受租金的差额,由***府负担。其中,居民实际缴纳租金要与家庭住房需要相结合,可以承受的租金一般按照家庭收入的25%确定。房租补贴资金由联邦***府和州***府各承担50%。此外,***府还根据家庭成员多少、失业时间长短等条件向贫困家庭发放每月数百欧元不等的租房补助。
二、对我国的启示
(一)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租赁住房建设
一是在城市规划中划拨一定土地发展租赁性住房,通过增加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来满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二是鼓励专业建房公司等机构投资福利性租赁住房,租金和市价的差额由***府提供税收优惠***策或直接补贴。
(二)加强租赁住房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一是从立法上规定福利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建设标准、租户资格、租金设定以及专门管理机构的职能。二是各级地方***府制定地方性规范,加强福利性租赁住房的管理和分配,严格申请人的信息筛选和管理工作,建立动态的进入和退出循环机制,对骗取福利性租赁住房的行为进行惩罚。三是地方***府还应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根据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等制定租赁参考价,对恶意转租和炒作等行为给予以严惩。
二房东租房合同范本篇6
一、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法规的规定,笔者认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广东省人大***会1994年通过的《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有:1、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2、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4、属于违章建筑的;5、不符合安全标准的;6、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7、法律、法规禁止的。
而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对于广东法院来说,上述两个法规都应适用。两者规定基本相同。但笔者认为,两个法规都存在值得研究的地方。一个是房屋租赁权源的问题。《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都认为房屋租赁的权源只能是所有权。而无论是法理分析,还是具体考察国外关于租赁的立法及审判实践,都会得出房屋租赁的权源来自合法占有的结论。房屋租赁的权源问题也恰是长期困扰审判人员的根本问题。也正是这个问题使得许多房屋纠纷案件难以作出合乎逻辑和合乎实际情况的判决。比如按揭房出租,因没有完全取得产权,是否就认为出租行为无效呢?还如大量存在的“二房东”现象,是否“二房东”与他人签订的租赁合同都无效呢?显然,这些出租行为认为无效,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会导致房屋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这与社会主义立法的目的和法律应适应事物发展规律的原则是相左的。从物权的角度来分析,所有权人出让占有权是很常见的,合法占有权人在所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享受收益权,理应恰当,否则光“占有”有何经济价值呢?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出租房屋正是这种情况。物权的另一种形式,即他物权人实际上就是物的实际占有者,同时其又享有所有权人的诸如出租等的许多权利。如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权,难道说国有企业因为没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就不能把财产拿来出租吗?显然这是否定的,大量的企业出租商铺,出租厂房,比比皆是,如果都认定为是非法的,那么立法者在自我否定。另外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租赁合同反映的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出租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并非以所有权人为限,因为租赁关系体现的是占有的转移:一方让渡其占有获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则通过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以使用收益。单就租赁的法律关系而言,各方均不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直接必然的联系,具有房屋所有权的出租人与通过其他方式合法获得占有权的出租人之间并无不同,只是他们占有权的取得方式不同而已。据笔者所知,没有一国的立法和我国当前立法一样将出租人直接表述为所有权人。从理论上讲,合法占有即获得标的物的出租权。至于转租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只是租赁合同的特殊要求,且原出租人并不能被认为就是所有权人。综上所述,把所有权作为房屋租赁的权源是不恰当的,而应以合法占有权作为权源。如此一来,许多棘手的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对权属受到诸如“司法机关和行***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的租赁是否允许。司法机关和行***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情形一般是因为权属有争议诉之法院,法院依申请人申请采取了诉讼保全,或者房屋涉及到违法违纪被查封,或者是房屋本身有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被查封。后两种情况被查封,因为关系到房屋本身问题,肯定是不能进行租赁的。但前一种情况在一定条件下,笔者认为应允许房屋租赁。从理论上说,《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是建立在房屋租赁权源来自于所有权的基础之上,所以所有权不清晰当然认为不能租赁。依合法占有权源理论,即使权属有争议,在法院没有最后裁决之前,合法占有人仍应有权出租的。如果一方坚持不能让合法占有方出租,则应提供担保,以保证法院裁决房屋归属合法占有方后,合法占有方的合理租金损失可以收回。如果法院裁决房屋归非合法占有方所有,则房屋在诉讼期间取的租金归还给最终所有者。如果同时存在“二房东”的情况,则依照所有权人与“二房东”的约定分配租金。从审判实际中看,法院查封有权属纠纷的房屋后,在法院的监督和办理一定手续情况下,采取“活查封”手段,使房屋不置于闲置,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样做最终还是有利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也利于充分发挥现有社会财富资源的最大作用。不过需强调的是,这种情况下的租赁一定要办理一定的担保手续,并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三)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简言之,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应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确保国家税收之策。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经济的发展和交易日益频繁,一切交易手续应越简便越好,登记制度会制约交易的进行。此论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征,与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应有权属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作为房屋所有权中占有权及使用权出让,当然也应予以登记备案。还有人认为,现行合同法在规范租赁合同内容及出租人义务时,并未出现关于提供出租权证书以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鉴于低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不得与高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相抵触,以及新法吸收旧法的原则,房屋租赁可以不进行登记备案。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脚。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财产的租赁。但房屋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有特别法规来规定,并不违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与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同时调整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时,优先适用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实际上,合同法无对租赁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并没有否定有要求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价值的抵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此外,还要审查房屋出租是否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是,则在出租人明知情况下,租赁合同无效。
二、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
(一)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
(二)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装修物在法律上属于添附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对添附物的规定是: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这是对装修物如何处理法律上作出的原则规定。由于我国的《民法通则》对添附物的处理没有直接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又过于笼统,所以在审判实践中难以把握。笔者认为: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形成的装修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除的可以对装修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并归出租人承顶;若出租人不同意装修或和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回的,进行评估,其装修物的损失由出租人对承租人作适当的补偿。如果是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2、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承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及形成的装修物,若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饰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可对装修物进行评估,其装修物损失由出租人对承租人作适当的补偿。若出租人不同意装修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饰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其装修物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因承租人有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双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形成的装修物,若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饰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可对装修物的现价值进行评估,其装修物的损失根据双方违约责任的大小来分担。若是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或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饰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装修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三、 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纠纷的问题
二房东租房合同范本篇7
忍受了楼上两个多月的装修噪音,周宁原以为生活可以恢复正常时,却发现楼上原本三室的房子被改造成了四室,不断有租客来看房。他又开始了新的烦恼。
周宁希望能够住在干净便利、环境好、安全性高的小区,可是当自己成为房主后,他又本能地抗拒周围租客的存在。
“租房不友好”早已不是一件新鲜事。
有人甚至说,租房要经过“九九八十一重”磨难。
在网上,有一份广为流传的《北京租房完全攻略》,里面列有租房避免受骗的42个“终极提醒”,其中专门提醒,“千万不要低估在北京租房的艰难,如果不做好充分准备会付出想象不到的代价”。 ***府回租空置房试验
北京地下室、上海群租房以及广州、深圳的城中村,是中国一线城市“蜗居”的典型生态状态。
群租问题,一直是城市管理中的顽疾。
上海长宁区的新泾家苑就曾经群租问题严重。因为属于动迁安置小区,每家基本上都有好几套房子,除了自住外,多余的房屋基本上都被改造成群租房加以出租。 刚刚大学毕业的郭家轩坐在广州五羊新村租住的小一居里,这个不到40平方米的出租屋一个月租价2100 元
考虑到动迁房小区可能会带来的群租现象蔓延的问题,上海市长宁区***府几年前就开始试点回租新建成动迁配套商品房闲置房源。
“试点始于长宁区群租问题比较严重的一个区域,是动迁安置小区新泾北苑。”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陈卓告诉《t望东方周刊》。
新泾北苑,与新泾家苑相邻,同样一户多房,存在大量闲置房源。陈卓告诉本刊记者,在这两个区域,一方面租房市场需求旺盛,虹桥机场、临空经济园区都在附近;另一方面,群租的蔓延导致这一区域租房市场品质较低,附近企业的员工为无法就近租到合适的住处而头疼。
2012年,新泾北苑交房。交房的同一天,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在小区内同步启动了房源回租的工作。
“当时定的目标是200套,想先试验一下,最后我们一共租下来了197套,差不多占到小区闲置房的五分之一,回租年限是6年。”陈卓说。
根据上海市公租房装修标准,陈卓所在的公司对所有回租房屋进行了装修,配置电视、冰箱、空调、沙发、床等家具家电。这些房屋采取单位集体承租的方式,向长宁区内企业和企业职工供应。
这些回租房一经推出立刻就被企业抢租一空。“企业人员相对比较稳定,小区的治安和环境都有一个比较好的提升。”陈卓说。
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将房子回租后,统一装修、出租并管理,“房主相当于把房子租给***府,只管向***府收租金就行了”,这样既避免了群租的可能性,又提升了小区品质,部分房主参与热情很高。 上***:26岁的杨雪娇和她24岁的男友王昊在北京半地下室出租屋内一起看着她家人的照片
下***:杨雪娇父亲(左上)、母亲(左下)、哥哥(右上)和奶奶的照片
陈卓介绍,他们在回租房屋时是毛坯房,按照周边房租市场价与房主签约,但根据公租房租金略低于市场价的原则,装修后基本以市场价的8.5折出租。这部分的差价,如公租房的装修、管理、税收等成本支出,均由区财***补贴。
截至本刊记者采访时,新泾北苑的回租房没有出现过退租的情况――既没有房主收回房子,也没有企业不续租。
第一个试点的成功,让长宁区扩大范围,在其他动迁小区推进这一项目。
剑河家苑是长宁区第二个试点小区,首期回租了91套,供不应求,2015年又新收65套。
本刊记者了解到,长宁回租房目前的租金有具体的定价标准,即“前3年租金不变,后3年租金较前3年上浮5%”。
收房的时候,房东一般是能够接受他们所定的租金价格,但也遇到问题,房东认为租赁市场发展前景良好,不愿意一下子签太久。
“比如,我们最早的项目租金只有1700元,现在这个房子租金已经涨到3000元。但是如果将租赁期调整为二三年的话,涉及装修等各种成本,对我们来说运营压力比较大。”陈卓说。
收编居民存量房用于***府公租房,其实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种方式,香港就有先例。除了上海,长沙市雨花区也以回租方式,在拆迁安置保障住房项目小区统一租赁300套安置房,就近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者解决安居问题。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科科长王峰告诉《t望东方周刊》,长宁区的楼宇经济和经济园区发展较快,外来人口也快速增长。***府的公租房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大部分还要靠市场租赁来解决。
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智库总监严跃进告诉《t望东方周刊》:“在我们买房强于租房的观念里,廉租房的叫法容易让人尴尬,发展租赁市场一定要保证承租人的尊严。” “N+1”模式带来的春天
前述周宁所说的楼上将三室变四室,是指将客厅隔成单独一间房间进行出租。
这种情况在以前是被禁止的。
变化出现在2014年。那一年,北京市在首都综治委针对群租房治理的工作会议上提出,如果房主配合整改,将可以允许一种“N+1”模式的隔断存在,也就是说,将允许面积较大的客厅隔出一个房间用于出租。
2015年,上海市房管局等七部门也联合《关于鼓励社会各类机构经租社会闲置存量住房试行意见的通知》,提出经租机构在出租房屋时,单套住房内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上的客厅(起居室),可以作为一间房间单独出租使用。
在蘑菇公寓创始人龙东平看来,“N+1”模式的共识成立,给租赁市场的发展带来了春天。
本刊记者在上海黄浦区宏泰公寓的一套蘑菇公寓看到,一套精装修的三室二厅的房子被隔成了四室,如果未被提醒,很难发现其中的一间是原来的客厅。
“我们会与房东签下5年左右的托管合约,对于托管的房子,则会进行一定的标准化装修,再从空间和时间上进行拆分并出租给用户。”龙东平告诉《t望东方周刊》。
比如,一套三室的房子可以改造成四室,四室的房子可以变成五室。
“一般的房子客厅都比较大,而且还有阳台,我们把它隔成一间后,居住的舒适度要好于朝北的房间,甚至是次卧。”龙东平解释说。
这种“N+1”模式如今已被多家品牌公寓所采用,像链家旗下的品牌公寓“自如”也与蘑菇公寓做法类似。
投房研究院的《2015年长租公寓报道》显示,中国存量房近亿套,近25%的空置率产生的房源主要流向租赁市场。而目前,无论是房东方还是租客方都面临着很多“痛点”,交易环节、房屋品质、租后服务等方面都有极大的改善空间。
“房东没有动力去提升房屋品质,因为不管怎样,房子都能租出去。”龙东平说。
他认为,正因抓住了这几年房地产市场的供求错配,大量商品房入市后被闲置,同时有大量流动人口租不到有品质的房子,各种长租公寓都在这一时点爆发。仅2013~2014年获得风险投资的长租公寓已超过10家。 有了硬件再说情怀与社交
不同于传统中介要收取服务佣金,在蘑菇租房或者选择链家自如公寓都不收取任何佣金和服务费。
龙东平认为,区别于传统中介,蘑菇管家是一个服务型管理,还专门设置了“蘑菇管家”。租客在其平台上看到真实的房源信息后,可以网上预约看房;之后,蘑菇管家能提供从看房到租房再到租后的一系列服务。
“我们的蘑菇公寓的房源信息可以保证百分之百真实。如果房间已被出租,或者有客人预约看房,这个房间都会从网站上下架。”蘑菇管家汪炜告诉《t望东方周刊》。
据汪炜介绍,因为网上房屋***片都是真实的,标准化装修下的房间风格基本一致,一般情况下租客看三四套房子就可以决定下来,甚至还有特别感性的客人只是看到***片就决定租下。
龙东平现在自己就是蘑菇公寓的房客。在他看来,一个月两三千元的房租,住在总价七八百万元房子,精装修、有电梯、毗邻地铁、小区安保到位,对工薪族来说非常超值。
在蘑菇租房的网站上,租客除了可以了解房间的情况,对于合租室友也可以有一个大致了解,如合租者的性别、星座、职业、爱好都会呈现在网页里。
龙东平告诉本刊记者,他们曾做过统计,蘑菇公寓的房子每间的租金大约在3000~3500元,租客的月收入一般在7000元以上,这些人一般都是对生活有一定追求,比较讲究生活品质的。
目前市场上的各种长租公寓,或以白领公寓为切口,或以单身公寓为门槛。
“做长租公寓,不是做情怀。”龙东平强调,地段、价格、安全,把基础的东西做好了、硬件达到了才能去考虑情怀与社交。
与长宁区回租动迁房一样,长租公寓在拿房时也基本上会签5年左右。陈卓告诉本刊记者,在租期内毁约,房东需要支付不小的一笔违约金。
汪炜也说,“房东宁愿支付违约金也要毁约,说明他迫切想要收回,作为自然人或者公司都无可奈何”。
遇到这种情况,租客的利益如何保障?汪炜告诉本刊记者,如果发生房***然收回房屋的情况,他们会让租客选择搬去其他的蘑菇公寓,并且给一个月的缓冲期,让租客重新选择。
2013年以来,各种品牌长租公寓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在北京目前已有1000家左右的公寓公司,但从整个租赁市场来说,长租公寓所占的比例仍然较低。
截至2014年,全国最大的公寓企业链家自如服务过的用户刚过20万,仅占北京800万租客的2.5%。 开发商试水租赁市场
2015年,万科开始试水长租公寓。
作为万科在重庆的首个长租公寓项目――西九・万科驿作了很多尝试。比如选择租客,要求年龄35岁以下、无子女、积极上进的新青年群体,同时万科与租客达成协议“客户在租赁期内上述条件发生变化,须提前结束租期,双方友好解除租约”。
据本刊记者了解,上海万科驿公寓在嘉定安亭的项目目前已经投入运营,但并未开展“租金抵房款”的活动。
严跃进告诉本刊记者,万科的项目带有一定的营销性,目的是为了发展潜在客户。目前,国家提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或市场建立,基本上可以认为中国正尝试建立房地产第四级市场,而此前一级土地市场、二级新房市场、三级二手房市场的发展总体成熟。
对于四级购租并举市场的建立,严跃进认为,这需要让部分房企积极转变去库存思路,从卖房转变到租房的策略上来。“目前中国还没有成熟的专业化租赁企业,现在的长租公寓不具有普遍性。”
在他看来,未来专业化的租赁企业,可以有几种可能性:既可以是传统的房地产企业,也可以是土地资源丰富,拥有工业用地的企业,还可以是带有***府背景的保障性住房公司,或者城司可以去做,甚至资产管理公司也有能力做。
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
而实际上,目前我国住宅租赁市场供应主体还比较单一,除了有少部分***府保障房和工作单位租赁住房外,绝大部分租赁住房来自城镇居民家庭。
二房东租房合同范本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标的为__________区____花园____栋____单元____房间。
第二条 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______房间一卧室的完全***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重新订立合同,方可进行。
第三条 租金支付形式为___________,在合同订立时,乙方向甲方交一个月的押金______百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然后,每月前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月房租______百元。起租日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条 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五条 合租期间,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由甲、乙两方平摊,每方二分之一。
第六条 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
第七条 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2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
第八条 周末的时候,私人做饭,还是搭火?根据双方的饮食习惯,协商解决。因生活需要,添置设施发生的费用,依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 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十条 乙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半个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第十一条 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 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出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_街道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年,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房东租房合同范本篇9
现行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除合同法外,也多是从行***管理的角度来进行规范的,并由此而构成了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行***管理的法理基础。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三:
(一)行***许可———如何对待市场准入问题
行***许可是现代各国行***机关在管理社会***治、经济、文化活动中普遍采用的一项法律制度。就房屋租赁市场而言,《租赁条例》曾设置了房屋租赁许可制度。中国入世后,为履行中国***府的承诺,深圳市从2002年5月10日开始,正式取消了《房屋租赁许可证》制度及相关规定。基于同样的理由,对房屋租赁市场设置其他市场准入限制也就失去了法律基础。但《房屋租赁许可证》取消了,并不意味着所有房屋都能合法进入租赁市场。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有些房屋依法根本就是不能出租的,譬如违法、违章建筑等。
(二)行***征收———房屋租赁市场应当减少行***收费
行***征收分为行***征税和行***收费两类。在深圳,对房屋租赁行为除法定的租赁税外,对房屋出租人征收的行***收费项目主要有房屋租赁管理费、土地使用费、卫生费、创建安全文明小区费。目前,深圳的私房租赁综合税率为14.4%,比北京的6%、上海的5%都要高,通过征税,应该完全能够满足***府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行***管理的需要。当前,国家正在清理各种行***事业性收费,并提出了“费改税”的基本***策走向。从长远来看,在征收私房租赁综合税之外,取消其他各种行***收费,应该是一个大的发展趋势。《租赁条例》规定征收房屋租赁管理费,只能作为过渡性措施予以保留。
(三)法律适用问题———“一市两制”不符合法制统一的要求
当前,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如何正确适用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法规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和作为省地方性法规的《广东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根据立法法和全国人大***会授权决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只要遵循法律、行***法规的基本原则,可以根据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作出规定,甚至可对法律、行***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作变通性规定,在本特区范围内实施。因此,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在特区范围内无疑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至于深圳市所辖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个区,在法律适用上,按照全国人大***会办公厅于1995年12月27日《关于深圳市人大及其***会制定的法规适用于该市行***区域内问题的复函》,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可以在该两个区范围内适用:只是当与广东省地方性法规相冲突时,才应当适用后者。
二房东租房合同范本篇10
优秀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标的为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__门___________房间,其中____________为出租给乙方房间。
第二条 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客卧的完全***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租金为每月__________,如果房东加租,讨论后定,押金______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支付形式为:每月交付房租,每_____月交付水电燃气费。水费______/吨,电费_____/度,燃气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甲方与房东所签房屋租赁合同附件。
第四条 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五条 合租期间,水、电、煤气、宽带费(如使用)等由甲、乙两方共同支付。
第六条 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
第七条 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2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
第八条 各自做饭,还是搭伙,根据双方的饮食习惯,协商解决。因生活需要,添置设施发生的费用,依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 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十条 乙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不退押金。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第十一条 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 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常用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坐落于北京市 __________区(县) 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 房产证 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 暂住证 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_______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__________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 )等费用。
(二)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 )等费用。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与经济补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又修缮的义务。
七、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八、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已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0%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祝福的违约金不足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九、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十、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合同注意事项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燃气)、电话、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________个月以上。
十二、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府房屋租赁***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参考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二房东租房合同范本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