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心爱的姑娘10篇

我最心爱的姑娘篇1

《红楼梦》里的姑娘模样好看,名字好听,气味好闻。春困时发幽情,赏花时能作诗,斗起嘴来,经史子集张口就来。动起小心思,胭脂水粉也能杀人。

《***》里的姑娘,雪夜弄琵琶,花园调爱婿,闲着荡秋千,没事儿打丫鬟。大腿白、口脂香、好风月,朱唇皓齿,掩袖回眸,颠鸾倒凤时也能唱小曲儿,长得是“生我之门死我户”,把身体当武器,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素女经》里的姑娘叫素女,每天的任务就是与皇帝探讨哪种姿势舒服,如何动作最养生。认为使“男致不衰,女除百病”。素女是伟大的性教育老师,比起那些连不痛不痒的生理卫生课都不敢讲的老师,牛逼太多了。

《人体解剖学》里的姑娘显得有些狰狞,但我还是认真研读了,知道了属于女性生殖系统,用于哺育后代和后代他爹,具有审美学意义等等。懂得了姑娘的内部结构,更容易了解世界上最复杂的雌性生命体。

这几本书让我对姑娘产生了初步的认识,开始知道,姑娘是什么。

姑娘身上有吸引力。

姑娘们几乎是依靠吸引力生存,所以上床前她们洗澡一小时,约会时她们化妆三小时,每天往身上喷各种有香味的化学元素,不能容忍眼角有皱纹、脚后跟有角质层。走在路上,坐在办公室,永远都像一朵花一样,绽开巨大的花瓣,释放香气,闻之令人魂摇。

这种吸引力直接作用于男人,引发梦遗、思春、文学创作甚至是战争等人类一切与肾上腺素、荷尔蒙相关的行为。

姑娘比什么都丰富。

感谢伟大的生物多样性,同样的23对染色体,同样的脱氧核苷酸,世界上却没有相同的两个姑娘。

所以才有了李渔心目中的好姑娘。

肌肤要白、要嫩、身体要光滑,如绫罗纱绢。

眼睛要细、要长,眼珠要灵动,要黑白分明。

画眉更是学问,眉要像远山,像新月,最忌平空一抹,两笔斜冲。

手背要嫩,手指要尖,手臂要丰,手腕要厚。

脚要瘦欲无形,柔若无骨,白天越看越生怜惜,晚上越摸越不忍释手。

要有媚态,或娇羞腼腆,或顾盼生姿,见一面就让人想念,见一面就误了终身,想着想着就得了相思病,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愿意拿命来换。

所以才有了古龙笔下的妖姬。

她们为爱流泪,为恨流泪,眼泪比暗器更可怕,躲不开,逃不掉。暗器伤你身,姑娘眼泪伤你心。

男人喜欢听话的姑娘,可一旦喜欢上了,就开始听姑娘的话。

姑娘爱笑,姑娘会笑。

姑娘爱哭,姑娘会哭。

李寻欢这样的人物,心里苦得快死了,喝酒喝得快咳出肺了,还不是想着林诗音?

阿飞整个人都像一把剑,衣服上都有杀气,还不是念着林仙儿?

所以才有了沈复的妻子。

写本日记,字字都是心头血,得一好姑娘,君画我绣,以为诗酒之需。布衣菜饭,可乐终身,不必作远游计也。得一好姑娘,才敢说,来世卿当作男,我为女子相从。

所以才有了归有光写项脊轩,写南阁子,写妻子从余问古书,写“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李渔、沈复、归有光、古龙、王小波他们都热爱姑娘。

所以他们成为我的偶像。

长大了,懂得了酒的好处,懂得了姑娘的好处,男人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

不知道姑娘好看的,没有眼珠子!

窈窕淑女,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追不上好看的姑娘,活着还有什么兴味,晚上怎么睡得着!

姑娘给人体验。

等到情窦初开,爱上了第一个姑娘。

见到她的第一眼,瞬间明白了古人说的魂摇魄乱是什么意思。

看着她,她眼波一转,整个世界流光飞雪。

在她面前,我像个孩子,像个傻子,心里没有丝毫邪念,干净得像下雨后的湖面。

跟她在一起,满心满眼都是柔软,给她唱歌、念诗,躺在她怀里仰望她的鼻子。

那时候,尽管我年纪小,我已经清楚地明白,此情可待成追忆,心甘情愿。

如此深情厚谊,我不知道姑娘能记多久,但我会记一辈子。

好姑娘能给你天地间最隐秘、最复杂、最难以言说、最自相矛盾的体验。

生命中闯入的第二个姑娘,皮肤姣好,个子娇小,夏天敢穿超短的裙子,大腿白得晃眼,摸一下功德无量,拧一把精尽人亡。

熟稔了第二个礼拜,我就在自习室里摸她的大腿,凉,滑,紧致,像上好的老玉,像春蚕吐第一缕丝织成的缎子。

我说,你真好看。

她说,你真流氓。

我说,好看的姑娘就应该跟流氓在一起。

于是,好看的姑娘就和流氓在一起了。她二十岁生日,我带她去学校附近的小旅店,生日礼物是我的第一次。

我抱着她,外面有汽车开过,风鼓荡着窗帘,天上月亮刚出岫,我断了所有的邪念,满脑子想的都是,此生只为一人去。

然而,世间事,自己说了不算,时间地洪流扫过来,天上的比翼鸟、水中的连理枝都要东奔西突,各安天涯。

李贺没见到苏小小,可李贺写出了“幽兰露,如啼眼,无物结同心,烟花不堪剪。”佳人已成鬼魂,但仍是风为裳,水为佩。千百年,转瞬即逝,忘不了苏小小歌,我乘油壁车,郎乘青骢马。何处结同心,西陵松柏下。

尽管隔着千百年光阴,还是能见到苏小小的眉眼,脸浓花自发,眉恨柳长深。还是能体验苏小小的哀怨。不知谁共穴,徒愿结同心

好姑娘在男人的诗词里得到了永生。

姑娘有母爱。

天生的,水做的。

姑娘的母爱以爱情的形式作用于男人。

姑娘对男人有时肆虐,有时毫无所求,有时又欲求不满,

姑娘是陪伴男人后半生的母亲,而男人是姑娘后半生的父录

世间男女,若想长久,无非是互为儿女,互为父母。

包容,恒久忍耐,妥协,疼爱,存着悲悯之心,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滴水之情,涌泉之意。

写下姑娘的一些好处,对我而言是一种功德。

男人懂得了姑娘的好处,热爱姑娘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以后,我有了儿子,冬天,我领着他去天安门,告诉他,要热爱祖国。

我最心爱的姑娘篇2

三、获得新生活。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灰姑娘稍作打扮后,带着自己亲手做的蓝莓果酱派回到了皇宫,但是,灰姑娘忽略了一点——头发上有一点稻草。

“哦,亲爱的!你还好吗?”王子亲切地问。

“是的,我很好!我还亲手做了你最爱的蓝莓果酱派呢!”灰姑娘笑着说。

但这时,王子发现了稻草,“你的头发上有稻草!”

灰姑娘吃了一惊,脸吓得煞白,她知道后妈要惩罚她了,王子轻轻拍拍灰姑娘的肩“可以告诉我吗?亲爱的?”

灰姑娘只好道出事情的真相——

后妈让我做牛做马,还不能对你说,所以,每个月我都是打扮好了才进皇宫的。

说完,灰姑娘就匆匆离开。王子为了找到真相,悄悄跟着灰姑娘来到后妈家……

“没想到,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还住着如此华丽的别墅!”王子吃惊地说。

“灰姑娘!把地拖了!把碗洗了!把窗户擦了……”后妈那尖细的嗓音响起。

王子冲了进去!“你不可以对灰姑娘这样!”

“没办法,是她自己选择的!”后妈理理衣服,喃喃地说。

王子拉着灰姑娘跑出门外,骑上马,回到皇宫。灰姑娘回到房间,她忽然觉得她完全可以自己控制情绪了,她想:原来自己的心境开豁、清净了,别人也用真心感化你了,自己的脾气也可以得到抑制。灰姑娘开心极了,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吃晚餐时,灰姑娘把想法说了出来,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王子也说出了灰姑娘的后妈的事,国王十分生气,下令捉拿灰姑娘的后妈。灰姑娘却说:“不是后妈的折磨,我也无法学会抑制情绪,算了!”

“我的好女儿,后妈应该受到惩罚!你可别因为抑制了情绪而心软了!”哈哈哈哈

我最心爱的姑娘篇3

关键词:“厄勒克特拉情结” 潜意识 乱伦

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认为,“幼儿的潜意识中都会不自觉地存在着(男孩的)恋母仇父和(女孩的)恋父仇母”。[1]“恋母仇父”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俄狄浦斯情结”,与之相对应的是 “厄勒克特拉情结”,也就是“恋父仇母”情结。《情人》中的小姑娘身上也有着“恋父仇母”情结的表现,本文主要从探析小姑娘与母亲、小哥哥、情人之间的爱恋情仇关系来剖析她身上的“恋父仇母”情结的表现及其变形和转移,由此为杜拉斯的《情人》提供另一种解读。

《情人》中母亲和女儿的关系非常的冷漠,母亲缺乏对女儿必要的爱和呵护。在这种母爱的缺失中,小姑娘和母亲的关系异常紧张,甚至发展到了一种彼此对立、互相怨恨的地步。

女儿的心中隐隐藏着一种对母亲的恨,连她自己都说不明白。只是觉得“这恨可怕极了,对这恨,我不懂,至今我也不能理解,这恨就隐藏在我的血肉深处,就像刚刚出世只有一天的婴儿那样盲目”[2]。可怕而盲目的恨正是与生俱来、潜藏在小姑娘无意识深处的“恋父仇母”情结。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这种无意识因“不符合社会道德和本人的理智,而无法进入意识被个体所觉察”。小姑娘虽然难以明白自己对母亲的恨,但在生活中却是能明显感觉到母亲对她的不公。在她看来,母亲只爱大儿子。尽管大哥像个流氓无赖,好吃懒做、无所事事,但是母亲依然对他百般疼爱。这种异常的宽容和偏袒让小女孩难以接受,她感觉母亲对她极不公平。同样是母亲的孩子,可是待遇却千差万别。当小姑娘在学校取得好成绩的时候,她期待得到母亲的赞扬和认可。可是,即使是这样的时刻,母亲也“什么也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说,她并不满意,因为法文考第一的不是她的儿子”[3]。在母亲那里受到了冷落的小姑娘心中充满失望和不满,这种愤懑的情绪甚至转变成了一种仇恨。在一种痛苦的情绪中她敏锐地觉察到母亲和大哥之间微妙的关系。母亲正如古老神话中的俄狄浦斯的母亲一样让儿子占据了父亲的位置,也许这是连母亲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情感。更何况对一个失去了丈夫的寡妇而言,儿子的强悍可以给她安全感,成为家庭中抵御外界欺凌的支撑。所以,虽然大儿子吃喝***赌、无恶不作,但是母亲需要他。只有这个大儿子才可以给她依赖,给她精神上的安全感。而实际上这个强有力的儿子并不能承担家庭的重负,只会给这个家庭不断地带来麻烦。

在《情人》中,父亲的形象是缺失的,小姑娘在这个贫穷的家庭里既得不到父爱,也无法得到母爱,因此她愈发嫉妒母亲对大哥的爱。在她看来自己的母亲对大儿子的爱是不正常的,“这种爱是那么强烈,又那么邪恶……”[4]所以,敏感的小姑娘激愤地想:“我想杀人,我那个大哥,我真想杀死他,我想制服他,哪怕仅仅一次,一次也行,我想亲眼看着他死。目的是要当着我母亲的面把她所爱的对象搞掉,把她的儿子搞掉,为了惩罚她对他的爱。”[5]这种心理就是一种对母亲偏心的报复和发泄。弗洛伊德认为,儿子迷恋自己的母亲,女儿迷恋自己的父亲。反过来,父亲爱女儿胜过儿子,母亲爱儿子胜过女儿。这种情感潜藏在人的无意识深处,《情人》中父亲的缺席使得大哥内心深处对母亲的欲望不用抑制,而母亲也因为丈夫的离去让自己的大儿子替代了丈夫的位置。她始终最爱这个儿子,而不是那个文弱的小儿子,更不是女儿,这种情感也许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但是这种暧昧的爱却被受到冷落的小姑娘觉察到了,所以她认为母亲对大哥的爱是“强烈而邪恶的”。虽然文中并未提及小姑娘对父亲的爱,但正是这种空白和沉默恰好说明在小姑娘的内心深处这个地带是不可触及的,她把对父亲的幻想和爱藏在了内心深处,不可提及。当母亲对大哥的爱在她看来超过限度的时候,她认为这是一种侵犯,对父亲的位置的侵犯。所以她认为母亲对大哥的爱是邪恶的,她想要除掉大哥。

爱的缺失对小姑娘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她无法在母亲的怀抱中得到爱和温暖,也许只能在其他地方寻找慰藉。

根据弗洛伊德的爱洛斯人格理论,过早失去父爱的女孩常会将对于父亲的感情转移到现实中某个人物的身上,这个人物便会成为父亲的替代品。《情人》中的这个小姑娘自幼丧父,对她关爱有加的小哥哥便成为了她对父亲情感的替代品。

我最心爱的姑娘篇4

[关键词]灰姑娘 神力 玻璃鞋

[中***分类号]J9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1-0066-01

爱情是电影中永恒的旋律,爱情片作为一种电影类型却是十分杂糅,我们很难指出有哪种固定的模式是爱情电影中一定会出现的。有一种模式,却在好莱坞屡试不爽,每每虏获观众,即“灰姑娘”式的爱情电影模式。“灰姑娘”的故事,在西方最早是1636年由巴西尔以《辛德莱拉》为篇名记录成文的,到了19世纪,德国格林兄弟将灰姑娘的故事编入其著名的童话故事集《格林童话》。“灰姑娘”故事在世界各地也有多种文本,这些故事形态各异,文化内涵复杂,但其构成故事的基本情节单元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元素:继母***,神力相助,有缘盛会,验证身份,喜结良缘。这类电影最有代表性的是《风月俏佳人》,其他的还有《王子与我》《曼哈顿灰姑娘》等,本文也主要以这三部影片来探讨这类“灰姑娘”类型的爱情电影。

一、“灰姑娘”人物原型的“再生”

男主角多是富翁、***客或身居高位,他们与“灰姑娘”有很大的社会阶层与地位的差异。童话中的灰姑娘除了追求爱之外,在人生态度上却是一个消极被动、一味等待别人救赎的弱小者。在现代“灰姑娘”式爱情电影中的女主角是积极进取、***、自主、有理想的现代女性,比如说《王子与我》的女主角是个医学系的高材生,她最大的理想是去非洲参加医疗救助工作,如果没有王子的出现她也可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她并不需要依附于某个男人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童话“灰姑娘”表现的是男权社会统治下女性地位的卑微,女性通过男性的救赎实现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传统童话故事相反的是,在现代的“灰姑娘”式爱情片中,不是女主角陷入无望的境地等待英勇的男人来拯救,而是男主人公在遇到女主角前陷入困境之中,等待着女主角的救赎。在这些电影中男主人公在遇到女主角前都或多或少遇到一些麻烦,或陷入某种困境中无法挣脱,或是终日忙忙碌碌失去人生的意义。《风月俏佳人》中的爱德华因为对父亲的憎恨,走上了“收购有财务的公司,然后拆掉它出售”的赚钱道路,这样的赚钱方式让他觉得自己的人生没有创造价值,失去了生活的意义。但是在遇到薇薇安之后,他被薇薇安的天真、率直打动了,并且被薇薇安所带来的真正的爱情改造了,他决定不再拆散老莫斯的造船厂而是入股帮助他走出困境。

二、“神力”化作“人”力

童话里灰姑娘得到了榛树、小鸟(即神力的化身)的帮助,小鸟给她一件金丝银线缝成的裙子和一双玻璃鞋。灰姑娘顿时变成了一个美丽而又高雅的女孩。她使舞会上的人们为之倾倒,更获得了王子的青睐。在现代“灰姑娘”式的爱情电影中也设置了类似的角色。比如说《曼哈顿灰姑娘》里玛丽莎的身边就有几位这样的“助推者”,儿子、好友、经理都是玛丽莎和克里斯关系发展的“助推者”。儿子泰无意间在电梯里遇到了国会议员克里斯,克里斯邀请泰一起去散步,克里斯见到了偷穿了客人服装的玛丽莎,被玛丽莎深深吸引,并且误把玛丽莎当做饭店的客人。后来,在好心经理的帮助下,玛丽莎的身份才没有被发现。在接到克里斯的舞会邀请后,朋友们帮玛丽莎准备了参加舞会的服饰,舞会上玛丽莎成为了全场的焦点,克里斯向玛丽莎表白了自己的心意。帮助者由神变成了人,这样“灰姑娘”与“白马王子”的爱情故事从奇异的幻想走向了理想的现实,在保留童话奇幻色彩的同时,又增加了现实的时尚元素。这样,既体现了民间文化的传统意蕴,又显示了现代生活的审美理想。

三、“玻璃鞋”的巧妙置换

我最心爱的姑娘篇5

老街有个小姑娘,从识字起就成了地地道道的书虫,最爱“蛀”闲书。上学的时候,她迷于蛀闲书,成绩一塌糊涂,开裁缝店的母亲只好让她退了学,在店里打打下手。在店里打下手的时候,她迷于蛀闲书,对剪刀和布头没有半点兴趣,结果多病的母亲还没有来得及教会她谋生的手艺就离开了人间。

除了蛀闲书,小姑娘什么也不会,干脆把裁缝店清空了,全摆上书架,把家里所有的书全都摆上去,再订购一些新书摆上去,在门外边挂一块“老街书店”的招牌,在门里边放一张小小柜台,然后就坐在柜台后面,一边蛀闲书一边等候顾客。

人们经过书店,总是看到小姑娘坐在那儿蛀闲书,偶尔也会看到她整理书架——看到她数钱的次数是很少的,老街嘛,爱读书的人并不多,过路人也不多。还好,店面是母亲的遗产,不必交店租,生意虽然冷冷清清,却能勉强维持下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年年过去,小姑娘变成大姑娘,又变成了老姑娘,仍然嫁不出去,似乎也从来没有人跟她提过亲。谁愿意娶个书虫呢?又不是做学问的书虫,而是蛀闲书的书虫。

开始的时候,街坊还替老姑娘惋惜,时间长了,大家都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老街书店嘛,应该有个老姑娘来打理嘛。老姑娘嘛,蛀蛀闲书打发时光挺好嘛。

2

老姑娘从未想过要改变自己的生活,对于一个书虫来说,一辈子守着一间书店有什么不好?

老姑娘的日子过得平平安安,井井有条。

每天从住所来到书店,给***书掸去灰尘,把书架擦拭净亮,然后就挑一本书,坐在柜台后面优哉游哉蛀呀蛀。买书的人自然会来——谁见过卖书的人吆喝呢?书店里人多也好,人少也好,都不会吵闹,喜欢读书的人往往就像书一样沉默。有人要买书,也不必讨价还价,价钱印在书后面呢。还有一点特别让老姑娘称心,那就是守着书店,她想看什么书就订什么书。

要是你问老姑娘什么职业最好,她想都不用想就会回答:当然是开书店了。

蛀书累了,眼睛发胀,脖子发酸,老姑娘就放下书,一边品茶,一边观察读者。这算是老姑娘的一个小小爱好吧,研究读者的姿势和表情,猜猜读者手里拿着什么书,挺有意思的。读者若有所思,抓耳挠腮,抑或是津津有味,忘乎所以,都会让老姑娘会心一笑,感受到开书店的无穷乐趣。若是碰到想买书又舍不得掏钱的人,老姑娘就会对他说:“你就在这里看吧,不把书弄脏就行了。”为了方便人家在店里看书,好心的老姑娘还在书架下方放了许多小马扎。

3

那天下午细雨蒙蒙,一个人进入店门,手提的琴盒蹭到了柜台。老姑娘抬起头,看到一个面目清瘦的男子,那双眼睛又大又黑,睫毛长长,就像是雄鹿的眼睛。老姑娘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脸皮热得发烫。过去她全部心思都泡在闲书里面,何曾对一个陌生人如此在意。

鹿眼男子朝老姑娘微微点一下头,把琴盒放在柜台边上,然后一路浏览书架上的分类牌,走到最里角的“古典文学区”,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坐在那儿看。

隔着几排书架,老姑娘看不到鹿眼男子,竟然有些心乱。她眼睛盯着书,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纸面上的文字却莫名其妙变得难以辨识,老半天还没有看过一小段。

店里没有第三个人,安静极了。鹿眼男子隔一会儿又弄出翻书的声音。他在看什么书呢?老姑娘很想过去看一看,可是这样不礼貌,他不会以为我怀疑他偷书吧?眼见暮色降临,该打烊了,因为店里白天光线就不太好,一直亮着灯,鹿眼男子没有觉察到天色的变化。老姑娘不好意思去打断一个看书入神的人,对他说“我要关门了”,就捧着手中的书做着看书的样子,耐心等待。

日光灯灭了,应急灯自动亮了。

停电了。

“啊呀!天黑了?!”鹿眼男子站起来,从书架上方探头对老姑娘说,“对不起,对不起,耽误你下班了。”

老姑娘说:“没有关系呀,反正我下班了也没有什么事,要不是停电,你接着看好了。”

鹿眼男子来到老姑娘跟前,双手捧着一本《镜花缘》,右手食指夹在书口前面三分之一的地方。

“这本书我买……”

这个声音虚飘飘的。

“你有空再来,在我店里把它看完就行了,不必破费。”

老姑娘拿过书,在鹿眼男子夹食指的地方夹了一枚书签。

4

第二天,鹿眼男子是上午来的。

他进了门,用“我又来了”那种目光看一下老姑娘。老姑娘报之以“欢迎光临”的眼神,将那本夹着书签的《镜花缘》递给他。他说声“谢谢”,走到昨天那个角落,一矮身就不见了。

这天是周末,店里有六七个读者。

老姑娘拿着一本厚厚的小说看了一会儿,有个女学生叫她找一本书,她走到里角,只见鹿眼男子坐在小马扎上,把书搁在膝头,看得正入神。

老姑娘替女学生找到书,收了书款,继续看小说。想着不远处有一个跟她一样爱蛀闲书的人,老姑娘的心就像浮在水面的树叶悄悄吸足水分,沉下去了,安定了。等到又有读者来交钱买书,老姑娘这才注意到午餐时间到了,该打电话叫盒饭了——那个人还在吗?要不要替他叫一份盒饭?老姑娘绕着书架走过去,发现鹿眼男子不见了,他坐过的那个小马扎上方,有一本书书口朝外插在靠墙的书架上,正是那本《镜花缘》。估计他是出去吃个饭就回来接着看,所以把书这样反插着吧。

老姑娘叫了盒饭吃过了,又过了一个多小时,仍然不见鹿眼男子回来。快到五点钟的时候,老姑娘来到门口,朝两边街面上望,隐隐为鹿眼男子担心——他会不会发生了什么意外?就算他不来看书了,琴盒也应该来取呀。就在这时,身后传来鹿眼男子的声音:“哎呀,这本书太好看了,我一口气看完了。”

老姑娘回转身,发现鹿眼男子站在柜台前,手中拿着那本《镜花缘》,朝她举着。

“你一直在店里?我以为你出去了。”

“我出去又回来了,你低头看书,我就没有打扰你。”

鹿眼男子掏出一把零钱,照着书价往柜台上数。

“看完了就不用买了,反正是闲书。”

“看完了还想看第二遍第三遍,这样的闲书值得买。”

老姑娘觉得鹿眼男子的话特别贴心,就拿过刻了“老街书店”四个篆体字的印章,要往封底和扉页上戳,却发现书中有几个虫洞。

“这本书被书虫蛀了,换一本吧。”

老姑娘有些不好意思。

鹿眼男子连声说:“不用换,不用换,我喜欢书虫蛀过的书,我就是一个书虫嘛!”

老姑娘扑哧一声笑了:“那就半价吧。”

“要按全价。”鹿眼男子认真地说,“实话说,不是书虫蛀过的我还不买呢,书虫蛀过的书有一种说不出的情调。”

5

第三天上午,老姑娘刚刚打开店门,鹿眼男子就来了。他照旧在“古典文学区”找了一本书,照旧窝在最里角。

“我算是爱蛀闲书的了,没想到世上还有比我更爱蛀闲书的人。”这样一想,老姑娘就定下心来看书。她感觉书店从来没有像此时这样温馨,过去哪怕顾客盈门,她心里也是无比孤独的。

电话铃响了。

老姑娘从书上移开目光,看到电话机上显示着那个熟悉的餐馆号码——哦,就到中午了?时间过得这么快!

老姑娘拿起话筒说:“我看书忘记时间了……”

餐馆老板娘在那头笑了:“你总是废寝忘食,我叫小马给你送盒饭,现在都一点半了。”

放下话筒,老姑娘走到书店最里边,想提醒鹿眼男子去吃饭,却看到了昨天发生的一幕:人不见了,一本书书口朝外插在靠墙的书架上,只不过那本书由《镜花缘》变成了《红楼梦》。

老姑娘坐在小马扎上,感觉小马扎还是热的。她打量着四周的书架,心想:坐在这里蛮好的,被书包围着……这个人不像有钱人,为什么天天泡书店,不去上班?等他回来要问一下。可是鹿眼男子像昨天一样,一直不回来。等到五点多钟,老姑娘关掉屋里的灯,准备离去,鹿眼男子突然从店子最里边走出来,像昨天那样带着歉意说:“等一等,还有我呢——”

“我以为你不在……”

“我一直在呀,你自己看书入了迷,没有留意罢了。瞧,我又找到一本书虫蛀过的!”

鹿眼男子放在柜台上的,正是那本《红楼梦》。

老姑娘盖印的时候,赫然发现这本书后面有许多空白页!再一翻,这本书只有前八十回,从第八十一回起全是白纸。

老姑娘十分难为情:“这本书不能卖,卖出去倒牌子。”

鹿眼男子却说:“我就喜欢这样的书,这算是我的一个怪癖吧,就像人家喜欢收藏出错的邮票。”

鹿眼男子离去之后,老姑娘起了疑心:不对呀,每一部书我都会翻一下再上架,那本《红楼梦》那么多空白页我怎么会发现不了?这个人有点蹊跷,下次他来的时候,我要留点神。

接下来的几天里,鹿眼男子不再到书店来。老姑娘的猜疑不知怎么的变成了思念——他为什么不来了呢?可能他误解了我,以为我瞧不起他的怪癖吧……老姑娘将店里的书一架一架翻过去,希望能够找到一两本被书虫啃过的,或者是有缺页错印的,怎么也找不到。老姑娘想进入书中的世界,把鹿眼男子忘掉,可是满脑子都是他的影子。

这天下午,老姑娘实在坐不住,就提早下班去到废品收购站,对那位收废品的阿婆说:“有没有书虫蛀过的书?”阿婆耳朵不好使,没有听明白。老姑娘指着边上那堆小山一样高的旧书报,大声说:“我挑几本有用的书!”这下阿婆明白了,阿婆说:“要什么书你尽量拿去!”老姑娘弯下腰去翻呀找呀,弄得两手脏兮兮的,好不容易才找到一本蛀虫蛀过的《西游记》。老姑娘心想,那个人既然喜欢《镜花缘》和《红楼梦》,肯定也喜欢《西游记》。

次日开了店门,老姑娘来到鹿眼男子过去常待的那个角落,把书放上架,犹豫一下又取下来——不知道他会不会来呢,被别的读者发现这样的书就不好了。老姑娘把书放在柜台抽屉里,想等鹿眼男子来的时候当面给他,又拿不定主意:见到他怎么开口呢?我很少主动跟人说话……

这天鹿眼男子仍然没有出现,老姑娘盼了一天,也心烦意乱了一天。她下班经过一个路口,却看到鹿眼男子坐在人行道边上拉胡琴,琴盒打开来放在他脚边,里面稀稀拉拉扔着几枚硬币,亮晶晶的。

原来他是一个流浪汉,恐怕他是没有钱买书了,所以才不去书店。老姑娘心里一酸,走到流浪汉跟前站住了。

流浪汉停止拉琴,窘迫地冲老姑娘笑了笑。

老姑娘鼓起勇气说:“我开书店只是为了自己有足够的时间看书,不是为了赚钱,你要看书尽管去。”

“我去我去,一定去!”流浪汉受宠若惊,“你的书店清静,是看书的好地方……可是……可是我一看书就着迷,总是耽误你下班。”

老姑娘说:“我自己蛀到书里面,也常常忘记下班时间的。”

6

晨光穿过打开的窗户,羽毛一样轻盈地落在梳妆台上。

老姑娘拿着一朵头花想要往发鬓上插,突然停住了——镜中的人儿是自己吗?她是那么美丽,脸庞闪闪发光,眼中闪烁着青春的光芒。呼吸间,老姑娘觉察到空气是那么清新,那么真实。而过去,她一直生活在相反的世界里——过去她觉得生活是虚幻的,甚至是可有可无的,书中的世界才是真实的,须臾不能离开。

这一切,该不是因为那个流浪汉吧。

上午十点左右,就在老姑娘担心今天又将空度的时候,流浪汉如约而至。像往常一样,他把琴盒放在柜台边上,在书架间慢慢儿“流浪”——瞥见他走到“古典文学区”,老姑娘屏住了呼吸,直到他伸出手,从最上头那排书中抽出那本来之不易的《西游记》,老姑娘才按住胸口,长出一口气。

流浪汉走到书店最里角,坐下去了。

老姑娘恍恍惚惚地打开手中的书。

店中弥漫着新书和旧书交混的墨香,时光仿佛又回到了几天之前——仅仅是几天之前的事,却像是遥远的往昔。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老姑娘担心流浪汉悄悄离去,就轻步朝里角走过去——她要跟流浪汉打个招呼心里才踏实。

老姑娘绕过最里边的书架,看到流浪汉背对着她,正把那本《西游记》书脊朝里往靠墙的书架上插。“我来得正好,他要去吃饭了……也许他没钱吃饭,所以要避开我的吃饭时间……”老姑娘想要跟流浪汉说话,却又难以启齿。此时流浪汉轻声说了一句“马达咪”,吻一下书口,人消失了,变成一只小小的书虫,从书口爬进去了。

老姑娘大为惊诧,就来到靠墙的书架前,也说了一句“马达咪”,吻一下《西游记》的书口,眨眼间也变成一只书虫趴在书口上!此时屋顶就像天空一样高远,书架就像大山一样巍峨,那本书就像无数柔软的纸墙。老姑娘从纸墙缝里爬进去追上流浪汉,问道:“原来你买去的书是你自个儿蛀的?!”

流浪汉嘿嘿一笑,解释说:“我跟你说过嘛,我就是书虫。我拉琴挣够了买书的钱就到书店去蛀书,也不用挣饭钱。”

老姑娘又问:“你为什么要买书呢?你就躲在书店里,不愁吃不愁住。”

流浪汉说:“那样我就变成害虫了呀,我才不愿意做害虫。我蛀过的书,我一定要挣钱买下来,并且要照全价。”

“你做得对!”老姑娘肃然起敬,“现在该吃中饭了,我们就蛀书吧——我的书,算我请客!”

“不要蛀这儿,这一页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可精彩了,我带你去蛀一个该蛀的地方。”

流浪汉带着老姑娘爬到书口下角去翻看页码,又带着她从第七十二页钻进去,那一页末尾是这样两行字:

……只听得山脚下叫喊如雷道:“我师父来也,我师父来也!”唬得个三藏痴呆,伯钦打挣。毕竟不知是甚人叫喊,且听下回分解。

流浪汉带着老姑娘从这两行字中间爬过去,问她:“你是爱看闲书的,《西游记》肯定烂熟了,你可知道叫喊的人是谁?”

老姑娘说:“是孙悟空呗,他在五行山下压了五百年了,下一回唐僧要骗他戴嵌金花帽,念紧箍咒了。”

流浪汉说:“我最讨厌紧箍咒,我们把‘且听下回分解’蛀掉,不让孙悟空上当。”

流浪汉开始蛀那个“且”字。

老姑娘就从“解”字蛀起。

他俩刚把“且听下回分解”蛀掉,第七十三页就变成了空白。流浪汉对老姑娘说:“我们把‘且听下回分解’蛀掉,后面的文字全消失了,就没有下回了嘛!”

老姑娘恍然大悟:“那本《红楼梦》的空白页就是这么来的!”

流浪汉说:“《红楼梦》前八十回我喜欢;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的原笔,我不想看到……”

电话铃响起来。

老姑娘问:“我要去接电话,怎么办?”

流浪汉说:“你跳到地上,说一声‘马达咪’。”

老姑娘爬出书口跳到地上,说一声“马达咪”,立即变成了人。她快步过去接电话,又是餐馆老板娘打来的。

“饿了吧?我叫小马送盒饭过去。”

“等等!”老姑娘看着满店的书,对那头说,“我吃过了,我以后都不吃盒饭了。”

“不吃盒饭你吃什么?”那头很奇怪。

“我……我以后自己做饭了。谢谢你,谢谢……”

平时不爱说话的人,撒谎是很困难的。

一个老教授拿着书走过来,对老姑娘说:“这本书我买,我没看到你人,以为你出去了,等了你好久。”

老教授走后,流浪汉从里角出来,恋恋不舍地对老姑娘说:“我要离开这个地方了……我老来你的书店,又不是店员,人家会说闲话……”

“我倒是想雇个店员……”老姑娘红着脸说,“可是我付不起工资……”

“要不我留下来吧,我不要工资,有书蛀就行!”

那双清澈的鹿眼流露着热切的目光。

7

老姑娘嫁人了,她的丈夫曾经是个流浪汉,现在整天待在书店,陪她一起“蛀”闲书。

这个消息似一阵风刮遍整条老街。

我最心爱的姑娘篇6

关键词:简・奥斯丁 灰姑娘情结 女性意识

中***分类号:I561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8-0033-02

简・奥斯丁是英国文学史上杰出的现实主义女性作家。作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多年来简・奥斯丁和她的作品一直受到很多读者和批评家的关注。灰姑娘情结产生的潜意识影响作家的创造性思维,并体现在创作中。作为一种文学形式的表达,灰姑娘情结在文学理论研究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奥斯丁创作的六部小说,主要以女性的爱情婚姻故事为中心,女性人物都像灰姑娘一样有对爱情的美好理想、对婚姻的浪漫憧憬以及在现实生活中凭借个人的魅力、努力争取个人幸福,简・奥斯丁对主人公的命运的安排都与灰姑娘的模式有所关联,同时又展现出***的人格,她们都能用理智去面对情感,从而获得最终的幸福。

许多作家作品中都洋溢着灰姑娘情结。灰姑娘的模式即为美丽温柔善良的灰姑娘似的人物在家庭中缺少父母的爱,处于较低的地位,随着情节的发展,在经历一些磨难之后,最终收获幸福的爱情,并提升了她们的社会地位。灰姑娘的故事不仅在民间有非常深远的影响,而且也成为许多艺术家创作的主题。在现实生活中,灰姑娘的故事总是不断发生。灰姑娘渴望完美的爱情。简・奥斯丁的灰姑娘情结是基于她的家庭背景和情感体验。奥斯丁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那一时期家庭财产都被一个男性继承人继承,女性在这个父权社会制度下成为男人的附属。女性不被尊重、经济不***,缺乏自己的***空间,只能依靠男人生活。女性处于寻求男性保护的弱势地位。在那个时代的英国,婚姻是女性改变命运唯一的方式。她们选择配偶的标准往往是定位在同类或社会的上层阶级。对女人来说,婚姻意味着生活保障。在奥斯丁的作品中,大多数女主人公都很漂亮,善良。故事的结局都是以一个幸福的婚姻为果。这和灰姑娘的故事完全相同,体现了作者的美好愿景。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丁的早期作品。她描述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女性形象。特别是成功塑造了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她以独特的人格魅力赢得了达西先生的爱,获得甜蜜的爱情和幸福的婚姻。《傲慢与偏见》中,尽管伊丽莎白的母亲还健在,但她却是一个不聪明的、无知且无能的女人。她从不关心女儿的心理和情感需求。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整天沉溺于研究笑料,几乎不管教女儿,只是偶尔嘲笑一些他的妻子,是一个无家庭责任感的人。作为父母,他们很少考虑教育孩子的问题。因此,伊丽莎白虽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她同样缺乏父母的爱。达西是富有的贵族青年,英格兰彭伯里公园的所有者。由于达西的傲慢,伊丽莎白对他最初的印象很不好。因此,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拒绝了。但是,当她知道达西的善良为人后,消除了对他的偏见。最后,她与他有了一个幸福的婚姻。在《艾玛》中,艾玛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但是,母亲去世时,她还很年轻。因此,对她来说,母亲是模糊的记忆。尽管她的父亲还活着,但他每天除了聊天和喝茶,最关心的就是天气,无力照顾艾玛,更不用说去教育艾玛。因此,艾玛也是缺少父母之爱的。骑士先生是一个完美的绅士,很英俊、善良、谦逊,接受过高等教育。他非常关心艾玛。这个故事也有一个完美的结局。《曼斯菲尔德》是最具代表性的灰姑娘的故事。主人公范妮就是灰姑娘的代表。诺里斯的母亲是灰姑娘的继母的象征。马里斯和茱莉亚是灰姑娘姐妹的象征。范妮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她的地位也很低,被伯特伦爵士夫妇收养。她的母亲整天为生活工作,脾气暴躁,对待孩子不如她的哈巴狗。所以范妮也缺失父母的爱。尽管范妮非常漂亮和聪明,但依然遭受表姐和她姐姐的***。爱德蒙帮助她摆脱了麻烦的生活。这部小说的结局是范妮和她的丈夫过着幸福的生活。《理智与情感》中的,埃丽诺和玛丽安娜的地位很低。她们没有自己的财产,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她们的父亲很自私,不关心女儿。达什伍德太太是一个软弱的母亲,缺乏足够的智慧和判断力来指导她的女儿。特别是,当她的丈夫陷入困境时,她只是沉浸在痛苦中每天用眼泪沐浴脸颊。自然,姐妹俩没有得到父亲和母亲的爱和关怀。在经历很多困难后,埃丽诺和布兰登上校结婚,玛丽安娜嫁给亿万富翁爱德华。

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男性占主导地位。男性在经济、***治以及其他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女性通常就是男士的附属。女性改善自己的生活的唯一方法就是嫁给一个体面的和有钱的丈夫。简・奥斯丁认为,有经济支持、但没有爱,或只是有爱但没有经济支持都不是理想的婚姻。与此同时,她认为婚姻不是儿戏,为钱结婚是错误的。理想婚姻的基石,取决于双方的真诚的情感。这样的婚姻观就是一种女性意识的体现。另外,奥斯丁借用灰姑娘的原型为作品中的主人公,其通过不断提升自我,完善个人修养,不断丰富自我,无论在外表气质还是在道德层面上都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这样的女主人公十分讨人喜爱,最终得以真正在感情和经济以及地位上实现***,能够勇敢地选择自己想要的爱情,并拥有幸福的婚姻。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美丽大方且受过良好教育。她擅长思考,有自己的***思想,并完全认识到自己的价值。伊丽莎白对婚姻有自己的见解,她认为没有爱而结婚是没有意义的。尽管她社会地位较低,但她的真诚、善良和智慧让自己充满了无与伦比的魅力。她断然拒绝了达西的第一次求婚,决心不向没有爱情的婚姻妥协。她坚持平等理念,因此注重与达西的交流和沟通。伊丽莎白接受达西的再次求婚是建立在平等和相互尊重以及彼此情感加深的基础上。面对凯瑟琳夫人的强力威胁,她不恐惧,不妥协,不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是渴望***以及平等的女性的真实写照。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无疑是理性的,双方是相互尊重、平等和自由的。伊丽莎白拒绝做婚姻的奴隶。她对婚姻的理念完全体现了简・奥斯丁追求爱情和婚姻的理想模式。伊丽莎白不盲目服从妇女的传统观念,而是勇敢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做自己命运的主人。其的出现具有重要意义,是对灰姑娘形象的突破。爱玛的形象更接近生活。尽管艾玛是高贵和美丽的,但她对奈特利先生的爱情也很理性。艾玛强调自身的努力,是不断进步和自我完善的女性代表。

简・奥斯丁的作品中的女主人公的塑造既是灰姑娘情结的体现又有突破。具有女性意识的灰姑娘形象符合时代对女性的需求。奥斯丁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是通过灰姑娘的故事来实现19世纪英国女性的爱情梦想,同时她们***,坚强,所以在爱情的坚持和婚姻对象的选择上具有优势,充分证明了奥斯丁对灰姑娘情结的突破与其女性意识的体现。

参考文献:

我最心爱的姑娘篇7

“嘿,你可以教我们玩一下《狼人》吗?”这就是我家姑娘开口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我想要把这位姑娘带入桌游的深坑,而最终值得庆幸的是,我这个看上去也不怎么地的桌游宅也终于被成功“管教”了。以至此刻我会以桌游说事儿,借此来谈谈在与自家姑娘相处中那些个关于桌游中“家规”的事情,至少对于此刻的我来说,这应该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首先,我必须得承认并且强调的是,一切热爱桌游的人绝对都是纯粹的人。他们并非会如下文所提到的情况一般,显得那么“无理取闹”,因为那毕竟只是我所谓的“家规”而已。那么什么是“家规”?这其实不难理解,它就如同上一期所提到的村规一样,不过它必定是凌驾于村规之上的,是自家姑娘在你面前才能享有的“霸权条约”。如同村规一样,经常以桌游为乐的玩家一定都或多或少遇到过“家规”这事儿,但与村规的最大区别在于它全是主观上强加而来的游戏规则,而且并不会有人会因此感到挫败或是扫兴。恰恰相反的是,无论是当局者还是旁观者,这样的事情总会换得一片欢声笑语,整个游戏享受的过程也成了一件美丽的事情。

“家规”之于桌游,其表现可谓无处不在。只要自家姑娘愿意跟你一起以此来增进感情,那么切记,在此情况下的每一次桌游体验你都需要怀揣一颗强大的内心。这事儿对于热爱桌游并想从中而获得成就感的玩家来说,无疑是一个“冷面”杀手。相对于那些需要投票或是需要拉拢人心的游戏,你和自家姑娘便有了不可辩驳的“打包关系”。我时常会被问:“你的投票器上有几个颜色呢?”。“你可以投票给谁呢?”,并且这样的疑问总是带着一脸不可质疑的真诚,但我知道我的答案却一定不能那么单纯,因为对于这样的问题自家姑娘需要的回答应该永远只有“Only one or Only you”。而在进行那些需要用到骰子的游戏时,这又无疑会是另一番体验,它将会使我觉得自家姑娘像是一个“会投掷骰子的上帝”一样,有一种无法逾越的强大气息。就像是作为DM要求PC做一个1D6的鉴定,倘若这PC的扮演者是自家姑娘,那么好吧,再弱弱地加上一句:“可以魅力进行调整……”也就显得尤为必要了。亦或是,看着自家姑娘若无其事地把骰子转到需要的点数,然后举重若轻地放在自己的面前并对我欣然一笑。那么“好吧,就这样吧!”便成了我最有力的唯一回应。还值得一提的便是像《Last Will》这种题材讨巧又深得姑娘们在和自家姑娘玩喜欢的游戏时,一定要秉持自己是一个持家男人的人生信条,将游戏进行到底。在自家姑娘取得胜利之后,我们需要的是一副心甘情愿并立志要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更加努力奔跑的样子来博她一笑。如此,终而练得家规承受者们有了一颗完整而强大的内心,此般种种,各位亦可对号入座。

倘若仅仅有颗强大的内心是远远不够的,毕竟被“家规”是一件幸福的事,而想要在桌游中让享受“家规”的自家姑娘觉得如鱼得水,那必将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过程。首先,你必须得严肃且认真地告诉自家姑娘接下来的这款游戏规则是如此这般的可行或不可行,这样做无疑是为了体现“家规”的强大之所在而打下的铺垫。其次,在当其他玩家对你们表现出来的“家规”不再报以惊喜和畅快的欢笑声时,这意味着一条家规对于此刻的情况来说已是时过境迁。那么请一定记住,做好迎接新情况的准备,营造一个可以让自家姑娘享有“家规”的氛围就显得很有必要了。同时,从游戏本身出发,对于热爱桌游的家规承受者来说这也是在游戏中拉回一些赢面的好机会,此举虽风险甚大,但无疑是在自家姑娘面前表达自己对于桌游一曲衷肠的唯一时机。家规承受者的制胜之道并非一味地让自家姑娘操控整个游戏,你必须得让其在“家规”环境下赢得游戏后觉得是“有理可循,有据可查”的。倘若一味示弱,最值得惋惜的便不是你在游戏中对于姑娘的地位,而是这款游戏本身。毕竟每个人骨子里或多或少是喜欢挑战的,而对“家规”的彻底认同所需要承担的风险便是自家姑娘对于这款游戏的鄙夷。诸如:“呀,这什么游戏啊,太没意思了!”、“还是换游戏吧!!”这样的声音便会接踵而至。倘若拿捏得当,那么像“我觉得吧,这游戏还挺不错,主要在于我赢了”这样的感叹就成为了对家规承受者们的莫大慰藉。最后自己再马后炮似的补上一句诸如“你看我为了你的胜利,牺牲多大,是吧”这样的话,那么以桌游的方式来表达对自家姑娘的爱慕之情,便自然成了一件锦上添花的事情。

最后我想说,自家姑娘对于我们来说无疑象是一张稀有的TCG卡牌,那必然是“得之我幸”的味道,一张如此逆转生活游戏规则的“家规”卡牌,只此一张足以。为了心爱的桌游和自家姑娘,家规承受者们,请共勉!

我最心爱的姑娘篇8

竹林的故事阅读答案

竹林的故事

废名

出城一条河,过河西走,坝脚下有一簇竹林,竹林里露出一重茅屋,茅屋两边都是菜园:十二年前,它们的主人是一个很和气的汉子,大家呼他老程。

老程有一个小姑娘,非常的害羞而又爱笑。我们起初不知道她的名字,问她,她笑而不答,有一回见了老程呼“阿三”,我才挽住她的手:“哈哈,三姑娘!”我们从此就呼她三姑娘。

老程除了种菜,也还打鱼卖。四五月间,霪雨之后,河里满河山水,搓衣的石头沉在河底,呈现绿团团的坡。老程把摇网朝水里兜来兜去,倘若兜着了,三姑娘小小的手掌,跟着她欢跃的叫声热闹起来,一直等到蹦跳蹦跳的鱼好容易给捉住了,才又坐下草地望着爸爸。

流水潺潺,摇网从水里探起,一滴滴的水点打在水上,浸在水当中的枝条也冲击着嚓嚓作响。老程从荷包里掏出一把大红头绳:“阿三,这个打辫好吗?”三姑娘抢在手上,一面还接下酒壶,奔向灶角里去。见了妈妈抽筷子,便赶快拿出杯子——家里只有这一个,老是归三姑娘照管——踮着脚送在桌上。“爸爸喝酒,我吃豆腐干!”老程实在用不着下酒的菜,对着三姑娘慢慢的喝了。

三姑娘八岁的时候,就能够代替妈妈洗衣。然而绿团团的坡上,从此也不见老程的踪迹了——这只要看竹林的那边河坝上面,高耸着一个不毛的戒方一般模样的土堆,堆前竖着三四根吊着被雨粘住的纸幡残片的竹竿,就可以知道是什么意义。

老程家的已经是四十岁的婆婆,穿的衣服都是青蓝大布,系鞋的带子也不用那水红颜色了。独有三姑娘的黑地绿花鞋的尖头蒙上一层白布,虽然更显得好看,却叫人见了也同三姑娘自己一样懒懒的没有话可说了。

春天来了,林里的竹子,园里的菜,都一天一天的绿得可爱。

正二月间城里赛龙灯,大街小巷,真是人山人海。最多的还要算邻近各村上的女人,她们像一阵旋风,大大小小牵成一串从这街冲到那街。然而能够看得见三姑娘同三姑娘的妈妈吗?不,一回也没有看见!锣鼓喧天,惊不了她母女两个,正如惊不了栖在竹林的雀子。堂嫂子们顺便也邀请一声“三姐”。三姑娘总是微笑的推辞。妈妈则极力鼓励着一路去,然而别的人渐渐走得远了,自已的不还是影子一般的依在身边吗?

竹林里也同平常一样,雀子在奏他们的晚歌,然而对于听惯了的人只能够增加静寂。

打破这静寂的终于还是妈妈:

“阿三!你老这样守着我,到底……”

“到底!这也什么到底不到底!我不欢喜玩!”

三姑娘同妈妈间的争吵,其原因都出在自己的过于乖巧,比如每天清早起来,把房里的家具抹得干净,妈妈却说,“乡户人家呵,要这样?”偶然出门做客,只对着镜子把散在额上的头毛梳理梳理。妈妈却硬从盒子里拿出一枝花来。现在站在坝上,眶子里的眼泪快要迸出来了,妈妈才不作声。待到点燃了案上的灯,才知道已经走进了茅屋,这期间的时刻竟是在梦中过去了。

灯光下也立刻照见了三姑娘,拿一束稻草,一菜篮园里割回的白菜,坐下板凳,三棵捆成一把。

“妈妈,这比以前大得多了!两棵怕就有一斤。”

妈妈哪想到屋里还放着明天早晨要卖的菜呢?终于不出声的叹一口气,伴着三姑娘捆了。

三姑娘不上街看灯,然而当年背在爸爸的背上是看过了多少次的。“再是上东门,再是在衙门口领赏……”寻着声音所来的地方自言自语的这样猜。妈妈做嫂子的时候,也是一样的欢喜赶热闹,那情境也许比三姑娘更记得清白,然而对于三姑娘的仿佛亲临一般的高兴,只是无意的吐出来几声“是”。

三姑娘最后留给我的印象,也就在卖菜这一件事。

三姑娘这时已经是十二三岁的姑娘,因为是暑天,穿的是竹布单衣,颜色淡得同月色一般。三姑娘是这样淑静,愈走近我们,我们的热闹便愈是消灭下去。而三姑娘始终是很习惯的,接下铜子又把菜篮肩上。

一天三姑娘是卖青椒,我们大家商议买四两来煮鱼吃。其中有一位是最会说笑的,向着三姑娘道:

“三姑娘,你多称一两,回头我们的饭熟了,你也来吃,好不好呢?”

三姑娘笑了:“吃先生们的一餐饭使不得?难道就要我出东西?”

我们大家也都笑了;不提防三姑娘果然从篮子里抓起一把掷在原来称就了的堆里。

“三姑娘是不吃我们的饭的。我们没有什么谢三姑娘,只望三姑娘将来碰一个好姑爷。”

我这样说。然而三姑娘也就赶跑了。

从此我没有见到三姑娘。到今年,我远道回家过清明,阴雾天气,走到坝上,远远望见竹林,我的记忆又好像一塘春水,被微风吐起波皱了。正在徘徊,从竹林上坝的小径,走来两个妇人,一个站住了,前面的一个且走且回应,而我即刻认定了是三姑娘!

“我的三姐,就有这样忙,端午中秋接不来,为得先人来了饭也不吃!”

再没有别的声息:三姑娘的鞋踏着沙土。我急于要走过竹林看看,然而也暂时面对流水,让三姑娘低头过去。

(选自废名小说集《竹林的故事》)

1.小说以叙述“三姑娘”的故事为主,却以“竹林的故事”为题,有何寓意?(6分)

2.简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4分)

3.沈从文在谈及《边城》的创作时,承认曾经受到《竹林的故事》的影响。试从人物形象角度,谈谈三姑娘和翠翠有何相似与不同?(7分)

4.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A.这篇小说具有散文化的倾向,情节不具备完整的连贯性,叙述语言跳跃、简约、清朗、隽永,作品风格冲淡朴实。

B.小说用第一人称手法,用理性而冷静的笔调描述三姑娘从童年到结婚几个生活片断。情节在相逢处戛然而止,留给读者无限的想象。

C.三姑娘深爱着自己唯一的亲人母亲,母亲也深爱着唯一的女儿。但两人对爱的付出方式都不能被对方理解,心中藏着隔阂。

D.“竹林里……雀子在奏他们的晚歌,然而对于听惯了的人只能够增加静寂。”这是因为竹林里的人们已经习惯了鸟儿的呜叫而不再在意这些声音了。

E.小说中并非没有痛苦和悲剧,但被化解在静穆的描写和三姑娘母女平静的生活中,体现出作者以“悲慈之心写人同悲苦,在美好的人性人情中得到解脱”的创作理想。

参考答案

1.清幽的竹林是小说情节发生的典型环境,为小说渲染了一种清新悠远、静穆空灵的意境;(2分)竹林烘托出人物形象,沉静质朴、高洁坚韧的竹子是三姑娘品格的象征;(2分)人物形象与自然环境和谐相融,富有诗意。(2分)

2“我”是三姑娘命运起伏变化的见证人,(1分),“我”的叙述增添了故事的真实性,(1分)“我”是小说的线索人物,(1分)“我”的视觉出现有利于作者情感的表达。(1分)

3.相同:三姑娘和翠翠都是美丽纯朴、善良乖巧,容易含羞的女孩子。(1分)她们都对长辈有着浓郁的感情,(1分)都经历了失去亲人的痛苦;(1分)

我最心爱的姑娘篇9

那年,这个充满诗情画意浪漫的日子,是紫色的情人节。我不再愿意孤孤独独,度过这个需要两个人来过的节日。为此我特意请了假,一大早,我怀着爱的憧憬,带着情的向往,祈盼良辰美景命带桃花,企求心中的她奇迹般出现,一见钟情缔结良缘的心愿,提着心爱的淡红色皮箱出了家门。

在踏上公交车瞬间,我习惯用目光把车厢扫视一遍,我发现一位姑娘,凭着丘比特特有的敏感,觉得那姑娘的一双杏眼紧盯着自己。说实话,我对自己今天的着意打扮是很满意的,发型整的超酷,一身品牌风流倜傥,站在车上就是一道令异性着迷的偶像。当我也用目光与她迎视时,她的嘴角掠过了一丝微笑,眼神慌乱地躲开,脸泛起微微的红晕,我抨然心跳加速。我有意识选择隔着走道,在她身旁最近的座位座下。细致地打量着她,没想到姑娘长得这么清纯,略施粉黛,秀发飘逸,身材婀娜,身着一套新款时装,眼睛会说话,而且还知道害羞,如出水芙蓉,活生生的西施在世,这样的女生现在恐怕不多了。我正了正坐姿,尽量保持优雅的绅士风度,并不失失机地贪婪地膘着姑娘。那姑娘也还在盯着我,我感觉她那妩媚的眼神,绝不是偶然的邂逅,好象她对我很熟悉,又好象有什么话要说。我猜想她会柔情地开口吧,但出乎意料,她却无声息地侧过头转向车窗,目光随着窗景一路远行。

我该怎样主动出击呢?我正暗暗绞尽脑汁盘算的时候,停车上了几位旅客,其中有一位老太太,我故意大声嚷嚷给老人让坐。老人谢谢过后,我得到机会站到姑娘身边,居高腑视,姑娘更是美不胜收。我在尽情浮想联翩欣赏中,讨厌的手机响了起来,是公司要求我马上到公司上班,满腹牢骚无奈忧郁,在我犹犹豫豫地被迫答应声中,车辆一个紧急刹车,把我踉踉跄跄摔了跟头,淡红色皮箱脱手而去。我狼狈不堪地爬起身,在拍打身上尘灰中,车到了站,我急忙提着心爱的淡红色皮箱下了车。

我带着满心失落的感觉目送公交车走出几十米,我对结识那位姑娘的欲望即要消失时,奇迹发生了。令我心喜的是,姑娘打着手机也下车了。这一次我没有再犹豫,快步迎了上去。我望着她,她也望着我。没等我说话,姑娘却大方地对我说:“我手机没电了,能借你手机用一会吗?”姑娘开口这么一问,我我兴奋得慌张,更幸福得不知所措。忙说:“可以,可以。”

姑娘的电话,大概是打给她哥的,告诉我们所处的位置,崔足打车开过来。电话打完,姑娘不急于还手机我并不在意。我只顾壮怀激烈,浑身是胆,没有过多的考虑,说:“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姑娘眨了眨美丽会说话的眼睛说“一见钟情是双方的,不是一个人的。我相信一见钟情,我认为一见钟情是人类最纯真最伟大的感情,如果这样的感情将来能转化为爱情,一定是幸福和甜蜜的,如果成不了爱情,成为友情也是真挚和纯洁的。”

她稍微停顿了一下,有意留给我时间,好让我思考她刚才所说的话。接着,她又继续说。

“我刚在那辆车上碰到你,当时我注意了你,你是我心目中的那类人,我欣赏你的外表,至于你的内心,我也能体会得到,你应该是一位有内涵、有修养的男士,这也许就是心有灵犀吧。”我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不是一位坏人。

我内心很佩服她追求纯真感情的勇气和执着,同时心里也十分兴奋。是幸福?是梦?是幻?我说不清楚。

我们谈着,谈着。一辆警车在我们身边停住,姑娘迎了上去,她和应该是哥哥的警察悄声说了一会。老天开眼,我也有幸得请上警车,与钟情人同行,死而足矣。

在警车上,我死乞白赖电话公司,“我有事......打死我也不能去上了。”

车开进派出所,她的警察哥哥交待一个同事招呼我,便与姑娘往一边去了。我是天生爱做梦,爱浪漫的人,痴情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抱着心爱的淡红色皮包,命带桃花的意念促使我由衷地陶醉,想想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自己一见钟情的意中人,相遇相知结为连理;想起从今天起自己将告别单身走向一种企求的浪漫;想着从今天起自己将从单纯走向成熟;想象牵手心爱的她,步入婚礼的殿堂,结为人人羡慕的神仙伴侣,共完成人生3大事:结婚,生子,慢慢携手老去......

我梦着,幻想着。“先生,这是你的包吗?”她的警察哥问话声,把我从甜蜜的梦幻中惊醒,我点头殷勤答道“是,我的呦。”警察哥哥一脸正色“请你把它打开。”我极力讨好地在桌上把皮箱打开,拨了五六次密码,皮箱老是打不开。姑娘说“你让开。”她上前三下五去二就轻易把皮箱打开了,我傻了眼,一箱的百元钞票,我傻了眼。警察正气凛然地说“好啦,你瘪脚的调包戏别演了。正式通知你,你被拘捕了。”

“我......我,我”我二丈和尚摸不了头脑,被吓楞了,语无伦次,面无血色,魂飞丧胆......

我最心爱的姑娘篇10

一开始,它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恋爱故事,像所有普通的恋爱故事一样,有点甜蜜,有点曲折。甜蜜是因为两情相悦,曲折是因为家长反对,总之,都在正常的范围内。要是姑娘没有怀孕,后来分也好合也好,几多痛苦几多悲伤,也都在正常的范围内。

问题在于,姑娘怀孕了,在尚未取得合法的婚姻证明之前。而小伙子的母亲,本来就持反对态度的,现在更是拒绝这个未婚先孕的媳妇进门。光是拒绝也罢了,这位婆母大人还拿姑娘的“清白”是问,怀疑那个未出世的孩子,不是自己家的(她其实也侮辱了自己的儿子)。这下姑娘受不了了,好像名誉的受损,比爱情的破碎还要让她受不了。

她做出了一个令人惊诧的决定:在没有爱情、没有婚姻、没有家庭的情况下,将这个孩子生下来!

无疑她是一个极传统的姑娘,但如果她生下这个孩子是为了爱情,我还是会钦佩她甚至赞赏她的,然而不是。

爱情早已死去,在姑娘怀孕之后,小伙子的表现极其软弱极其窝囊,完全不像一个男人,让姑娘的身心备受伤害。

姑娘的家人亲友都劝她做人工流产,姑娘坚决不同意,她要生下这个孩子,不为别的,只为拿他做一颗复仇的子弹,做打官司的依据,做自己“清白”的证明。

姑娘采取了法律行动,因而我们知道了这件事情:我们知道秋去春来,姑娘的孩子已呱呱坠地,她成了一个未婚母亲;我们又知道孩子出生整整一年,那个所谓的父亲从未来看过儿子一眼,更没尽过抚养义务;我们还知道当事人父子被迫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当然是肯定的,本来就不存在别的可能。

也许在孩子出生之前这个不幸的姑娘一直心存一丝希望,希望孩子的出生能打动他的亲爸爸、亲奶奶吧?要是这样,孩子尚能算作一个爱的证明。

但是,她最后的希望破灭了,她只得从“心太软”变得“心冷似铁”,义无返顾地走上了法庭。

在整个过程中,最让人震憾的是这样一幕――

当未婚母亲从法律援助人员手中接过亲子鉴定书时,当场抱着律师失声痛哭,“终于清白了!”

终于,一个孩子,从爱的证明变为恨的证明,从献出柔情的证明变为讨还清白的证明。

“清白”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我最心爱的姑娘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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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板报设计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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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日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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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英语短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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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台词爱情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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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姑娘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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