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第1篇
根据《2010年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市2010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任书》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小组
二、考核办法
实行首席考核员制度,卫生局考核监督小组根据年度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实际需要,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首席考核员、考核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2010年年度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首席考核员及考核人员。
根据基本和重大(专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对照任务书内容,由首席考核员负责制定相关项目考核细则,由卫生局组织考核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评分办法,汇总项目考核成绩,提交项目考核报告。
三、考核对象
(一)十三家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专科医院以及市属卫生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
四、考核依据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3.2010年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4.《市2010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
5.《市卫生局2010年工作要点》
五、考核时限与准备
1.考核时限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0月31日期间的各项基本、重大(专项)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特别是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完成、落实情况。
2.各医疗卫生单位按《市2010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要求,11月8日前完成自查评估。
六、考核内容
(一)资料考核
1.各单位准备好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总结、自查结果;对服务站、责任医生及公共卫生联络员每月及年度考核结果;各村社区人口数、户数、责任医生、公共卫生联络员花名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报表资料(以上材料统一交考核组)。
2.按照《市2010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整理好有关资料。
3.职能部门季度考核反馈存在的问题以及专项督查通报落实整改情况的汇报。
(二)现场考核:
从第三轮已实施健康体检的行***村中,随机抽取院内、外各2名社区责任医生,考核责任医生工作完成情况,现场抽查职能部门督查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三)满意度考核。
七、考核安排:
(一)考核分三组,由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镇街中心卫生院,每个单位半天;第二阶段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及专科医院,每个单位半天。
(二)具体时间安排:
11月15日对考核人员由卫生局组织培训,统一标准;
11月16日—21日为分组考核时间,具体对单位考核时间由各组长提前通知;
11月23日前各首席考核员将考核成绩和考核报告上报局医***科、卫监疾控科,医***科及卫监疾控科进行整个考核成绩再汇总,写出各块总结报告,11月25日前由医***科将2010年年度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考核总结报局考核领导小组。
八、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注重工作实效,所有资料、凭证、台帐等,不得搀杂缩水,凡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卫生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实施对象
***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6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4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每月考勤等情况按月发放,职工事假、旷工等扣除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单位考核期内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再分配。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区卫生局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130%先行提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卫生院院长、管委会成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下同)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余部分作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其总量的90%分季度拨付(每季度拨付22.5%),前三季度区财***根据季度拨付比例拨付,第四季度与预留总量的10%根据区卫生局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考核结果拨付。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及拨付
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定考核得分比,得分比为实际得分除以70。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全额拨付;良好的,拨付90%;合格的,拨付80%;不合格的,考核得分比*80%确定拨付比例。扣除的不合格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按1:0.8:0.6比例用于奖励绩效考核合格并排序前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奖励基金和加值班费的提取
对区财***每季度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先提取院长奖励基金和加值班费用,剩余部分依据对职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院长奖励基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提取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5%,设立院长奖励基金。用于发放给在考核期内工作量大、贡献量大、关键岗位成绩突出人员的绩效奖励。各单位应制定院长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其激励创新作用。
2、加值班费提取。每个加值班班次(含中、晚班)按不超过20元/人次计算,节假日按每班次(24小时)不超过40元/人次计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单位考核期内实际发生的加值班天(次)数,计算全院实需加值班补助金额,从全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先行提取发放。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提取的单位领导班子奖励性绩效工资前三季度预发70%,年终根据区卫生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确定。
班子正职岗位系数为1.5,副职岗位系数为1.3。班子成员前三季度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班子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70%/班子成员岗位系数之和*班子个人岗位系数。
班子成员第四季度(含年度)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区卫生局提取的班子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班子成员考核得分系数之和*班子个人考核得分系数—班子前三季度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得分≥90分,班子考核得分系数按岗位系数100%确定;考核得分<90分≥80分,班子考核得分系数按岗位系数的90%确定;考核得分<80分≥70分,班子考核得分系数按岗位系数的80%确定;考核得分<70分,班子考核得分系数按岗位系数*考核得分比*80%确定。
(四)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分配
1、岗位分类。依据工作性质,将职工分为临床、公共卫生、护理、医技(包括心电***、B超、检验、放射、药房等科室)、行***后勤(包括总务后勤、收费等)五个考核单元。
2、岗位考核内容。各单位对每个单元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行为、医德医风、收支结余等指标核定任务,实行百分考核。
①服务数量:主要考核门诊诊疗人次、住院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病人次、实际占用床位、手术台次、医技检查与***人次、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健康档案建档数;健康教育数;免***规划接种人(剂)次;传染病报告处理数;孕产妇、儿童保健数;老年人体检数;慢性病管理数;重症精神病人管理数、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等;
②服务质量:主要考核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等)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基础护理、级别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建档率、覆盖率、管理率、报告率、符合率等以及各项制度制定实施情况。
③服务行为:主要考核对卫生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院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策的执行等;
④医德医风: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因病施治、廉洁行医、医患和谐、团结协作、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服务满意率等;
⑤收支结余:进行科室成本核算,合理核定各考核单元收支指标,根据收支增减率评价计分。
具体每项指标及分值由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
3、岗位系数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系数。根据调研分析和测算,提出如下岗位系数设置指导性意见:
临床(门诊)、公共卫生、护理、医技、总务后勤系列分配系数分别按1.1:1.05:1.0:0.95:0.9确定;其中副高、中级、初级师(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10、0.07、0.05;无执业(从业)资格从事临床辅助岗位的人员岗位系数减少0.1;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减少0.08。
中层干部、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05(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算系数)。
4、考核结果确定
(1)工作人员考核得分系数根据各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个人考核得分系数=考核得分率*岗位系数。
考核得分率=考核实际得分/考核标准分。
(2)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按岗位系数50%及以下确定考核得分系数(具体由各单位在考核细则中明确)。
①违反相关***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②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核实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等经查实的;
④因服务态度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⑥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的;
⑦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查实的;
⑧损坏单位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内、行***记过以上处分的;
⑨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
考核期内出现医疗责任事故、违反计划生育***策、受到治安处罚、挂床骗保、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等情况的,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零发放,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5、考核时间及结果运用
区卫生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两次:第1次于每年7月进行,主要对各单位上半年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对下半年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第2次于每年12月下旬集中组织进行。其中第2次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完成,并作为考核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未开展绩效考核的,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季度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总额—院长奖励基金—加值班费)/考核得分系数之和*个人考核得分系数。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奖励以及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内一次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定为基本合格;两次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聘期内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有关意见
(一)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区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的,其病假期间只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非工作急需本人主动申请并经单位同意脱产进修的,其进修期间不享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法定产假、婚假、因公致残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四)受到警告以上***纪***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对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区医改办成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考核组和监督组,具体做好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其中考核组和监督组中职工代表不少于2人。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本实施意见,将本单位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量,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会议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区卫生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卫生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第3篇
一、考核内容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高血压管理、糖尿病管理、社区卫生诊断、健康档案、日常信息收集、卫生知识普及、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情报告和监测、一类***苗预防接种、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其他常见传染病防治、重点慢性病筛查、精神病患者社区管理、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儿童保健、残疾人康复管理、老年保健共18项。
二、考核方法
(一)专业部门考核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业部门考核实行千分制,由区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样核查等方法进行考核。结核病防治、社区诊断、重点慢性病筛查三个项目单列考核,其余15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综合考核。
(二)相关部门考核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部门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区卫生局、区财***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考核。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样核查等方法进行。
(三)社会满意度评价考核
社会满意度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委托第三方对高血压管理、糖尿病管理、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老年保健等服务项目进行入户或现场问卷调查。
(四)以上三类考核均单独进行,采取扣分制,不设附加分,各项目指标扣分不超过该项目的总分值。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最终得分为专业部门考核得分、相关部门考核得分和社会满意度评价得分的合计。其中各部分考核得分按照该类考核占总分值的权重比例计算;专业部门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得分的40%;相关部门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得分的30%;社会满意度评价得分占考核总得分的30%。
三、考核程序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于每年5月30日前和10月30日前,各进行1次自查自评,自查结果报区卫生局;每年6月、11月底前区卫生局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复核和项目年度考核。
(二)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区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随机抽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复评考核。复评总分达到85分以上的认可中心上报考核结果;不足85分的每降低1分,相应降低同等分值。
(三)区卫生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本区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评价,各中心检查的同时,每中心随机抽查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后分别报市卫生局、市财***局。
(四)考核与复评结果进行社会公示。
四、资金的核拨办法:
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区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每半年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取量化分级(四级),比例核拨的办法进行资金拨付。对于年度考核仍为不合格(第四级)将暂停来年的资金拨付,待复核合格后再予拨付。
五、组织领导
成立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由区卫生局、区财***局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本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质量监控,定期对项目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协调和经费核定工作。
卫生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第4篇
一、考核内容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高血压管理、糖尿病管理、社区卫生诊断、健康档案、日常信息收集、卫生知识普及、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情报告和监测、一类***苗预防接种、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其他常见传染病防治、重点慢性病筛查、精神病患者社区管理、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儿童保健、残疾人康复管理、老年保健共18项。
二、考核方法
(一)专业部门考核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业部门考核实行千分制,由区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样核查等方法进行考核。结核病防治、社区诊断、重点慢性病筛查三个项目单列考核,其余15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综合考核。
(二)相关部门考核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部门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区卫生局、区财***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考核。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样核查等方法进行。
(三)社会满意度评价考核
社会满意度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委托第三方对高血压管理、糖尿病管理、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老年保健等服务项目进行入户或现场问卷调查。
(四)以上三类考核均单独进行,采取扣分制,不设附加分,各项目指标扣分不超过该项目的总分值。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最终得分为专业部门考核得分、相关部门考核得分和社会满意度评价得分的合计。其中各部分考核得分按照该类考核占总分值的权重比例计算;专业部门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得分的40%;相关部门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得分的30%;社会满意度评价得分占考核总得分的30%。
三、考核程序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于每年5月30日前和10月30日前,各进行1次自查自评,自查结果报区卫生局;每年6月、11月底前区卫生局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复核和项目年度考核。
(二)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区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随机抽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复评考核。复评总分达到85分以上的认可中心上报考核结果;不足85分的每降低1分,相应降低同等分值。
(三)区卫生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本区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评价,各中心检查的同时,每中心随机抽查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后分别报市卫生局、市财***局。
(四)考核与复评结果进行社会公示。
四、资金的核拨办法:
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区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每半年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取量化分级(四级),比例核拨的办法进行资金拨付。对于年度考核仍为不合格(第四级)将暂停来年的资金拨付,待复核合格后再予拨付。
五、组织领导
成立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由区卫生局、区财***局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本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质量监控,定期对项目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协调和经费核定工作。
卫生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市”建设、营造“两个最佳”的思路和目标,努力提升城市载体服务功能,强化区域环境和单位卫生精细化管理,提高干部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巩固发展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把我市爱卫工作相对固定在一个较高层面,为实现“三个率先”,构建和谐奋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
二、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12个县区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3个区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检查考评,9个县依据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进行检查考评,市级机关、部门和单位考核范围为本机关(大院)、家属楼院、系统(行业)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卫生职能履行及参与社会卫生义务劳动的情况。
三、考核内容
对县区和市级部门卫生工作进行整体评价,把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整体形象和具体部位、日常保洁和集中清扫、工作实践和资料整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立体式的反映卫生工作成效。
(一)对3个区的考核内容
依据《市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暂行办法》(宝***发[]53号)规定,按照《市城市卫生检查考评实施细则》进行城市卫生检查考核,结果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公告,并对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对9个县的考核内容
结合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考核,依据《省卫生县城标准》,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1、按规定建立健全了本县爱国卫生及县城卫生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县级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配设了爱卫办、环卫站、城管监察等必备的具体办事机构,有满足工作需要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
2、县城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资料完整。
3、建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标准化垃圾处理场,规划选址科学,对周围环境和居民没有污染,建设施工规范,进行了防渗漏处理,垃圾分单元分层卫生填埋,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对作业面和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定时消杀“四害”,密度控制达标,垃圾处理和“四害”消杀资料完整。
4、县城污水收集系统完善,管道密闭,污水统一收排,无明渠排污和多点排污;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理厂,采用生物吸附或湿地法等适合本县实际的工艺对污水统一进行处理,运转正常,排放达标。
5、县城建成区内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交通、人行道、绿化带、广场、绿地、市场等基础设施完善,公厕、密闭化垃圾台站点(桶)、果皮箱、密闭式转运车、清运车、洒水车等基本环卫设施配套,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6、县城大街小巷、集贸市场、经营门店、机关单位、家属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清扫保洁责任落实,干净卫生,垃圾袋装收集,日产日清,无散落和积存;市容秩序整齐,门头牌匾规格基本统一,无乱搭乱建、乱摆乱占、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现象,妥善解决群众“卖难”和“买难”问题;集贸市场和经营门店管理规范,相关证件齐全,环卫和“三防”设施配套完善,布局、区域划分、人员着装和操作规范,文明经营,干净整洁,秩序良好。
7、汽车站、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环卫设施完善,卫生达标,有明显醒目的禁吸烟标志;抽查的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等单位办公区域卫生、食堂卫生、公厕卫生、宿舍卫生全部达标,会议室、阅览室、候诊大厅、电梯等公众聚集区有明显醒目的禁吸烟标志。
8、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无“三堆”现象,垃圾密闭收集,统一定点填埋处理,消灭旱厕,基本普及无害化卫生公厕和户厕,综合治理“四害”孳生地,“四害”密度控制达标。
(三)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参照《市各级各类卫生先进单位标准》,重点从本机关(大院)、家属楼院、系统(行业)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卫生职能履行及参与社会卫生义务劳动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1、单位有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有领导主管,配备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对本机关、家属楼院、系统(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年度整体安排,有阶段监督检查,有总结评比表彰,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管理制度、责任划分、检查考评等相关资料健全完整。
2、单位院落硬化、绿化、美化,整洁有序,墙体、房屋刷新亮化,密闭式垃圾桶、果皮箱、痰盂、清扫清洁用具、“三防”设施等必备的卫生基本设施设备,楼道、会议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场所有人性化提醒提示标语标牌和禁止吸烟的标识,各类设施保持完好,能正常使用。
3、认真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垃圾杂物,整理室内杂品,做到垃圾随产随清,内外环境干净清爽,室内物品分门别类、整齐摆放,单位卫生全面达标。
4、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进行健康体检,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习惯。综合治理“四害”孳生地,定期开展消杀活动,确保“四害”密度控制达标。
5、落实家属楼院、系统行业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评优树模,总体提升本系统、本行业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6、按照辖区、街办的安排部署,主动参加社会卫生义务劳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任务,自觉维护国家卫生城市的良好形象。
四、考核办法
对县区和市级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由市爱卫办按照“整体测评、注重实效、分级分类、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进行。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自查与抽查、平时检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以记实考核为主,同时征求有关部门和所在辖区、街办的意见。
(1)自查考核
县区、市级部门每季度结束后,对本县区、本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小结,半年进行书面总结,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分别于每年6月底和12月20日前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半年和年度总结送市爱卫办,作为考核依据。
(2)抽查考核
根据工作需要,市爱卫办对县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暗访;对市级部门的工作,可会同所在辖区、街道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阅等方法进行,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3)年终考核
每年从10月下旬起,市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对县区、市级部门环境卫生基础管理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结果纳入县区和市级部门职能任务进行计分。
五、记分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金台、渭滨、陈仓区按城市卫生检查考核结果总分折合为百分,凤翔等9个县和市级部门按百分制进行考核。
根据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记分办法有关规定,按百分制记分法排出名次后,再严格按20%、50%、20%、10%的比例划分为四个类别,依照名次和类别打分。按一类不扣分、二类扣1至3分、三类扣4至10分、四类扣11至20分的标准计分后,报市目标办,作为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依据之一。
卫生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第6篇
一)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结合起来,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将分配重点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
二)坚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相结合。逐步建立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三)健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从年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年月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经组织批准的除外)不实施绩效工资。本办法所指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包括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18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本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
二)首次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原职工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部分,即特殊岗位保留部分,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合理确定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
三)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如年度内相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如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或津贴补贴标准调整等)确需调整绩效工资总量的年末报经人社、***门核准后予以调整。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月发放。设生活补贴和岗位津贴两项,标准由县人社局、财***局、卫生局、人口局研究确定。生活补贴标准拟定为每人每月500元,占人均基础性绩效工资2%岗位津贴标准按照岗位层次分别确定占人均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8%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根据卫生系统和人口系统各自实际分类实施(由卫生、人口部门分别制定实施细则,对考核量化、请销假、绩效工资兑现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本单位公示3天,分别报卫生、人口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我县统一标准执行。由卫生、人口部门在人社、***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对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单位主要领导不再参与所在单位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等人员较少的单位除外)
五、相关***策
一)县卫生、人口部门及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时。对工作人员事假、病假、延长产假、受处分、处罚等期间,以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后如何发放绩效工资等问题,按相关***策做出明确规定。
二)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的离退休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分别发放离休人员补贴和退休人员补贴。离休人员补贴标准,按中纪委、中组部、***、***、人社部、审计署《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0号)精神确定;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由县人社、***门确定
三)实施绩效工资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策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查处。
六、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纳入县级财***预算全额安排。
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要规范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专业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应上缴财***的要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专户,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应专款专用。要按照《***关于印发〈行***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通知》财库〔〕8号)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国家津补贴当月划入个人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提出分配方案报经县卫生、人口部门审核后再划入个人账户。
七、组织实施
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由县***府统一领导。实施方案经市人社、财***、卫生、人口部门审批后由县人社、财***、卫生、人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单位要分别根据各自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细则。按管理权限报县卫生、人口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实施。
三)县人社、财***、卫生、人口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联系会议制度,严格把握***策和程序,指导和督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策,及时通报、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制度平稳实施。
卫生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第7篇
一、院长年薪组织结构
院长年薪仍然由三部分构成坚持工作业绩、经营成效、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责任与利益、风险与报酬相一致的原则,坚持有利于调动院长和职工两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全区各乡镇卫生院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事业单位“工改”,调整原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由基本薪金、风险薪金、奖励薪金三部分为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奖励薪金三个部分构成。
二、调整了三部分的内涵和考核指标
原来院长年薪制中,基本薪金是院长收入的基本保障,风险薪金偏重于体现乡镇卫生院的效益,奖励薪金是促使乡镇卫生院积累而提高抗风险能力。我们尊重乡镇卫生院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乡镇卫生院筹资已经从首要任务转变成了任务之一的实际,调整院长年薪构成的内涵,以充分借助分配的杠杆作用,引导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职能。
(一)为院长提供基本保障的基本薪金。基本薪金主要根据全区乡镇卫生院院长档案工资中岗位工资的平均数确定,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基本薪金分别为每月700元、600元,由农村卫生事业费预算解决,不以考核结果为依据,按月发放。
(二)体现院长全面履行职能的绩效薪金。以全区乡镇卫生院职工现行档案工资总额减去岗位工资总额后的平均数作基数,根据对工作业绩指标的百分制量化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绩效薪金为1倍;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的,按基数的1—4倍兑现绩效薪金。
一、用对核心指标进行考核的办法来考核院长工作业绩、履行职能的情况。
核心指标由三类19个组成。一类是公共卫生工作核心指标10个,即免***规划接种调查吻合率、结核病人转诊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慢非病规范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报告传染病发病率、食品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农村家庭宴席卫生规范化管理率。二类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核心指标4个,即卫生服务质量、基本卫生服务满意度、基本卫生服务满足度、新农合医疗服务。三类是社会卫生管理核心指标5个,即村卫生室建设情况、村卫生室人员管理情况、村卫生室药品管理情况、村卫生室新农合医疗服务管理情况。19个核心指标分别确定了分值,共100分。每年可根据工作重点调整核心指标的权重。与此同时,还设定7个扣分指标,即发生预防接种事故、发生责任性孕产妇死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和医疗责任事故、违反新农合有关规定、乡镇卫生院或院长被区卫生局通报批评。扣分指标也分别给予了2-5分不等的分值。
二、改变原来对年度目标责任书、院长任期阶段目标内容进行考核
绝大部分指标依据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得出结果,如免***规划接种调查吻合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由每季度的调查结果确定,卫生服务质量由每年的两次外部评价结果确定;部分指标根据日常管理确定;只有基本卫生服务满意度、基本卫生服务满足度等少部分指标需要通过年终考核时通过问卷调查确定。采用核心指标考核,考核工作量大大减少,考核分值的随意性降低。
三是绩效薪金纳入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年度支出预算,年底经考核、审定后一次性兑现。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卫生年度考核个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