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出纳论文第1篇
1提高思想认识并转变观念
在信息发达的时代,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工作发展一个必然趋势,也是一个发展方向。这就要求医院工作人员转变观念,跟上会计电算化的发展,尤其是医院出纳员要改变以前手工操作的传统观念和思维。要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和会计人员密切配合,在配合的过程中共同提高和相互制衡。出纳员只有在思想认识上去重视,在行动上向其要求靠拢,才能提高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准。才能更好的实现会计电算化的目标。
2对出纳人员加强技能培训
对医院出纳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是推动会计电算化发展的一个必然条件。医院应根据出纳员的实际情况,通过定期的或者是不定期的对他们进行计算机知识和财务知识的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这些知识,可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技术。在培训方面,可以选择自主学习或者是集体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为了让培训成为走过场,就要创新学习方式以提高学习效果或效率。必要时,可以通过引进外部人才或在末位淘汰制等,让他们产生竞争压力从而激发学习意识、提高他们学习的动力,让他们更好更快的提升自己的技能及职业素养。
3进行管理创新,健全和完善制度
出纳员在实施会计电视化以后,在数据的处理方式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为了跟上会计电算化的脚步,这就需要医院不断创新管理办法。医院必须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和流程,以此规章制度来约束医院财务及出纳人员的行为,使医院财务和出纳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同时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出纳信息的正确性,医院还要不断努力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如医院出纳人员操作管理制度、系统维护制度、出纳人员管理制度、数据管理制度等。
二、出纳工作创新应注意的问题
1与相关单位的问题
因为医院是经营性质的单位,所以和很多单位都会有资金往来。而出纳人员的职责就是负责监督资金的收付情况。这个职责很重要,从表面上看,我们看不出这个职位的重要性,我们只知道出纳是在处理各种收款和支出手续。而实际上不是这么简单,事实上,所有收钱和花钱的人、包括有审批权的领导都与出纳工作有直接关系,而这些人对于每一笔的资金用途都有自己的要求,这些要求又全都在出纳身上,这就能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所以想做好出纳工作,不单单要会处理数据、账目往来,还要学会沟通,具有协调能力。目前,会计电算化已经成为了一个趋势,不但给出纳工作带来了便利,还对出纳工作要求更高了,因此,对出纳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更重要了。
2与其他会计之间的问题
因为分工不同,会计可分为登记明细账的会计、总账的会计、出纳这三类。出纳和会计都是依据各种会计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展开核算。出纳工作与其他会计工作是相互配合、相互牵制、相互控制的。
3与各科室的问题
医院出纳不光要做好日常核算工作,还要参与到医院的经验活动去,为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预测、分析工作,应做到事前了解,事后总结,并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出工作计划和数据分析。在平常工作中按照财务计划,对医院有效合理的运用资金进行监督,使医院的效益最大化。当计划数与实际经营活动数有很大差异时,应及时和医院内部沟通,分析出原因,再根据原因进行纠正或调整已有计划,同时为日后工作积累经验。
三、结语
会计出纳论文第2篇
现任长安大学纪委副书记兼审计处处长,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兼职为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副会长,陕西财务成本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方面的理论教学与学术研究,以及公路交通领域投融资管理与财会问题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有关税务会计方面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原天津财经学院的盖地先生在1986年率先撰文,提出了建立中国税务会计体系的设想[1]。按照盖地先生当时的认识,税务会计,或工商企业税务会计,属于应具有完整体系的一门会计学科。辽宁税务专科学校的徐龙力先生在1989年撰文讨论了税务会计的基本概念和研究对象。该文中,作者通过与企业会计的比较,将税务会计界定为一种专业会计[2]。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有关税务会计的研究得到了高度重视,据不完全统计,到2014年2月底为止,仅中国知网收录的涉及税务会计问题的论文就有1264篇,另外还有大量的税务会计著作或教材问世,成为中国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北京会计学院的于长春先生和天津财经大学的盖地先生分别在2001年和2005年编著出版的《税务会计研究》,将税务会计理论研究推向了新的高度,对中国税务会计理论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影响。
但近年来国内有关税务会计的理论研究,似乎有些停滞不前;大量论文呈现的是雷同的观点和思路;一些涉及税务会计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至今仍没有取得学术界的共识;对税务会计模式似乎也存在着理解和界定等方面的偏差。这些方面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二、税务会计与税务核算
学术界讨论的问题属于税务会计问题还是税务核算问题,涉及到税务会计地位的界定。根据笔者对相关文献的查阅,大多数作者似乎都主张,税务会计属于***于财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并驾齐驱的会计专业领域。这意味着,税务会计应具有区别于财务会计完整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对税务会计的另一种认识是:税务会计是指财务会计框架体系下专门针对税务这一特殊业务的会计,就如同成本会计、租赁会计、公司会计等称谓一样。对此,对税务会计行为的规范,中国以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都是通过会计准则(含财务报告准则,下同)来进行规范的。为了区别于***于财务会计的税务会计专门领域,本文下面将财务会计框架下的税务会计核算界定为“税务核算”。但税务核算问题似乎并不属于目前有关税务会计问题研究的关注点。
本文试***引入“税务核算”概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通过企业会计准则来规范税务核算行为的,这实际上仍是在财务会计框架内规范税务核算行为,意味着税务会计仍是财务会计的一部分。目前企业会计准则中对税务核算行为的规范,基本上都是对所得税核算行为的规范。例外情况是:英国会计标准委员会(ASC)曾在1974年4月了《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5号:增值税核算》(SSAP 5:Accounting for Value Added Tax),并分别于1997年和199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新西兰财务报告理事会(FRSB)曾在1994年4月了《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货物与劳务税核算》(FRS-19:Accounting for Goods and Services Tax),并替代了1986年6月的《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19号:货物与劳务税核算》(SSAP-19:Accounting for Goods and Services Tax);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理事会(AASB)于2009年11月12日了修订后的《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解释第1031号:货物与劳务税核算》(Accounting for Goods and Services Tax);加拿大会计准则理事会(AcSB)下设的紧急问题委员会(EIC)也曾过有关货物与劳务税核算的解释。这些准则或解释中涉及的规范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对VAT和GST是否在利润表中列报的规范;(2)对VAT和GST是否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规范。
许多理论工作者对税务会计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但总体来看,取得的初步研究成果仍不尽人意。大量论文研究的初衷都是税务会计问题;但讨论的具体问题似乎应归属于税务核算的范畴。按照于长春先生的理解,“我国倾向于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的道路,但既不同于美英的完全***模式,也不同于法德的完全统一模式,而是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在申报纳税之前依税法要求进行调整”[3],这实际上是将税务会计作为财务会计领域内的一项特殊业务核算事项。目前相关文献中存在明显的混淆税务会计与税务核算的倾向,这对建立与完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难免会造成不利影响。
三、税务会计模式与税务核算模式
笔者发现,大量文献中有关税务会计模式的讨论,主要集中“财税合一”的会计模式以及“财税分离”的会计模式[4]。这也许混淆了税务会计与税务核算的关系。
如果要建立***于财务会计的税务会计体系,则意味着税务会计应具有不同于财务会计的理论体系和核算体系。税务会计核算应完全服从于提供纳税信息的需要,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组织核算只能是税务会计的唯一选择。
对此,有关“财税合一”和“财税分离”模式选择的讨论,实际针对的并非是税务会计,而是税务核算。
四、有关税务核算模式的讨论
(一)有关财税合一税务核算模式的讨论
在一些国内外文献中,财税合一的税务核算模式又被称之为“税法导向型核算模式”,被认为是会计立法的国家,例如欧洲大陆的法国、德国等国家普遍采取的核算模式。这也许是一种不确切的表述。
笔者认为,税务核算不可能脱离税法的规范。无论采取哪种核算模式,企业都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将纳税义务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负债。需要讨论的问题是:
(1)依据税法规定企业向客户代收取的税款以及需要缴纳的税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需要分别确认为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如果不需要,则不存在“财税分离”的需求;“财税合一”模式是必然选择。
(2)如果需要确认为收入和费用,依据税法规定企业向客户代收取税款以及确认纳税义务的期间,是否与企业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确 认收入和费用的期间一致?如果一致,也不存在“财税分离”的需求;“财税合一”模式也成为必然选择。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为什么有关税务核算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所得税的核算上,基本不涉及其他税种。因为其他税种纳税所涉及的核算行为,基本上都符合以上两种特征:一是确认的纳税义务与企业损益无关,例如企业确认的缴纳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直接计入资产价值的税种以及属于代征代缴性质的增值税;二是收取并确认纳税义务的税款虽然也计入当期损益,但确认纳税义务的时间和计入损益的时间是一致的,例如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
(二)有关财税分离税务核算模式的讨论
如果赞同以上讨论中提出的观点,则可以认为,有必要实行财税分离核算模式的税种,在主要税种中应当只有企业所得税。对此,国际会计准则、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会计准则以及中国会计准则中主要是通过出台所得税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核算行为进行规范。
企业所得税核算选择“财税分离”模式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所得税法的导向,而是取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中国,按照1993年以前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属于利润分配的范畴,与企业损益无关,对此所得税核算模式只能是“财税合一”;如果会计核算制度规定将企业所得税计入损益,通过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说缴纳义务确认的时间与所得税计入损益的期间不存在差异,则其会计模式也不属于“财税分离”。1994年6月***印发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字[1994]第25号)中不仅要求将所得税计入损益,而且采取了计算确认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会计处理方法,这意味着按照所得税法规定确认的应交所得税与按照会计核算制度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之间存在着时间性差异,实际上也就初步确立了“财税分离”的所得税核算思路。2006年2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CAS 18”)中进一步明确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以及所得税费用确认与计量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财税分离”的所得税核算模式。
但企业所得税核算尽管是“财税分离”,仍是在财务会计框架内通过会计准则来予以规范的,并不意味着形成了与财务会计分离的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体系;如果在财务会计框架内通过专门的规范能够满足税收这一特殊业务核算的需要,税务会计也就没有必要脱离财务会计单独成科。
如果研究认为增值税费用化具有必要性,并且按照增值税法规定收取并确认增值税缴纳义务的时间与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损益的期间不相一致,则增值税核算采取“财税分离”的模式或纳入税务会计的范畴也将成为必要。
五、所得税会计***成科的思考
如果赞同以上观点,不考虑增值税费用化的问题,则建立***于财务会计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的讨论,应当主要围绕着所得税会计展开。
目前在财务会计框架内进行的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原理是:将财务会计核算形成的税前会计利润(即中国会计准则中的利润总额,下同)通过必要的纳税调整形成应纳税所得额,以满足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需要。
无可置疑,会计准则规定是核算模式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在20世纪90年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令[1993]第137号)中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和当时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中对计算税前会计利润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意味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需的数据,可直接从会计报表中获得。这样,可在税前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永久性差异,作为计算所得税费用的依据;再通过调整时间性差异,计算确认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算确认应纳税额的依据。既然可以在财务会计框架内通过特殊业务核算方式满足企业所得税纳税核算的需要,就没有必要单独设置***于财务会计的所得税会计体系。
2006年2月CAS 18的印发以及2007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开始对税务会计单独成科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CAS 18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并通过暂时性差异的调整,计算确认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如何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数据,CAS 18中并没有明确。而《实施条例》中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规范,导致通过财务会计账簿获取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需数据的难度变得越来越大;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开始体现出其必要性。
首先,《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导致很难通过税务核算来获取资产计税基础的相关信息。例如按照CAS 21的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入账;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额为计税基础。按照CAS 4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以入账价值为依据;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以计税基础为依据。按照CAS 4的规定,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一般需要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大修理费用,需要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的计税基础,并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这就对单独设置所得税会计账簿来核算资产的计税基础提出了要求。
其次,《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也导致很难通过税务核算来获取扣除项目的相关信息。例如,按照CAS 8等准则的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这些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按照CAS 17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才允许税前扣除…。直接从财务会计账簿中获取扣除项目相关信息出现的困难,也对单独设置所得税会计账簿核算扣除项目提出了要求。
对规模较小或者经营业务不多的企业而言,也许在财务会计账簿记录的基础上通过对账项进行必要分析进行纳税调整也许并非难事;但对于一家经济事项种类和数量繁多的大型企业来说,在会计期末要求严格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精确的纳税调整几乎没有可能。目前粗放式的征税管理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纳税调整存在的实际 问题;如果要进一步推行精细化征税管理,并为税务机关的征管人员提供税务监查的便利,通过单独设置所得税会计账目,使所得税会计单独成科也许是理想选择。
六、所得税会计理论框架体系的构建
目前有关文献对税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实际上主要针对的是税务会计概念框架,具体包括税务会计目标、税务会计主体、税务会计假设、税务会计基础、税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税务会计要素、税务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税务会计报告等内容。这些研究无疑对构建税务会计理论体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主要局限性是,相关研究没有进一步向构建税务会计核算体系作出必要延伸,导致在形式上研究的是税务会计理论问题,而实际研究内容仍停留于财务会计框架内的税务核算。
笔者认为,所得税会计框架体系的构成,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的界定:
(一)所得税会计的目标
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是所得税会计的目标。盖地先生曾认为,可以将税务会计的目标划分为基本目标和高层次目标:(1)依法纳税;这属于税务会计的基本目标。对此,税务会计需要向税务机关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纳税人是否依法及时、足额纳税的信息。(2)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用于决策的相关信息;这属于税务会计的高层次目标。税务信息使用者具体涉及到税务机关、企业的经营者、投资人和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5]。
笔者认为这样的表述值得商榷。首先,税务会计也许无法履行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职责,只能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纳税义务以及是否履行了纳税义务的相关信息。其次,纳税主体是否有必要向除了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外部关系人提供税务会计信息,相关方面是否对纳税主体提供的税务会计信息有兴趣,纳税主体应以怎样的方式提供税务会计信息,还缺乏相应较深入的研究。
(二)提供所得税会计信息的载体:所得税会计报表
笔者主张,为提供税务会计信息编制的报表,应当包括所得税收益表和计税基础表。
(1)关于所得税收益表的构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报表只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由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无法直接提供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机关只能要求企业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通过适当调整来计算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以上分析的原因所致,要想从企业财务会计账簿中通过相关调整来获得准确的应纳税所得税的数据非常困难,甚至没有可能。目前在企业所得税征收环节的粗放式管理,淡化了对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要求。
解决这一问题的合理思路,是按照所得税会计的要求构建所得税收益表,要求纳税人通过所得税会计的科学核算来提供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准确信息,包括企业总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纳税收入、扣除项目等。
(2)笔者认为,编制计税基础表的主要目的是依据税法的规定提供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相关资料。由于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是计算确认扣除项目的主要依据,计税基础表提供信息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应纳税所得额核算的质量。
如果赞同所得税会计单独成科的设想,在现行会计管理体系下,则有必要由国家财***主管部门和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共同规范税务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
(三)所得税报表构成要素
所得税报表的构成要素可包括所得税收益表的构成要素和计税基础表的构成要素。
所得税收益表的构成要素包括:
(1)应纳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应纳税收入,反映了纳税主体在纳税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差额,即:应纳税收入=总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2)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主体为取得应纳税收入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这些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除了相关支出以外,税法还规定以前年度亏损也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如果将税法允许扣除的以前年度亏损也包括在扣除项中的话,则其不构成单独的税务会计要素。就如同财务会计要素中的利润要素,包括了利得和损失。所以利得和损失不构成单独的会计要素。
(3)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收入,减去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扣除项目(含税法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所得税计税基础表的构成要素包括:
(1)资产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资产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从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2)负债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负债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以抵扣的金额。
(3)净资产计税基础。虽然税法中没有该概念的表述,但从税务会计的角度可考虑建立净资产计税基础的概念,体现其会计平衡式为:资产计税基础-负债计税基础=净资产计税基础。
(四)所得税会计科目
所得税会计科目是按照所得税会计核算的需要对所得税会计要素所进行的明细分类。如何设置所得税会计科目,应取决于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具体需要。
(五)所得税会计凭证
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应当是所得税会计核算所需的原始凭证。笔者认为,所得税原始凭证可包括以下两类:(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提供应税劳务向客户开具税务发票的记账联,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取得的所得税法允许作为扣税依据的税务发票;(2)纳税人自制的所得税法允许作为扣税依据的原始凭证,包括员工工资薪金计算单、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无形资产摊销计算表等等。
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是:按照***对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会计主体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应将取得的税务发票作为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的主要凭据。这意味着,现行体制下的税务发票,构成了企业财务会计的主要原始凭证。如果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立,并且将税务发票作为税务会计的原始凭证,则有必要重新界定财务会计的原始凭证。
会计出纳论文第3篇
中国有关税务会计方面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原天津财经学院的盖地先生在1986年率先撰文,提出了建立中国税务会计体系的设想[1]。按照盖地先生当时的认识,税务会计,或工商企业税务会计,属于应具有完整体系的一门会计学科。辽宁税务专科学校的徐龙力先生在1989年撰文讨论了税务会计的基本概念和研究对象。该文中,作者通过与企业会计的比较,将税务会计界定为一种专业会计[2]。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有关税务会计的研究得到了高度重视,据不完全统计,到2014年2月底为止,仅中国知网收录的涉及税务会计问题的论文就有1264篇,另外还有大量的税务会计著作或教材问世,成为中国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北京会计学院的于长春先生和天津财经大学的盖地先生分别在2001年和2005年编著出版的《税务会计研究》,将税务会计理论研究推向了新的高度,对中国税务会计理论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影响。
但近年来国内有关税务会计的理论研究,似乎有些停滞不前;大量论文呈现的是雷同的观点和思路;一些涉及税务会计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至今仍没有取得学术界的共识;对税务会计模式似乎也存在着理解和界定等方面的偏差。这些方面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二、税务会计与税务核算
学术界讨论的问题属于税务会计问题还是税务核算问题,涉及到税务会计地位的界定。根据笔者对相关文献的查阅,大多数作者似乎都主张,税务会计属于***于财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并驾齐驱的会计专业领域。这意味着,税务会计应具有区别于财务会计完整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对税务会计的另一种认识是:税务会计是指财务会计框架体系下专门针对税务这一特殊业务的会计,就如同成本会计、租赁会计、公司会计等称谓一样。对此,对税务会计行为的规范,中国以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都是通过会计准则(含财务报告准则,下同)来进行规范的。为了区别于***于财务会计的税务会计专门领域,本文下面将财务会计框架下的税务会计核算界定为税务核算。但税务核算问题似乎并不属于目前有关税务会计问题研究的关注点。
本文试***引入税务核算概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通过企业会计准则来规范税务核算行为的,这实际上仍是在财务会计框架内规范税务核算行为,意味着税务会计仍是财务会计的一部分。目前企业会计准则中对税务核算行为的规范,基本上都是对所得税核算行为的规范。例外情况是:英国会计标准委员会(ASC)曾在1974年4月了《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5号:增值税核算》(SSAP 5:Accounting for Value Added Tax),并分别于1997年和199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新西兰财务报告理事会(FRSB)曾在1994年4月了《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货物与劳务税核算》(FRS-19:Accounting for Goods and Services Tax),并替代了1986年6月的《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19号:货物与劳务税核算》(SSAP-19:Accounting for Goods and Services Tax);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理事会(AASB)于2009年11月12日了修订后的《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解释第1031号:货物与劳务税核算》(Accounting for Goods and Services Tax);加拿大会计准则理事会(AcSB)下设的紧急问题委员会(EiC)也曾过有关货物与劳务税核算的解释。这些准则或解释中涉及的规范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对VAT和GST是否在利润表中列报的规范;(2)对VAT和GST是否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规范。
许多理论工作者对税务会计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但总体来看,取得的初步研究成果仍不尽人意。大量论文研究的初衷都是税务会计问题;但讨论的具体问题似乎应归属于税务核算的范畴。按照于长春先生的理解,我国倾向于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的道路,但既不同于美英的完全***模式,也不同于法德的完全统一模式,而是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在申报纳税之前依税法要求进行调整[3],这实际上是将税务会计作为财务会计领域内的一项特殊业务核算事项。目前相关文献中存在明显的混淆税务会计与税务核算的倾向,这对建立与完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难免会造成不利影响。
三、税务会计模式与税务核算模式
笔者发现,大量文献中有关税务会计模式的讨论,主要集中财税合一的会计模式以及财税分离的会计模式[4]。这也许混淆了税务会计与税务核算的关系。
如果要建立***于财务会计的税务会计体系,则意味着税务会计应具有不同于财务会计的理论体系和核算体系。税务会计核算应完全服从于提供纳税信息的需要,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组织核算只能是税务会计的唯一选择。
对此,有关财税合一和财税分离模式选择的讨论,实际针对的并非是税务会计,而是税务核算。
四、有关税务核算模式的讨论
(一)有关财税合一税务核算模式的讨论
在一些国内外文献中,财税合一的税务核算模式又被称之为税法导向型核算模式,被认为是会计立法的国家,例如欧洲大陆的法国、德国等国家普遍采取的核算模式。这也许是一种不确切的表述。
笔者认为,税务核算不可能脱离税法的规范。无论采取哪种核算模式,企业都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将纳税义务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负债。需要讨论的问题是:
(1)依据税法规定企业向客户代收取的税款以及需要缴纳的税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需要分别确认为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如果不需要,则不存在财税分离的需求;财税合一模式是必然选择。
(2)如果需要确认为收入和费用,依据税法规定企业向客户代收取税款以及确认纳税义务的期间,是否与企业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期间一致?如果一致,也不存在财税分离的需求;财税合一模式也成为必然选择。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为什么有关税务核算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所得税的核算上,基本不涉及其他税种。因为其他税种纳税所涉及的核算行为,基本上都符合以上两种特征:一是确认的纳税义务与企业损益无关,例如企业确认的缴纳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直接计入资产价值的税种以及属于代征代缴性质的增值税;二是收取并确认纳税义务的税款虽然也计入当期损益,但确认纳税义务的时间和计入损益的时间是一致的,例如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
(二)有关财税分离税务核算模式的讨论
如果赞同以上讨论中提出的观点,则可以认为,有必要实行财税分离核算模式的税种,在主要税种中应当只有企业所得税。对此,国际会计准则、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会计准则以及中国会计准则中主要是通过出台所得税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核算行为进行规范。
企业所得税核算选择财税分离模式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所得税法的导向,而是取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中国,按照1993年以前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属于利润分配的范畴,与企业损益无关,对此所得税核算模式只能是财税合一;如果会计核算制度规定将企业所得税计入损益,通过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说缴纳义务确认的时间与所得税计入损益的期间不存在差异,则其会计模式也不属于财税分离。1994年6月***印发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字[1994]第25号)中不仅要求将所得税计入损益,而且采取了计算确认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会计处理方法,这意味着按照所得税法规定确认的应交所得税与按照会计核算制度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之间存在着时间性差异,实际上也就初步确立了财税分离的所得税核算思路。2006年2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CAS 18)中进一步明确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以及所得税费用确认与计量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财税分离的所得税核算模式。
但企业所得税核算尽管是财税分离,仍是在财务会计框架内通过会计准则来予以规范的,并不意味着形成了与财务会计分离的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体系;如果在财务会计框架内通过专门的规范能够满足税收这一特殊业务核算的需要,税务会计也就没有必要脱离财务会计单独成科。
如果研究认为增值税费用化具有必要性,并且按照增值税法规定收取并确认增值税缴纳义务的时间与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损益的期间不相一致,则增值税核算采取财税分离的模式或纳入税务会计的范畴也将成为必要。
五、所得税会计***成科的思考
如果赞同以上观点,不考虑增值税费用化的问题,则建立***于财务会计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的讨论,应当主要围绕着所得税会计展开。
目前在财务会计框架内进行的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原理是:将财务会计核算形成的税前会计利润(即中国会计准则中的利润总额,下同)通过必要的纳税调整形成应纳税所得额,以满足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需要。
无可置疑,会计准则规定是核算模式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在20世纪90年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令[1993]第137号)中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和当时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中对计算税前会计利润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意味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需的数据,可直接从会计报表中获得。这样,可在税前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永久性差异,作为计算所得税费用的依据;再通过调整时间性差异,计算确认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算确认应纳税额的依据。既然可以在财务会计框架内通过特殊业务核算方式满足企业所得税纳税核算的需要,就没有必要单独设置***于财务会计的所得税会计体系。
2006年2月CAS 18的印发以及2007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开始对税务会计单独成科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CAS 18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并通过暂时性差异的调整,计算确认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如何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数据,CAS 18中并没有明确。而《实施条例》中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规范,导致通过财务会计账簿获取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需数据的难度变得越来越大;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开始体现出其必要性。
首先,《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导致很难通过税务核算来获取资产计税基础的相关信息。例如按照CAS 21的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入账;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额为计税基础。按照CAS 4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以入账价值为依据;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以计税基础为依据。按照CAS 4的规定,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一般需要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大修理费用,需要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的计税基础,并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这就对单独设置所得税会计账簿来核算资产的计税基础提出了要求。
其次,《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也导致很难通过税务核算来获取扣除项目的相关信息。例如,按照CAS 8等准则的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这些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按照CAS 17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才允许税前扣除。直接从财务会计账簿中获取扣除项目相关信息出现的困难,也对单独设置所得税会计账簿核算扣除项目提出了要求。
对规模较小或者经营业务不多的企业而言,也许在财务会计账簿记录的基础上通过对账项进行必要分析进行纳税调整也许并非难事;但对于一家经济事项种类和数量繁多的大型企业来说,在会计期末要求严格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精确的纳税调整几乎没有可能。目前粗放式的征税管理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纳税调整存在的实际问题;如果要进一步推行精细化征税管理,并为税务机关的征管人员提供税务监查的便利,通过单独设置所得税会计账目,使所得税会计单独成科也许是理想选择。
六、所得税会计理论框架体系的构建
目前有关文献对税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实际上主要针对的是税务会计概念框架,具体包括税务会计目标、税务会计主体、税务会计假设、税务会计基础、税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税务会计要素、税务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税务会计报告等内容。这些研究无疑对构建税务会计理论体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主要局限性是,相关研究没有进一步向构建税务会计核算体系作出必要延伸,导致在形式上研究的是税务会计理论问题,而实际研究内容仍停留于财务会计框架内的税务核算。
笔者认为,所得税会计框架体系的构成,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的界定:
(一)所得税会计的目标
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是所得税会计的目标。盖地先生曾认为,可以将税务会计的目标划分为基本目标和高层次目标:(1)依法纳税;这属于税务会计的基本目标。对此,税务会计需要向税务机关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纳税人是否依法及时、足额纳税的信息。(2)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用于决策的相关信息;这属于税务会计的高层次目标。税务信息使用者具体涉及到税务机关、企业的经营者、投资人和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5]。
笔者认为这样的表述值得商榷。首先,税务会计也许无法履行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职责,只能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纳税义务以及是否履行了纳税义务的相关信息。其次,纳税主体是否有必要向除了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外部关系人提供税务会计信息,相关方面是否对纳税主体提供的税务会计信息有兴趣,纳税主体应以怎样的方式提供税务会计信息,还缺乏相应较深入的研究。
(二)提供所得税会计信息的载体:所得税会计报表
笔者主张,为提供税务会计信息编制的报表,应当包括所得税收益表和计税基础表。
(1)关于所得税收益表的构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报表只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由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无法直接提供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机关只能要求企业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通过适当调整来计算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以上分析的原因所致,要想从企业财务会计账簿中通过相关调整来获得准确的应纳税所得税的数据非常困难,甚至没有可能。目前在企业所得税征收环节的粗放式管理,淡化了对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要求。
解决这一问题的合理思路,是按照所得税会计的要求构建所得税收益表,要求纳税人通过所得税会计的科学核算来提供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准确信息,包括企业总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纳税收入、扣除项目等。
(2)笔者认为,编制计税基础表的主要目的是依据税法的规定提供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相关资料。由于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是计算确认扣除项目的主要依据,计税基础表提供信息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应纳税所得额核算的质量。
如果赞同所得税会计单独成科的设想,在现行会计管理体系下,则有必要由国家财***主管部门和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共同规范税务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
(三)所得税报表构成要素
所得税报表的构成要素可包括所得税收益表的构成要素和计税基础表的构成要素。
所得税收益表的构成要素包括:
(1)应纳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应纳税收入,反映了纳税主体在纳税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差额,即:应纳税收入=总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2)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主体为取得应纳税收入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这些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除了相关支出以外,税法还规定以前年度亏损也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如果将税法允许扣除的以前年度亏损也包括在扣除项中的话,则其不构成单独的税务会计要素。就如同财务会计要素中的利润要素,包括了利得和损失。所以利得和损失不构成单独的会计要素。
(3)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收入,减去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扣除项目(含税法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所得税计税基础表的构成要素包括:
(1)资产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资产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从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2)负债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负债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以抵扣的金额。
(3)净资产计税基础。虽然税法中没有该概念的表述,但从税务会计的角度可考虑建立净资产计税基础的概念,体现其会计平衡式为:资产计税基础-负债计税基础=净资产计税基础。
(四)所得税会计科目
所得税会计科目是按照所得税会计核算的需要对所得税会计要素所进行的明细分类。如何设置所得税会计科目,应取决于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具体需要。
(五)所得税会计凭证
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应当是所得税会计核算所需的原始凭证。笔者认为,所得税原始凭证可包括以下两类:(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提供应税劳务向客户开具税务发票的记账联,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取得的所得税法允许作为扣税依据的税务发票;(2)纳税人自制的所得税法允许作为扣税依据的原始凭证,包括员工工资薪金计算单、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无形资产摊销计算表等等。
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是:按照***对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会计主体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应将取得的税务发票作为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的主要凭据。这意味着,现行体制下的税务发票,构成了企业财务会计的主要原始凭证。如果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立,并且将税务发票作为税务会计的原始凭证,则有必要重新界定财务会计的原始凭证。
会计出纳论文第4篇
[关键词]戴维・乔纳森;教育技术;教学系统设计
[中***分类号]G40-057 [文献标识码]A [论文编号]1009-8097(2009)03-0005-05
一、戴维・乔纳森其人
戴维・乔纳森,国际教学系统设计领域著名学者,现为美国密苏里――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杰出教授,信息科学与学习技术系问题解决研究中心主任。乔纳森博士曾在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科罗拉多大学、北卡罗纳大学等大学任教,还曾先后在新家坡南洋理工大学、挪威卑尔根大学、奥地利格拉茨大学信息处理研究所、荷兰吐温特大学、以及英格兰赫瑞瓦特大学(Heriot-Watt University)计算机支持学习研究所等世界上多所大学或国际研究机构任教或访问。他还曾在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AECT)、美国教育研究协会学习与教学部、美国培训与开发协会、基于计算机的教学系统开发委员会等多家专业协会和研究机构任职。
乔纳森博士研究领域非常广泛,涉及视觉文化、认知风格、教学设计、基于计算机的学习、超媒体、建构主义、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以及认知工具等。当前研究主要关注问题解决、建构主义学习环境设计、学习中认知工具的开发、认知建模与认知任务分析等领域,并取得了多项研究成果。到目前为止,乔纳森博士发表了160多篇论文,32本著作,参与编写著作章节56篇。有影响的专著有:《教育传播与技术研究手册》(1996,2004)、《学习环境的理论基础》(2000)、《学会用技术解决问题:一个建构主义者的观点》(2003)、《学会解决问题:教学设计指南》(2004)、《用技术建模》(2006)、《学习解决复杂的科学问题》(2007)、《通过技术进行有意义学习》(2008)等。
乔纳森博士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的设计、教育技术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贡献卓著,曾获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特殊贡献奖”(1992,with Tom Duffy)、“终身成就奖”(2004)、“杰出服务奖(Distinguished ServiceAward)”(2006)等奖项,以及美国教育研究协会教育专业部“杰出著作奖”(2007)等多个奖项。论文和著作曾获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教学开发部“教学开发杰出著作奖”(1997、1998)、教育传播基金会“James w・Brown出版奖”(1994、1997)以及教师***“杰出著作奖”(2005)等。
二、戴维・乔纳森学术思想与实践
在20世纪90年代,学习领域的理论发展经历了一次科学的***,引发了教学系统设计领域的重大转型。乔纳森就是这场变革的代表者和引领者之一。他提出的教学系统范式转变观点、建构主义学习环境设计理论和相关的研究实践在国际教学系统设计领域享有盛名,被认为是继加涅(RobertM.Gagne)、梅瑞尔(David Merrill)之后美国教育技术学领域的第三代领***人物。
1 教学系统设计的新范型――乔纳森的教育技术思想
乔纳森主要的学术研究领域是教学系统设计,但是我们很难仅将他称之为教育技术专家。纵观乔纳森的学术文章和著作,不难发现他的研究领域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理论探究,也包括技术开发实践;既涉及微观的基础认知活动研究,也涉及宏观的教育变革研究。他自己也认为教育技术、认知科学、学习科学等均属于他的研究领域,哪个领域都不能排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乔纳森的学术思想体系。
(1)有意义学习和问题解决――乔纳森学术研究和实践的学习观
在乔纳森诸多的学术研究和实践中,“绝大多数工作都是围绕一个潜在的目标――在我力所能及的任何地方尝试去改变学习文化”。作为一位忠实的建构主义者,乔纳森的工作大都是以“有意义学习”和“问题解决”为核心而展开的。
在历史上,由于认识论、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的不同,描述学习的理论有100多种:学习被看作是大脑的生化活动、是相对持久的行为变化、是信息加工、是记忆与回忆;学习是知识建构、是概念的变化、是境脉的变化、是活动、是社会协商、是混沌……乔纳森从客观主义与建构主义视角对学习认识进行了分类,在总结梳理、列举分析各种学习理论的基础上,他提出了自己对学习的理解:学习是需要意志的、有意***的、积极的、自觉的、建构的实践,是意***――行动――反思的活动(如***1)。其中,意***是区分人和动物学习的根本,是一个真正的标准,是所有行为主义者都不能解释的问题!通过对日常学习活动和学校学习进行观察分析,乔纳森认为,只有当学习者制定意义时,有意义学习才能发生。有意义学习具有五种属性:有意***的(反思的/自律的)、主动的(操作的/关注的)、建构的(明晰的/反思的)、合作的(会话的/协作的)、真实的(复杂的/境脉的)。这五种属性彼此关联、相互作用、相互依赖(见***2)。
乔纳森认为,教育的未来应该将焦点放在有意义的学习上,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让学生学会怎样推理、决策和解决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复杂问题。“当人们在场景中解决问题时,他们在进行有意义的学习”。因为参与问题解决的学习者往往会以主动的、建构的、合作的、真实的、有意***的方式开展学习活动。为了更有效的促进有意义学习,培养学生问题解决的能力,问题解决成为乔纳森近些年来研究的核心内容。
乔纳森认为,在日常生活和专业领域中,人们每天都要解决很多问题。而传统的问题解决理论――用一个模型解决所有的问题――很难支持各种类型问题解决。他根据问题的结构性维度,在良构问题到非良构问题的连续统一之间区分了十一种问题类型,依次为逻辑问题、算法问题、故事问题、规则应用问题、决策问题、故障排除问题、诊断解决问题、技巧/策略问题、案例/系统分析问题、设计问题、两难问题、概括等。他认为“如果教学技术专家能阐释清楚每种问题的性质、问题表征、以及在解决各种问题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认知和情感过程,那么我们也就可以明确哪些个体差异因素可能与这些过程相互关联,也就可以为支持各种问题类型解决的学习构建教学设计方法”。因而,在对问题进行分类的基础上,乔纳森还对每种问题的特点和认知活动进行分析、创建心智模型。此外,他还对问题解决的关键认知技能进行了研究,目前,他认为,在学习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主要有三种关键的认知技能:类比推理、因果推理以及讨论。
(2) “用技术学习”――乔纳森的技术观
以“媒体人”起家的乔纳森对媒体技术有着浓厚的兴趣,也一直从事着与技术相关的实践和研究工作。从电视、音视
频技术、计算机、多媒体到互联网技术,在多年的媒体技术应用和教学工作实践中,乔纳森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技术观。
在乔纳森看来,技术不仅仅是硬件,还包括促进学习的任何一种方法,以及促使学习者参与所作的设计与环境。源于其拥有认知科学的知识背景,他特别强调支持认知活动的思维技术的研究,尤其是认知工具的研究。他认为“认知工具是指触发学习者思考并辅助特定认知过程的计算机工具。”常用的认知工具有语义组织工具(数据库、语义网络)、动态建模工具(专家系统、概念***、系统建模工具、微世界)、信息解释工具(视觉化工具)、超媒体以及交流对话工具等”。
关于学习与技术的关系,教育技术界的许多学者都做过论述。乔纳森认为,在传统教学中,技术往往被用作是知识传递的工具。人们通过与技术交互,从技术中接受信息并且尝试去理解这些信息。技术作为信息的载体和学生的导师,学习者是“从技术中学习”。这种技术传递教学信息的观念是错误的。技术不应该被用做被动的学习者运输和传递设计者信息的工具,而应该作为学习者学习的工具,让学生参与有意义的学习,即“用技术学习”。因为当学习者作为被动接受存储技术所传递的那些需要处理的信息的“容器”时,他们并没有进行有意义的学习,而当学生把技术作为开发和分享自己的“食物”的工具时,他们在进行有意义的学习。
在问题解决活动中,技术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技术作为认知工具,帮助学习者表征、建构自己的世界观和理论;技术作为社会中介支持在对话和交流中学习;技术作为学习的伙伴,与学习者一起分担共同的认知任务,支持在反思中学习。此外,技术可以帮助学习者搜索信息,进行信息查询;可以作为知识表征的工具对学习任务和问题空间进行建模;可以作为建模工具和交流工具支持决策。这些对技术的理解为其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中的技术设计提供了观念和方向上的指引。
(3)建构主义学习环境设计――乔纳森的教学设计思想
建构主义学习观认为学习是“知识的建构”,学习是“意义的社会协商”,强调学习的真实性、情境性、复杂性。基于此种学习隐喻,乔纳森认为,要促进学习者有意义的学习,特别是有目的的知识建构,应该给学习者创建适当的学习环境,走向建构主义指导下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的主要工作就是设计学习环境,让学习者在真实境脉中进行有意义学习,实现个体和群体知识的建构。1999年乔纳森提出了活动理论作为建构主义学习环境设计框架,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对其进行精细化和体系化研究,尤其在技术支持的知识表征、思维技术、认知工具、概念转变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逐渐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学习环境设计理论体系。
在乔纳森的教学设计观中,学习活动分析是整个教学设计活动的基点,活动理论作为学习活动分析和学习环境设计的基本框架。建构主义学习环境设计模型包括六个要素:(1)问题/项目空间:即选择一个问题做为学习焦点。(2)相关案例:提供相关的案例或工作范例以启动基于案例的推理、提高弹性认知。(3)信息资源:即提供学习者能够及时获得的可供选择的信息。(4)认知工具,促使学习者参与并辅助特定认知过程的计算机工具,包括问题/任务表征工具、知识建模工具、操作支持工具和信息收集工具。(5)对话和协作工具,即提供对话交流工具,支持对话共同体、学习者共同体和知识建构共同体。(6)社会/境脉支持,即为学习环境提供物理的、组织的、社会文化的或境脉的支持。六个要素相互关联,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问题是整个学习环境设计的焦点和核心,其他五个要素的设计都要围绕着问题进行。
2 学科建设――戴维・乔纳森的教育技术实践
实践是理论研究的源头活水,戴维・乔纳森在教学设计理论上的重大突破来源于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的双向互动。他所做的实践工作绝大多数是关于教学设计方面的。在1990年,建构主义认识论逐渐得到广泛支持,但却很少在学校和课堂中进行实践,因为很难确定支撑建构主义的理论原则。为了促进学校教学实践的变革,乔纳森在理论上提倡建构主义引导教学系统的变革的同时,还在实践层面不断进行技术设计开发、开展各种实证性研究。诸如研究和设计了多种认知与建模工具以支持学习者的认知建构过程;开展专家系统、案例库、微世界等在教学中具体应用方式的实证研究;设计开发真实、具体的建构主义学习环境案例等。这些工作使得建构主义学习环境模型逐渐精细化、体系化,其可操作性和对实践的指导性不断得到增强。这些教育实践的实证性研究同时也证实了建构主义信念的有效性,从而推动了建构主义思想在学校教育乃至非正式教育中的传播和推广,促进了教学设计领域的实践转型。
此外,乔纳森在教育技术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所工作过的大学中,他负责设计和修正了多所学校的硕士、博士学位课程和人才培养计划等项目。并且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开设了许多课程,开发了相关的课程材料。其中,由乔纳森主编的《教育传播与技术研究手册》(1996年第1版,2004年第2版) “这是第一本系统总结教育技术前人研究的著作,这个领域渴望和等待了许多年”。可以说这是教育技术学领域的一本巨著,成为教育技术学领域研究生和从业者的必读书目。
三、戴维・乔纳森学术思想评介
1 乔纳森学术思想的重构和解读
作为人物思想研究,对其学术生涯以及其理论体系孕育与发展的领域境脉进行考察,进而对其理论和实践研究进行解读和重构是非常必要的,从中可以更加深刻的理解其思想的内涵。
乔纳森的学术生涯和生活经历非常丰富,跨越了多个学科和专业。大学学习工商管理专业,校园兼职“媒体人”的体验让他对媒体技术产生了兴趣,并且确定这就是他所追求的东西。工作后不久他就重返学校,攻读初等教育“教育媒体”专业硕士学位课程,进行教育媒体与技术方面的学习。1976年,他获得了Temple大学教育技术和教育心理学专业教育学博士学位。随后在北卡洛琳娜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专修计算机科学、统计学和哲学。在攻读博士期间,乔纳森几乎修完了所能学到的所有学习心理学方面的课程。从那时起,他就开始研究技术在知识表征中的作用,并成为他一生的研究主题之一。这些丰富的学***历与实践工作为其以后的学术研究打下了宽广而坚实的基础――乔纳森的研究跨越了教育技术、认知科学和学习科学领域,使得他在教学系统转型期间能够成为教育技术领域的领潮者。
20世纪90年代初,学习理论领域发生了深刻变革。学习的建构主义观、情境观、社会文化观的兴起引发了教学系统设计领域的转型。乔纳森率先从认识论视角对教学设计范式转变进行了哲学反思,提出了教学设计哲学范式应该从客观主义走向建构主义。他提出应该研究支持建构主义学习观念的教学设计模式。1999年,他提出了建构主义学习环境的设计框架,并对其组成要素进行了深入研究。
在阅读其文章、著作的过程中,不难发现“超文本”、“建构主义”、“有意义学习”、“问题解决”、“心智模型”、“认知工具”、“建模”、“学习环境设计”是其学术研究和实践工作中的高频关键词。在分析其学术研究和实践工作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建构主义为乔纳森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认识论和哲学基础。有意义学习、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乔纳森所有工作的目标。问题解决作为最有效的有意义学习方式,是其理论和实践工作的核心。创设基于问题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环境是实现其教育理想的有效手段。心智模型、认知工具、建模的研究为建构主义学习环境设计和建构主义教学实践提供了技术和方法支持。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中,学习者可以充分发挥其主体能动作用,借助建模和认知工具进行知识的意义建构,通过深度思考,实现概念转变,达到有意义的学习(关系结构***见***3)。
2 乔纳森的学术贡献与启示
乔纳森的研究横跨教育技术、学习科学等几个不同的学科与领域,且在这些学科与领域中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对包括教育技术学在内的学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也给予我们诸多的思考和启发。
(1)乔纳森引领了教学系统设计研究的转型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建构主义思潮、情境认知与社会文化理论研究的兴起,学习理论发生了深刻的科学***。学习领域的深刻变革也促发了教学系统设计领域的巨大转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建构主义学习环境设计与开发成为教学系统领域新的研究方向。
1990年,乔纳森率先指出教学系统设计领域要发生一场***。1991年,乔纳森在《教育技术研究与开发》(ETR&D)杂志上发表文章“客观主义与建构主义:我们需要新的范式吗?”,从认识论视角对教学设计范式转变进行了哲学反思,认为教学系统设计哲学范式应该从客观主义走向建构主义。教学设计应该由教学系统设计转向学习环境设计。“就在那个时期,我们这个领域走向了一个新的、不同的方向,这对教学技术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分水岭。”1990年代中期,针对梅瑞尔等人提出的应该将教学设计建立在科学基石之上、坚持教学设计专业化发展路线的观点,乔纳森发表了《教学设计理论中的确定性、决定论和可预测性:来自科学的教训》一文,批评了以实证客观主义为理论基础的教学设计模型,并对有关学习情境的特定假设提出质疑。乔纳森等人认为教学设计领域应以开放的心态积极应对外界环境的变化,建议运用解释学、模糊逻辑和混沌理论作为教学设计的理论基础,并依据这些理论的启迪在教学设计层面上做出一些创新性的努力,进一步明确了教学设计的未来走向。近20年来,教育技术领域的研究问题以及研究方法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站在教育技术峰顶”的乔纳森就是这场变革的引领者和推动者之一。
(2)乔纳森促进了教学设计与学习科学的融合
乔纳森的主要研究领域在教学设计领域,他认为教育技术领域“一直是一个技术驱动的领域而不是学习驱动的领域。……但是,如果我们以分析技术而不是分析学习为出发点,那么我们的失败是不可避免的。”教学设计的重心应该放在对学习过程的支持上。所以,他不仅在宏观上从哲学、认识论层次论述和引领了教学系统设计的转型,而且,还在微观层次上从学习科学视角对知识建构和心智模型进行了研究,使得建构主义思想得以在教学实践中实现和推广。
学习科学与教学系统设计是两个非常相关的领域,在应用技术促进人的高级学习方面有着共同的研究旨趣。乔纳森认为“教学设计与学习科学是设计教学的两个不同的方面。教学系统技术源自行为主义的传统,关注教学传播。其基本假设是:如果你能够更有效的传递教学,那么学生就会学得更多。学习科学更多地关注交互,认为在学习过程中学生是一个主动的参与者,而非仅仅是呈现知识的解释者。”乔纳森认为“在建构主义方面,我的主要工作是推动了教学系统技术向学习科学的方向发展。”其建构主义学习环境的设计模型的突出特点就是对微观知识建构过程的关注,以及对认知活动进行技术支持。而且,其对认知过程和认知技能的研究在某些程度上已经超越了教学设计的研究范畴,而更加趋向于学习科学的研究领域。
(3)乔纳森为教育技术学青年学子树立了榜样
作为教学系统设计新一代的领***人物,乔纳森引领了20世纪90年代教学系统技术的转型。在文献研读以及与乔纳森交流过程中,我们发现他是一位充满激情、充满好奇心的学者,也是一位对目标理想执著追求的“攀登者”。虽然他涉足领域非常广泛,但是多年来一直围绕“问题解决”进行研究和实践。从他的教育背景和学术生涯中,我们不难看出,乔纳森之所以取得了如此重大的成就,一个重要根源就在于其深厚的多学科背景、宽广的多学科交叉研究的视野和宽阔而包容的多元化研究路线。他的商务管理学士、基础教育研究的教育学硕士、教育媒体与教育心理学专业的教育学博士学位,以及和后来从事的计算机科学、统计学和哲学的博士后研究,对于他的学术研究奠定了宽广而坚实的基础。此外,强烈的问题意识、满怀激情的探究问题、对教育技术学学习变革与教学矢志不渝的追求以及开放的心态都是其能够取得如此成就所不可或缺的。
教育技术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它与认知科学、学习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诸多学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于我国教育技术学青年学子而言,乔纳森的学术生涯和学术成果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在学习和研究实践中,我们应当以更加宽广的学术胸怀、广阔的学术视野和扎实的相关学科学术基础,深入到的学习和教学情境与现场之中,开展教育技术学的学习和研究。唯有如此,教育技术学对人类学习和教育教学的价值才能得以体现,教育技术学的学术地位才能够得到认可,教育技术学应有的学术尊严才能得以维护。
四 结语
会计出纳论文第5篇
[关键词]信息技术;信息技术采纳;管理信息系统
中***分类号:F270.7;F0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2016)03-0019-07
一、问题的提出
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和信息系统(Information System)已经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是在当前4G乃至5G移动通信技术和高速光纤互联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环境下,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在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生活质量等方面的作用得到了更加明显的体现。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与经营活动和大众生活的互相融合成为当今时代的重要特征,同时也促进了管理信息系统领域研究的繁荣。
组织和个人对信息技术的采纳决定了信息技术的发挥效果,信息技术采纳关注的是组织及个人对信息技术接受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相关问题。在过去的近二十年里,信息技术采纳问题一直是管理信息系统领域中非常重要的热点问题.并取得了很多重要的成就。Fishbein和Ajzen的理理论(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Davis的技术接受模型(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Rogers的创新扩散理论(Innovation Diffusion Theory)、Schifter和Aizen的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以及Venkatesh等的技术接受和使用统一理论(Unified Theory of Acceptance and Use of Technology)都是信息技术采纳问题的经典模型和理论。Venkatesh和Davis、Taylor和Todd对以上经典采纳模型进行了补充和扩展,从新的理论研究视角和采纳对象视角来研究信息技术采纳行为。本文通过整理和分析近年来在管理信息系统领域国际顶级期刊中有关信息技术采纳问题的论文,总结学者们的研究成果,结合当前信息化建设高速实施的背景,展望信息技术采纳研究的发展方向。
二、研究方法
本文按照与研究主题相关的关键词分别进行检索搜集文献,通过使用EBSCO、JSTOR、Emerald等数据库和Google Scholar搜索工具。按照IT Adoption、IS Adoption、Information Technology Adoption、Information System Adoption、IT Acceptance、IS Acceptance等关键词进行全文检索,筛选出有关信息技术采纳问题的文献。为保证所选文献能够代表对信息技术采纳研究的最高水平,本文将文献期刊来源限定在信息系统研究领域内的国际顶级期刊。包括MIS Quartedy、Information&Management、Information Systems Research、Management Science、Decision Sciences、Decision Suppo~Systems、Journal of Management Systems、Information systems Journal、Information systems等。
本文通过对文献的整理和分析,将信息技术采纳研究划分为理论引入和验证时期、理论修正和整合时期以及多元化研究时期,并结合当前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的背景,探讨信息技术采纳理论研究的发展方向。
三、信息技术采纳研究发展阶段
理理论是信息技术采纳研究的基础性理论,1975年由美国学者Fishbein和Ajzen提出,用以分析态度影响个体行为的现象,主要研究从信息感知到态度形成的过程。理理论考虑到主体的行为受到行为意愿的影响,从主体行为的角度为后来的信息技术采纳研究奠定了基础。理理论的结论主要包括:行为主体的实际行为受到行为意愿的影响,行为主体的行为意愿受到主体的态度和主观规范共同影响,主观规范受到规范信念和依从动机的影响。
(一)理论引入和验证时期
1989-1995年可以被认为是采纳理论在信息技术研究领域中的理论引入和验证时期。该时期的主要代表性成果是Davis根据社会心理学研究领域中的理理论提出的技术接受模型。该模型被认为是信息技术采纳实证研究兴起的标志。
1.技术接受模型
Davis以理理论为基础,结合自我效能理论和期望理论提出了技术接受模型。技术接受模型去掉了理理论中的主观规范、规范信念和依从动机这三个变量,认为对行为意向的影响因素只有行为态度这个变量,而行为态度又是信念的因变量。Davis对理理论进行了如下的主要改造:从期望理论模型中提取出感知有用性,从自我效能理论中提炼出感知易用性,使用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取理论中的主观规范,形成了技术接受模型。
技术接受模型的主要假设包括:信息技术的实际使用行为由行为意向直接决定,行为意向由感知有用性和对信息技术系统的态度共同决定。对系统的态度由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共同决定,感知易用性决定感知有用性,外部变量可以通过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间接地决定使用者的使用意向和实际使用。Davis的研究结果表明:行为意向显著影响实际使用行为,感知有用性对行为意向的影响作用大于态度对行为意向的影响作用,感知有用性对态度的影响作用强于感知易用性对态度的影响作用。技术接受模型的目的是提供一个较为开放的普遍适用模型.据此可以了解外部变量对使用者信念、态度及意向的影响,以及对信息技术使用的影响。
技术接受模型一经提出,引起了管理信息系统研究领域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一些学者对技术接受模型的正确性进行了验证。Adams等分别利用语音信息和电子邮件两种电子信息系统用户的数据,检验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这两个变量在电子信息系统使用中的重要作用。Segars和Grover对技术接受模型中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的结构效度和模型适用性进行了详细检验。Chin和Todd对技术接受模型的稳定性、信度、效度和操作化合理性等问题进行了检验,发现外部变量对个体行为意向的影响作用可以通过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这两个变量来解释。
但也有学者对技术接受模型提出了质疑。Gefen和Straub通过对电子邮件使用行为的研究,发现性别对感知和使用电子邮件系统行为的影响差异性很大,而性别差异仅仅是文化差异的一个基本方面,因而他们认为技术接受模型中舍弃主观规范的做法值得商榷。由于在组织环境中,信息技术的使用者会受到外界带来的压力,因而应该考虑主观规范。Lefris等发现技术接受模型对系统使用的解释度只有40%,据此推断技术接受模型中没有包含一些重要的变量.只有加入组织和社会变化过程等变量,才能提高技术接受模型对信息技术采纳行为的解释能力。
2.同时期其他理论
受到技术接受模型将社会心理学领域的理论用于探索信息技术采纳行为问题的启发,同时期的其他学者尝试将社会心理学领域的其他模型和传播学领域的模型引入信息技术采纳研究领域。提出计划行为理论、社会认知理论(Social Cognitive Theory)、任务技术匹配理论(TaskTechnology Fit Theory)和创新扩散理论等。这种多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带动了信息技术采纳研究的繁荣。也为后来信息技术采纳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计划行为理论是由理理论扩展而来,Schifter和Ajzen认为个人行为意向不能全部由个人意志决定,常常会被其他个体的行为所影响,所以他们在理理论的基础上增加了感知行为控制变量。由此,计划行为理论中个人行为意向的决定变量变成了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感知行为控制变量,而感知行为控制变量由控制信念和感知便利性共同决定。
社会认知理论的一个关键变量是自我效能,是指个人对执行某种任务能力的自我评估。Hill等研究了自我效能在大学计算机课程中对计算机使用行为的影响作用。研究发现,使用计算机的先前经验与用户使用计算机的信念有影响关系.但并不能直接影响用户对计算机使用的决定,而自我效能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了用户对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使用。Burkhardt和Brass使用纵向研究方法研究了计算机化的信息系统中自我效能对技术创新采纳的影响作用,发现自我效能高的雇员较自我效能低的雇员率先采纳创新技术,也更加明显地提升了自我能力和中心化的程度。Gist等的研究结果显示,在计算机软件培训过程中。自我效能高的参与者比自我效能低的参与者明显获得了较好的成绩。
Goodhue和Thompson提出的任务技术匹配理论认为,如果信息技术能够得到使用,并能够很好地匹配用户所要完成的任务,那么信息技术将提高个体绩效。Goodhue和Thompson通过对600名在26个非信息系统部门工作的、使用25种不同信息技术的员工数据进行检验,结果部分支持了理论上的假设。即技术特点和任务特点决定了技术任务的匹配关系,而技术特点和任务特点的匹配关系和信息技术的实际使用共同影响了个体绩效。
创新扩散理论由Rogers提出,传播学认为创新是以一定的方式,随着时间的推进在社会系统中进行传播的过程。借鉴传播学对创新的定义.创新扩散理论认为,个体对于创新持有不同程度的接受意愿。因而接受创新的人口比例随着时间推进,呈现近似正态分布。因此,当使用累计比例曲线来代替随时间推进的正态分布接受曲线时。就呈现为s型曲线,也就是著名的创新扩散S曲线理论。
(二)理论修正和整合时期
1995-2003年可以被认为是信息技术采纳问题研究的理论修正和整合时期。技术接受模型是信息技术采纳研究的基础性理论,随着研究的深入。有学者指出技术接受模型中的变量结构过于简单。不能准确地描述用户对信息技术的采纳行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因此,对信息技术采纳理论进行修正和整合的研究工作成为该时期的主流。
1.技术接受模型的修正
由于对技术接受模型中感知有用性、感知易用性、行为意向和态度这些变量之间的关系一直存在不同见解,学者们通过对技术接受模型进行修正,提高了模型的解释力。Venkatesh和Davis在新的修正模型中引入了能够影响感知有用性的社会影响过程和认知工具性过程.改变了感知有用性仅受外部变量和感知易用性影响的关系。并将该模型命名为扩展的技术接受模型(Extended 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模型中的社会影响过程包括主观规范、形象等变量。以及自愿性、经验等调节变量;认知工具性过程包括工作相关性、产出质量、结果展示性和感知易用性等变量。
扩展的技术接受模型的主要改进体现在:一是变量的差异.扩展的技术接受模型舍弃了技术接受模型中的态度变量.扩展出包括主观规范和形象等相关的社会影响因素,加入了认知工具过程变量:二是扩展的技术接受模型为了达到便于操作的目的。排除了理理论中的社会因素,使用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这两个变量衡量信息系统的使用决定;三是扩展的技术接受模型在理论上更加完善,深入考虑了在信息系统使用中,社会影响过程和认知工具过程对感知有用性的影响。实证检验结果也说明了扩展的技术接受模型具有更强的解释能力。
2.模型的整合和扩展
Taylor和Todd使用计算机资源中心12个星期内3 780名访客的数据,从中挑选出786个潜在用户行为数据,分别检验了技术接受模型和两个不同的计划行为理论修改模型。结果显示,将计划行为理论中的信念结构分解后的模型对行为意向的解释度更高。因此,他们提出解构计划行为理论(Decomposed Theory of PlannedBehavior),并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显示,解构计划行为理论通过设计战略和实现战略的应用来影响系统的使用,从而给出了对行为意向更加全面的解释。这也标志了信息技术采纳研究开始对多个理论和模型采用整合和扩展的研究方法.例如,将任务技术匹配理论、动机模型与技术接受模型进行综合。学者们发现不同特性的群体对信息技术的采纳存在差异,于是在模型中加入若干调节变量以增强模型的解释能力。经验、性别和年龄等是被考虑和研究较多的调节变量。
会计出纳论文第6篇
关键词:语意;象形文字;提炼;转化
一、相关概念
1.1产品语意学的概念
语意的原意是语言的意义,而语意学是一门专门研究语言意义的学科。设计界将研究语言的构想运用在产品设计中,因而有了“产品语意学”这一术语的产生。
产品语意学正是在符号学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把符号学运用在产品设计中而形成整套的语意体系即产品语意学。其主要研究对象是视觉***形、***像和型态。而产品的外部形态实际上就是一系列视觉符号的传达,产品形态设计的实质也就是对各种造型符号进行编码,综合产品的形态、色彩、肌理等视觉要素,通过对使用者的刺激,激发其与自身以往的生活经验或行为体会相关联的某种联想,传达产品的实际功能,说明产品的特征,使产品易懂易用。通过设计语言和符号的作用,把设计造型语言的观念传达给用户并使之理解和接受,它具有“传情达意”的作用,体现了设计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并成为沟通设计师与用户之间的桥梁,是传递信息的媒介。
1.2纳西象形文字
纳西象形文字是由我国西南滇、川、藏交界的丽江地区的纳西族人创造出来的传统象形文字,由于这种文字是通过纳西族的祭司“东巴”掌握和传播开来的,因此又被称为“东巴文”,其主要功能是用于书写宗教经书以及在宗教仪式上使用。
纳西象形文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象形文字之一,它的形成和发展历史悠久,被称为目前世界上唯一存活的象形文字,是人类社会文字起源和发展的“活化石”,曾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记忆遗产。因其保留了人类早期文字产生演变的珍贵信息,所以具备了很高的研究价值。
二、纳西象形文字与产品
纳西象形文字它独有的行与意,传达出了原始之美、粗犷之美、怀旧之美、艺术之类、崇祖之美!从产品设计的角度来看,它是一种特殊的承载信息的符号,同时也是一种极具语言特征的***画,它通过自身的造型信息,使人们望文生义,往往凭借直观感受就能理解其符号所蕴涵的语意信息。由此在产品设计中运用纳西族象形文字,不仅能够准确传递产品信息,还能起到宣传、教育、传承的功效,使产品具有趣味性、情感性、和鲜明的地域特色。须将象形文字,依循其内涵,分析提炼,结合产品进行设计转化,力***使产品“形式表达情感”、“形式传达文化”。使产品形式传达出情感性意义,以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对象形文字语意的提炼,使之与产品转化,能使古老的文字作为传统元素在新的时代下延续生命。
三、现状分析
3.1目前产品语意学研究现状分析:
产品语意学是研究人造物的外在表象在使用情境中的象征特性,并将此应用于设计中。产品语意学概念的提出重要意义在于突破了传统设计理论将人的因素都归于人机工程学的做法,拓宽了人机工程学的研究领域,从而不但使产品可以体现出人机性能,满足人机操作的实用性要求,并且可以将设计因素逐步深入到人的心理、精神等范畴。产品语意反映了心理的、社会的及文化的连贯性,使产品成为人与象征环境的连接者,产品语意构架起了一个象征环境,超越了一般自然社会的影响,产品语意融合了技术、材料、工艺,实现了一种系统的和谐美,合理的运用语意理论和各类设计符号,对所设计的产品充分的进行调研分析,在此基础上可以从形态、材质、消费心理等等多方面对产品进行设计和语意理论的实践。优秀的工业设计在对产品语意的把握上经过系统、全面的分析,充分运用设计符号使得产品的功能与形式,功能与意义达到高度统一。
3.2目前对纳西象形文字进行语意提炼运用的研究现状分析:
目前从语言学研究角度来说。近一个世纪以来,纳西象形文字由于它具有的浓厚的***画意味,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极大兴趣,学者接踵而来。国内学者方国瑜、陶云速、杨仲鸿、李霖灿、和志武以及美、法、英、俄、意大利、联邦德国、日本、挪威等国的学者洛克、巴克、杰克逊、古拉特、安东尼·约克瑟、麦克汉、伊腾清司等等都有东巴文化论著和各种字典、词典出版问世。近年来,国内研究纳西象形文字的学者成批涌现,研究领域不断扩大,研究方法也不断改进、创新,但基本上都还是局限于语言学研究的范围之内。
目前从设计的角度来说,纳西象形文字的运用领域比较少,在设计领域仅限于旅游产品中,类似于直接在挂件上刻纳西象形文字,背面刻有纳西象形文字的翻译;视觉传达设计中直接用纳西象形文字的形,主要是运用了理解的距离感,起到装饰的作用。而在产品设计领域的运用却很少,处于原始、粗放的开发运用状态,大都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入的挖掘象形文字的能指和所指,不利于文化的传承,文化只有很好的与现代设计相结合,才能焕发灿烂的生命。纳西象形文字作为古老的文化遗产,有着丰富的内涵与历史价值,将其运用于产品设计中,在以往的产品设计中也有尝试这样做的,但都只限于直接贴用象形文字,或者简单、粗放的开发运用,而没将其立体化、功能化、情感化。或者没有将其与我们的现代产品进行有创造的结合。
四、纳西象形文字运用于产品设计中
4.1纳西象形文字的特征
纳西象形文字,是用临摹***像的方法写成,以一字像一物或一事、或一意,但又与***画的惟肖惟妙求其美感的方式不同,它是用简单笔画描绘具象事物的轮廓来表达的、笔画表现非常简洁,但很多字又具有相似性,很容易混淆,所以在表现不同的文字时又需要有细微的分别;“既欲其简,又欲其别,造字的方法很质朴,其技巧令人深思”。它的造字构成法则有:轮廓提炼、形体夸张、情景描述、显著特征等。其具有朴素、稚拙、生动、自然的艺术特点。
4.2将纳西象形文字运用于产品设计中的优势
首先是其象形,其次是其古拙,第三是因为少见。由于象形文字是远古先民对生存自然环境和自身状况的一种描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最纯粹的、最质朴的和最直接的设计创作,美的规律也是最简单直接的运用,它的美自然是一种原始朴实的美。对于现代人来说,会产生一种返朴归真的感觉,无比亲切。
4.3纳西象形文字的语意提炼方法
纳西象形文字具有的古朴、幼拙和***案般的形体特征奠定了其作为设计元素的重要基础,对于今天的设计界来说是不可多得的设计素材。由于其具有动态性和结构搭配灵活,也展现出了它在现代产品设计中运用的潜力,它所蕴含的朴素的自然美和动态美、情境美使其很快的被设计师所接受,并运用到现代设计的文化符号中,这也是人们对返璞归真和自然追求的表现。从文字的造型法则和特点来看,可以运用重组、变形、解构、拼凑、重点突出、加减法来提炼。
4.4将提炼语意结合具体产品进行设计转化
在以产品语意学这个全新的视角去诠释纳西象形文字的基础上,分析其***画文字的特征、内涵。将其提炼的语意运用在产品设计中,结合具体的产品,如茶杯、杯垫、果盘、餐具等进行设计转化。使其立体化、功能化、产品化、情感化。在产品语意学基础上的运用,使产品设计的思路更加丰富,产品设计的成果更加优化。提高了产品的认知与审美价值,激发了消费者的心理与情感共鸣,为产品形象构建及品牌宣传提供了有利契机;纳西象性文字作为最纯粹、最质朴的和最直接的传统文化,运用在产品设计中,也有助于提升产品设计的文化内涵,塑造整体品牌形象;用产品语意学来分析提炼文化,也有益于不断激励产品设计形式的创新,设计角度的创新,不断吸收新的技术,拓展更广泛的设计视野,提高产品设计的整体水平。
五、将纳西象形文字运用于产品设计中的意义
5.1有利于文化传承
纳西象形文字是我国民族文化中的重要一支,现在正处在濒临灭绝的边缘,在丽江,会读和会写纳西象形文字的人越来越少,东巴的传承也令人担忧。对纳西象形文字形、语意进行分析、提炼、运用,希望能够对文化的传承及文字、文化在产品设计中的运用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使得产品更具人性化、趣味性,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文化只有很好的与现代设计相结合,才能焕发灿烂的生命;有利于进一步发掘象形文字的内涵,突破用原文字直接做设计的界限。通过对其进行提炼,结合产品进行设计转化,从而让象形文字这种边缘文化发出应有的声音,在更大的程度上和更多的方式上利用这种边缘文化。对于传承古老优秀的文化有重要的意义。
5.2有利于设计元素的多样化
纳西象形文字作为古老的记录人类历史的文字,将唤起人们孩提时代的记忆,唤起机械时代对农耕时代的怀念。在产品设计中运用其形、意,将丰富产品的内涵,使产品设计更生动、有趣。纳西象形文字是一种文字形态,同时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而且是其中辉煌灿烂极具特色的部分。将其进行语意提炼运用于产品设计中,能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且使产品形式能够解释和表达其内部功能及使用状况,通过视觉和形式的暗示进行操作语意的传达,以此实现人机之间信息的沟通和交流,使产品更具人性化。
结论
随着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设计开始从有形设计向无形的设计转变,从物的设计向非物的设计转变,从一个强调形式和功能的技术文化转向一个非物质的和多元再现的人文文化。这就要求我们的产品设计能够有更丰富的表情和意象。提炼纳西象形文字将其运用于产品设计中,不仅丰富了设计语言,且有利于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延续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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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受之.世界现代设计史.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
会计出纳论文第7篇
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会计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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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
从准则的制定方面来看,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先后成立了会计准则研究和制定机构,致力于会计准则制定和起指导作用的会计理论的研究。这一时期,会计准则研究成果主要有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的51份《会计研究公报》(Accounting Research Studies,ARS),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1970年的《企业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概念和会计原则》(Basic Concepts and Accounting Principles Underlying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Business Enterprises),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的《会计原则推荐书》以及加拿大特许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属会计与审计研究委员会于1946年的《公告》第1号等。
然而,由于受逻辑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强调经验证实的影响以及环境的压力,会计职业界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发展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从而限定了可供选择的会计方法。因而,其研究方法实质上仍是仅仅运用古典归纳法对现行会计实务和惯例加以选择和认可,的研究公报都是就事论事,缺乏前后一贯性。总之,逻辑实证主义与归纳法的内在一致性使得这一哲学方法主导下的会计理论研究成果无法适应日新月异的会计环境对会计理论变革的需求,其证实原则和归纳法窒息了需要通过演绎逻辑推导出来的对会计原则的制定起指导作用的会计理论的产生和繁荣。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虽然与归纳法内在一致的逻辑实证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占据了会计理论研究方***的统治地位,但不可忽视的是,逻辑实证主义认为命题的证实分为“逻辑证实”与“经验证实”的思想也对会计学术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逻辑证实注意“一方面强调经验证实的意义,另一方面又强调对命题进行语义分析的地位”(解战原、胡明,1991),这在会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上主要表现为演绎学派和归纳学派的相互借鉴和融合。“归纳法和演绎法两者的理论都可能是描述性的(如实的)或规范性的”(亨德里克森,1983)。归纳会计学派为增强自己描述性理论的一致性和说服力,大量采纳了演绎的方***,井尻雄士(Ijiri,1975)的《会计计量理论》(Theory of Accounting Measurement)便是一种以归纳推理命题和演绎推理理论两者为依据的描述性理论的例子。演绎会计学派为使其理论及其前提假设更符合现实和更具说服力,也采纳了归纳会计学派归纳推理的方***。如钱伯斯(Chambers,1966)的《会计、计量与经济行为》(Accounting, Measurement and Economic Behavior)就是一本使用归纳推理命题和演绎推理理论的规范性理论著作(亨德里克森,1983)。
证伪主义主导下的70年代至80年代中期的会计理论研究
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落后,导致了会计理论的研究在相当一段时期跟不上环境的瞬息万变。于是一些学者开始引进由波普尔(K.Popper)所开创的证伪主义科学研究方***。证伪主义又名批判理性主义、可错主义,其核心思想可归纳为“反归纳主义”和“经验证伪原由”。过去,许多科学家和哲学家都认为,科学是“经验的科学”,科学知识来自对经验事实的归纳,因此,归纳法是科学发现的方法。而波普尔则认为,任何科学命题都无法用观察经验来证实,因此,不可能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建立普遍真理,应该是“理论先于观察”,科学的发展模式应该是“问题理论猜测反驳新问题”。波普尔还提出了与逻辑实证主义“证实”原则针锋相对的“证伪原则”,他认为,经验观察的重要性不在于证实,而在于证伪。证伪主义虽然是随着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但其对于包括会计理论研究在内的社会科学研究有着同样的指导意义。
反归纳主义对会计理论研究的影响表现在继续运用演绎法进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从而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起指导作用。在认识到“会计假设-会计原则”这一演绎逻辑所形成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内在缺陷和对现行财务会计问题解决乏力后,1971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理事会决定成立以特鲁伯罗特(R.M.Trublood)为首的财务会计目标委员会,这标志着形成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另一条思路已经开始启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取代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后,以特鲁伯罗特报告为基础,继续进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最终在1973到1985年陆续了第1辑至第6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英国会计标准筹划委员会(ASSC,1975)的《公司报告》(The Corporate Report)也是“反归纳主义”运用于会计理论研究结出的硕果。“经验证伪原则”则是通过经济学等其他学科间接影响到会计学的,即实证经济学和财务学的发展导致了实证会计的产生,但对会计理论研究的影响却是***性的。实证会计研究以美国的鲍尔(R.J.Ball)和布朗(P.Brown)于1968年在《会计研究杂志》发表的《会计收益数据的实证评价》(An Empirical Evaluation of Accounting Income Numbers)为起始标志。随后,比弗(Beave)、瓦茨(Watts)和齐默尔曼(Zimmerman)在70年代所做的一系列开拓性贡献,使实证会计理论在西方财务会计理论中获得认可、普及和发展。实证会计研究的兴起,结束了会计理论界规范研究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规范与实证两大学派,既相互竞争又相互促进,从而极大地促进了会计理论的发展。
信息观和方***前后不一贯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随着欠发达的市场经济、工业经济向发达的市场经济、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转变,越来越表现出其不适应性。在面向复杂多变、日趋激烈的外部环境时,外部投资者、经营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面向未来、面向市场作出适合现在的正确的经济决策”(谢诗芬,2004),这对信息观和中途转向历史成本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成了新的挑战,甚至威胁着会计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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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
80年代中期以来精致证伪主义思想的引入
会计理论研究方***上的缺陷使得学术界对会计理论的研究再次陷入了困境。环境的变化迫使理论工作者继续寻找新的具有生命活力的科学研究方***。拉卡托斯(I.Lakatos)在批判地吸收其老师波普尔的朴素证伪主义思想和库恩(T.S.Kuhn)在《科学***的结构》中提出的“范式”(paradigm)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精致证伪主义思想,即把证伪不是简单地归结为理论与实验的关系,而是看作相互竞争的理论和实验的至少三方以上的复杂关系,当理论与实验观察不符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证伪,“实验是不能简单地推翻理论的”(解战原、胡明,1991)。
另一方面,众所周知,我们通常所说的广义实证会计,不仅包括以资本市场为研究对象的经验会计(empirical accounting),而且包括以会计***策的选择等为研究对象的狭义实证会计(positive accounting)。信息观和计量观属于经验会计理论,而以分红计划假设、债务契约假设和***治成本假设三大著名假设(Watts Zimmerman,1986)为代表的契约观属于狭义实证会计理论(PAT)。“如果对实证会计的哲学方***作更加严格的分析,并结合瓦茨和齐默尔曼在《实证会计理论》和《实证会计理论:十年回顾》中的论述,可以发现,他们对证伪主义思想的运用,更接近于拉卡托斯的精致证伪主义而不是波普尔的朴素证伪主义。”(葛家澍、刘峰,1998)。
简言之,国际上的当代会计理论研究在规范会计理论方面,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为对象、以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为目标、以现值和公允价值会计为核心和特征;在实证会计理论方面,契约观、计量观方兴未艾,信息观也仍有一席之地。这些理论相互竞争、相互补充和印证,共同昭示了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未来发展趋势。它们也很好地诠释了精致证伪主义“应将证伪看作是相互竞争的理论和实验的至少三方以上复杂关系”(舒炜光、邱仁宗,1987)的思想。
总结与展望
会计理论研究一直在经历着科学研究方法和方***上的变革,受益于此,新的会计思想、会计概念和会计原则不断涌现,如世界各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财务报告的变革、“真实与公允”观念的提出、现值与公允价值会计模式对传统历史成本会计模式的挑战等。可以预见,随着科学研究方法和方***的不断改进和不断引入,会计理论将经历以公允价值会计取代历史成本会计为核心的全方位的变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每一次科学的重大发现都与研究方法的进步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以至于可以说“正确的研究方法,已成为科学进步的首要、甚至先决条件。我们说方***的形而上,涵义之一就在于此。”(葛家澍、刘峰,1998)但我们始终不要忘记,推动会计变革的根本力量并非科学研究方法和方***,而是会计环境。会计环境的变化对一定科研方法和方***指导下的会计理论提出挑战,使其只能消极地为自己辩解,而不再能积极地去预言和指导新的经验事实的发现(即拉卡托斯所谓的“退化的研究纲领”)。会计理论界为应对这种挑战,改进了原有的科研方法和方***,或引进新的科研方法和方***对无法适应环境变化的会计理论进行变革或重构,这使得新的会计理论这一“进化的研究纲领”能够重新适应新的环境的需求,预言和指导新的经验事实的发现。会计理论研究的历史实际上就是这种“进化的研究纲领”不断取代“退化的研究纲领”,亦即新理论不断取代旧理论的过程,这也就是拉卡托斯的科学发展的动态模式。
总之,一部会计理论研究史表明,新会计理论不断替代旧会计理论的过程实质上是在会计环境变迁影响下,科学研究方法和方***不断完善和更替的过程;在会计理论的研究中从来就不存在唯一的、包罗万象、无所不能的科研方法和方***;会计理论研究的不断演进既不是纯粹的逻辑演绎和逻辑实证过程,也不是纯粹的经验归纳和经验实证过程,而是量变和质变、连续和间断、积累与创新、进化与***相互交替的发展过程。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会计理论研究终将遵循精致证伪主义方***、完成以公允价值会计取代历史成本会计为核心的全方位的变革。
注释:
①我们认为这种增加披露的改革或对财务报告的局部改良(如财务业绩报告的改进)是运用归纳法构造会计理论的必然结果。这是因为财务报告直接面向使用者,会计对于环境的不适应性将直接表现为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等的降低,依据归纳法“科学知识来自对经验事实的归纳”的思路,环境对于会计所形成的挑战必然迫使归纳主义者从财务报告开始对会计进行改革,但由于其研究方法上的缺陷,不可能提出根本性的对财务报告的彻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