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务报表篇1
将母公司与其子公司视为一个统一的经济实体,为反映母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和承担的全部负债,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而编制的报表就是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又称合并会计报表、合并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组成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5.附注。 二、合并财务报表具有的特点 1.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主体是母公司。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构成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遵循特定的方法——合并工作底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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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篇2
1.确定合并范围。
被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应纳入合并范围,这里的控制指能决定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策。确定合并范围时,应注重实质性原则,即使母公司仅占子企业30%的股权,但母公司能够控制该公司的经营***策和财务***策,则应纳入合并范围。
2.统一会计***策和会计期间。
在日常工作中,母公司应要求合并范围内的企业使用统一会计***策和会计期间,以避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会计***策和会计期间进行调整。对于无法与母公司保持一致的情况,需要求子企业按照母公司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期间编制报表,然后再进行合并。
3.取得合并范围内企业的报表并编制成底稿。
取得母公司和子公司单户报表的数据,注意要求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统一格式的报表,避免出现格式不一致甚至报表项不一致情况。
4.编制抵消分录。
编制抵消分录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中最难的一个步骤。在编制抵消分录时,要消除所有的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对报表的影响这个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观点,深刻理解此点有助于理解各项抵消分录。
二、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简易方法
1.充分利用上年已编制完成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资产负债表有期初数,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有上年同期数,如要重新编制期初数和上年同期数,则意味着工作量翻倍,且财务数据收集的难度更大。对于有会计差错、合并范围变化、会计***策变化等原因需调整期初数和上年同期数的,应在上年已编制完成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以得到正确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上年同期数。
2.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消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消是在合并报表中最复杂的一步。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06),“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但在实务操作中,因恢复权益法核算再抵消步骤多、工作重复,一般均在成本法直接进行抵消。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中不再强调需采用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消处理,以下举例予以详细说明。示例:A集团拥有B公司80%股权,投资成本800万元;B公司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125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000万元,由于收到***府投入形成资本公积50万元,未分配利润180万元,盈余公积20万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抵消分录金额的确定:长期股权投资:A集团对合并范围内所有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均予以抵消,抵消后仅余对合并范围外公司的投资。本例中对B公司80%的长期股权投资800万元应该抵消;实收资本:合并范围内所有子公司的实收资本年末余额均应予以抵消,仅余母公司实收资本。本例中应抵消子公司实收资本1000万元。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抵消金额为子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乘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股权比例。本例中应抵消资本公积50*(1-80%)=10(万元)。盈余公积:盈余公积应抵消所有子公司的盈余公积余额。本例应抵消盈余公积金额为200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的金额为子公司的权益总额乘以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本例中少数股东权益金额为1250*(1-80%)=250(万元)。未分配利润:实务操作中,未分配利润一般用以上数据扎差计算出来,最后再跟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核对。本例中应抵消未分配利润800+250-1000-10-20=20(万元)。
3.内部债权债务的抵消处理。
内部应收应付抵消处理较为简单。实务操作中因集团内的企业交易一般情况形成坏账的几率很小,故一般要求合并范围内的企业互相形成的往来不计提坏账准备,从而也进一步简化合并报表的编制步骤。在编制报表之前应组织合并范围内的单位进行对账,并收集相互之间的往来信息,对单位之间的往来数据进行核对、汇总后即可编制抵消分录。
4.内部购销的抵消处理。
内部购销业务情况较多,可区分为内部购存货作为存货的,购存货作为固定资产的,购固定资产作为存货的,购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的。
(1)最简单的情况为内部购存货作为存货,并年度内销售已全部销售的。此种情况仅需按照内部销售的金额同金额抵消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仅需在利润表编制抵消分录,不影响资产负债表。
(2)内部购存货作为存货,但年度内未全部销售出集团外的,此种应计算出未对外销售部分存货的未实现毛利,然后抵消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存货。在下一年度如果该部分存货已经对外售出,需下一年度将该笔未实现利润不计入利润表中。
(3)对于内部购销涉及到固定资产的,处理较为复杂,且在折旧年限内均需进行抵消处理。在实务操作中,一般会尽量避免内部购销涉及固定资产的情况出现,有较小金额的交易出现,也可以适用于重要性原则在合并报表中不予以抵消。确需抵消的,应做好记录,以利于以后年度继续抵消。
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小结
合并财务报表篇3
关键词: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1 我国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有关规定
从20世纪80 年代起,合并财务报表就被称为欧美国家财务会计的难题之一。我国第一个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的专门准则是1995 年2 月***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一直沿用至今。针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步伐的加快,2006 年2 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并于2007 年1 月1 日正式实施,该准则对合并范围的有关规定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同时指出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不应纳入合并范围。对比新旧准则对合并范围的规定,新准则最主要的突破是更加强调“控制”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了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的基本理念,这一点在整个合并会计报表准则中都有具体的体现。新准则还明确规定除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外,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特点
2.1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企业集团是会计意义上的“主体”
从合并会计报表的概念来说,在投资方以对外出让资产、形成对子公司的控制性股权为代价而形成集团的条件下,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企业集团为单位,以纳入企业集团合并范围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销母公司和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编制的。整个机构内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股权关系为纽带,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但是,并不存在一个支配合并会计报表所列示的资源、并通过对着这种资源的有效运用或支配来谋求经济利益的“集团”这一会计主体。这种会计意义上的“主体”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会计主体,并不反映任何现存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个别会计报表反映的则是单个的***企业法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的对象是企业法人,是法律意义上的会计主体。
2.2 合并财务报表的外在表现具有弹性
一方面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理论(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所有权理论)的影响,不同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企业有可能选择不同的合并范围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另一方面现代企业为了分散风险,往往走多元化的经营道路。跨行业、跨部门的投资大量涌现,使得在一个集团内部出现业务性质完全不同的子公司。
2.3 合并财务报表具有其编制过程逻辑关系的正确性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是母公司以合并范围内的母公司、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除了对投资、债权和债务、所有者权益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外,对其余大部分项目都是进行直接相加)。在个别报表的条件下,企业的会计报表与账簿、凭证以及实物等有“可验证性”的对应关系,会计报表编制的正确与否,可以通过这种“可验证性”来检验。但是,在合并会计报表条件下,由于在编制过程中集团内部交易的抵销,合并会计报表与分散在企业集团各个企业的账簿、凭证以及实物不可能存在个别企业会计报表的那种“可验证性”关系,合并会计报表的正确性也仅仅具有逻辑关系正确与否的意义。
2.4 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通用性欠佳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报表应该同时满足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然而作为合并会计报表,其服务对象却仅仅局限于集团母公司管理层和母公司的股东,而对于外部的报表使用者,甚至于各子公司的报表使用者却意义不大。
3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合并范围的问题及建议
3.1 多层控股下合并范围确定的问题与建议
虽然我国合并会计报表准则对合并范围以拥有的表决权是否过半数为判断的依据和标准,并明确了这种拥有包括直接拥有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两种情况。但对间接拥有的表决权如何计算,缺乏统一的***策规定。而实务中存在两种不同计算方式,即“加法原则”与“乘法原则”。加法原则处理纳入母公司合并范围的某一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是其直接持有和通过另外的控股公司持有的该子公司股权之和。乘法原则的处理方法则是母公司直接持有的股权比例加上母公司持有其它控股公司的股权比例与这些控股公司持有的该子公司股权比例的乘积。选择不同的计算方法,会对同一股权关系是否拥有过半数表决权资本产生不同的结论,从而直接影响合并范围,使企业确定合并范围时存在较大的选择余地。同时,由于加法与乘法计算原则本身也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也使得企业在具体把握合并范围时陷入困惑。所以建议:
(1)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采用乘法原则来计算母公司对“间接拥有”的子公司持股比例。在确定是否纳入合并范围时对具有实质性控制的子公司采用加法原则计算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公司的表决权资本数。
(2)增加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对于多层控股关系的披露。即对存在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多层控股关系的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资料进行披露,并披露公司间的控股比例,以便报表使用者能清楚的了解整个企业集团的内部情况并做出自己的判断。
3.2 合并范围变动的问题与建议
近些年来,上市公司购买、处置子公司等行为而引起的产权结构变动事件频频发生,使得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合并范围也频繁地发生变动。而合并范围的改变,使各期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主体范围不一致,从而导致各期合并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失去了可比性和一贯性,这就使本已可能失真的个别会计报表在合并后再一次产生信息失真。虽然我国新准则的制定中已经注意到合并报表范围变动对于报表信息的影响,对报告期内子公司的添增、处置事项做出了具体可操作性规定,但其规定都属于原则性的,弹性很大,留有较大的会计操作空间。如存在通过收购其他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使其成为控股子公司,来扩大会计报表合并范围;通过转让所持有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来缩小会计报表合并范围;通过资产置换,换出业绩滑坡的子公司,换入业绩优良子公司或优质资产以及采用新设立子公司,将子公司关停、清算、注销、拟出售、拟清算、拟减持股份或形式上不符合纳入合并范围的法定条件等,来增减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再者合并范围的变动必然会对整个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净利润、现金流量等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合并会计报表信息的一贯性、可比性和质量。如果合并范围被肆意变动、变更操作被滥用,将会加剧已经非常严重的会计报表信息失真问题,由此会产生极其严重的信誉和信用后果。为此建议:
(1)合并报表准则应对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的操作空间必须加以限制,增加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的披露内容。例如,披露所有新纳入或退出的子公司的相关经营和财务资料,合并范围变动对合并利润的绝对数和相对数的影响,以便报表使用者能对变动的影响做出合理的判断。
(2)新合并会计报表准则在具体实施时,必须强调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控制,以从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两个方面严格把关。同时,应从理论上研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时如何界定其中存在的会计操纵和会计造假,怎样对合并会计报表信息进行修正,并制定相应的规范以确保各期合并会计报表信息符合一贯性和可比性的质量要求。
3.3 “控制”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新准则中控制定义是: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鉴于我国关于合并范围的准则制订过程已经认识到“控制”的重要性,建议借鉴美国会计准则中对于控制的有关规定,补充“主要受益方”原则,即“控制”不仅可以获得利益,而且还可以限制自身的损失。“主要受益方”原则是对“控制”概念的补充。主要受益方可能为向可变权益实体转移资产的一方,或为设立可变权益实体的一方即发起人,或是根据法律文件能够替可变权益实体做出投资决策的一方等。如果主要受益方承担了可变权益实体的多数风险或损失,或者有权收取可变权益实体的多数剩余报酬,就应要求主要受益方合并该可变权益实体。因此,建议补充“主要受益方”原则,以对合并范围进一步规范。又新准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列举了母公司虽然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四种情况。但是,新准则并未给出在会计实务中应如何判断实质控制是否存在的标准。例如,当前股权分散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企业即使不满足拥有多数表决权或者准则中所列示的四种情况,但仍然实质上控制着被投资企业。建议完善准则中关于实质控制的判断标准,以期更好的指导有关合并范围的实务操作。
3.4 持续经营又资不抵债的子公司合并问题与建议
新准则对于持续经营的资不抵债的子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的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要求。根据会计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从理论上讲不应将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在实务中会碰到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资不抵债的子公司可能是母公司重要的原材料供应商、经销商或配套厂家,或者具有“壳资源”重组价值,母公司会千方百计支撑这类子公司持续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将该类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如果超额亏损可以不合并,在采用不完全权益法的情况下,母公司就可轻而易举地通过内部交易将成本、费用及不良资产转嫁给子公司承担,从而人为地夸大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因此,建议将持续经营又资不抵债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准则的合并范围。
3.5 非营利性组织是否纳入合并范围的问题与建议
大多数国家的准则规范的是营利性组织的报表的范围合并问题,而没有涉及非营利性组织。但是,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我国当前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经济居于主导地位,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占很大的比重。在我国这种大环境之下,公有制企业控制非营利性组织的背后往往有各级***府的左右,这就使得非营利性组织与控制其的公有制企业的关系更加密切,更加复杂,很可能成为这些地方***府或公有制企业操纵的工具。此外,一些非营利性组织逐步脱离财***核算体系,提倡自给自足,自己搞创收,甚至投资办企业。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合并准则中规范非营利性组织的合并问题,如果企业对非营利性组织的活动能够实施有效的控制,或者非营利性组织的活动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从事盈利活动,则应该纳入合并范围,并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严格的信息披露。
参考文献
[1]林淑雯.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研究[j].商业会计,2007,(1).
合并财务报表篇4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变化;差异
中***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1
绪论
合并财务报表最早起源于美国,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最早在1976年了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国际会计准则。而我国的的合并财务报表则起步较晚,1992年才开始在沪深股市上市的股份公司中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实践,并陆续更新了相关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到了21世纪第二个十年,我国的传统制造业开始大规模转型,互联网新概念发展迅速,竞争力弱的企业进入了发展瓶颈,而强者则寻求继续扩张。因此我国的许多企业开始了大量的重组整合,企业集团发展更为迅速,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性越发凸显。为了适应我国国内经济环境的新需要,也为了与2011年的《国际财务报告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保持一致,***更新了原有的会计准则,于2012年11月27日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征求意见稿),并于2014年2月21日正式稿。同时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废止。
新会计准则是在旧会计准则对控制的定义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但是,新会计准则中,对于控制的定义则更加的具体一些,同时详细地列出了控制的前提条件,这样一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者和使用者对“控制”的理解就会更加深刻,为企业开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工作打好了基础。
一、合并程序的编制差异
在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当中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再根据其他的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来调整关于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旧准则描述的比较笼统,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者对其概念的理解也难以透彻,同时这也对审计人员造成了许多工作上的困难。
这一点在2014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当中也重新做了界定。在新会计准则当中,删除了“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提出了“应当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表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策,反映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也就是抵消了母公司通过长期股权投资在对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并且,新会计准则对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依据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扩充,并且,在处理公司的内部交易的方面,母公司和子公司发生的内部交易,应当相互进行抵消,并在抵消的过程中,发生减值的,计为部分损失。这就表明了更加重视了母公司和子公司在会计***策方面的协调性。也可以从这里看出来,新会计准则是对原来的旧会计准则的一个补充,并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原则性上,又新增加了一体性的原则,也就是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过程当中,将母公司和子公司视为同一个会计主体,也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了事前的准备工作的内容,例如将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日和会计期间进行统一。这些合并之前的准备工作,是在原来旧的会计准则下,确实存在的一些问题,新会计准则是在充分考虑了这样一些在旧准则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入手而提出了上述的解决办法。并且新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依据加以详细的描述,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人员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指导。
二、母子公司相互持股及收益与费用抵消的变化
在母子公司相互持股的抵消处理方面,新准则做了一些补充。在原准则当中,并没有包括母子公司在相互交叉持股上如何进行抵消的处理的规定,但是母子公司相互持股的现象是在企业会计的实务中普遍存在的,尤其是在企业集团当中,这种现象更加明显。这可以说是原准则在母子公司相互持股方面存在漏洞,这对财务舞弊的发生提供了温床,为企业集团的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干系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风险。而且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一旦爆发严重的财务舞弊,将对宏观经济发展的信心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在2014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当中,对这个漏洞进行了弥补。新会计准则提出了有关“库存股法”的处理规定,例如,子公司对母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可以视为是母公司的库存股,要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去进行会计上的处理。而对于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实务当中,则可以对比按照子公司所持有的母公司的股份的抵消处理方法的规定,也就是说,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当中作为“减记”进行会计上的处理。新会计准则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相互交叉持股的处理上新增的规定,可以使母公司和子公司相互持股的抵消处理更加透明化,能够真实地反映集团的整体信息,减少了财务舞弊发生的可能,为利益干系人的权益提供了保障。
三、少数股东权益列示的改变
在少数股东权益的列示方面,2006年的旧会计准则当中,只对子公司的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作出了规定,而并没有提出当期综合收益的列示要求,有时这会让遇到这方面问题的会计人员感到棘手。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遇到这种问题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在2014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当中,补充了对当期综合收益的列示要求:关于当期综合收益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在合并利润表的时候,应当在综合收益的总额当中,参照当期净损益的方法进行列示。新准则的补充为会计人员的合理操作提供了依据。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2]周俊义.对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新变化的研究[J].财会月刊,2014(13):72-73
[3]张雪雨.新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比较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5,02:187.
合并财务报表篇5
(一)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销货方成本<购货方成本例1: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2013年甲公司将成本为900万元的商品以1000万元销售给乙公司,乙公司购入后作存货核算,期末全未销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800万元。若2014年乙公司将上年购入的存货对外销售50%,销售收入400万元,期末剩余存货可变现净值为480万元。1.2013年存货跌价发生当年的抵销分录个别报表计提跌价=1000-800=200万元,集团计提存货跌价=900-800=100万元,个别报表计提跌价>集团计提存货跌价,应冲回跌价准备金额=200-100=100万元。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100贷:资产减值损失1002.2014年连续年度编制合并报表的存货跌价抵销分录①期初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期初个别报表跌价余额=200万元,期初集团存货跌价余额=100万元,需将上期存货跌价对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影响进行抵销,应冲回跌价准备金额=200-100=100万元。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100贷:未分配利润—年初100②销售已计提跌价的存货应结转的跌价准备的抵销子公司因销售已提跌价的存货冲减营业成本=200×50%=100万元,集团角度销售已提跌价的存货冲减营业成本=100×50%=50万元,故应转回个别报表中多冲减的营业成本=100-50=50万元。借:营业成本50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50③当期计提或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期末个别报表存货跌价余额=1000/2-480=20万元,个别报表转回跌价=200-100-20=80万元,集团角度存货成本=900/2=450万元,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480万元,期末集团存货跌价余额=0万元,集团转回跌价=100-50-0=50万元,故个别报表多转回跌价应冲回,冲回多转回跌价=80-50=30万元。借:资产减值损失30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30
(二)销货方成本<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购货方成本例2: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2013年甲公司将成本为900万元的商品以1000万元销售给乙公司,乙公司购入后作存货核算,期末全未销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960万元。若2014年乙公司将上年购入的存货对外销售50%,销售收入480万元,期末剩余存货可变现净值为400万元。1.2013年存货跌价发生当年的抵销分录个别报表计提跌价=1000-960=40万元,集团计提存货跌价=0万元,应将个别报表计提的跌价准备冲回,冲回多计提跌价=40-0=40万元。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40贷:资产减值损失402.2014年连续年度编制合并报表的存货跌价抵销分录①期初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期初个别报表计提跌价=40万元,集团计提存货跌价=0万元,需将上期存货跌价对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影响进行抵销,应冲回跌价准备金额=40-0=40万元。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40贷:未分配利润—年初40②销售已计提跌价的存货应结转的跌价准备的抵销子公司因销售已提跌价的存货冲减营业成本=40×50%=20万元,集团角度销售已提跌价的存货冲减营业成本=0×50%=0万元,故应转回个别报表中冲减的营业成本20万元。借:营业成本20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20③当期计提或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期末个别报表存货跌价余额=1000/2-400=100万元,个别报表计提跌价=100+20-40=80万元,期末集团存货跌价余额=450-400=50万元,集团计提跌价=50+0-0=50万元,故个别报表多计提跌价应冲回,冲回多计提跌价=80-50=30万元。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30贷:资产减值损失30
(三)销货方成本<购货方成本≤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例3: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2013年甲公司将成本为900万元的商品以1000万元销售给乙公司,乙公司购入后作存货核算,期末全未销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1000万元。若2014年乙公司将上年购入的存货对外销售50%,销售收入500万元,期末剩余存货可变现净值为450万元。1.2013年存货跌价发生当年的抵销分录因个别报表计提跌价=0,集团计提存货跌价=0,故在合并报表时无需存货跌价抵销处理。2.2014年连续年度编制合并报表的存货跌价抵销分录:因期初个别报表跌价=0,期初集团存货跌价=0,在合并报表时无需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因本期销售存货未计提过跌价,故无需对存货跌价进行销售结转。当期计提或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期末个别报表存货跌价余额=1000/2-450=50万元,个别报表计提跌价=50+0-0=50万元,期末集团存货跌价余额=900/2-450=0万元,集团计提跌价=0万元,故个别报表多计提跌价应冲回,冲回多计提跌价=50-0=50万元。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50贷:资产减值损失50
二、内部交易产生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亏损时,合并报表的抵销会计处理
(一)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购货方成本<销货方成本例4: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2013年的母公司将成本为1000万元的商品以900万元销售给子公司,子公司购入后作存货核算,期末全未销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700万元。若2014年乙公司将上年购入的存货对外销售50%,销售收入350万元,期末剩余存货可变现净值为450万元。1.2013年存货跌价发生当年的抵销分录个别报表跌价=900-700=200万元,集团存货跌价=1000-700=300万元,应补提的跌价准备=300-200=100万元。借:资产减值损失100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1002.2014年连续年度编制合并报表的存货跌价抵销分录①期初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期初个别报表跌价余额=200万元,集团存货跌价余额=300万元,需将上期存货跌价对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影响进行抵销,应补提的跌价准备=300-200=100万元。借:未分配利润—年初100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100②销售已计提跌价的存货应结转的跌价准备的抵销子公司因销售已提跌价的存货冲减营业成本=200×50%=100万元,集团角度销售已提跌价的存货冲减营业成本=300×50%=150万元,故应补冲减营业成本=150-100=50万元。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50贷:营业成本50③当期计提或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期末个别报表存货跌价余额=900/2-450=0万元,个别报表转回跌价=200-100-0=100万元,期末集团存货跌价余额=1000/2-450=50万元,集团转回跌价=300-150-50=100万元,故无需对本期转回跌价调整。
(二)购货方成本<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销货方成本例5: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2013年的母公司将成本为1000万元的商品以900万元销售给子公司,子公司购入后作存货核算,期末全未销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960万元。若2014年乙公司将上年购入的存货对外销售50%,销售收入480万元,期末剩余存货可变现净值为400万元。1.2013年存货跌价发生当年的抵销分录个别报表计提跌价=0万元,集团计提存货跌价=1000-960=40万元,应补提跌价准备=40万元。借:资产减值损失40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402.2014年连续年度编制合并报表的存货跌价抵销分录①期初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期初个别报表跌价余额=0万元,集团存货跌价余额=40万元,需将上期存货跌价对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影响进行抵销,应补提的跌价准备=40-0=40万元。借:未分配利润—年初40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40②销售已计提跌价的存货应结转的跌价准备的抵销子公司因销售已提跌价的存货冲减营业成本=0万元,集团角度销售已提跌价的存货冲减营业成本=40×50%=20万元,故应补冲减营业成本=20-0=20万元。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20贷:营业成本20③当期计提或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期末个别报表存货跌价余额=900/2-400=50万元,个别报表计提跌价=50-0-0=50万元,期末集团存货跌价余额=1000/2-400=100万元,集团计提跌价=100+20-40=80万元,故个别报表少计提跌价应补提,补提跌价=80-50=30万元。借:资产减值损失30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30
合并财务报表篇6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一般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层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前者通过合并财务报表能够充分掌握企业的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全貌,从而更加科学合理地对企业资源进行分配,后者则通过合并财务报表掌握经营者对资金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合并范围是指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哪些子公司或被投资主体需要涵盖在合并报表之内、哪些需要排除在合并报表之外,确定合理的合并范围是正确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二、我国合并财务报表及合并范围相关规定历史沿革
合并报表最早出现在美国,不少美国公司早在20世纪初就已公布这种报表。我国以前无相关准则,直到1995年才颁布实施了《合并财务报表暂行规定》。该规定中对合并范围的解释主要运用了“50%以上权益性资本”和“其他法定控制”形式,并对关停并转、已宣告清理和已宣告破产、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非持续经营等多种情况的投资予以合并豁免。之后在1996年度的《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复函》中又提供了小微子公司的合并豁免,即子公司资产、收入及净利润所占比重较低时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这些规定导致了部分企业随意调整合并范围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结合我国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方面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会计准则27号(2003),***于2006年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强调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并把可转债及其他可能影响控制权判断的因素都考虑在内,遵循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准则删除了原规定中对于小微子公司及特殊行业子公司合并豁免的规定,但仍然保留了关停并转等子公司的合并豁免条款。
三、新准则中合并范围界定的重大变化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合并报表的编制和列报,适应新的经济业务如结构化主体的出现,减少企业通过合并范围进行盈余管理或利用特殊实体进行资金融通等行为,***于2014年2月17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重新审视了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并对控制的定义、实质性控制概念以及对被投资方可分割部分的控制等方面作了更改,使合并范围的确定更加实质化。
(一)合并主体范围扩大
旧准则中“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新准则中“母公司”是指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性主体等),新准则中关于母公司的定义范围较旧准则有所扩大。
(二)控制的定义发生变化
旧准则中“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新准则中“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三)控制的判断标准发生变化
旧准则规定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即可将该单位纳入合并范围,而拥有半数以下表决权时,可以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公司章程或协议等形式重新确认母公司的控制权。新准则要求在判断投资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考虑所有的事实和情况,当且仅当投资方同时具备上述定义中的控制三要素时,投资方才能控制被投资方,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控制要素变化时,投资方应当进行重新评估。新准则引入了实质性权利、实质性控制、对被投资方可分割部分的控制、可变回报、人和委托人等概念,以更好地帮助投资方判断是否具有控制权。
四、新准则合并范围变化产生的影响及其对策
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施行将给企业带来各方面的影响。一是由于新准则要求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范围,同时又从增加可操作性考虑提供了多种实质性控制的判断,这些规定将使合并报表的会计信息更加全面和客观,从而有利于相关利益者的决策。二是由于新准则参照国际准则重新诠释了控制的概念,弱化了旧准则中的定量指标而强化了实质控制的概念,这将增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空间,会计信息的供给成本将进一步提高。三是新准则规定除了投资性主体外不允许有其他情况的豁免,这就对企业长期处于待清理状态的子公司提出了挑战。
合并财务报表篇7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财务信息财务管理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作用
合并财务报表由母公司编制,它可以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弥补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不足。一般说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是为了满足母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等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合并财务报表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合并财务报表能够对外提供反映由母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情况的会计信息,以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
2.合并财务报表有利于避免一些企业集团利用内部控股关系,通过内部转移价格等手段人为粉饰财务报表情况的发生。
二、合并财务报表和个别财务报表的区别
1.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是母公司和子公司所组成的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的对象是由若干个法人组成的会计主体,是经济意义上的会计主体,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主体。个别财务报表反映的则是单个企业法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的对象是企业法人。对于由母公司和若干个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来说,母公司和子公司编制的个别财务报表分别反映母公司本身或子公司本身各自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合并财务报表则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集团这一会计主体综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合并财务报表是由企业集团对其他有控制权的控股公司或母公司编制。也就是说,并不是企业集团中所有企业都必须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更不是社会上所有企业都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与此不同,个别财务报表是由***的法人企业编制,所有企业都需要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3.合并财务报表以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企业编制个别企业财务报表,从设置账簿、审核凭证、编制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到编制财务报表,都有一套完整的会计核算方法体系。而合并财务报表不同,它是以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抵销有关会计事项,对个别财务报表的影响编制的,它并不需要在现行会计核算方法体系之外,单独设置一套账簿体系。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有其独特的方法。个别财务报表的编制有其自身固有的一套编制方法和程序。合并财务报表是在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个别财务报表的数据进行加工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将企业集团内部的经济业务对个别财务报表的影响予以抵销,然后合并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数额编制。因此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运用一些特殊的方法,比如编制抵销分录、运用合并工作底稿等。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依据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要以一定的理论为依据。所谓合并理论,实际上是指认识合并财务报表的观点或看问题的角度,即如何看待由母公司与其子公司所组成的企业集团合并主体及其内部联系4。合并理论主要有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与所有权理论。
1.母公司理论。母公司理论是一种站在母公司股东的角度,来看待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控股合并关系的合并理论。这种理论强调母公司股东的利益,它不将子公司当作***的法人看待,而是将其视为母公司的附属机构。依据这一理论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要反映母公司股东在母公司本身的利益,以及他们在母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净资产中的利益。当母公司并不拥有子公司100%的股权时,要将子公司的并数股东视为集团外的利益群体,将这部母公司理论编有的权益(并数股权)视为整个集团的负债。依据母公司理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实际上是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基础上扩大其编制范围:合并资产负债表实际上是在母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用所有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来代替母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上的“对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合并主体的所有者权益只反映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而不包括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与此相类似,合并利润表实际上是在母公司个别利润表的基础上,用子公司的各收入、费用项目代替母公司个别利润表上的“投资收益一一对子公司投资收益”项目:合并净利润中不包括子公司并数股东所持有的子公司净利润的份额,而将其视为企业集团的一项费用。
2.实体理论。实体理论是一种站在由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的统一实体的角度,来看待母子公司间的控股合并关系的合并理论。它强调单一管理机构对一个经济实体的控制。依据这一理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目的在于,提供由不同法律实体组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统一合并主体进行经营的信息。因此,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与费用,也就是合并主体的资产、负债、收入与费用。依据实体理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母公司未能持有子公司100%的股权,则要将子公司净资产(资产减负债后的净额)区分为控股权益与并数股权。尽管并数股权只与他们持有股份的子公司有关,但在依据实体理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并数股权与控股权益一样,也属于合并主体的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合并利润表上的合并净利润中,包括子公司并数股东所持有的子公司净利润的份额。
3.所有权理论。所有权理论也称业理论,它是一种属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持有的所有权的合并理论。依据这一理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子公司的资产与负债,只按母公司所持有股权的份额计入合并资产负债表:对子公司的收入、费用与利润,也只按母公司持有股权的份额计入合并利润表。应当指出,母公司在实际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往往不是单纯运用上述合并理论中的某一种,而是结合运用不同的合并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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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斌:《合并财务报表有关问题探讨》.2001年第09期总第273期
合并财务报表篇8
在经济不断全球化的今天,企业集团在不断形成和壮大。企业管理层需要一份高质量的反应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的合并财务报表来作为决策依据。本文就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建议做阐述。
关键词:
集团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报表质量
企业为提升竞争能力,常常会通过并购重组业务来使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规模的快速扩张。越来越多的企业以集团公司形式存在,公司的股东、债权人、经营者不仅关心母公司本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且更关心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财务信息使用者越来越关注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企业合并报表披露相关信息的质量也直接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及决策。
1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和作用
1.1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应由集团母公司进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附注。企业集团中期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至少应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1.2合并报表的作用母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都只能反映单个法人主体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而作为集团管理者及投资者更多的时候需要了解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合并财务报表是在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简单相加的汇总财务报表基础上抵消集团内部交易后编制的报表,比个别财务报表更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有利于防止母公司由于拥有对子公司的控制权而借内部交易来人为地操纵集团利润。合并财务报表可以全面、客观地向集团内部及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集团相关信息,对于正确了解与评价整个企业集团的经济实力及经营状况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合并报表编制过程首先以个别报表为基础,而且需要大量的内部交易统计数据,有的业务抵消涉及连续期间的处理较为繁琐,所以在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问题。
2.1合并范围确定不准确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所以具体是否具有控制的判定在实务操作中尤为重要;而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由于刚刚与国际接轨,对合并报表范围的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对控制的判定标准不够具体,导致有时在实际业务的处理上找不到具体的判定标准,更多的时候是在准则的大原则基础上结合财务人员对此业务的理解来进行判定,不同会计人员就会得出不同的结果。但准则方面2014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有了较大的突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改进了控制的定义,并且明确了控制中提出的“相关活动”的概念;在重新定义控制的基础上,具体提出了与控制相关的几种情况的处理方式;引入实质性控制概念;提出在难以判断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是否有控制权时,需要考虑的事项或因素等。虽然新准则对合并范围判断提供了较明确的标准,但是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首先还是取决于负责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及对会计准则的理解程度;其次,我国集团化企业一般规模庞大,涉及地域广,交叉持股现象普遍存在,还有些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而企业内部股权投资通常会归口到投资管理部门等进行管理,在这些复杂股权关系下,如果下属子公司间发生股权变动、章程修改等一些判断合并报表范围的要素发生变化时不一定能及时反馈到母公司财务部,这样合并报表范围发生了变动,但合并报表编制时候不能及时进行调整,就会导致并表范围的遗漏或者虚增;再则如果有部分子公司故意隐瞒投资事实的话也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判定不准确。
2.2会计***策及核算方法不统一大型的集团企业一般都是通过一次或者多次并购重组后形成的,并购前不同的公司采用的会计***策及核算方法是不可能完全统一的,并入后集团总部没有特别规定的话一般各公司都会沿用以前的会计***策及会计核算方法,久而久之就行成了集团内母子公司会计***策及核算方法不统一的情况。例如,同样一项资产不同的公司采用的折旧年限不一致,同样一种费用不同的公司计入科目不一致等,具体以我们矿山企业里采矿权摊销举例,集团下属有的公司采矿权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核算,有的公司计入制造费用核算,一个是期间费用核算一个是生产成本核算,在这样有差异的单户表基础上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就不能准确反应出集团整体的相关信息。虽然准则要求子公司应采用与母公司相一致的会计***策,如果在合并报表编制中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的,应该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重新编制报表,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难以得到执行。
2.3内部交易抵消不充分在实务操作中大多数集团企业都是采用分级核算模式,由子公司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每一个合并层级的集团本部进行合并抵消形成本级的合并报表再逐级上报,逐级合并抵消;一般来说,集团企业会计主体越多,级次越长,关联交易情况越复杂,涉及范围越广,合并报表编制难度越大,越容易导致合并报表抵消不充分情况发生,影响内部交易抵消不充分的因素有几个方面。
2.3.1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内部交易抵消要充分首先得确保内部交易基础数据统计的完整性、准确性,同一项内部交易涉及的两家公司如果不同时进行账务处理的话,就会导致虽然内部交易金额统计出来了,但是集团进行合并抵消时候不论是抵还是不抵在本期合并报表总有一个项目数据是不准确的,例如内部借款如果债权方是收到利息才确认收入,而债务方是每月计提利息就存在双方入账不一致情况,此类情况就要提高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对此类业务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此外合并抵消业务里未实现内部利润的抵消则需要营销部、仓库管理等部门提供内部采购但还未销售的商品情况,内部建造合同的抵消就需要施工方提供相关单项工程的毛利等,这些如果涉及的相关部门管理水平不高就难以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都会造成合并抵消遗漏或者错误。
2.3.2企业行业性质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集团业务类型多,经营范围广,就以我们集团为例,大集团性质来划分属于矿业企业,但下属子公司业务除矿业外,还涉及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房地产等行业。即使是矿业企业,由于其产品的特殊性,产品结算周期长等特性,就会导致在月度间供销双方内部交易数据难以保持一致。除了内部产品销售还常常会涉及内部工程施工、内部技术服务等,特别是工程施工在矿业企业里有涉及费用化计入成本的有涉及资本化计入资产的,而且此类施工有时候会交叉进行在成本核算时很难准确区分,除此之外矿产品同时会有多种附元素产品,这种产品的特殊性就导致很难按分产品做到合并抵消的准确性,总之内部交易涉及的行业如果核算复杂,生产环节多,产品多样,同时涉及内部交易的单位和环节多,交易事项频繁,往往会影响到结算的及时性,影响到内部交易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最终导致合并抵消数据不准确,抵消不充分等。
2.3.3会计信息化水平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目前主要有使用excel电子表合并、使用报表数据平台合并、利用网络使用财务软件或者ERP软件进行合并等方式。但不管使用那种方式都得从以下两方面入手:首先单户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其次内部交易统计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会计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单位首先可以确保单户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一般集团化企业在实施会计信息化工程的同时都会对会计核算及报表取数做一些统一规定,一方面保证的各子公司报表数据的可以比性,一方面避免了手工编制报表一些常见错误的出现;一点运算就能生成整套报表与以前的一张张根据科目余额手工编制报表比及时性上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做过合并报表的都知道,实务中内部交易的统计核对是一个繁琐的工作,一个工作量较大,而且统计过程中极易出错。会计信息化水平高的单位可以在每笔业务发生时就通过辅助核算进行标记,月末自动统计内部交易;甚至也可以使用财务软件里协同凭证的功能实现内部交易双方同时生成相关会计凭证,避免交易双方入账时间、入账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出现;实务中由于手工合并报表较麻烦,有时也会采用重要性原则对一些金额较小的交易事项进行忽略,而利用网络借助财务软件进行合并报表时,系统会自行统计核对内部交易,大大减轻了统计核对的工作量。
2.3.4财务人员素质不论会计信息化水平多高,但基础数据的录入还是由财务人员通过专业判断来进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判断错误,或者由于马虎大意出现错误,都会导致后期系统自动计算的报表或者关联交易金额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特别是一些信息化水平不高的企业,整个会计核算过程中人为参与程度越高的单位,财务人员素质对报表质量的影响越大。集团化企业来说一般子公司地域分布广泛,特别是我们这种矿业企业,大多单位都在偏远山区,工作条件艰苦,财务人员流动频繁,部分财务人员素质不高,基层报表质量有待提高;同时由于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也会对以后实施会计信息化工程带来难度。除去财务人员专业素质的影响,财务人员的责任心及工作态度对合并报表质量都有较大影响。
3提高合并报表质量的几点建议
3.1明晰股权关系,理顺法人治理结构及时对现有投资关系进行梳理,积极解决股权方面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明晰产权关系;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集团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管理,以便及时准确掌握集团所有投资企业的股权及投资关系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3.2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通信网络技术发展会计集中核算逐步得到推广运用。会计集中核算并不只涉及狭义的财务范围,而是需要企业产、销、存、人力等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建设,最终实现对企业人、财、物等资源的整合和控制,实现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实施会计集中核算,首先要统一业务核算就要求集团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手册,并在母子公司中统一执行;其次为满足系统需要相关业务部门也会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办法,从源头提高基础信息质量,同时信息系统强大的计算功能,也解决了日常业务部门由于业务量大,加上处理程序复杂,数据未能及时反馈给财务部的情况。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整个集团各公司都在同一信息平台进行业务操作,通过统一的科目体系,统一报表取数完成个别报表编制。通过系统实现多个业务部门、多个账簿主体间的内部交易统计核对,核对不符的也可以通过联查功能,查看具体业务找出原因,避免漏抵、错抵及抵消不充分的情况;很大程度上减少人为操作,大大提高了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准确性、及时性、可比性。
3.3加强子公司财务报表质量监督定期在集团企业内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内部会计工作检查或不定期的专项审计,一方面给业务人员提供交流学习的机会,一方面加强对子公司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执行情况的监督,以确保各子公司会计***策核算方法的统一、信息报送标准的统一,从而提高子公司财务报表质量。
3.4加强财务人员后续教育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企业经济业务呈现多样性,以及集团化企业的不断壮大,企业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从而对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企业需要不断加强财务人员后续教育,首先加强财务人员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较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及责任心是做好财务工作的基础;二是经常举行财经法规、集团财务管理制度、集团会计核算手册方面的业务培训,以及针对集团合并报表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的专题培训等,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并报表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信息化培训,以适应集团信息化建设要求,在熟悉软件操作的基础上,理解各报表取数逻辑,以提高具体业务处理的准确性,从而确保合并报表数据的准确。
3.5加强合并报表编制资料存档首先由集团总部制定统一的合并报表工作底稿模板,该模板不仅包括合并抵消底稿表还应包括内部交易统计明细表等,并对模板填制方法作出统一规定;各层级的合并报表编制企业,要每月打印该模板与纸质合并会计报表一道存档保管,该模板的电子版也要定期存档,工作交接时要做好合并报表工作底稿资料的移交工作。实现网络合并报表的集团企业,系统自动从平台抽取内部交易数据的按公司电算化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处理;但部分手工录入抵消的需要做好备查登记,同时做好备查登记薄的存档,以便日后查阅。
3.6充分应用激励机制在集团内部开展财务报表劳动竞赛,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制定劳动竞赛管理办法,对企业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质量及报送情况,依据劳动竞赛管理办法,对报表的工作组织、编报质量、数量质量等分别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同时对做得好的企业及个人给予奖励,运用激励机制使各子公司、各财务人员主动提高会计报表质量。
参考文献
[1]王素霞.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中的合并问题分析[J].职大学报,2013(06).
[2]张际萍.企业合并报表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师,2013(22).
合并财务报表篇9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范围 合并程序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集团化现象越来越普遍,企业合并日渐增多。企业合并及合并报表问题成为当今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大难题,对合并报表的探讨不仅是我们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内容,而且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
1.1关于定义
CAS33将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为,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IAS27将合并财务报表定义为,指将企业集团视作单一企业编制的集团财务报表。可见,二者对合并报表的定义本质上是一致的,即合并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是以母公司与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基础的。
1.2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呈报
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呈报,我国会计准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要求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不过在具体的规定方面还存在差异。
CAS33不允许母公司免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3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CAS33对合并范围的确定与IAS27基本趋同,都规定母公司应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二者都指出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认。但CAS33中没有明确规定暂时性控制的子公司是否应该纳入合并范围,而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如果有证据表明企业对所取得的子公司的控制是暂时的,则不要求企业对该子公司进行合并”。
1.4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程序
关于合并程序方面,CAS33与IAS27的规定基本相同,但在具体内容上还存在一些差异。
(1)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期间
二者对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期间都规定以母公司报表的报告日为准,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使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若会计期间不同时,二者都要求子公司为合并需要编制与企业集团报表日相同的财务报表。但有关一些细节方面的规定,二者还是有差别的。
(2)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具体编制方面,CAS33与IAS27的规定相差不大,只是在会计处理的一些细节上两者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如关于内部长期债券与应付债券抵销处理的不同。CAS33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相互抵销后,产生的差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项目。”国际会计准则也规定产生的差额应计入当期的损益,但规定应计入合并损益,并在以后各年度调整因债券利息产生的利润,即应在相关年度内分摊。
1.5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披露
在合并财务报表需要披露的内容方面,国际会计准则比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要多一些。IAS27除CAS33中要求披露的内容以外,还要求披露购买或外置附属公司,对报告日的财务状况、报告期经营成果以及对前期相关金额的影响。
2.合并财务报表差异的原因分析
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差异的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因素。经济因素是诸因素中对合并财务报表影响最直接、最主要的一种。一个国家的会计发展状况和发展水平一般是与该国的经济类型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2)法律因素。合并财务报表是以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编制的财务报表,它的强制性和权威性主要来源于制定和颁布法规的部门。法律因素成为影响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因素。
(3)文化因素。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会计是一种社会与技术相互影响的行为,牵涉到人和物质技术两方面,不能摆脱社会文化的影响,文化是影响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因素。
(4)***治因素。由于采用不同的会计准则编报合并财务报表会导致不同的“经济后果”,从而影响相关者的利益。因此,会计准则不纯粹是一种技术手段,也是一个***治程序。
(5)会计职业因素。会计职业的发展,对各国会计理论和实务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合并财务报表的完善与会计职业的发达不无关系。我国现代会计职业还处于起始阶段,各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发展和完善。
3.我国相关***策与国际会计准则协同的对策
与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在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下,也将不可避免地面临这样一个难题:如果全盘接受国际准则,显然会忽视我国与发达国家会计环境的差别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不符合我国国情的需要;但是如果完全拒绝国际会计准则,必然会影响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不利于我国吸收国际资本,更不利于到国外上市和发行债券,并且还要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费用。
对于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问题,首先,必须对自己有全面的、系统的和清晰的认识。并不是先进的东西都适用于我国,在吸收借鉴先进的会计理论、方法时,还必须有自己特色——中国特色。任何会计理论都是在一定的土壤成长起来的,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生搬硬套解决不了问题。
其次,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各国的地位和处境很不相同。在发达国家尽享全球化“红利”的同时,发展中国家却饱受贫穷落后之苦。国际会计准则同样是一把双刃剑,发展中国家在利用它获得外资的同时,也要以开放市场、损害一定的经济利益作为代价。在利益权衡下,必须作出趋利避害的抉择。在照顾国情需要的前提下,应尽量与全球化会计准则、国际惯例相协调。
再次,还应看到国际会计准则是相对的,按目前的情况看,它最多只能在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统一使用。由于各国会计环境差异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失,试***以一套国际会计准则应用于世界每一个国家每一个企业,还只能是一个美好的理想。
合并财务报表篇10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
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降低经营风险等优点,促使企业集团化越来越多地被采用。为了正确地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母公司必须编制出科学合理的合并报表。因此,合并报表的编制及披露已成为会计行业中的一项重要课题和任务,直接影响着合并报表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有用性,因而对约束这种会计行为的规范就有了较高的质量要求。为此***于2006年2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称新准则),该新准则已经在2007年1月在上市公司正式实施。第33号准则全面推行后,取代了以《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为主体构成的合并财务报表规范。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及其分析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以下称国际准则)认为,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将企业集团视为单一企业编制的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应该包括由母公司控制的所有企业。我国新准则中的表述为: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新准则强调控制,并且是被母公司控制的全部子公司,这与国际准则的表述基本趋同。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反映的对象是通常由若干个法人(包括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组成的会计主体,是经济意义上的主体,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主体。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者或者编制主体是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编制的。
合并财务报表能够向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信息,有助于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合并财务报表有利于避免一些母公司利用控制关系,人为地粉饰财务报表情况的发生。
二、新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对象,主要明确哪些成员企业应包括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范围之内,哪些成员企业应排除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范围之外。正确界定合并范围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提,而要界定合并范围,必须首先明确界定合并范围的标准,才能合理地规范企业的合并范围,有效地防止母公司通过任意变更合并范围来操纵利润的行为,提高合并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为企业集团的利益相关者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我们可以发现,新会计准则已经注意到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对于报表信息的影响,对报告期内子公司的添增、处置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
新准则明确指出应以控制为标准来界定合并范围,因此在具体实施新会计准则时应从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两个方面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控制。
三、合并财务报表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复杂持股合并的问题。新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由于新会计准则没有就如何计算间接拥有比例的方法做出明确规定,选用的方法既可以依据加法原则也可以依据乘法原则,因而容易造成对于同一持股关系的合并业务会因不同会计人员的不同理解而做出不同的合并处理,得出不同的结论,从而导致最后提供的合并财务信息不一致。
实际上,由乘法原则得出的实际持股比例体现的是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比加法原则的结果更为科学、合理,所以建议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乘法原则来计算母公司对“间接拥有”的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但是,由于加法原则更能真实地反映实质性控制。因此,在确定是否纳入合并范围时建议采用加法原则计算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资本数。
(二)关于暂时性控制的问题。***1995年2月9日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并未将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包括在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内。而新会计准则强调以控制为标准界定合并范围,但对暂时控制并未明确说明。由于有关时间规定比较含糊,操作性不强,使得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有理由以暂时控制而非实质控制为借口不将某些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这样便留下了利润操纵的空间。因此,建议明确“暂时控制”的含义,可将其界定为短期投资,使之与企业会计准则概念一致,即通常是易于变现、持有时间短、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的投资,在期限上可规定为“一年内”。
(三) 明确实质控制存在与否的判断标准。新会计准则只是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并且列举了母公司虽然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半数以下的表决权,却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从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四种情况。但是,新会计准则并未给出在会计实务中应如何判断实质控制是否存在的标准。因此,建议完善准则中关于实质控制的判断标准,以便更好地指导有关合并范围的实务操作。
(四)完善“控制”的定义。新会计准则将控制定义为: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为了更深刻地认识“控制”的内涵,建议借鉴美国会计准则中对于“控制”的有关规定,补充“主要受益方”原则,即“控制”不仅可以获得利益,而且还可以限制自身的损失。“主要受益方”原则是对“控制”概念的补充。主要受益方可能为向可变权益实体转移资产的一方,也可能为设立可变权益实体的一方(即发起人),或者是根据法律文件能够替可变权益实体做出投资决策的一方等。如果主要受益方承担了可变权益实体的多数风险或者损失,或者有权收取可变权益实体的多数剩余报酬,那么就应该要求主要受益方合并该可变权益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