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偏见“是一种缺乏客观依据,固定的、先入为主的观念和态度。在社会心理学中,偏见多指否定性、拒斥性的态度”。①有的社会偏见(多是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而言)可能会导致不公平、不合理、排斥性的社会行为或制度安排,导致社会歧视,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巨大障碍。大众传媒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其难以避免的倾向性态度在信息传播中若隐若现,无处不在,当传播者受到业已形成的社会偏见的影响时,就可能扩散并强化这种偏见。反之,当有足够的清醒和理性摒弃一些社会偏见并对其纠正时,社会偏见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消减。
伴随着我国社会的全面转型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重新分配,我国社会中出现了许多相对来说处于不利位置的社会群体。他们一方面承受了社会改革的代价,另一方面又常常遭受着来自社会的偏见和歧视。城市中的务工农民即是这方面的典型,他们不仅无法享受到城市市民最基本的生活待遇,而且被看作是愚昧落后、生活脏乱、素质低劣的群体,甚至有人提出要在城市公交车上设立“民工专区”,表明了社会上一些群体对农民工群体的根深蒂固的偏见。这种偏见也较为明显地体现在媒体的报道中,以不同的面貌呈现。在以市民为主流受众的都市类报纸中,对农民工的报道除部分反映讨薪难、春节返乡难外,大部分集中在欺骗、跳楼、、抢劫、偷窥、手脚不干净等负面报道中。在较为严肃的机关大报上,对农民工的报道虽基本属于正面的,但报道的多是农民工“受到各级关怀”,农民工被塑造为主流群体的“配角”,是受引导和帮扶的对象,容易被其他群体认为农民工是缺乏主动性和***性的弱者,从另一方面仍然折射出农民工无力、无能的单一刻板印象,农民工生活的艰辛,农民工本身的勤劳、善良没有得到真实和足够的反映。
传媒在报道中被社会偏见影响并在自觉与不自觉间传播、扩散了社会偏见的原因是多层面的,主要在于:
个人认知***式的影响和限制。记者对新闻的采访报道,本质上是一种认知活动,受到认知***式的影响。“所有的知识及关于这些知识如何被运用的信息都组成一定的单元,这种单元就是***式。”②由于新闻报道需要对庞大复杂、变化不定的各种信息做出处理,很多情况是采访对象超出了其直接的经验范围,超出了记者既有的***式。尽管记者在认知活动中也会不断修改原有的认知***式,但外部世界的变动往往更加迅速、剧烈,而且往往领先于记者心理***式的更新。而记者在处理外界信息时更倾向于运用既有***式对信息做出处理,已经形成的社会刻板印象就会在认识主体无意识、未察觉的状态下影响对当前信息的认知和处理。
媒体从业者与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的民工群体往往有“疏离感”,这使记者难以真正深入了解民工并进行平视视角的交流。在进入采访之前,实际上记者已经形成的对民工群体的认知,可能已经被先行报道中的观点(可能就是偏见)所影响。
新闻工作特点的影响和制约。新闻传播的时效以及截稿时间的限制,要求记者在有限时间内迅速完成新闻信息的处理任务,这一新闻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记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事物的认识和反映难以做到深入研究型的,而是倾向于走捷径,使新闻报道模式化、类型化。比如报道民工讨薪艰难以至于要以跳楼(塔)相拼,往往只是报道事件的时间、地点、笼统缘由和现场的大致情况,忽略了“这一个”民工如此讨薪的前因后果和他的具体境遇,相关报道几乎成了置换人名和地名的同义反复。记者忽视采访挖掘“这一个”新闻事件和人物的特殊之处,用过于简单或概括化的看法处理当前信息,浮光掠影,浅尝辄止,这样更容易滑向刻板印象。若在类似问题的报道中已经产生了社会偏见,那么经由记者模式化的同类报道的累加,社会偏见就会更加固化、强化。
主流价值观念嬗变的影响。随着我国社会的全面转型特别是市场逻辑在社会生活中的全面渗透,社会价值观念普遍发生了重大变化。权利趋向和金钱趋向的价值观在各种正面和负面的示范效应的作用下,已被许多社会成员所认同,几欲成为一种主流价值观念。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边缘群体远离资源分配中心,缺少社会交换资本,在社会和经济地位上都受到歧视甚至蔑视。工作环境的艰苦和经济上的贫困使他们无法获得优雅的生活方式,不可能具有得体的风度举止,与现代化的城市生活和“文明”的生活习惯极不协调。满身泥渍油污的农民工极易引起优雅的城市人近似本能的反感,甚至恶语以对。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权力的控制者也或多或少地形成了这样的价值观念,使社会对某些边缘群体的偏见成为理所当然的习惯。媒体从业者也是生活在这种习惯下的社会成员,很难不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另外,绝大多数媒体的受众定位是市民而不是农民工,媒体为了提高发行量和收视率,一般会从主流群体的视角切入报道,主流社会对民工的情感和态度对媒体影响重大。媒介有时为了迎合主要受众――市民的口味,也会纵容社会偏见的传播,这在一些小报或网站上表现得比较突出。
社会偏见不仅影响新闻报道的客观和真实,还会导致十分消极的社会后果,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作为社会公器的大众传播媒介及其从业者,不仅要克服自身有意无意间生成的社会偏见,还要肩负起引导整个社会成员消减社会偏见的神圣责任。建议从以下环节考虑对策:
与被偏见群体深入接触,消除刻板印象。心理学研究表明,消除社会偏见最为有效的办法,是使先前相互隔离或缺少沟通的群体进行平等的交往和深入频繁的接触。美国在二次大战后的几项研究表明,与黑人战士共同战斗过的战士对黑人的偏见要少得多③。由于记者与民工在文化与经济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生活中自然接触的可能性不大。对于直接经验范围以外内容的报道,以往记者常采用“体验式”采访,即化身到采访对象的生活和学习中,获得对对方的深刻了解与认识。“体验式”采访不仅使记者真切感受到采访对象的生活状态,而且身份的变化也使记者要暂时丢掉职业的优越感,在所体验的角色中换位思考问题。媒体可以选派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记者常驻农民工群体中,在彼此深入频繁的接触中,记者自身对弱势群体的刻板印象会有所变化,偏见也会自然而然消减。
在情感上与被偏见群体融合,付出尊重与同情。偏见既是人们对偏见对象所持有的一种观念,也是人们对被偏见者的一种消极的情感反映。目前媒体对农民工的报道缺少应有的同情和人文关怀,有些报道是“零度写作”,缺少情感温度。仅仅在物理距离上与农民工接近是不够的,还需要在情感上与之接近。如果记者在情感上与农民工距离太大,加之业已形成的社会偏见的影响,他看到的更多是农民工的不足与缺陷。如一则报道的导语写道:“短短11天,12人坠楼,其中11人是民工。据武汉总医院昨天统计的数据表明,我市民工安全意识十分淡薄。”④在语言表达上不是报告而是判断,且把其他方面应该担负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种冷漠和错误的“问责”正是记者在情感上与民工疏离的反映。如果对民工有一定的情感温度,自然更多会在维护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方面去做文章了。
另外,媒介应该把已经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农民工也看作是城市的分子予以关注,正视、肯定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和贡献,表现出对农民工的平等和尊重。报道要适当地以农民工视角切入,关心他们的整体生存状况,而不是总把他们置于被各级***府和各种团体指导、关怀的配角位置,这样更利于农民工在城市中获得认同感,更好地融入城市。
当好“把关人”角色,承担消除偏见的社会责任。媒介主要通过“把关人”角色来消减社会偏见。媒介在传播过程中都有信息把关、信息流量的总调控,而“把关人”对信息的选择与取舍,对于营造一个怎样的“意见气候”至关重要。如果“把关人”总在农民工“出安全事故”、“滋事犯罪”、“轻生跳楼”方面选择事实进行报道传播,那么受众看到的就是蠢笨木讷、不守规矩、自轻自贱的民工群体;但“把关人”如果用对城市的“人文关怀”来关注民工,多关注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进取和进步,那么受众看到的就可能是他们品质中健康上进的部分,他们的吃苦耐劳、质朴隐忍、知足常乐。事实上农民工中不乏具有新时期打工理念的,他们“打工挣票子,出门换脑子,回家办厂子”,若能对此进行深入报道,不仅有助于城市人更全面地认识农民工,而且还会对那些思维相对不够活跃的农民工起到一定的启发和引导作用。
帮助被偏见群体自立自强。要想从根本上消除社会偏见,还必须帮助被偏见群体努力改善自己消极的形象,以打破社会对其形成的刻板印象。因此,媒体要真正贴近农民工的生活,多报道一些优秀农民工的典型事例,激发、鼓励农民工自信、自强,将农民工引上自我发展的良性轨道,对帮助农民工群体展示良好形象、提高社会认可度有积极作用。
注释:
①邵道生:《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
②刘晓红、卜卫:《大众传播心理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
③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
④转引自李彬:《传播学引论》,新华出版社,2003年。
(作者单位:徐州师范大学信息传播学院新闻系)
编校: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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