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陈涛,(1985.10-),汉族,重庆万州,法医师,大学本科,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法医损伤。
贺腾飞,(1985.1-),汉族,湖南邵阳,法医师,大学本科,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法医损伤。
摘 要:颅脑损失在临床法医学鉴定中十分常见,而颅脑损失所引发的精神障碍损失程度,也就是说精神损失司法鉴定隶属法医精神病学研究领域。鉴于此,在法医学鉴定过程中往往会存在一定的交叉情况、边缘情况的较难解决的问题。文章通过阐述精神损伤的定义,分析精神损伤的分类与原因,对精神损伤的法医学鉴定展开探讨研究,旨在为相关人员基于精神损伤的定义、精神损伤的分类与原因的精神损伤程度法医学鉴定研究适用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精神损伤;分类;程度;法医学鉴定
引言
颅脑损失在临床法医学鉴定中十分常见,而颅脑损失所引发的精神障碍损失程度,也就是说精神损失司法鉴定隶属法医精神病学研究领域。鉴于此,在法医学鉴定过程中往往会存在一定的交叉情况、边缘情况的较难解决的问题。精神损失程度的相关评定结果,往往关乎民事经济赔偿或者形势责任能力。受现阶段精神损伤程度鉴定还没有系统清晰的医学标准影响,使得法律依据严重缺失。
1.精神损伤的定义
精神损伤的程度高低,要经一系列法医学精神鉴定流程,鉴于此,通常选取“精神损伤程度鉴定”成为较为正规,且与人类机体轻伤、重伤鉴定标准成为相匹配。现阶段,针对精神损伤相关定义的界定共识为,精神伤害指的是精神遭受损伤的阶段,主要表现是精神遭受重大外界刺激。精神损害通常指指的是健康、事业、名誉等遭受损失,尚不会引发精神障碍。精神损伤指的是精神伤害结果,主要特征为一系列精神功能缺损或者精神功能障碍。鉴于此,通常将此类司法案件命名为精神损伤程度鉴定[1]。进一步而言,精神损伤指的是人体受物理、化学、生物性损伤或者严重应激情况伤害影响,而引发精神障碍。
2.精神损伤的分类与原因
广义上而言,精神损伤的分类及其引发原因包括下面3个类型:I.机体创伤所引发的精神损伤,以人体颅脑损伤最为多见,通常指的是颅脑受外界相应暴力使得脑组织遭受损伤,基于此产生精神障碍。II.精神因素刺激,一为突发精神刺激,包括诽谤、恐吓及惊吓等,一为长期的不断刺激,包括长时间来自各方的精神压力、长时间***等。III.精神活性物质引发的精神损伤,多指迫使他人摄取精神活性物质、投毒等引发的精神损伤[2]。
3.精神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3.1精神损伤的特征
3.1.1医学特征
精神损伤的医学特征主要表现为下述几点:I.精神损伤通常产生于人体受物理、化学、生物性损伤或者严重应激情况之中;II.精神损伤通常产生于大脑被损害到相应的程度情况下;III.精神损伤存在显著的精神异常症状,包括情感障碍、幻觉妄想、智能障碍以及行为障碍等;IV.伤者出现精神损伤时,其往往会自身所处的精神异常表现没有全面意识;V.精神损伤需要得到及时的***。
3.1.2法学特征
精神损伤的法学特征主要表现为下述几点:I.精神损伤仅能够为自然人所适用;II.精神损伤所呈现的精神行为的物质器官――大脑,有着病理性特征;III.精神损伤可导致人体丧失对周遭人、事、物***策的判断和鉴别能力,丧失对自身行为正常的控制能力,行为能力缺失,并且无法***开展诉讼行为活动[3]。
3.2精神损伤的法医学评定标准
我国相关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中指出,人体颅脑损伤造成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的,乃是重伤范畴。然而关于器质性精神障碍的相关规定,仍旧较为模糊。
3.2.1颅脑外伤所致的精神病
满足CCMD-III诊断标准,存在真实的颅脑外伤病史,排除单单的脑震荡,颅脑损伤严重程度超过脑震荡,引发颅脑外伤之后出现精神一系列表现,主要症状为精神***症样及其他严重性精神病性表现,经相关检测发现存在神经系统阳性体征、颅脑器质性损害阳性体征等,即鉴定为严重颅脑外伤所致的精神病。
3.2.2颅脑外伤所致的痴呆
满足CCMD-III诊断标准,仅仅一些生活常规行为可自行处理,包括穿衣、吃饭及排便等,除此之外的生活均无法自理。严重情况的个人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经相关检测发现存在神经系统阳性体征、颅脑器质性损害阳性体征等,即鉴定为严重颅脑外伤所致的痴呆[4]。
3.2.3颅脑外伤所致的神经症综合征
满足CCMD-III诊断标准,主要表现为日常常规生活、工作及社交行为能力被严重妨碍,且该类表现持续时间超过1个月的,颅脑损伤程度呈现出严重、广泛特征的,出现超过0.5h昏迷情况,经相关检测发现存在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不存在颅脑器质性损害阳性体征等,即鉴定为严重颅脑外伤所致的神经症综合征。
3.2.4颅脑外伤后其它精神障碍
I.颅脑外伤所致的人格改变。满足CCMD-III诊断标准,相较于颅脑外伤前,表现出明显的人际关系、活动方式长时间转变。排除单单的脑震荡,颅脑损伤严重程度超过脑震荡,并有智能缺失,经相关检测发现存在神经系统阳性体征、颅脑器质性损害阳性体征等,即鉴定为严重颅脑外伤所致的人格改变。满足CCMD-III诊断标准,颅脑损伤严重程度仅仅达到脑震荡程度,不存在智能缺失,经相关检测发现不存在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不存在颅脑器质性损害阳性体征等,即鉴定为轻度颅脑外伤所致的人格改变。II.颅脑外伤所致的神经症综合征。满足CCMD-III诊断标准,颅脑损伤严重程度仅仅达到脑震荡程度,经相关检测发现不存在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不存在颅脑器质性损害阳性体征等,表现长时间伴有,结合实际状况可鉴定为轻度颅脑外伤所致的神经症综合征;倘若颅脑损伤严重程度没有达到脑震荡程度,病情发展、发展受心理获益机制很大程度影响,结合实际状况可鉴定为微度颅脑外伤所致的神经症综合征。III.反应性精神病。满足CCMD-III诊断标准,受颅脑外伤影响引发精神创伤,病情水平处于精神病程度,而不是器质性的,同时预后佳,即鉴定为轻度反应性精神病[5]。
4.结束语
总而言之,颅脑损失在临床法医学鉴定中十分常见,而颅脑损失所引发的精神障碍损失程度,也就是说精神损失司法鉴定隶属法医精神病学研究领域。为了满足精神损伤程度法医学鉴定工作需求,期许在司法精神病学专家、法律学者以及法医工作人员等的共同努力下,尽可能快速地制定出对应的精神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并通过我国相关立法部门出台推行,促进我国精神损伤程度法医学鉴定工作切实有法可循。(作者单位: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
参考文献:
[1] 柳保华,刘文斌.精神损伤程度法医学鉴定分析[J].临床心身疾病杂志,2006,12(06):453-454.
[2] 袁尚贤.精神损伤司法鉴定若干问题刍议[J].医学与社会,2002,15(02):42-44.
[3] 黄富银,吴***.精神损伤程度及精神医疗赔偿司法鉴定[J].中国司法鉴定,2011,13(12):42-49.
[4] 袁尚贤.颅脑外伤所致神经症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C].中国法医学最新科研与实践,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151.
[5] 袁尚贤,袁江帆,刘子龙.损伤导致精神损伤程度评定标准的研究[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3,18(06):338-340.
[6] 郑瞻培.精神损伤程度鉴定和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J].中华精神科杂志,2000,33(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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