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格指出,阿利玛原型是男性集体无意识深处绝对的女性形象,她有时是一个优雅的女神,有时是一个女妖、一位女魔,变幻出各种形象使人迷醉其间,唤起忧伤和爱的狂喜。男性对女性的这种矛盾情感在文学女性形象的塑造方面即表现为正面的 “女神”形象和负面的“魔女”形象。“魔女”形象学界已有相关论述,本文将着重论述古代埃及文学中的“女神”形象,揭示出其在父权社会里被异化的精神文化特质。
一、古代埃及文学中的“女神”
(一)防护、滋养、温暖的大母神
古代埃及神话的大母神集中体现了女性的正面特征——容纳、防护、滋养、温暖的属性。天空女神努特作为天国的母牛,以***汁之雨哺育大地,用自己的背驮载着太阳神。长有一对奶牛耳朵的女神哈托尔是爱神、欢乐神以及生育之神。它哺育了人类,哺育了国王。最伟大的母亲女神,埃及王权的保护神伊希丝,作为埃及国王奥西里斯的王后,聪明贤惠,精通魔法,是丈夫奥西里斯的得力助手。她辅佐丈夫统治埃及,使埃及国势蒸蒸日上。她在丈夫遇害、被塞特逼嫁的处境中死不屈从,踏遍了千山万水寻找丈夫的尸体,并使之死而复生,还生下了儿子荷鲁斯,成为男性们赞赏的女性形象——智慧勇毅、吃苦耐劳的贤妻良母。
(二)深陷爱情中的痴狂少女
古代埃及爱情诗对女性美的描绘方式,具体呈现出传统修辞方式中男望的象征形态:“肤色白皙,闪光明亮,/一双可爱的眼睛,/甜蜜的双唇,不多讲一句话;/挺直的颈项,耀眼的,/头发如真正的天青石;/手臂赛过黄金,/手指犹如荷花的苞蕾。/浑圆的大腿,纤细的腰肢,/两腿走路美妙无比;/高雅的步子踩着地,/步步牵动我的心。”表明女性被文化物质化、客体化之后丧失了自身作为主体的欲望。
古代埃及爱情诗有的描写了少女渴望爱情、情不自禁的火热感情,有的写等待与心上人约会的焦急心理,也有的表现失恋后的痛苦。在古代埃及表现爱情的诗篇中,男性也为爱情激动,也因相思而憔悴,但鼓舞、指引他们的是获得和占有的感情。而女性的爱则不自觉地带有牺牲和自虐的性质。 “我被抛弃了,/在路上有一团熊熊燃烧的火作为向导,/它灼伤了我的灵魂……我将要发疯,嫉妒占满了我的心灵……/他不再爱我了,神啊!我简直要死去,/ ……当我死去的时候,请再亲吻我吧!/ 你的亲吻会让我苏醒,/ 即使我躺在坟墓中;为了这一吻,/我也会起来,冲破死亡的界限。”女人沉溺于火热爱情,个人世界完全属于对方,她自恋神化的爱情成了她的信仰,她甘愿牺牲并为此而陶醉,最终导致自我残害。这些诗作表现出男人是轴心,而女人不过是围着他旋转的轨迹而已。
(三)忠诚、勇敢、智慧的人间妻子
《被命运女神威胁的王子》塑造了一个令人赞赏的人间贤妻的形象。米坦尼国王独生女的爱情遭到父王反对,公主搂住她的王子发誓:“只要拉神活着,如果逼他离开我,我将茶饭不思,滴水不进,马上死掉。”国王又命令杀掉王子,公主苦苦哀求: “只要拉神活着,如果把他杀掉,等到太阳下山我也会即刻死掉。没有他,我半个小时也活不了。”最后公主与王子得以成婚。王子曾经被命运女神哈托尔预言注定遭受三大厄运,或被鳄鱼吞噬,或被毒蛇袭击,或被恶狗咬死。公主对丈夫严加保护,从不让他独自外出。她在丈夫酣然入梦的时候,发现了要袭击丈夫的毒蛇。她悄悄把准备好的酒放至毒蛇面前。毒蛇饮酒后醉倒,妻子抡起斧头砍死了毒蛇。直到这时,妻子才将丈夫叫醒,而且毫不居功,将之归结为拉神的保佑。这个散文故事中的公主身份高贵,对爱人忠贞不渝、温柔抚慰,对抗厄运勇敢无畏、智慧过人,是爱情、婚姻的“保护者” ,是古代埃及人心目中的理想女性形象。
埃及教谕文学中有些话语体现了对妻子肯定、赞扬的态度。《普塔霍特普教谕》涉及到对妇女的看法,可以反映出当时古埃及社会主流中的妇女地位:“一个优秀品质的妇女是饥饿中的面包。”“热爱你的妻子,/填饱她的肚子,给她穿好衣服,/香膏涂抹她的玉体。/只要你在世就使她欢喜,她对她的主人是一片肥沃的田地。”赞美、肯定的着眼点仍然在于强调妻子的“有用性” ,而非其作为主体的自身价值。
(四)辛劳、无私、伟大的母亲
古埃及文学中的母亲具有地位崇高,是不遭非难、令人尊重的完美形象。教谕文学高度概括了母亲为子女奉献的一生: 你虽然是她的一个沉重负担,/但是她却没有抛弃你。/ 当她怀胎数月后生下你,/ 她仍然得被你奴役,/ 她哺***你三年。/当你长大,你的排泄物令人作呕,/ 但她并没有感到恶心,并没有说: “我该怎么办?” / 当她送你去上学后,/ 有人教你学习书写,/ 她每天带着面包,啤酒去看你。/当你长大成人并且娶妻,/ 你住在自己的家中,/ 注意的是你的后代,/ 抚养他正如你的母亲抚养你。/不要让她(母亲)有理由责备你,/ 以免她向神求助,/他(神)能够听到她的声讨。教谕文学所描述的恰是母亲在现实生活中的境遇,隐隐传达出了怜惜之情。
(五)被压抑和消解的王室女性
1.被历史消音的哈特舍普苏特女王
哈特舍普苏特女王创造了自己作为阿蒙·拉神的女儿诞生以及拉神亲自为她主持加冕仪式、众神赐福于她的神话。在卡纳克修建的方尖碑的铭文中,哈特舍普苏特女王反反复复强调她的神圣出身:“我发誓:我是拉神之所爱,我的父亲阿蒙神非常喜欢我。” “真的是他的女儿”,至于为什么可以打破男性垄断,登上王位实行统治,则是由于伟大的拉神赋予她统治国家的权力,她只是在按照父亲的旨意行使权力,为他服务。只是在“我的名字会与神庙一起永存,直到永远,永远,”一句中,泄露了追寻个人价值的实现,希冀名垂青史的心理。作为女法老,煞费苦心地创造自己神圣出身的复杂故事,又将之详详细细地雕刻、书写在葬祭庙墙壁和方尖碑上,这种情形在任何一位男法老那里都不曾出现。正如同她在外表装扮和伟大名字上颇费斟酌一样,关于她出生的神话故事,她在方尖碑上表达的对父亲——伟大的拉神的敬仰,都会使我们从中嗅出女王对自己僭越行为缺乏从容和坦然。 在她之后,***特摩斯三世命人从所有的宗庙纪念碑中铲去了她的名字,主要的原因则在于王权代表着宇宙间的神圣原则,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对女性开放的,一旦女性夺得王位,不管她如何能干,都是对宇宙神圣原则的违背,为了不误导后人,有必要抹去她们的痕迹。
2.被父权物化的公主
在《无首尸案》这个故事中,国王在珍宝不断失窃又不能破案的窘境中,竟然命公主去妓院当,企***通过公主向客人询问问题找到案犯。不料想盗贼又一次斗败了公主,羞辱了国王。国王羡慕和敬佩这个盗贼非凡的才能和智慧,赦免并赐其重金,甚至还把公主许给了他做妻子。为了破案,维护国王的尊严和体面,即使贵为公主也要甘为下贱,以充当的方式为父亲的愚蠢付出身体和尊严的代价,还被作为性奖品奖励给盗贼。作家没有对公主在两次事关自己尊严、幸福的大事中的表现发表一言评论,足见女性是如何在历史和书写中被“消音”。
通过以上分析,读者可见男性理想中女性的特征——滋养、庇护、美丽、温柔、智慧、忠贞、恭顺……总之,这些女性形象是美与爱的天使,更是贞节、贤淑等德行的天使,是古埃及文学中具有正面性质的“女神”形象,满足父权文化机制对女性的期待,有利于男性,有利于体现男性价值。
二、“女神”形象的文化解读
古代埃及文学“女神”形象不断被表现的原因在于:
首先,“女神”形象是原始状态下古代埃及初民的自身经验投射。抛开大母神生死、善恶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两重性,古代埃及神话中善良母神是生命永恒女性原则的拟人化,作为人类的创造者、赡养者、生命增添者和意义的源泉,是埃及初民在隐喻中表现其自身经验,具有特殊的象征意义。
其次,受到打上男性中心论印记的人性善恶二分模式的影响。人类从母权制社会进入父权制社会之后,男神代替了女神,金剑击碎了圣杯,男性等级统治取代了女性和男性的伙伴关系(理安·艾斯勒)。评价女性及女性人物行为善恶的标准和依据不可避免地打上了男性中心论的印记,表现为一切从男性集团的私欲出发,以社会公益的名义判断、评价女性。在古代埃及,文化传承有其传统性别规范的背景。以男性为主体的父权制与性别***治使女性的欲望和身体承受了压抑与匮乏。
再次,受到男性作家女性观的影响。在文学方面,人们所需要研究的从来不是原始的事实或是时间,而是“以某种方式”被描写出来的事实或事件。男性作家身权社会这样的文化意识形态的大环境,不能摆脱历史局限性,他们在叙事时采用的是男性的视点,其笔下的女性形象是男性视点叙事中的女性形象,因而表现出来的不可能是女性主体真实的生命状态,势必带有男权文化的印记。古埃及男性作家也歌颂女性的伟大,赞美她们的奉献和牺牲,但因其在古埃及文学作品中不多见而并不占主流。他们的文学作品在象征和审美意义上展示了男权社会对女性以及对两性关系的种种要求、想象和描述。
三、结 语
古代埃及文学“女神”形象是古代埃及父权文化的体现,是男性作家在社会类型和性别身份的局限下从男权出发对女性的解读,是男性审美理想的体现,与负面的“魔女”形象一样,逼真地映照着女性的历史与文化境遇。在男权话语中“女神”形象终究只是一个个被动的隐喻,是被排除在男权中心之外的 “他者” ,只能充当证明男性价值的工具和符号,在文化符号系统中成为空洞能指。
[参考文献]
[1] Miriam Lichtheim.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M].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6.
[2] [瑞士]荣格.心理学与文学[M].北京:三联书店,1987.
[3] [美]理安·艾斯勒.圣杯与剑——男女之间的战争[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
[4] 孙宏哲.论古代埃及文学中的“毒美人”[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01).
[作者简介]
刘丕勇(1969— ),男,辽宁大连人,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处讲师,英语语言文学硕士,主要从事英语语言与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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