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中国历史上惩贪污、反腐败最厉害的皇帝,恐怕要属明太祖朱元璋了。这位出身贫寒,讨过饭放过牛,当过游方和尚,从一个马弁干起,最后得了天下的皇帝,对人情世故的了解,比起一般人要透彻深刻得多。也正是因为这样,朱元璋建国后,在一手抓与民休息,一手抓屠杀功臣时,还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以猛治吏。
一是立法。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改设都察院后,马上出台的《大明律》明确规定,受财枉法者,一贯以下杖七十,每五贯加一等,八十贯则处以绞刑。受财不枉法,一贯以下杖六十,每五贯加一等,至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放三千里,后改为受四十贯就流放。贪赃钞六十两以上官吏,均处以枭首示众并剥皮实草等酷刑。剥下的腐败官员人皮,被填满杂草后,悬挂在官府公堂,以示警戒。官员在此办公,心惊肉跳。
为了杜绝当时的财务混乱现状,朱元璋还实施了一系列新的管理措施,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将汉字中的数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在进行钱粮等财务登记时改写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这一举措对于堵塞财物管理上的漏洞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成为我国历史上金额大写字的首创。
二是普法。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把很多***府处理的贪污受贿、为非作歹的案例,编成四本书,分别是《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他要求每家每户必须有一本《大诰》,目的是“家传人诵,得以惩戒而遵守之。”《大诰》公开颁布当年,朱元璋亲临午门为其造势,还亲自对群臣讲解《大明律诰》的“立法宗旨”。在民间,朱元璋令人组织讲读大会,聘请专人讲授,万众聆听,规模空前。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朱元璋颁布了一份反腐教材,叫做《醒贪简要录》,赐给官吏每人一册。朱元璋亲自作序,他在序中写道:四民之中民最苦,“每当春耕之时,鸡鸣而起,驱牛柄犁而耕。禾苗即种,又要耕耨,炎天赤日,形体憔悴。等到秋收,交官之外,所剩无几,要是遇上水灾虫灾,则全家遑遑,毫无希望。今居官者不念民苦,甚至刻剥而***他们,真是太没有心肝了。今颁书于中外,望做官的懂得体恤吾民!”此外,每次诛杀重大贪污犯,朱元璋都命令官员到刑场观斩,还要刑部将其罪行印发到各衙门,广为张贴,以示教育。
三是***。朱元璋深知官场官官相护的道理,为了下言上达,他广开言路,在午门外设立“鸣冤鼓”,百姓若有冤屈,在地方***府无法讨回公道,就可击此鼓鸣冤、直接申诉,由他亲自审理。
为打消老百姓害怕遭到打击报复的顾虑,朱元璋准许百姓密封奏事,就是直接给他写密信。此外,他还广设检校,对各级司隶进行监视,一旦发现官员有贪赃枉法的行为,即可随时举报。
朱元璋深知,官员下乡往往会倚势欺人,趁机盘剥,即使官员本人廉洁清正,也会给百姓增加接待的负担,因此,朱元璋禁止官员擅自下乡扰民,凡擅自下乡扰民的官员,将其逮赴至京,斩首于市。朱元璋嫉恶如仇,即使是亲属犯法,也一视同仁,绝不姑息。在他眼里,大明律法对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既没有亲疏之别,也没有等级之分。
事例一,朱元璋唯一的亲侄、义子朱文正,跟随他南征北战数十年,战功赫赫,官至大都督,但在镇守江西期间,骄奢***逸,竟强聘民间未婚女子和他睡觉,被人告发。朱元璋闻讯大怒,立即召回问罪。朱元璋将其放黜风阳守陵。
事例二,晋王朱是朱元璋的第三子,朱喜欢文物,时常将出土文物据为己有,还大修宫殿别墅,选美女以供自己娱乐。朱元璋听到举报后,将其抓到京城,本来是问斩,终因太子跪泣求情才得赦免。
事例三,洪武三十年,发生了驸马欧阳伦走私茶叶案。欧阳伦依仗自己是皇亲国戚,让他的手下动用官府车辆走私茶叶,不纳税,不服管。地方官员将此事告到朱元璋那儿。朱元璋大怒说:“根据律令,当斩欧阳伦,即便公主也不能救他。”
事例四,涉及到法律,朱元璋连儿时的哥们儿汤和的姑父也不放过,此人隐瞒田地,拒不缴税赋,朱元璋知道后,果断将其处死。
总之一句,这种大义灭亲,在朱元璋眼里叫“法不容情”。
(摘自中国工人出版社《双面帝王:朱元璋》 作者:飘雪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