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秦大学时老师就告诉我们,法医病理学是法医最最重要的一门课程。虽然在工作后,我认为法医现场勘查的知识也同样重要,但是现场勘查是很多刑事技术民警共同的专业,而法医病理学则是法医的“独门暗器”。只有扎实掌握了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基础,再结合现场勘查的分析推断,才能真正地“让死者说话”。
老秦从今天起,会用大量的篇幅来介绍这一门法医最基础、最重要、最宽泛的独门暗器。
法医病理学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一个人的死亡,可能是自然死亡,也可能是非自然死亡,或者说是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原因不是来自于机体本身,而是来自于自然界中的其他因素,比如说机械性暴力、中毒等。非正常死亡可能是意外事故造成的,比如说飞机失事、地震、不慎跌落悬崖;也可能是自身造成的,比如割腕自杀:还有可能是他人造成的,即命案。
对于所有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法医都必须要进行检验,明确死亡的性质,判明死因等,为下一步法律工作提供服务和依据。所以,作为一个法医,不仅要参与侦破命案,还要研究猝死、中毒等其他各种可能存在的死因以及这些死因的特征和形成机理,而这些内容就是法医病理学教会我们的。
法医病理学是研究死亡的一门科学,研究死亡,不等于研究死因。死因只是死亡相关知识中的一部分。那么,法医病理学究竟要研究多少内容呢?老秦今天来简单地罗列一下:
01 死因
作为法医病理学中最基础的内容,大部分案件中,死因判断是很容易的,但是也有一部分案件的死因判断很难。有的是因为尸体毁坏,丢失了大量线索;有的是因为死亡后的特殊征象不明显:还有的是因为多种原因纠结在一起,难以判断哪种原因才是主导。
死因鉴定,除了为相关诉讼活动提供证据以外,有时候还会成为破案的关键。
02 损伤
哪一处损伤是致命伤,有可能在一些共同犯罪的案件中,明确真正的凶手是谁。对于损伤的研究,除了研究损伤形态以外,还需要研究损伤时间。比如尸体上的损伤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曾经有过一案,法医在尸检过程中发现,尸体上有很多死后损伤。说明凶手在杀完人后,又对尸体进行了破坏,这个动作透露了凶手和死者之间一定有着深仇大恨。警察“蜀黍”从死者的一些仇人中进行排查,很快就找到了杀人凶手。
另外,法医还要通过损伤,对致伤物进行推断。致伤物推断,除了可以帮助警察“蜀黍”收集物证、为后期的审判提供证据以外,有的时候也可以帮助警察“蜀黍”抓住凶手。
03 死亡时间
刑侦剧中,法医到达现场后,看一眼尸体就说出死者死于几点钟,其实这是不科学的。因为个体差异巨大,所以死亡时间的推断,一直是法医界的一个难题。虽然现在有很多种研究死亡时间的办法,但是无论用哪一种办法,都很难做到对死亡时间推断的高精度和高准确率。关于死亡时间推断,老秦会在后面用专门一期来介绍。
04 死亡方式
死亡方式就是判断死者的死亡是意外、自杀还是他杀。但死亡方式绝对不能仅仅依靠法医来判断,死亡方式的判断有的时候很简单,比如一个人被人掐死,那么这起案件肯定是他杀(因为没有人能够自己掐死自己)。死亡方式有的时候也很复杂,必须结合调查、现场勘查的结果来综合判断。比如一个高坠死亡的人,法医只能解决死者是高坠死亡。至于他是自己从楼顶跳下来的,还是别人把他推下来的,则需要调查和现场勘查后再进行综合判断了。
05 个体识别
很多对于死者的个体识别工作都是通过法医人类学、法医物证学的理论知识来进行的。但法医病理学有的时候也可以利用尸体的个体特征、瘢痕、体表附着物、纹身、体内特异结构等来进行个体识别。比如一个右位心的患者突然失踪,而在不久后发现一具未知名尸体也是右位心,因为右位心的发生率是万分之二,那么这个死者就很有可能是这个失踪者。
06 伤病关系
在很多案件中,伤病关系也是法医需要研究的一项较为复杂、疑难的问题。比如在一起死亡案件中,死者全身多处骨折,但是多处骨折也不足以立即致死。法医就对死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验,发现死者有严重的心脏疾病。那么这起案件中,病成为死亡的主要因素,而伤则是诱发疾病急性发作的因素。
对于伤病关系的研究,很容易引起事件当事人家属的不满。比如一个人在纠纷中心脏病突发而死亡,法医认为损伤轻微不足以致死,外伤只是死亡的诱因,而疾病才是主要死因。这样的结论,尤其是在死者具有一些平时发现不了的潜在性疾病的情况下,通常会引发死者家属的强烈不满。所以如何向死者家属解释清楚法医专业的问题也非常重要。
有同学问,法医怎么从尸体身上判断他生前有没有疾病呢?其实在法医病理学范畴内,还有一个分支科学叫做法医组织病理学。法医在解剖完尸体时,若怀疑死者有疾病,就会取下死者的一些重要脏器,经过固定、脱水、包埋、切片、染色后,在显微镜下观察组织结构的微观形态,从而对死者有无疾病或潜在性疾病进行诊断。
07 中毒病理
中毒死亡也是几大类死亡原因的一种,对于中毒死者的研究,有专门的《法医毒理学》(以后会进行介绍)。但是法医病理学中也对中毒死亡的尸体病理现象进行了研究,这样的研究可以帮助毒物化验部门提供毒物检测的大体方向,提高了工作效率。
另外,中毒病理也研究了中毒和疾病、中毒和外伤之间的关系,在一些死因比较复杂的案件中,可以用得到。
除了上述的7大类工作以外,法医病理学还囊括了很多其他的知识和理论。老秦会在以后从各种死因开始,对法医病理学的一些子内容进行更为详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