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以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为基础,吸收和借鉴了我国传统文化中生态思想的精髓。佛教作为异域宗教,传入中国后迅速生根并迅速完成了本土化的改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本文从“众生平等”的佛教思想出发,对其中所体现出的传统生态文明思想进行剖析,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意义,更能找到其在传统文化中的思想渊源。
[关键词]佛教 众生平等 生态文明
[中***分类号]B9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9-0113-02
佛教作为异域宗教,从东汉时期传入,到最终在中国生根流播,实质上是完成了中国化的改造,使其所反映的生命意识与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包容的生命意识实现了契合,并且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中国佛教中包含有大量对自然生态的思想写照,涵盖了丰富的原始生态理论,是中国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联结的重要纽带和资源。
一、“众生平等”是佛教的生态伦理观
“众生平等”是佛教的一个基本概念,也是佛教的生态伦理观。“缘起论”是佛教思想的哲学基础,根据缘起论观点,所有现象界的一切存在都是由因缘结合而成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可以离开因缘而***产生和存在,一切事物都是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而不是孤立的存在的,这就是佛教中的“诸法无我,自他不二”的观点。因此,人作为万物之一,每个人都与众生息息相关,正如一棵树是种子、土壤、水、阳光等“增上缘”的结果,人的生命同样也需要“增上缘”,如果没有万物的“增上缘”,人便不能存在,人本身就是自然发展的历史成就。依据这一思想,佛教将自然界中万物分为两类:一类是“有情众生”,即具有情感的生命,如人、动物;一类是“无情众生”,即不具有情感的东西,如植物土石、山河大地等。“众生”的内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渗透和历史的向前发展而不断扩展其外延,最后界定为宇宙万物。中国佛教中的天台宗、华严宗和祥宗都认为,宇宙万物都有佛性,这种“佛性”不仅包括有情的众生,也包括无情的众生。《大珠慧海禅师语录 卷下 诸方门人参问语录》记载:“讲华严志座主问:‘何故不许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师曰:‘法身无象,应翠竹以成形。般若无知,对黄花而显相。非彼黄花翠竹,而有般若法身也。故经云:佛真法身,犹若虚空;应物现形,如水中月。黄花若是般若,般若即同无情;翠竹若是法身,翠竹还能应用’”,这段话表达的就是这一思想。
“平等”一词源于佛教,佛经说:“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平等平等。”具体来讲,“平等”可以分为四个层面:众生与佛的平等、人与人的平等、人与动物的平等、有情与无情的平等,概言之,即宇宙万物――佛、人、动物、植物、无机物之间都是平等的。这种平等不是局部的平等,而是全面的平等,一切心法、一切色法、心法与色汉、因法与果法的平等。佛教认为,宇宙间的生命实质上是一个整体,众生具有存在的同一性、相通性、平等性,佛、菩萨观照众生与己身具有同一的本性,由此生出与众生的绝对平等心,生出为众生同乐拔苦的慈悲心。佛教的平等观是一种广义的、彻底的平等,使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都平等存在,消除物我区别,扩展了人们对生命的理解范畴,正所谓“物不异我,我不异物,物我玄会,归乎无极”“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这是一种人与自然万物相互融合的生态伦理境界。
二、生命轮回、因果相报是“众生平等”思想的延伸
“轮回”是佛教的基本教义之一,佛教认为一切生命,都在“六道”中“轮回”,“六道”即天道有情、人道有情和阿修罗道有情,为上三道;饿鬼道有情、畜生道有情和地狱道有情,为下三道。佛教主张六道轮回,即三世因果报应,对处于六道之中的生命在没有成佛之前,依据自身的行为业力获得来世相应的果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具体来说,行善者可以从六道的序列中上升,作恶者就将下降。佛教虽然肯定人在六道中的特殊性,但并不认为众生之间在生存价值方面存在高下之分。人同其他生命一样共同处于变化无定的轮回转世之中,并没有“唯人独尊”、其他万物都是为我所用、必须无条件为我服务的理念。也就是说不同众生虽然存在差别,表现在六道中有高低排序,但是其生命本质是平等的,这就表明一切众生在成佛的原因、根据和可能性上是平等的,也就是常说的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
在“众生平等”和“六道轮回”的基础上,放生护生是佛教对待生命的行为态度。《梵网经》云:“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中国佛教中放生说的起缘可以从这段经文开始,强调世间众生都是人父,都为人母,杀生即为杀父母,因此要行放生之业。《大智度论》中也强调:“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即在佛教看来,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人、动物、植物的生命都极为宝贵,人之所以能成为世间万物的主人,缘于其有着驾驭生命的思维能力,但并不能以此作为杀生的理由。小至细小的尘土,大至广袤的宇宙,其中的一切生灵,都共处于同一生命流中,天台宗称“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万物与人一样,都有可能领悟佛性,达到最高境界。可见,普度众生不仅是一种慈悲心肠,更是佛教对生命的终极关怀。因此,在“众生平等”的基础上,人类善与恶的标准就是对待生命的态度。杀生是最大的罪恶,不杀生、放生、护生是最大的功德,即尊重生命、珍惜生命是佛教中“善”的最高标准,而放生更是可以使无数生命重现生机,具有无量功德。当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放生”行为不仅局限于佛教中的大慈大悲,它本身也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态观和自然观。然而,我们也不得不看到,随着“放生”理念的盛行,放生规模越来越大,一些“放生”行为开始目的化和简单化,一些人为了消灾祈福往往急功近利,捕生放生成了产业链,善举变成了杀生,其结果则是劳民伤财,一些放生行为甚至直接导致了当地的生态失衡,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梵网经》中说:“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放生”本身是为了培养众生的“慈悲”之心,只有放生者真正明白护生的道理,才能使所放之“生”命终之后转生善道,这才是“放生”近而达到“护生”的真正目的。
三、结语
“众生平等”,总结性地概括出了佛教的生态伦理观,阐发了一种尊重生命的理论,是一种高尚的道德境界。由此而引出的佛教戒杀、素食、放生等一系列教规教律,对于保护动物具有直接的积极作用,是对生命的尊重和珍惜,进而起到保护大自然生态平衡的作用,同时也是佛教对生态平衡的最大贡献。
【参考文献】
[1]陈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文明思想[J].南都学坛,2013(3).
[2]周平.让传统文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生发新枝[N].光明日报,2014-06-07.
[3]刘飞.论生态文明背景下传统文化价值的实现[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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