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分局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各岗位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上级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和考核结果的统计、汇总、奖惩以及考核工作的总结。
二、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本着客观公正、从严公开、激励促进的原则,客观、全面、公正地反映各岗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
积极向上、奋力争先的精神,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主要注重以下三个原则:
1、注重工作数量考核的原则,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
2、注重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考核的原则,解决干好干孬一个样的问题;
3、注重日常工作规范的考核原则,解决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考核分数设置
绩效考核分数基础分为1000分,采取工作量考核、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考核以及日常工作规范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工作量考核占30%,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考核占50%
、日常工作规范考核占20%、综合奖惩依据市局得分来考核。
四、考核内容
各岗位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照《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及《日常工作规范考核标准》执行。
五、考核程序
(一)工作量考核。包括各岗位一个月所做的所有工作,按照“工作量化计分标准”计算各岗位的得分情况,按月汇总,按季兑现。
(二)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对各岗位形成的各项涉税事宜按一定比例抽取进行考评。考评采用工作底稿制由考核小组根据日常考评情况,填制考评工作底稿
,经被考核人和考核人签字认可后,按月汇总,按季兑现。
(三)综合奖惩(依据市局奖扣分来计算)。
(四)日常工作规范考核。包括日常考勤、卫生、***治业务学习、着装风纪、廉洁勤***、信息宣传等加(减)分项目由考核小组集体评议,认定有效后,予以加减分。
(五)考核得分计算
1、分项得分:
(1)工作量得分=(个人得分/∑全体人员得分)×(基础分×30%×人数);
(2)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得分=(个人得分/∑全体人员得分)×(基础分×50%×人数);
(3)综合奖惩(依据市局奖扣分来计算);
(4)工作规范得分=(个人得分/∑全体人员得分)×(基础分×20%×人数);
2、汇总考核得分
汇总考核得分=工作量得分+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得分±综合奖惩±日常工作规范得分
(六)酬金兑现
分值=分局考核兑现酬金总额/∑全体人员汇总考核得分
酬金计算=分值×个人汇总考核得分
(七)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的考核评价成绩,将各岗位排出名次,排名的先后,作为年度考核结果和年终公务员考核、评先树优等工作的直接依据。考核倒数最后一名的,取消
评先树优的资格。
本办法适用期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本办法由分局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