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报告篇1
一、财务稽核的现状与缺陷
1.财务稽核机制不健全。目前有一些大中型企业财务内部稽核制度不完善。有的单位财务稽核制度流于形式。多数企业的稽核都停留在狭义的内容上。财务稽核工作没有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有些单位稽核岗位与实际业务相脱离,造成对实际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及其解决反映不灵敏。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客观上是由于有的单位会计人员配备不足;主观上是对稽核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分工不尽合理。特别是一些单位领导和会计负责人认为,内部和外部的审计机构每年都要进行例行审计,所以财务部门没有必要再花精力对财务进行稽核,这种错误观点对建立会计稽核制度妨碍较大。
2.财务稽核手段单一。财务稽核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财务稽核手段落后。稽核方法主要参考外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手段和内部审计的方法。以账、表、证的检查为主,检查账实、账证、账表、表表相符情况,即主要是审核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及财务收支数据的合规性与合理性。事实上财务稽核还应包括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预算管理工作的审核和对有关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核查。
二、财务稽核的流程与环境
1.编制财务稽核年度计划。财务稽核要紧密切合公司战略和公司年度预算,结合部门资源,包括年度费用预算,部门稽核人员和本年度需要稽核的单位,制定年度稽核计划,稽核项目的时间、人员安排等,确定重点稽核及最少需要稽核单位等。
2.下达稽核通知书。按照年度稽核计划,稽核部门下达稽核通知书和财务稽核纪律,包括稽核事项和稽核区间等。目的是保障稽核人员的***性,稽核人员除正常的工作餐外不得接受被稽核单位宴请、礼品、娱乐、旅游等,不得在被稽核单位报销费用等与稽核无关的要求。
3.收集稽核前期资料。在前期准备阶段,应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战略规划、经营计划、预算批复、各董事会决议、重要会议纪要、运营报告、经营分析、纳税申报资料、筹资和理财资料、财务报表、财务账册、会计凭证等。被稽核单位组织架构,各财务岗位说明书或绩效计分卡等。被稽核单位制度、流程、主要会计***策等。被稽核单位前期外审、内审及稽核报告等。
4.制定稽核方案。稽核小组根据检查单位提供的稽核资料,进行初步电话访谈或现场访谈,结合常规稽核底稿,制定稽核方案。拟定稽核时间计划,确定重点稽核方向,分析稽核要点、制定稽核策略,明确小组成员分工等。
5.进行现场稽核。在现场稽核阶段,首先依据稽核底稿进行全面稽核,然后依据重点稽核方面进行仔细检查。各小组成员注意收集稽核证据,稽核项目负责人随时跟踪各稽核人员的时间进度和完成质量,现场指导稽核工作。各小组成员撰写自己的稽核底稿,最后由稽核小组负责人汇总、分析再检查。
6.撰写稽核报告。首先由各稽核小组成员完成各自分部稽核报告,最后由稽核项目负责人汇总、分析撰写稽核报告初稿,稽核报告做到论点正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
7.沟通稽核报告。稽核报告完成后,需与被稽核单位现场或以电话、邮件等形式沟通。并强调一次性沟通,不得反复沟通,否则会造成稽核报告被有意修改,稽核报告的真实性或完整性被削弱。
8.稽核报告。稽核报告要努力以数据说话,以法律条文或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并陈述造成的结果。根据稽核报告的情况,增加原因分析以便于整改。对于稽核发现的重大问题,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总部财务负责人汇报。
9.稽核整改跟踪。稽核报告后,应要求被稽核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制定稽核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改事项、具体整改办法,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等,以便进行整改跟踪。
10.树立正确指导思想。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有效的财务管理是公司战略推进的重要保障,财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对财务稽核有很大影响。财务稽核需关注财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如资金管理,首先是为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防止流动性风险和利汇率风险等,但过于强调理财,把理财收益作为资金管理部门的重要业绩体现,一方面可能会无意中妨碍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可能会为做大业绩而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11.建立合理财务组织架构。一些大中型企业的财务分工越来越细,有的财务部门包括会计部、税务部、资金部和分析评价部等。分工精细体现了较强的专业性,但也由此造成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造成部门壁垒或管理盲区。财务稽核需关注实际执行中的管理盲区,防止存在管理死角。公司所有经济活动最终体现在财务报表上,财务稽核应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分析财务部各部门内部的工作衔接,总部财务部和下属单位财务部的工作衔接,财务部与采购部、生产部、销售部、的工作衔接等。如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的一致性,资金管理与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分析评价与会计核算的统一性等。
12.制定科学的制度流程。公司文化是公司的灵魂。文化积淀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制度是冰尖,文化则是冰尖下的冰山。有的公司其制度或流程非常全面,但对有些制度相关人员并不熟悉或理解,造成制度手册更多的是用于应付检查,而实际执行和制度规范“两张皮”。流程操作主要靠传、帮、带,加以人员不稳,实际执行可能越来越脱离制度。一些公司的制度或流程往往只能约束中下层员工,对于公司的高管人员无法约束。财务稽核需要关注公司的系统性管理风险,对制度或流程进行重新审视,是否存在制度或流程缺失,现有制度或流程是否存在漏洞或瑕疵,规范的制度或流程是否有效执行。
13.建立有效信息系统。目前大中型企业大都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ERP系统,大型企业运用SAP、ORACLE等ERP软件,运行成本较昂贵,较小的企业采用国产ERP系统,运行成本较经济。一些海外机构,采用当地通行的财务信息系统,与国内系统差别更大。同一集团下属各单位规模不一,业态不一,经济效益不一,ERP系统各不相同,造成公司总部对财务风险难以集中监控。财务稽核需关注信息系统对财务工作的影响。
14.建立稳定财务队伍。随着公司的蓬勃发展,一些单位财务负责人深感高端财务人员紧缺,尽管公司引进了大量的财务专业人员。但另一方面,一些优秀的财务人员也在学得一技之长后离开。造成离职的原因可能一方面是薪酬待遇不如人意,未来职业前景不明朗,更重要的可能是与直接主管的管理风格、行为等存在一定的关系。财务人员的不稳定,将极大地影响财务工作的连续性或稳定性,也影响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财务稽核需关注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漏洞等。有的财务机构负责人将主要精力放在投资并购、资金管理、税务筹划和分析评价等财务高端领域,会计核算上往往配置新员工。事实上会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基础,会计核算应配置相应比例的骨干员工,否则会干扰财务分析、资金管理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工作,进而影响投资并购等重大经济决策。而且会计核算越来越贴近业务,核算人员必须有综合素质和专业判断,才能更好地服务业务的发展。财务稽核需关注财务负责人的管理风格。
三、财务稽核管理的对策建议
1.加强财务稽核工作机制。首先要成立财务稽核部门,较小的单位可以建立财务稽核岗位,部门直属企业财务负责人如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财务稽核部门要建立以专职稽核人员为主,非专职人员为辅的队伍,非专职稽核人员包括新聘用的储备经理和潜在的财务骨干人员。所有储备经理和后备培养对象必须在财务稽核部学习、轮岗,特别是一些即将外派的财务负责人,必须首先领会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深入了解主要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状况,才能适应外派需要。如经过财务稽核部的锻炼,这些毕业生才会在各自的财务部门知道如何加强财务基础工作或内部控制,从而有利于财务团队能力的系统提升,有利于财务制度的统一和规范。否则到具体的单位后,会逐步偏离公司的管理风格。储备经理一般会以以前单位的工作经验为基础,审视现在企业的做法,这样相互碰撞,有利于发现新的问题。专职稽核人员一般由有培养前途的财务骨干选派,有比较成熟的稽核方法,也熟悉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流程,这样专职稽核人员和非专职稽核人员相互取长不短,有利于提高稽核质量。同时人力资源部对所有专职稽核人员和非专职稽核人员需有相对长远的职业规划,并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大大发挥财务稽核的职能。专项稽核和全面稽核相结合,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相结合。对于初次稽核的单位或长期未进行稽核的单位,应采用全面稽核的方式,对被稽核单位财务工作进行体检,逐项排查。待被稽核单位相对制度、流程相对完善后,可采用专项稽核的方式。对于重大稽核项目,可采用现场稽核的方式。建立与内审、外审的协同机制。财务稽核需要借鉴和吸收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某些方法,可以努力建立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协同机制。一方面财务稽核人员可以与内审人员、外审人员相互学习、借鉴和分享,提高检查能力,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检查,避免重复工作,提高检查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总部出差频率,降低差旅费,避免被检单位多次准备迎检工作,被检单位可以把更多的精力专注在经营上。
2.加强财务稽核队伍建设。稽核团队的专业性是财务稽核的基础。没有一定的专业能力,稽核质量根本不可能得到保障或提高,更无法从历史的高度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稽核团队既要加强自身的专业学习,也要加强非专业的学习,稽查成员之间也要相互多学习、交流。不断丰富和完善稽核方法或流程,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组织架构的变迁,制度流程的改变,稽核人员需要持续地学习,不断地补充新知识。财务稽核工作底稿要持续不断地完善。实现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相结合,全面稽核和专项稽核相结合,抽样稽核和详细稽核相结合,事后稽核与事中和事前稽核相结合。注意财务风险的体现在财务环节,而发生的源头在商务或业务等部门。由简单的基础工作检查到财务流程、财务制度、税务风险和资金风险的检查。由账、表、证的检查到预算、计划及评价等的检查。稽核团队的***性是财务稽核的灵魂。没有***性,即便有非凡的稽核手段或技术,也因被稽核单位的化解而无法向领导揭示出存在的关键问题。因此要加强财务稽核的组织纪律建设,保持稽核团队经济上的***,切断与被稽核单位的利益联系,稽核小组不得接受被稽核单位的宴请、礼品等,这是稽核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
作者:韩红权 单位:上海德寰置业有限公司
稽核报告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稽核制度,增强稽核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稽核人员行为,提高稽核工作质量,根据《××市农村信用社稽核管理暂行规定》、《××市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稽核工作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稽核检查实行主查人负责制,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稽核问责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上级对下级层层问责的追究机制。
第三条稽核工作问责对象:区(市)县联社领导班子及分管稽核工作的领导、稽核部门负责人、稽核人员。
第四条对稽核工作的问责,应依据责任人对稽核工作的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视其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稽核工作职责
第六条稽核工作职责分为县级联社领导班子及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稽核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主查人和检查人员的检查责任。
第七条县级联社领导班子对稽核工作的责任
(一)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提供发挥稽核监督的有效性的必要前提条件。
(二)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
(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和纠正机制,确保业务部门、稽核部门和其他人员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均有畅通的报告渠道和有效的纠正措施。
(四)督促业务部门对各项业务的经营状况和例外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建立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
第八条县级联社分管稽核工作领导的领导责任。
(一)加强稽核队伍建设,按照《××市农村信用社稽核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健全稽核工作管理体制,配齐、配强稽核工作人员;定期组织稽核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二)强化稽核工作领导,为稽核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严格要求稽核人员廉洁自律,为稽核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协调与各职能部门关系,督促做好内部同级部门的稽核工作。
(三)制定和完善稽核工作的基本制度,监督年度稽核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检查阶段性稽核工作的实施情况,对稽核部门工作业绩和制度执行作出评价。
(四)对稽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准确地作出处理。
(五)及时通报稽核处理决定。
第九条稽核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
(一)组织稽核人员学习。定期组织稽核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办法。
(二)制定稽核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和本联社领导的意见,结合全辖业务发展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总结本部门工作,编发、上报稽核工作简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稽核部门报告工作。
(三)提高稽核工作质量。坚持按程序开展现场稽核工作,明确稽核人员业务分工和岗位职责,审核稽核工作报告、稽核结论和稽核处罚意见,并报联社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对稽核结论和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加强稽核人员管理。提出稽核人员调整的建议和意见,每年度对稽核人员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十条主查人的岗位责任
(一)制定具体项目的稽核方案,做好有关文件、报表资料的收集、分析工作。
(二)规范稽核工作行为,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三)及时提交稽核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发现的问题,客观公正地作出稽核结论,提出整改和处罚建议。
(四)加强稽核档案管理,及时整理稽核记录、稽核报告等资料,做好稽核档案和各类文件的归档。
第十一条检查人员的岗位责任
(一)根据稽核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稽核工作任务。
(二)严守稽核工作程序,完整、全面编写稽核工作底稿,合法取证,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检查、延伸稽核,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三)规范稽核工作行为,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四)加强稽核档案管理,及时整理稽核记录、稽核报告等资料,做好稽核档案和各类文件的归档。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利
第十二条稽核人员在执行稽核任务过程中具有下列权力:
(一)检查权。有权要求被稽核单位如实提供有关稽核资料;有权查阅被稽核单位各类凭证、账簿、报表、文件及会议记录等资料;有权检查被稽核单位的库存现金、有价单证、抵(质)押物品、重要空白凭证、各种业务印章及联行密押等管理及使用情况;有权检查被稽核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等。
(二)制止权。有权制止、纠正、处理被稽核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管理制度的行为,制止无效时有权要求终止有关当事人的职权,必要时可采取临时的先封后查措施。
(三)建议权。稽核人员就稽核发现的问题,有权建议被稽核单位按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对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的人员,有权建议进行调整。对违反金融法规、业务规章制度的被稽核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有权按照规定提出经济处罚、行***处分和其他处理的建议。
(四)越级报告权。稽核中发现重大问题时,在逐级报告的同时,有权越级报告。
(五)其他权力。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稽核单位和有关人员质询,并有权索取有关资料;有权要求被稽核单位报送整改结果。
第十三条稽核人员行使上述权力时,任何单位、部门和人员不得设置障碍或故意刁难,阻挠、干扰正常的稽核工作;对打击报复稽核人员的,严肃查处。
第四章稽核问责范围
第十四条县级联社领导班子及分管稽核工作的领导问责范围
(一)违反保密规定,擅自透露有关稽核内容的;
(二)对稽核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未及时处理,酿成案件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对稽核报告反映的问题,未及时处理,或擅自调整、修改、删除稽核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存在应反映未反映问题的。
(四)帮助被稽核单位徇私舞弊、隐瞒问题,弄虚作假的。
(五)有其他违规违制行为的。
第十五条稽核部门负责人问责范围
(一)执行稽核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稽核任务的;
(二)违反稽核工作程序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擅自透露有关稽核内容的;
(四)未按规定实施后续稽核,影响整改效果的;
(五)擅自调整、修改、删除稽核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致使上报的稽核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
(六)帮助被稽核单位徇私舞弊、隐瞒问题,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规违制行为的。
第十六条主查人问责范围
(一)执行稽核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稽核任务的;
(二)违反稽核工作程序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擅自透露有关稽核内容的;
(四)在稽核方案规定范围内,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问题的;
(五)稽核中发现性质严重的违规问题,未按规定报告的或稽核报告严重失实的;
(六)稽核报告有遗漏或忽略了稽核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帮助被稽核单位徇私舞弊、隐瞒问题,弄虚作假的。
(八)有其他违规违制行为的。
第十七条检查人员问责范围
(一)执行稽核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稽核任务的;
(二)违反稽核工作程序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擅自透露有关稽核内容的;
(三)丢失被稽核单位提供的重要资料的;
(四)对稽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不明确或督办不力,致使整改不到位的;
(五)未按安排实施后续稽核,影响整改效果的;
(六)在稽核方案规定范围内,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问题的;
(七)稽核中发现性质严重的违规问题,未按规定报告的或发现重大问题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帮助被稽核单位徇私舞弊、隐瞒问题,弄虚作假的。
(九)有其他违规违制行为的。
第十八条有上述行为之一,区别情况进行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造成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二)因稽核监督不力,导致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三)因稽核监督不力或处置不当,导致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应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四)稽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共同违规的,视其在违规行为中所负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
第五章执行和免职
第十九条责任追究应坚持按干部管理规定的处分程序操作,稽核部门对稽核人员有经济处罚权,有给予纪律处分和其他处理的建议权。
第二十条被责任追究的人员对处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联社提出书面申请复议,联社应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不中断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免责认定,依据下列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免责认定。
(一)责任人提出了履行稽核检查职责的书面材料,或向上级联社如实反映情况和陈述意见,并有相关记载予以证明的。
(二)因被稽核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问题的,致使检查人员未能发现问题的。
(三)内部合规合法操作,却因突发事件、外部难以抗拒因素造成问题或案件的。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免责认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对于本制度未规定的违规行为,可以比照本制度同类或相近条款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文发之日起执行。
稽核报告篇3
为了搞好对各类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中介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社会保险基金提取和缴纳情况的稽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稽核目的
为社保局提供各类企业、用人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准确的征缴依据,加强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及缴纳情况的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稽核范围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本辖区内所有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均为稽核范围。
每年度由社保局根据参保数据库以及群众举报投诉情况确定稽核单位名单,按照企业行业类型抽取一定比例的被稽核企业,根据以前年度稽核经验,应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由社保局稽核股、养老保险股、工伤生育保险股及劳动***门共同发起,并具体领导实施。局里安排1-2名业务骨干,负责稽核过程中与参保单位沟通协调工作。
四、稽核方式
实行送达稽核、就地稽核相结合的稽核方式。
送达稽核的集合地点:县社保局稽核科办公室。稽核过程为封闭方式,由稽核人员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稽核,需要提问时通知相关人员解答。所有取证资料均以书面形式存档。
就地稽核:由稽核人员到被稽核单位进行稽核。
五、稽核程序及步骤
1.确定被稽核企业名单,稽核工作具体人员,稽核文书及资料等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在5月底前。
2.向各类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下达书面《稽核通知书》,要求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稽核要求提供资料,接受稽核(送达或就地稽核)。对拒绝提供资料的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惩治措施,时间安排在6月份。
3.实施稽核: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稽核,稽核结果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应保守被稽核对象的商业秘密。计划工作时间为6、7月份。
4.提出稽核报告: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据实提出稽核报告,送达被稽核对象并征求被稽核对象的意见。被稽核对象应在接到稽核报告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报社保局,逾期未突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没有异议。
5.稽核处理处罚:社保局根据稽核报告内容,对被稽核单位出具《稽核整改意见书》、《提请行***处罚建议书》。
六、稽核内容
1.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用人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3.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和补缴情况。
七、稽核人员纪律
在集合中,参加稽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原则,并对在稽核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做到:谨慎、严格、对企业礼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