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传统途径所面临的新问题做细致分析,同时提出多种具有可行性及重要性的推进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和对策
【关键词】剩余劳动力;劳动力转移;途径;对策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含义
农村剩余劳动力概念的界定,对于我们提高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认识,并对症下药,是十分必要的。这里存在两个概念:一个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一个是农业剩余劳动力。
1.农业剩余劳动力。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把边际生产率为零值甚至为负数的劳动力称之为剩余劳动力。国内学者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较典型的定义是:在目前生产力水平下,超过农业生产需求量的那部分劳动力。目前,我国农村不仅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而且存在大量非农业剩余劳动力,还有一大批农民“过渡拥挤”在农村并不发达的有限的非农产业里。这部分农民从农村中转移出不仅不会影响所在非农产业的发展,而且有利于提高其劳动生产率,所以我们用农村剩余劳动力来更好地表述问题。
2.农村剩余劳动力。它是指超过农村产业需求的那部分劳动力,将他们从农村中转移出去,并不会减少现有产量,而且很有可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即其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负数,并且农村剩余劳动力包括了农业剩余劳动力。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研究的理论基础
1.“推力――拉力”理论。“推力――拉力”理论着眼于迁移原因的研究,认为迁出地必有种种消极因素所形成的“推力”把当地农民推出原居住地,诸如当地的自然资源枯竭、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导致的失业和半失业状况等;而迁入地必有种种积极因素所形成的“拉力”把外地居民吸引进来,诸如较高的工资收入、较好的生活水平、较好的受教育机会、文化设施和交通条件等;迁移者总是在迁移后的正负效益的利弊得失的权衡中,做出是否迁移的抉择。
2.刘易斯的两部门结构发展模式。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教授于1954年和1958年分别发表了《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和《再论无限的劳动》两篇著名的论文,创立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二元结构模型”。在刘易斯的模型中,不发达经济由两个部门组成:传统的仅能维持生存的农业部门,以劳动边际生产率等于零为特点,劳动力相对于资本和土地过于丰富,以至于把一部分劳动力转移出农业,农业的产量不会减少,劳动力的供给因而是无限的;从农业部门退出的劳动力可以逐渐转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的现代城市工业部门。刘易斯认为任何提高自给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作法会造成工业部门实际工资的提高,影响资本积累,因而忽视了传统农业的改造。虽然刘易斯的两部门发展模型与西方国家历史上的经济增长经验大体一致,但是这种理论的一些假设条件并不适合我国的制度与经济现实。
3.费――拉尼斯模式。费――拉尼斯模式是在刘易斯模式基础上提出的。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费景汉、拉尼斯对刘易斯模式的修正强调了提高农业生产率的重要意义。他们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假设农业剩余劳动力存在,部分农业劳动力边际劳动生产率等于零,劳动力可无限供给。当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时,农业产出保持不变。由于他们的转移,使农业部门农产品产生剩余,而且生产数量等于转移劳动力的农产品需求量。第二阶段,工业的发展和扩张,使农业劳动力减少,农业部门劳动边际生产率提高,但仍然低于制度工资。农业总产量与工业部门增长不能同步,农产品剩余不能满足农业剩余劳动力转入工业部门的需要,粮食出现短缺,从而导致工业产品比较价格降低,工人实际工资上涨,不利于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三阶段,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转移完毕。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高于制度工资,也就是说农业和工业劳动者工资均可按市场原则决定,农业劳动和农业生产趋向于商业化。费――拉模型与刘易斯模型的重大区别是:前者不但考虑了工业部门的发展,而且也充分关注农业部门的发展,并且明确了二者的发展关系,认为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剩余产品的增加是农业劳动力转入现代工业部门的前提条件。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传统途径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途径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到目前为止,我国的非农产业仍以乡镇企业为主。二是城市化战略,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跨区域转移。其中又可分为小城镇战略和大城市战略,二者侧重点虽各有不同,但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都仍有待进一步突破。
四、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和对策
1.乡镇企业仍是不可或缺的转移途径。据测算,乡镇企业适当集中比分散办厂,能扩张就业能力(包括连带效应)50%以上。因此,如果引导乡镇企业(特别是其增量部分)向城市尤其是小城镇适当集中,无疑将为乡镇企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乡镇企业的发展又会伴随着企业吸纳就业能力的上升,从而又反过来促进城镇化进程,由此可以形成一个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2.加强小城镇战略在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的优势。我国约有6万个小城镇,将小城镇与非农产业相结合,加快小城镇的发展。如果每个小城镇能够吸纳5000人,全国6万个城镇共计可吸纳近3亿人,小城镇必将成为我国农业劳动力的主要载体。由此可见,把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与建设小城镇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小城镇,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
3.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努力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体制。传统的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仍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体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农”转“非”迁移***策,简化手续,全面清理目前各类限制农民工流动的***策规定,取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让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劳动力享受平等的就业待遇,为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打开方便之门。
4.建立和完善外来劳动力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制度,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相比,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还非常薄弱,农民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是一种依托于土地的“土地保障”的原始方式,土地不但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因此要农民愿意离开土地,也能够离开土地,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必须进行土地产权制度、农村社保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解决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
5.把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作为转移农村劳动力的突破口。第三产业就业结构转换滞后,在很大程度上,是导致中国非农就业结构偏差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使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乡镇企业要把第三产业发展作为再次创业的突破口,重点是发展农产品流通业、交通、通讯、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开发农村房地产和旅游等新兴产业。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是关乎中国今后的经济发展走向的重大问题。如何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引入更加高效的行业和地区,实现劳动力的优化,是全面提升中国劳动力市场水平的重要途径。在这条道路上,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
参考文献
[1]“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课题组.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问题与发展国研网
[2]刘利,王钊.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状问题及对策[J]
[3]肖婷,孙连阁.现阶段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途径分析[J]
[4]许颖.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对策研究――以江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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