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居长三角地区南缘、浙江省中部沿海,位于象山港与三门湾之间,三面环海,两港相拥。唐神龙二年(公元706年)立县,因县城西北有山“形似伏象”,故名象山。全县海域面积6618平方公里, 岛礁656个,海岸线925公里。由于地处半岛,海洋性气候明显,夏热无酷暑,冬冷无严寒,大气负氧离子含量每立方厘米14700个,达国际一级度假区标准,为名副其实的“天然氧吧”,是全国闻名的渔文化之乡、海鲜之都、建筑之乡、针织名城。全县辖10镇5乡3街道,总人口53.7万。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23.9平方公里,人口20.7万人。
象山旅游自1997年起步,依托独特的海洋资源优势,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扎实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全力做大海洋旅游,打响大海品牌。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旅游产品不断丰富,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特征更为明显,品牌影响日益显现,旅游经济呈现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2008年,成功创建“首批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跻身“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中国生态旅游百强县”行列。目前已开发旅游景区9家,其中国家4A级旅游区3家,3A级旅游区2家。建成部级海钓竞赛基地1个,国际自驾车露营基地2家,市级休闲基地3个,省旅游强镇2家,省级特色旅游村4家,省级休闲渔业基地2家,旅游购物商场4家,旅行社18家,高星级酒店8家,其中五星级酒店2家,四星级酒店1家。此外,通过精心策划,以节兴旅,成功举办“一年四节”节庆活动,即春踏沙滩夏海钓、秋看开渔冬品鲜,打响象山海洋旅游品牌。2010年,旅游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全年接待游客735万人次,旅游经济总收入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和20%。2009年,在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中,象山县名列第一。
未来几年是象山海洋旅游发展提速、品质提升、效益提增、业态转型、产业升级的黄金时期。特别是象山海洋(海岛)综合实验区的建立,更是给象山县海洋旅游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和千载难逢的机遇。象山县将以象山港大桥建设为契机,按照“发展大旅游、建设大项目、打造大基地、开拓大市场”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海湾+半岛”独特的区位、地理和资源优势,坚持“***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大力实施“八八”黄金发展战略,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有效培育海钓、游艇、露营、温泉、高尔夫、航空航海等新兴业态,推出特色精品,拓展市场空间,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观光向休闲、滨海旅游向海洋旅游的转型跨越,全力打造宁波品质后花园、长三角金色港湾休闲区、国内著名的海洋旅游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