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来,以“干群互动”为主题的大走访活动在全国广泛推广,深得民众欢迎,不仅有效了解、兑现民意,而且也更加促进社会和谐。但由于大走访机制还未成熟,难免存在不足,本文拟对大走访的内涵,不足进行简要梳理,并结合实践提出改进路径。
关键词:大走访 民意 兑现
一、大走访内涵界定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群众路线的核心,大走访便是执行群众路线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当前大走访已不再停留在个别地方或单位进行,而是已在全国多地广泛推广。大走访不仅拉进了***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而且也赋予了新时期***群、干群关系的新内涵,深得群众的欢迎。如2012年福建提出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大走访活动深得民众赞赏。
本文笔者所要阐述的大走访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定期抽调***员、干部下基层,通过听民声,访民意,查民情,以解民难,排民忧,送服务,促和谐等活动的总和” [1]。
二、大走访存在的不足
大走访是链接干部与民众的桥梁,是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但由于大走访机制仍未成熟,在大走访过程中依然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如下:
(一)大走访开展时间缺乏科学性
根据当前大走访的时间安排,大部分大走访时间都采取在法定上班日进行。上班时间进行走访,对于***群干部而言是属于正常上班时间,对于被走访对象而言也是上班或务工时间,走访时间存在走访对象的空白,会使收集的民意缺乏广泛性,有违大走访的初衷。
实践中,当大走访人员进入农村走访时,往往会出现农村群众大部分外出,村里仅剩三五个老人留守;当大走访人员进入社区时,社区大部分业主也不在家。这样的大走访由于时间上无法与被走访对象相映衬,使大走访成效大打折扣。
(二)大走访周期缺乏合理性
当前,大走访迅速在各地推广,少数地方出现盲目攀比“大走访次数多寡、是否开展大走访”,出现了一年“四下基层”、“五下基层”等大走访活动,但往往忽视了对每次大走访成效的考察。
笔者认为大走访活动的开展不应该以每年定几次为目标,而是以解决问题为前提,若第一轮大走访所收集汇总民意得到大部分兑现的情况下,再开展第二论大走访活动,这样不仅能够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且也能更好的赢得群众信任,使下次的大走访更加顺畅。若是第一轮大走访所汇总的民意还未得到兑现,就为了形式上的数量多少而急着开展“第二轮、甚至第三轮”的大走访,那不仅不能实现大走访的初衷,反而会使民众产生对***府的不信任感,误以为***府在走秀,进而损坏***府的光辉形象,造成群众与***府的新误会。
(三)大走访重民意轻兑现
当前,随着大走访活动遍地开花,各种问题也不断出现,大走访有些走调,一些地方***府在开展大走访时偏重汇总民意,却往往忽视的民意的兑现。如一干部第二次走访到一偏僻村里,走访张某时,因张某在第一次大走访期间便满怀希望的提出了其村里存在用水、用电难、村霸等问题,而至第二次大走访时仍未得到解决,张某便质问“能解决问题否,若不能解决反映也是白说,便扬长而去”,张某并不是个例。
实践中,在大走访时,尤其是下基层深入农村走访的干部,遇到村民不在或者村落偏远分散时,往往通过形式化自行填表了事,根本就没有做到深入了解民意,这样不仅不能够改善***群、干群关系,反而激起民众对***府的不信任感,使愿本“察民情、解民需、接地气、聚动力、促和谐”的大走访初衷得不到实现。
三、改进路径
(一)规范走访时间
大走访的目的在于了解民意,走访对象是民众,因此大走访的开展时间安排,必须“以能否走访到群众为主,以走访人员所需为辅”,大走访是个大工程,并不是一次大走访或几天或几小时便能充分了解民意,走访时间对接空白必将影响大走访成效。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安排大走访时间:1、对于市区的大走访活动时间可选择在周末进行,周末群众大部分都在家休息,这样能最大范围的了解民意;2、对于郊区及农村地区的大走访活动可安排在节假日前周末几天,如春节前半个月的周末进行,这样群众大部分都回来,能够尽可能做到民意代表的最广泛性。非传统节假日,尤其是农村群众和郊区群众大部分在外务工,如有些村村庄只剩2个留守老人,这样的大走访成效可想而知。3,基于以上两种安排,同时在大走访活动开展前期进行宣传,以让更多群众了解走访时间,让更多有诉求的群众能有准备时间。此外,在大走访结束后,大走访干部必须将相关大走访宣传材料留一定数量放在社区或村委会或者小区物业处,让村委或者小区物业处帮忙分发给群众,并留下走访干部联系方式,方便群众随时提出诉求,跟踪其诉求解决情况。
(二)规范走访周期
大走访周期的确定应以前次大走访收集的民意得到兑现情况而定,而不能为了单纯的次数多寡而随意定一年几次下基层,就如有些地方“一年五下基层、三下基层”。但是,如果这些一年多次下基层的地方,在下基层前都已兑现或者大部分兑现前次大走访所汇总的民意,那不仅会真正拉进干部与群众的距离,而且也能广泛发挥大走访的正能量。若不是以前次的大走访问题兑现情况为前提,盲目的定一年几次大走访,那大走访或许就成了***府新麻烦的制造者,进而损害***府的威严与诚信。
笔者认为,大走访活动负责部门,应将每次收集汇总民意分类交付相对应部门处理后,需要跟踪处理情况,然后在根据具体民意兑现情况来定是否启动第二次大走访活动,若民意未得到兑现或者未得到大部分兑现,需以兑现民意为首要,走访周期多寡为次要,方可更好的发挥大走访的成效。
(三)保障民意兑现
民意兑现是大走访活动的最后一环,也是大走访活动最重要的一环节。***府在大走访活动过程中除了要注重民意汇总、认真走访之外,还必须对民意的兑现提供保障。否则长期积累的民意无法得到兑现,将不利于社会和谐。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保障民意兑现。首先,领导必须带队进行大走访,融入到群众队伍中,认真收集民意,及时将汇总的民意分门别类,分发到相应主管单位手中,限定日期解决问题,若无法解决,必须具体说明缘由,否则按不作为处理,给予相应处罚;同时对于在大走访中表现优秀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精神或者物质的鼓励。只有做到赏罚分明,方可激励更多干部大走访的积极性,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大走访原有的优势。其次,民意的兑现大部分都是需要财***的支持,如农村饮用水、路灯、修路、修桥等众多民生问题的解决,都必须以一定的经济为基础,否则既使汇总的民意再多,也会因无法兑现而使大走访形同虚设,耗力损财。因此,***府在财***上必须给予兑现民意提供支持,可通过财***上设立专项资金或引进社会公益资金,以保障兑现民意。最后,加强对走访过程的监督,可电话抽查,事后派员核查,防止走访走秀化,对于走秀化的干部、***员进行相应处理,对于举报者给予相应嘉奖。
四、结语
大走访是个具有深刻时代内涵的人文命题,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转入社会和谐轨道、构建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具有巨大的意义。相信在***和***府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下,在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下,大走访的正能量力一定会得到最强大的发挥。
参考文献:
[1] 吴齐强:南昌万名干部“民情夜访”[N]. 人民日报. 2011(02)
【作者简介】
陈石生,(1985―),男,汉族,福建省霞浦县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
王文君,(1984―),女,汉族,福建省福州市人,福建闽江学院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