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公诉工作,对于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公诉工作使命崇高、责任重大。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就是担负这一神圣使命的一个先进集体。
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是由12名检察官凝聚在一起的战斗集体。他们紧紧围绕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从职业道德教育人手,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立检为公,***为民”,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连续7年获得邯郸市检察系统评比第一名,连续7年被市、县两级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3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并多次被评为***法系统先进集体。2004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98件773人,经依法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441件642人,不2件5人,报送上级院审查14件30人,出庭支持公诉212庭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94件,收到法院判决388件576人。2005年1至5月份共受理审查各类刑事案件167件290人,依法提起公诉111件173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94庭次,收到法院判决136件203人,追诉漏犯4人。
道德与思想是最宝贵的财富,只会永远是无敌的。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始终把培养廉洁公正的职业道德,树立为民***的思想观念作为第一位的工作
该科每年要对500余件,一千余人的刑事案件审查。不仅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的考验,同时也面临着关系、金钱、权力干扰的考验。日积月累,久在河边,怎样才能做到不下水、不湿鞋呢?他们的答案是必须做到廉洁、公正,才能做到为民***。
他们把廉洁、公正当作职业操守,作为人生坐标。尤其在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立检为公、***为民的讨论,大力加强思想***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并与办案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公诉队伍***能力,强化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主管公诉工作的王来歧副检察长要求每一位公诉干警,要抓住根本、根基、根源。根本,指***治纪律之本;根基,指思想作风之基;根源,指廉洁自律之源。他强调,如果监督者在***治上不坚定,监督他人时就会失去向心力;在思想上不纯洁,监督他人时就会失去可信力;在纪律上不严明,监督他人时就会失去说服力;在业务上不精通,监督他人时就会失去指导力;在作风上不严谨,监督他人时就会失去影响力;在廉洁上不过硬,监督他人时就会失去感召力。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近年来,公诉科涌现出不少先进事迹。科长王林山的妹夫因与别人打架,致人轻伤,其妹妹多次登门求情,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亲自带着妹夫到公安机关自首。不但让其妹夫赔偿了受害方经济损失15000元,还追究了刑事责任。副科长于卫平在办理一起抢劫案时,犯罪嫌疑人的父亲赵某找到他,求他“关照”,而且主犯在逃,事实不太清楚,直接影响该案的认定。面对这种情况,于卫平同志没有顾及人情而停止深究。当得知主犯在邯郸落网后,主动与邯郸市第一看守所联系,提审了主犯,查清了事实,认定了赵某抢劫的犯罪事实,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仅去年一年,该科拒请吃喝百余次,拒礼拒贿二十余次。事实证明,只有扎紧思想篱笆,才能预防法律漏洞。
为适应现代***需要,该科在提高思想觉悟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业务素质。通过学历教育、业务培训、技能训练、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使全科干警全部达到法律本科学历。他们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注重硬件建设,逐步实现了电脑办公,装备了多媒体示证系统,购置了数码复印机、摄像机、电脑打印机、油印机等现代化办公器材,为公正***插上腾飞的翅膀。
司法公正是***机关的唯一性目标和最高价值追求。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全体干警把“办理每一起案子,都不能有半点含糊”作为工作原则,把法庭当成维护正义的舞台,严审细查,牢牢把住法律公正之门
公正与正义是古今中外善良人们的共同愿望,但这需要法律卫士的心血付出,需要检察官高擎法律之剑,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科在办理赵某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过失伤害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两年。在收到法院判决后,该科研究后认为,法院量刑畸轻,及时向法院提出了抗诉,法院答应按照监督程序再审。被害人李某对法院判决不满,误认为是检察院,多次到公诉科吵骂,并用拐杖指着科长王林山威胁。王林山忍受冤枉,耐心解释未果,亲自出庭,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力反驳,以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赵某构成伤害罪。被害人李某在庭上聆听了公诉人的指控、答辩,深受感动,当场掉下眼泪。庭审结束后,李某握着公诉人的手道歉,感谢为其伸了冤。法院改判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四年。
科长王林山在办理柴某案时,据看守所的人员反映,柴某一直喊冤。王林山感到其中必有隐情,认真听取了柴某的无罪辩解,查看了其提供的无罪证据,并实地调查,发现柴某与被害人确属通奸,二人和睦相处,居住了十余天,犯罪嫌疑人上班挣钱,被害人看门做饭,根本不存在事实。原来是被害人姐夫对此事不满,向公安机关诬告。侦查人员违法取证,导致了一起冤假错案的发生。事实查清后,柴某被无罪释放,维护了无辜公民的合法权利。
该科在办理肖祥明伤害致死一案时审查认为,肖祥明面对他人受到不法侵害时,见义勇为,同犯罪分子搏斗,将犯罪分子失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报检察委员会研究,对肖祥明作了不处理。当现场宣布这一决定时,民工与在场群众欢呼雀跃,鸣放鞭炮,赞扬检察院秉公***。
副科长于卫平在审查陈某伤害案时,受害人孔锁文要求重新鉴定。为弄清真相,他深入医院了解情况,查阅病历,也认为认定轻伤害不妥。但受害人家庭困难,公诉科出车出钱,承担路费和鉴定费到河北省法医门诊重新鉴定。鉴定结论为重伤害,依法追诉了犯罪嫌疑人,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利。
该科在办案中,非常重视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把惩罚与教育感化相结合。如在办理尹某、孙某抢劫一案时,审查发现尹、孙均属未成年人,且是在校学生,有悔罪表现,情节显著轻微。根据有关法律解释,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对尹、孙二人作了不处理。同时对二人进行了法制教育,建议校方注意做好帮教工作,防止同学歧视,为其重新做人创造良好的环境。
该科就是这样日日、月月、年年,饱蘸心血,严查细审,坚持忠实于事实和法律,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力度、质量和效率的有机统一,一件件、一桩桩,脚踏实地地维护当事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人民心中矗立起公平与正义的丰碑。
公诉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职能,不仅要指控犯罪,同时也要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这是我国公诉制度同其他国家公诉制度的根本区别。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公平与正义,不仅要靠检察机关的自身践行,而且要监督侦查、审判 机关共同维护,才能保证其完整性。
他们把侦查监督作为要责之一,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提前介入制度,向前延伸监督的触角,定期沟通情况,并以追诉、追漏为突破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大监督力度。三年来,成功追诉漏罪75起(条),漏犯39人。干警孔彦斌在审查李海***盗窃一案时,围绕疑点,先后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数次深入案发地点,行程200余公里,历时十余日,调查获取证据十余份。一举追查出李海***盗窃摩托车15辆,骡子一头,共计16起余漏罪行,使该案案值由公安机关认定的1320元猛升至5万余元。在审查张新柱盗窃一案时,发现张还有故意杀人的嫌疑。根据提审获得的信息,深入调查历时30天,终于获取了张新柱因对其岳父母不满,将老鼠药倒人其岳父母饭锅里,后被人发现的故意杀人未遂的犯罪事实。副科长于卫平在审查潘某案时,发现被害人是被拐卖来的妇女,由于被害人不从,潘某及其亲友强行将被害人衣服剥光,协助潘某当众,行为十分恶劣,以侮辱妇女罪追诉同案漏犯5人。主诉检察宫王亭云在审查罗飞盗窃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了一起盗窃摩托车犯罪。在提审中,抓住卷中材料的几处疑点紧扣不放,凭一名老检察官的直觉和办案经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连环式的讯问,最终击破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供述了在2000年间,先后6次盗窃桑塔纳轿车3部,松花江面包车一部,摩托车2辆的重大盗窃犯罪。又如主诉检察官申凤祥在审查刘彦林等人绑架案时,发现赵文虎直接参与了本案,先后两次绑架,都是赵文虎开的车。公安机关曾对赵涉嫌绑架案而刑事拘留,后将其释放。经该科研究报检察长批准,建议公安机关以赵文虎涉嫌绑架罪对其追诉。此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对赵文虎以绑架罪予以判处。干警范卫华在审查郝广文、郝鸿斌故意伤害一案时,发现邢文山(正在石家庄服刑)系此案主犯,建议公安机关追诉邢文山。公安机关将三被告复诉后,很快向法院提起公诉,三被告均得到应有的惩罚。干警王红芳在办理王兵寻衅滋事一案时,经审查,详细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发现王兵还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一辆,价值2450元,盗后又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乡赵某,二人分别构成盗窃和收购赃物罪,依法予以追诉。又如干警马建其在审查侯海有等三人盗窃一案时,将三名收购赃物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追诉。
在平凡中见伟大。社会主义国家,正是有了这样的检察官,这样的公诉队伍,公平与正义才得以实现,法律尊严才得以维护,***和人民才能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