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男女地位平等。男女结婚要经有关部门按照我国《婚姻法》核准后签发的结婚证,男女双方人手一份。结婚证是婚姻合法的有效证明,也是结婚后男女权利地位的象征。与结婚相对的则是离婚,如果已婚者离婚就要按照规定,经上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在准予离婚时则要签发离婚证,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然而,在旧中国曾有过以男尊女卑为背景的休妻制。
档案馆中的休书
朋友,您一定听说过休书,然而您见过过去的休书吗?您对休书以及旧时的离婚等事了解吗?那么就请您看一下辽宁省档案馆收藏的一件旧时休书。这份罕见的修书用粗糙的宣纸,上面用毛笔蘸墨汁书写而成。虽然时间的流逝使这份修书显得很旧,但上面的字迹仍清晰可见:
立永绝休书。李海山,有妻姜氏,年二十五岁。因不孝翁姑,不睦宗族,败坏门风。夫妻反目,惩戒不悛。屡经劝导,毫无度日之心。故夫妻情乖。 同亲族议定, 决意休黜,永远离决。自休之后,任嫁张李,与李海山毫不相干。自此离婚后,永断葛藤。 倘有悔心或亲族狡辗,有离婚书为凭。
叔父:李风歧 左手食指斗
舅父:赵延禄
遇字人:东 山
壬子年三月初六日 立休书李海山 左全手萁
由以上休书及其他线索可见,1912年兴京(现辽宁省新宾县)丈夫李海山,在列举了时年二十五岁的妻子姜氏的一系列过错,且屡教不改后,其夫李海山与家族亲属议定,将其妻姜氏永远休黜,为防日后变故,由亲族在场并签字画押立休书为凭。休书上印有立休书人、丈夫李海山蘸墨汁左手五个手指的印迹,在叔父李凤歧名下有左手食指印迹。此外,还有“遇字人”(执笔见证人)“东山”字样。此件休书是在辽宁省档案馆保存的地方司法档案中偶然发现的。
目前,我国发现的旧时休书甚少实属罕见。当事人是非已经无法考证,但从以上休书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休书是旧中国一种离婚的形式,确切地说是丈夫休弃妻子的文书。休书体现了男尊女卑夫权社会形态,它是旧中国封建社会的产物。
休书起源
据考证中国自两汉、南北朝时期就有了休妻制,休妻书:通常指妻子犯了七出之罪,她是有罪之人,所以才予以离弃。
放妻书:双方和议离婚,妻子本身并无过失或过错,只是夫妻不合罢了!例如”覆水难收”的朱买臣之妻,因不满朱买臣贫穷没前途而求去。
自从原始社会中夫权制确立,男子成为家长。在封建社会倡导男尊女卑,人们认为这是正常的伦理,妻主夫从,则是反常的了。
清代只承认男性为家长,蔑视女子的家庭地位,在户籍登记中,户主一定是男子。只在没有男子或成年男子的情况下,才允许女性做家长。有时甚至不记载妇女,如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保甲法在给民户名牌时规定:““书家长姓名、生业,附注丁男名数,不及妇女”。
我国古代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那时实行许可离婚的制度;同时,我国古代社会又是宗法社会,实行专权离婚和限制离婚的制度。反映在离婚方式上,当然是在夫权社会男尊女卑以“出妻”为主。
???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当时还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七出”。据《大戴礼记・本命》所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在古代社会,妻子对家庭财产没有处理权,私自动用家财就被认为是盗窃。
??? 古代社会有七出休妻制度。“七出”的头一条是“无子”,即不能为丈夫传宗接代,这样的妻子应该休弃。第二条“***佚”,即妻子生育的不是本家族之后,这样的妻子应该休弃。第三条“不事舅姑”,即与族亲有矛盾。这就是古人的孝大于情……
休书也称“放妻书”,一份放妻书写道:“盖说夫妻之缘,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结誓悠远。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群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更生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从这份放妻书看,此放妻书还是挺重情重意的,让妻子“选聘高官之主”,另外还付了三年的抚养费。不过最后那句“伏愿娘子千秋万岁”感觉挺搞笑的,有点调侃的意味。
还有一件休书:“立书人蒋德,系襄阳府枣阳县人,从幼凭媒娉定王氏为妻,岂期过门之后,本妇多有过失,正合七出之条,因念夫妻之情,不忍明言,情愿退回本宗,听凭改嫁,并无异言,休书是实。 成化二年(1466) 手掌为记 ”。
一个桃子引发的休妻
曾彦是明朝有志青年,见当时法律不健全,便发誓写出一部完备的法典。于是在荒郊野外搭起了一座茅屋,一日三餐都由妻子送来。一天,见除了午餐还有桃子。曾彦问怎么有钱买桃子?妻子说见你太辛苦了路上摘了人家的桃子给你吃。曾彦说:“不经别人允许拿别人的东西就是偷。按照我编的法律,女人偷东西应该被休。”
曾彦说着拿起笔就写了一封休书,两眼含着泪水说:“虽然我也舍不得赶你走,可是法律是我编的,我必须诚实地遵守。你就回到娘家,另嫁一个好人家吧!”于是把休书交给他妻子。
于是妻子就拿着休书找到婆婆,哭着向婆婆讲事情的经过。婆婆听了很生气,当时就领着儿媳妇去找儿子,见到曾彦就破口大骂:“你这没心肝的畜生,你整天躲在这里又写又画的,哪一件事情不得你媳妇操心,可是她却从无怨言。这么勤快贤惠的媳妇,你打着灯笼也难找,竟然还要休她。”
曾彦红着眼睛说:“我也知道她好。可是做人一定要讲诚信,孩儿制订的法律,孩儿自己首先应该遵守。”
曾母生气地说:“你以为你是皇帝,可以颁布法律,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聪明的儿媳妇受到了婆婆的启发,说:“只有皇帝才有权颁布法律,你写的法典在没有被皇帝批准之前,只是废纸一堆,你根本没有权力休我。”
曾彦被问得哑口无言,再说他自己也不想休掉跟随他多年的妻子,休妻的事就算了。
后来曾彦真的中了状元,把自己编的法典呈给皇上,皇上很高兴,还专门让他带领一批人重新修订法律。
陆游和休妻前后
南宋大诗人陆游与表妹唐琬青梅竹马相互倾慕,18岁时结成伉俪。陆游英俊豪爽,才华过人,唐琬通晓诗词,容貌出众,二人恩爱情笃,而且都有驱金报国之志。陆游三考不中。陆母将这一切归罪于唐琬,认为陆游沉迷于卿卿我我的儿女情长间,不思进取,不存大志,而强命陆游休妻,让陆游潜心攻读,跻身仕林。在封建社会,父母之命是非常重要的,况且陆游还是读书人、大孝子,不得不遵从母命。二人婚后二年分离,后陆游娶王氏为妻。
一年中秋,陆游与唐琬在沈园邂逅,唐琬遣家人以酒相待,二人互吐衷肠,不胜感慨。随即,陆游在园壁上题写了千古传颂的《钗头凤》:“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唐琬读陆游的《钗头凤》后曾和词一阕:“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不久,唐琬忧郁而终。
40年后,陆游弃官返乡后,偶游沈园,见主人已将其与唐琬的词双双刻于墙壁,故经常独憩于园内,思恋故人,至终。陆游休妻,是一种无奈,这种无奈和“秦琼卖马”、“杨志卖刀”几文钱逼死英雄汉式的无奈相比,有其更深刻的社会原因,陆游休妻迫于母亲的压力,严格地说迫于封建礼教的压力,被“逼”不得不休掉爱妻,其结果是使一个美好家庭破裂,造成了陆游与唐婉终生隐痛。
早年也曾写休书一封。1921年4月,走出溪口、东渡扶桑、习惯于大上海风花雪月的,此时正在不顾一切地追求陈洁如,当然也就看不上溪口老家的发妻***。给妻子毛福梅的胞兄毛懋卿写了一封与休书。
休妻书说:十年来,闻步声,见人影,即成刺激。顿生怨痛者,亦勉强从事,尚未有何等决心必欲夫妻分离也。不幸时至今日,家庭不成家庭,夫固不能认妻,妻亦不得认夫,甚至吾与吾慈母水火难灭之至情,亦生牵累,是则夫不夫,妻不妻,而再加以母不认子,则何有人生之乐趣也……吾今日所下离婚决心乃经10年之痛苦,受10年之刺激以成者,非发自今日临时之气愤,亦非出自轻浮之武断,须知我出此言,致此函,乃以至沉痛极悲哀的心情,作最不忍心言也。高明如兄,谅能为我代谋幸福,免我终身之苦痛。
用写信的方式宣布***再也不是他的老婆了。但由于***坚决反对,乡亲们对亦大为不满,只得作罢。
1927年秋冬,蒋毛离婚战再度爆发。***及娘家人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接受了这一现实。但***“离婚不离家”,仍住丰镐房,毛蒋之间以姊弟相称。***于1939年12月12日被日***飞机炸死。(作者单位:辽宁省档案馆 11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