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人与物皆因源于蔽障而有是非争论。在庄子看来,宇宙万物皆起于“无”,客观事物实质都是齐同的,本无是非可言。因此,要以道观物,做到万物齐一。具体的体认方法是“以明”“心斋”“坐忘”,做到物我互化、道通为一,以此直观体验世界本源“道”。
关键词:庄子 认识论 是非 物化 道
战国之世,诸子蜂起,学派林立,论辩是非,互争长短,正所谓“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齐物论》),“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天下》)。在庄子看来,宇宙万物皆起于“无”,客观事物实质是齐同的;而是非然否的争论,都是源于主体认识的局限性。人们只有破除自我,“以明”“心斋”“坐忘”“丧我”,以物我两化、通天一气的直觉才能真正体验到“道”。
一、识道:从是非之争到万物齐一
“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齐物论》),辩论双方以至于任何企***充当仲裁的第三方,都有自己的主观立场,不存在评判是非的客观标准。庄子从是非之争看到每个认识主体都有各自***的价值标尺,真正的是非判断标准在哪?庄子认为是非之争根源在于主体认知的局限性,源于蔽障;世间万物本源状态是物在两行、万物齐一。
(一)源于蔽障,是非无定准
庄子看来,自然和社会的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独特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性。“殊技”“殊性”(《秋水》),“四时殊气”“五官殊职”“万物殊理”(《则阳》),事物本身的独特性是人无法否定和改变的,是无法用同一标准来裁断的。
从自然属性讲,认知主体是有阈限的。“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养生主》)。个人生命是短暂的,心智的能力是有限的,个体生命的有限性与宇宙的无限性构成矛盾。因此,任何从有限的个体出发,企***对广阔的宇宙作出正确的判断,是不可能的。
从社会性质讲,认知主体局限在特定的时空环境和僵固的文化环境中,“拘于虚”“笃于时”“束于教”(《秋水》),很容易形成一种封闭性的心态,无法跳出自己的圈子认识到圈外世界的真相。
更何况,“夫随其成心而师之”(《齐物论》),认知主体常受到“成心”的影响,“未成乎心而有是非”(《齐物论》),人们连自己的主见都未有就已经有是非然否了。
再者,“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秋水》),以不同的角度去认识世界也会有不同的认识结论。
因此,世界的一切都笼罩在假象中,真实的世界被遮蔽了。人心的蔽障,以人为非,确是是非之病根。
(二)物在两行,万物齐一
“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齐物论》)。庄子认为一切事物本来都有它是的地方,都有它可的地方,没有什么东西不是和不可的,即物的存在与对立都是“天理固然”(《养生主》)。“物无非彼,物无非是”(《齐物论》),物在“两行”(《齐物论》),物与我各得其所,对立双方并行不悖。因此,是非本身的正当性是值得怀疑的,庄子对是非的明辨从根本上进行了否定。
“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齐物论》);“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天均者,天倪也”(《寓言》)。“天钧”(或作“天均”),即“天倪”。庄子看来,万物皆种,没有绝对的界限,就像在一个运动着、旋转着的自然磨轮之上,找不到始点和终点一样;“休乎天钧”“和以天倪”,人应该站在这样的自然之磨上看待是非;在这个“天钧”和“天倪”的立场上,使是非得以消解,进而“道通为一”(《齐物论》)。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齐物论》)。门之枢轴可运转无穷而不停滞,站在“道枢”的位置上看世界,就会发现彼此是非对立是根本不存在的。“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大宗师》),在“道”之中,一切是非皆融为一体,“万物一齐”“是非不可分”(《秋水》)。而且从时间上看,“道未始有封”(《齐物论》),“道无始终”(《秋水》),即追溯至天地之始及前,何有是非可言。宇宙源于“道”,万物齐一,无所谓是非然否之论。
二、达道:从以明观化到鱼乐之辩
“道”是世界的本源和总体,达“道”的方法和途径在庄子看来是“守道”(《大宗师》)、“体道”(《知北游》),以一种物我互化的、全息的直觉能力“睹道”。庄子不仅打破了物与物的疆界,而且打通了心灵与实物的通道。
(一)以明观化,澄明睹“道”
庄子努力于最终达到“万物与我为一”“独与道游于大漠之国”(《山木》),追求一种精神的绝对自由——“无待”“逍遥”。要达到“圣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逍遥游》)的境界,需要用“以明”的方法获取,具体表现为“以明”“心斋”“坐忘”。徐复观认为:“《逍遥游》的所谓‘无己’,即是《齐物论》中的‘丧我’,即是《人世间》的‘心斋’,亦即是《大宗师》中的‘坐忘’。”[1]
“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齐物论》);“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齐物论》)。王先谦指出:“非以明不能见道。”[2]历代注解《庄子》的学者,对“以明”有不同的解释,其中更接近庄子思想的观点是以本然关照对立,则是非可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齐物论》)。庄子认为,本然的“道”是没有是与非的,没有成与毁的;是非之争,都是对本然之“道”的亏损,是圣人所鄙弃的。因而,庄子主张“不用而寓诸庸”(《齐物论》),即去私见而同于寻常。庄子的“寻常”或“常”,并不是一般众人共有的经验表象,而是“天地固有常矣”(《天道》)之“常”,即是某种天理、固然。“依乎天理,因其固然”(《养生主》),“照之于天”,则一切世俗私见的是非皆可以摒除。
“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物集虚,虚者,心斋也”(《人世间》)。“心斋”之“斋”,是内省的功夫,主要是对贪欲和智巧作洗净的功夫,需要洗去负面之心——“成心”(《齐物论》)、“师心”、“不肖之心”(《人世间》)、“贼心”、“机心”、“滑心”(《天地》),要以“常心”(《德充符》)、“静心”(《达生》)洗净欲念的搅扰,超脱俗世的牵累,游于无所拘系的境地,以“致虚极”(《老子》第十六章)的状态看待万事万物。
颜成子游问:“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齐物论》)庄子的解答是,人生的是非与苦难的根源,全系于这“心”,要齐论、齐物,从根本上讲还要齐物我,也就是无心。物之不齐,是其自然状态,只要你不用势力的眼光打量它们,就没有此是彼非的问题。“心齐”,心同太虚,与道为一,可明“道”、悟“道”、体“道”。“坐忘”,就是一层层由外到内地打通,去除礼乐、仁义,做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大宗师》),消除贪欲与智巧,使心灵从桎梏中***出来而臻于大通的境界。“古之人外化而内不化,今之人内化而外不化”(《知北游》),这是要求以观化心态看“道”,保持关照而不牵惹自己的感情判断态度去观化万物的变化。“忘我”观人世,是非自泯,悟本来“真宰”。
(二)物我互化,直观体“道”
“以明”“心斋”“坐忘”等思想方法,是透过虚静的功夫以使心灵呈现澄明的境况。要获得真切的澄明境况,仍需靠自己的亲身体验,一种直觉的把握,即是庄生化蝶、与天地精神往来、通天地一气的物我互化的理性直观把握。
“睹道之人,不随其所废,不原其所起”(《则阳》),这是一种特殊的“睹道”方式。显然,这不是分析的、逻辑的认识方法,而是整体直观的认识方法,它越过对认识对象的起始原因、发展过程、局部特征等的认识,从而把认识对象作为包含着全部内容的整体来全观地、全息地予以把握,是一种超理性的理性直觉。
“物化”,是万物万化之理。庄周化蝶,蝶化庄周。庄子认为物与物、人与物之间根本不存在不可逾越的界限,是能够无条件地自由转化,达到物我交融、物我两忘的境界的。庄子梦蝶而不自知,即是“丧我”。丧我,自无彼此,何有是非?“吾丧我”,就是要摒弃个人私心偏见,留下一个真实的我,从而达到物我交融、天人合一的境界。“良以心之能逍遥者,无己也,无己到不齐齐矣。物本不齐,心则可齐……情冥知去,则心如死灰矣,蝶我胥玄矣。此之谓‘丧我’,丧我,则齐之极致也。”[3]
庄子在《秋水》篇中用“鱼乐之辩”同样形象地说明了以物我互化的方式直观体验万物同乐之妙。庄子所谓的“鱼乐”,是他从鱼在水中自由嬉戏的欢快场面中直观感受到鱼的快乐。在持有“万物齐一”观点的庄子看来,人和鱼之间本来就不存在情感联系的障碍,鱼和人的精神密切关联,甚至相通。刘凤苞说:“尤妙在濠梁观鱼一段,从寓意中显出一片真境,绝顶文心,原只在寻常物理上体会得来。末二句更为透彻圆通,面面俱到。内篇庄化为蝶,蝶化为庄,可以悟《齐物》之旨;外篇子亦知我,我亦知鱼,可以得‘反真’之义。”[4]人情物理,可以相推而知,鱼乐濠梁之下,人乐濠梁之上,皆为自然天性,是物我之“真”,“真”即是对“道”的悟。“乐”的存在证实了“乐”的“真”,即庄子之“鱼乐”是其精神与自然相统一的表达。惠施可以知庄子,庄子可以知鱼,此天下不限于人心,而是万化一本。
总体而言,庄子首先从世间是非之争看到万事万物的差异性和相对性;然后经过抽象的推理和思辨,看到物在两行、万物齐一的世界本质;进而否定了是非的合理性,肯定了万物的融通性;从而认为通过物我互化、道通为一的方式直觉体验“道”,做到“圣人贵一”。
注释:
[1]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台湾:商务印书馆,1969年版,第395页。
[2][清]王先谦撰:《庄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5页。
[3]刘武撰,沈啸寰点校:《庄子集解内篇补正》,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0页。
[4]刘凤苞:《南华雪心编》,清光绪二十三年晚香堂刊本。
参考文献:
[1]陈鼓应注译.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09.
[2][清]郭庆潘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61.
[3]曹础基.庄子浅论[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
(何睿晖 广东广州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5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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