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首先提出会计等效的含义就是两套会计准则具有相同的经济后果和相同的法律效力,接着比较了会趋同与等效的差异,认为两者的共同点在于两者都是为会计国际化作出的努力,趋同是等效的基础。两者的差别在于趋同是过程,等效是结果;趋同强调技术层面的统一,等效强调经济法律结果的等同;等效与趋同比包含实质重于形式的含义。然后回顾了美日两国等效进程,提出了我国会计等效应当走平行推进式路径,并积极参与国际制度博弈,同时加强内控建设、建立与国际规范趋同的审计准则、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国际等效;国际趋同;等效模式;CESR
中***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3-0212-02
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迫切要求作为国际资本流动商业语言的会计准则在全球范围内统一和可比。全球金融危机的到来加速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进程,趋同是第一步,等效是目标。在国际趋同的基础上实现在资本市场间的等效是资本市场国际化发展的必然需求,是向全球通用会计准则迈进的必由之路。
1 等效的相关概念
1.1 会计准则等效的含义
会计准则等效目标和会计准则等效认定的发起主体决定了会计准则等效具有经济,***治两方面的含义。笔者将试***从这两方面,解释会计准则等效的内涵。
会计准则等效的经济含义可以结合欧盟委员会对会计准则等效的定义来理解。欧盟委员会于2007年12月了“关于建立认可第三国证券发行者采用的会计准则等效的机制规则”,正式对会计准则等效作出了定义,即如果投资者根据以第三国会计准则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和根据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对证券发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做出相似判断,并且很可能会做出相同的投资决定,那么就可以认为第三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会计准则等效是基于投资者的角度而言的,强调的是会计准则经济后果的等效,等效意味着相同的经济效果。
就会计准则等效的***治含义而言,会计准则等效认定是由作为欧盟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的欧盟委员会发起的。欧盟等效认定机制中,欧洲委员会(EC)将等效评估委托给欧洲证券监督当局委员会(CERS),CERS对第三国会计准则进行评估后出具建议报告书,并将最终建议报告书提交给EC,最终的结论由EC做出并以法令的形式生效。因此,最终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正如***会计司刘玉延司长指出“等效就是具有同等效力。会计准则等效是指我国企业在那些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或地区上市,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不再进行调整,即使调整也只对个别项目作出说明或者编制极少项目的调节表,毋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全面转换。”这体现了会计准则规范作用的等效,等效意味着相同的法律效力。
综上,会计准则等效即指两套会计准则有相同的经济后果和相同的法律效力。
1.2 等效与趋同的区别和联系
会计准则等效与会计准则趋同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趋同与等效的区别在于以下三点。第一,趋同是趋于统一的过程,等效是目标和结果。“趋同是第一步,等效才是目标”(刘玉延,2007)第二,趋同强调技术层面的统一,等效强调经济和法律后果的等同。会计准则趋同强调通过会计准则的趋于一致来提高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质量,并努力建立一套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体系;而会计准则等效强调通过各方相互协作,在包括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公司治理以及市场微结构等方面实现协调一致,承认不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但这些差异必须不影响投资者的决策。会计准则趋同是从准则从制定到实施中所呈现的技术标准和专业规范等外在形式而言的,会计准则等效则看重准则制定和实施的最终后果,即对信息使用者决策的影响的经济和***治后果。第三,等效与趋同相比包含有实质重于形式的概念。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CERS)明确指出:会计准则等效并不等于会计准则趋同,不能说只有与IFRS“趋同”或者“采纳IFRS”才是等效的。CERS的观点表明,虽然会计准则形式的趋同对等效的认定有影响,但欧盟的等效决策并不以会计准则趋同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
同时,等效与趋同又是相互联系的。第一,等效与趋同都是为会计国际化所作的努力。两者的终极目标都是让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会计语言实现在全球范围内统一和可比。
第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会计准则等效的基础。“如果不通过会计准则趋同来减小
不同会计准则体系之间的差异,那么会计准则等效将很难实现”(李宗彦,2009)。“会计趋同与等效是向会计全球化发展的不同阶段,二者逻辑上的递进关系”(王海锋,2009)。
会计等效的法律效力使各国大大降低了海外上市的成本,是各国推进会计等效的不竭动力。会计等效实质重于形式的理念,有利于克服各国经济、***治、法律、环境不同所导致的会计准则的差异,为实现全球会计等效提供了根本途径,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和***策含义。
2 世界各国国际等效进程
2.1 日本
2005年7月,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CESR)在对第三国(日本、美国、加拿大)会计准则的等效性问题进行研究后,首次了《有关等效评估的技术性建议》。其中,CESR认为日本现有会计准则体系中的26个项目有必要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修改。为得到EU等效评估,日本会计准则委员会(ASBJ)积极地和IASB协调,并启动了一系列制定和修改会计准则的项目。将差异项目分短期项目和长期项目,来修订会计准则以解除与IFAS存在的重要差异,求得趋同,力争通过等效评估。以下总结围绕等效评估,ASBJ开展的活动。
2006年1月:ASBJ发表《日本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有关CESR等效评估的技术性提议》。2006年7月:金融厅发表了《会计准则的趋同》意见书。指出为得到EU等效评估,应指示具体对策。2006年10月:ASBJ发表《有关我国会计准则开发项目计划:着眼于EU等效评估的趋同工作》对CESR指出的需要调整的项目,制定了具体计划表。2007年8月:ASBJ和IASB联合发表了《加速会计准则趋同的协议(通称,东京协议)》在该协议中就CESR提出对需要调整的26个差异项目,在2008年前解除日本准则和IFRS间的重要差异,余下的差异在2011年6月30日前解除。2008年4月:EC 公布了有关等效评估的欧洲委员会报告书,表明了日本准则和美国准则相同,达到了等效性标准,至此,日本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主要差异已经被消除。
2.2 美国
2005年7月CESR的建议书除了日本的会计准则,还论及了美国的会计准则,其等效评估也和日本相似。整体上来说和IFRS等效,但是和IFRS间还存在需要调整的19个项目。与日本相比,美国没有将焦点集中在CESR建议书中指出的需要调整的差异项目上,而是积极参与IFRS的开发和制定,与IASB共同开展会计准则整体的趋同工作。
2005年4月21日,SEC以FASB和IASB发起的会计准则趋同为条件,探讨对在美国上市的外国企业根据IFRS编制的财务报表,可以不需要差异调整表,并将日程表提交EC。2006年2月27日FASB与IASB就重申US GAAP与IFRS趋同目标与趋同线路***交换了备忘录,按照备忘录,IFRS与US GAAP的主要差异将在该项目完成时消除。2007年12月18日CESR的建议书中给予了积极的评估:CESR指出,相信为达到IASB和FASB间会计准则的趋同工作以及将来共同开发会计准则的势态一定能持续到美国会计准则与IFRS达到等效为止,故应评估美国会计准则与IFRS等效。2008年4月CESR对美国会计准则作出与日本相同的等效评估的最终决定。
3 我国会计准则国际等效的措施建议
3.1 采用平行推进式路径
会计准则国际等效或趋同属于制度变迁的问题。根据制度经济学,有三种制度变迁途径可供选择,即渐进式变迁路径,突变式变迁路径和平行部分推进式变迁路径。渐进式变迁途径强调制度间具有因果关系,准则变迁应按照准则体系之间的内在结构和关联性有梯度,有层次地逐步展开。突变式路径认为既然新制度有旧制度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就应在短时间内废除所有的旧制度,采用新的制度体系。平行推进至则关注制度间的相互联系,认为准则变迁应对所有相关制度分步骤同时展开,注重各制度间的协调性。三种路径的选择是变迁过程快与慢,稳定与混乱,成本与效益之间的权衡。
笔者认为,国际会计等效本身就是对制度变迁路径作出的选择。会计等效强调通过各方相互协作,在包括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公司治理以及市场微结构等方面实现协调一致,即准则的变迁从所有相关制度同时展开;变迁不是一步到位地建立全球统一的一致的会计准则,而是通过经济结果法律效果相同,各国间存在差异但不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会计准则作为过渡。这两点都符合平行推进式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由此可以判断,会计等效走的是平行推进式道路。
但由于各国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公司治理、税法体系与国际准则匹配体制的差异程度不同,各国对改革进度的认定具有主观性,导致了各国呈现出不同的会计等效进度。我国应基于自身国情,选择适合与本国经济发展状况的等效进度,在改革过程中注意各制度改革的协调性要求,避免出现瓶颈制度,影响会计等效的进度。
3.2 进一步加强交流,积极主动参与制度博弈
从美日两国会计等效进程的实践中可以看到,美国在会计等效评估中更加积极主动,参与IASB的制定和改革。而日本的趋同途径则相对被动,被有些日本学者形象的称作“设计好程序的自动飞行”。
会计准则是建立在各国法律框架、***治体制、经济结构、发展水平、文化背景之上的,完全趋同与实施IFRS可能并不适用于本国特殊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为了增加可比性而牺牲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因此,我国在会计等效的过程中要加强与IASB及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沟通与交流,明确新兴经济体的立场,参与IFRS的制度博弈,以促成能实现全球范围内最优经济结果的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准则。
3.3 加强内控建设、建立与国际规范趋同的审计准则、内部控制体系
平行推进式道路强调各制度间改革的平行推进。如上所述,单一会计准则的趋同是不能保证会计等效的,会计等效包含着审计体制,公司治理结构的等效。由于美国、日本都属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拥有高度繁荣的资本市场,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因此在等效进度中无需对审计制度,公司治理结构作大幅调整。中国则面临会计信息使用者还不成熟,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不够充分,会计准则的执行、监管效果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等客观情况。因而必须加强内控建设、建立于国际规范趋同的审计准则、内部控制体系,为会计准则国际等效的最终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刘玉延.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架构、趋同与等效[J].会计研究,2007,(3).
[2]李宗彦.会计准则等效: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新路径[J].财会月刊,2009,(10).
[3]王海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路径选择、国际趋同及等效研究[D].2009.
[4]Amy E.Buttell.Convergence or Conversion,Global Finance,April,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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